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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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神奇的,有天晚上,我夢到了媽媽。
  時間過去這麼久,那是我第一次如此清晰地夢到她。她穿著綠色的裙子,臉色紅潤,笑聲朗朗。她用溫暖的手牽住我的,在我耳邊輕聲說:「走呢,阿南四十歲生日,我們去給他買雙新皮鞋。」
  剛說完,她就放開我的手疾步前行,她走得實在是太快了,我叫喊著努力追上去,她還是終於慢慢不見。
  醒來的剎那,我淚流滿面。
  眼淚雖然來自夢中,卻如此真實,切膚的疼痛。我把頭埋進被子裡,忽然想放聲大哭,不管不顧,哭它個天崩地裂。
  但當然,我沒有。自從她離去的那一天起,我彷彿就已經失去了放聲大哭的權利。我只是在被子裡悄悄擦掉我的眼淚,然後起身,換好我的校服,拿好我的飯盒,準備吃完早飯就去上早自習。
  這是我來天中讀書的第三天。我住的宿舍條件不錯,除我之外,還住著另外三個女生。因為時間尚早,她們都還在酣睡。我從縣裡來,這些市裡的孩子和我相比,眉宇間透著更多的驕傲和自信。不過這些並不能替我造成什麼壓力,一直以來,我都習慣在自己的天地裡求得生存,獨守我的磁場,自得我的樂趣。
  就像我初中時的班主任曾經對我說過的一句話。她說:「馬卓,你是個靜靜呆著的原子彈。一爆發則已,一爆發必然驚人。」
  這種誇法對學生而言是至高無上的榮譽。不過我並不洋洋自得,而是將它珍藏在心裡,成為鞭策我繼續努力下去的勇氣。
  初秋清晨涼爽的風吹過我的臉,我穿過天中偌大的操場去食堂打早飯。操場邊有很多的柏樹,矗立在那裡,如一個個守護的士兵。廣告欄裡貼著女子劇場的廣告,一個美麗的女生伸長了手臂仰望天空,旁邊寫著一行大字:我和我藍色的理想。廣播室裡的音樂已經響起,輕柔舒緩,優美動聽。多好,一切都如我想像中一樣,是的,我想我已經愛上這所百年老校的味道,它是屬於我的,我應該來這裡。
  雖然校園生活,無非就是上課,休息,吃飯,睡覺,但在我看來,依然無比美好。我享受著教室裡為了迎接新學生而重新漆過的桌椅,享受著宿舍裡安排的飲水機,享受著高大美麗的圖書館試驗樓,享受著學校後山大片開著的花朵和濃密的樹葉,享受著我在從前的學校從來沒享受過的待遇。享受著這些夜夜苦讀後曾經夢想並終於擁有的一切。是的,我享受,並且珍惜。
  天中的課程並不像我想像中那樣的緊張,老師也並不像我想像中那樣嚴肅。都開學都三天了,班主任才在語文課上讓大家做自我介紹。
  我們班主任是個男的,很年輕,大約三十歲的樣子。他有個相當古怪的姓,姓「爽」。他的開場白是:「你們優秀,我就爽!」當場笑倒一大片。同學們都很喜歡他,親切地叫他老爽。老爽的普通話聽起來很有磁性,也很有鼓動人:「考入天中,大家都是天之驕子。今天,我不上課了,給你們每人半分鐘上台來給自己打個廣告。就這短短的半分鐘,希望大家抓住記會,展示自己,一鳴驚人!」
  不上課好像總是件開心的事,同學們都很雀躍,按順序一個接著一個地走上講台。我考進來的時候成績不低,所在的班級是重點班,我們班每個男生女生的確都與眾不同,不過簡簡短短的自我介紹,也是花樣百出,贏得大家的陣陣掌聲或是笑聲。
  第一個上台的是坐在我前面的男生。幾乎爽老師話音剛落,他就刷的站起身,幾步就走上了講台。可是出乎我的意料的是,他的嗓門很細,一上台就不停地推眼鏡,一句完整的話都講不出來,和他走上講台時的勇敢很不搭調。教室裡尷尬了好幾分鐘,隨後整個教室裡爆發出一陣哄堂大笑。
  爽老班制止大家:「請大家保持安靜!」
  「肖哲,不用介紹了,大家都記得你了!」重點中學的學生都高傲得很,幾乎沒人在這個時候聽老班的,反而有好事的男生藉以諷刺他。他卻忽然像爆發了一股神奇的力量似的,大聲說:「我叫肖哲!我之所以第一個站上講台,是因為我的座右銘是:永遠爭第一。希望大家記住我!」
