番外二點點滴滴

1.關於照片
    某日,何律師驚訝的發現自己皮夾裡的舊照片被換成了一張某人近日的大頭照。
    回家後問某人。
    某人理直氣壯:「你經常看到我十八九歲的照片,再看看現在的我,會覺得我越來越老的。」
    自從嫁了律師,某人就越來越會講理。
    2.關於寶寶的取名
    某日,爐子上燉著排骨湯,無聊的默笙決定找點有意義的事情做做。
    比如幫未來的寶寶取名。
    拿了本漢語大字典翻啊翻,默笙發現取名真是一個艱巨的工程。要取一個音義皆佳,雅俗共賞的名字真的很不容易。
    腦子中靈光一閃,默笙想到一個簡易取名法。
    爸爸的姓,媽媽的名,再加一個字,名字立刻出來了——何慕笙。
    又好看又好聽。
    關鍵是很有意義。
    默笙得意,跑到書房,寫到紙上,問以琛怎麼樣。
    以琛看了看,揚眉,大筆一揮。
    中間的「慕」字改成了「必」。
    何必笙?
    何必生??!!
    默笙鬱悶,連同寶寶的份一起。
    可憐的寶寶,還沒出生就被爸爸嫌棄了。
    3.表白???
    又是某日。
    以琛工作休息之餘,突然想起自己似乎彷彿好像還沒有和某人說過那三個字。
    正好某人摸進書房找小說看。
    順手把她拉過來,讓她坐在自己的腿上,以琛雙臂圈住她的腰,下巴擱在她頸窩。
    「幫我翻書。」
    「啊?」默笙一愣,看看桌子上文件。
    「嗯,第十四頁。」
    總算明白他要自己幹什麼了。
    懶人!
    不過被奴役慣了的默笙還是幫他翻到十四頁,只是忍不住抱怨了一句:「以琛你好懶。」
    「嗯嗯。」以琛似乎決定懶到底了,「第一段第一句幫我劃出來。」
    「哦。」默笙拿起鋼筆在那句話下面劃了一條彎彎曲曲的線。
    ——「我國國際私法學界對先決問題的研究,一直承襲英國法學家莫裡斯(J.H.C.Morris)的觀點……」
    「倒數第三行。」
    ——「你既然已經和警方有過接觸,那一定知道這裡的法律對於這類情況的規定。」
    這是什麼?好像是案例中的一句對話,劃它做什麼?
    又在以琛的指示下翻過十幾頁。
    「中間的那個字找不到。」耳邊聽到以琛喃喃自語,有點懊惱的樣子。
    默笙完全聽不懂。
    「換一本書吧。」以琛伸手在身後的書架上隨手拿了本雜誌。
    咦,這個……好像是她們雜誌社出的特刊,以琛對女性雜誌也有興趣嗎?
    「這頁第三節第一句。」
    呃……看雜誌也要劃重點?
    ——「我們在春天的時候經常去郊外,天空藍得不可思議的季節……」
    「第五行。」
    ——「愛說謊的孩子鼻子會變長,他微笑的刮著我的鼻子……」
    「最後一句。」
    ——「你確定你九點看到他從這裡出來?」
    什麼亂七八糟的東東?默笙劃著,開始打呵欠,漸漸有點睏了,以琛沒有再出聲,只是擁著她靜靜的呼吸。
    「默笙?」
    「……唔。」模糊的應了一聲。
    以琛把她抱到床上去,蓋好被子,親親她的頭髮。
    「笨蛋,晚安。」
    後記
    現在是凌晨四點。
    剛剛打完一個小番外。
    很奇怪,剛剛還困得要命,怕明天會把要寫得東西忘記才硬撐著,現在卻反而清醒起來,爬到床上後又爬起來,決定把後記打完。
    大概是因為興奮吧,《何以》的完結終於指日可待。
    《何以》一書從03年9月開始在晉江原創網上連載,03年底連載完最初的七萬字以後,因為大四畢業的瑣事,因為初開始工作的忙亂,曾一度被我放下。我想,如果之後沒有網上的讀者們不斷的催促我鼓勵我,我怎麼也沒有動力寫完吧。所以雖然經常被喊打喊殺要宰烏龜的讀者們催得雞飛狗跳烏龜爬,但是始終只有感激和內疚。有時候和白白曉溪聊天,說到各自的讀者,我總是說,何以的讀者是最溫柔最有耐心的。
    然後曉溪和白白就一副想砍我的表情,說:做你的讀者能不有耐心嗎?!
    ……
    也是哦~~>_<~~
    我的確很慢(很不想承認==),一直是懶懶散散的那種人,胸無大志,安穩度日,揮一鞭子才爬一爬,這種人,大概怎麼也不會做出什麼大事業來吧。不過,若是我積極奮發,也許,寫出來的就不是《何以笙簫默》了。
    生命的度過就像看風景,走的快可以看到更多的景色,走的慢卻能更多的領略那些風景的妙處與細節。
    我想我肯定是後一種人,享受那些生命中最平凡最微小的細節,然後努力把它們寫出來。
    ……
    怎麼聽著都像為自己的慢吞吞狡辯的樣子……
    嗯嗯,話題扯回來,繼續說何以。
    何以的靈感片斷始於一天我和媽媽去超市。超市人很多很擁擠,我腦中就突然冒出了何以開頭的那個畫面。
    相愛相離的男女,很多年後不期然在人群中相遇,眼光相匯,淡淡凝視,然後又各自走開。
    何以一開始,就是想寫這樣一個擦肩而過。然後才漸漸血肉豐滿,甚至人物都有了自己的脾氣,不再受我控制。
    曾有朋友問我,在這本書裡,你想表達什麼?
    其實寫書的時候,我純粹只是想寫一個故事而已,根本沒想那麼多。可是她問的這麼認真,我便也認真的想,我究竟想表達什麼呢?
    我想答案是這樣的。
    世上美麗的情詩有很多很多,但是最幸福的一定是這一句——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何以笙簫默》想表達的,就是這麼一種幸福。
    顧漫
    2005年12月14日凌晨

《何以笙簫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