  最後一句話,他甚至有些聲嘶力竭。喊完之後,他就滿臉緋紅地踉蹌著走下了台。我的同桌顏舒舒不屑一顧地在鼻子裡發出了一聲「哼」。看來他們早就認識似的。
  輪到我的時候,我放下書,走上講台,說:「我叫馬卓。我的愛好是看書。希望和大家成為好朋友。謝謝大家。」
  說完,我向大家鞠了一躬,下台。
  掌聲先是遲遲疑疑,終於還是有禮貌地成片地響起。
  這應該是最平凡的自我介紹吧,不過我並不覺得有任何的羞愧,因為在這裡,我只想做平凡的一份子。
  下課時,同桌顏舒舒湊到我耳邊,好奇地說:「聽說你在你們縣裡考第一的?」
  「還好吧。」我說。
  「什麼叫還好吧?」她笑,「你回答問題真奇怪。」
  我衝她笑笑。她低頭,忽然很親呢地輕輕地踢了我的球鞋一下說:「別穿這種款了,回頭我給你介紹兩款今年最流行的鞋,我能搞到A貨,不貴。」
  「不用了。」我說,「謝謝你。」
  她好像有些不開心,低下頭收拾她的書本去了。
  慢慢地我發現,顏舒舒是品牌的熱烈追隨者,她的書包是Jansport的,她的球鞋是Pro-kids的,就連發卡都是Hello-Kitty的行貨。在她有形無形的灌輸下,我才對這些牌子稍稍瞭解些。從前在初中,一雙Nike的板鞋就足夠一個班人的推崇,倒是沒有見過這樣的名牌狂。流行是種毒藥,我們班裡好多女生受她的影響,並開始買她的東西,她樂此不疲地做著這些小買賣,有人說一個月她能賺好幾千塊。雖然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但我知道,她的客戶真的很多,只是,身為她同桌的我卻始終不是其中一個。
  並不是我捨不得花錢,而是那些東西,對我實在無用。
  當她第N次向我推銷一款倩碧的眼霜未果的時候,我感覺她開始恨我。
  「喂!」她不服氣地皺著眉頭,用手指關節扣著桌面,表情難看地對我說:「我是為你好。你每天看書到那麼晚,不保養怎麼行?你真以為皮膚是鐵打的?」
  見我不動容,她又說:「友情價,如何?」
  「錢對你而言就真的那麼重要?」我不解地問。
  「你不買就不買,話怎麼那麼多呢!好心沒好報!」她有些生氣,臉色變紅,順手把那個小巧的眼霜扔進抽屜。這時,上課鈴聲終於響起。
  她把她的書架移到座位中間,一堂課都撐著胳膊背著身子聽講。並且,那幾天她都沒有和我交談。在宿舍裡遇見,也是頭也不點就擦肩而過。
  我樂得輕閒。
  直到那一天黃昏,在洗手間的時候,聽到女生們的談論:
  「她什麼也不知道,英文學的那麼好有何用?我打賭,她連CHANEL都會錯拼成CHANNEL!」
  「瞎說,她根本不知道香奈爾是什麼。」
  「也許她以為是一種花的名字,哈哈。」
  「別為難人家啦。聽說她爸爸是縣城裡開雜貨鋪的,百雀靈還差不多,其它的,她能懂些什麼呢?」
  她們一邊用紙巾擦著濕漉漉的手,一邊站在洗臉台旁七嘴八舌,其中就有顏舒舒。她們絲毫沒注意身後的我。
  直到我說:「讓讓。」
  她們面面相覷,好幾個女生灰溜溜地走開。顏舒舒和我對視,我平靜地回望她,終於把她看成一個大紅臉,她轉身三步並作兩步離開了洗手間。
  我把水龍頭擰到最大,狠狠抹了一把自己的臉。
  我走出洗手間的大門,站在門口伸展懶腰,呼吸了一口天中的新鮮空氣。我不是不能忍受閒話的人,從小,我就生活在流言的包圍中,沒有爸,沒有媽,私生子,外來妹。沒什麼,這些真的都沒什麼。
  現在,長到十六歲,我更是無所畏懼。要知道,誰也不能影響我的鬥志,誰也不能阻擋我汲取養分的信心,我一定要像株天不怕地不怕的野草,拔地而起,茁壯生長。當他們發現我的精彩的時候,除了鼓掌,別無其它選擇。
  這才叫真正的「爽」!

《離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