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七月十六日

    作者:暗月
    兩千零三年七月十六日,家裡種的花一朵朵地凋謝,一朵朵地死掉,我背著那個已是半舊的藍色背包離開了上海。路上我看著來往的車揚起的滿天灰塵,突然就想到了大狗,那個說要陪我去天涯海角的男子,他在地鐵裡說上海,烏煙瘴氣。於是我抬頭看見雲端的客機,想到那個藍天佈滿白雲的日子,那個我送大狗走的日子,在機場他一臉壞笑地說,乖,不要哭。我狠狠打了他一拳,然後,就真的哭了出來。
    我和大狗第一次相遇像是校園青春偶像劇的大多數開場,發生在浪漫的學校圖書館。我總對他說,你就不能學學《情書》裡的柏原崇,在圖書館裡第一次見面好歹製造點浪漫,誰像你,一點情趣都沒有。大狗挑著眉說,笨,日劇看多了吧,就愛幻想,那是藝術,藝術高於生活懂不懂,再說如真像電影那樣,我早已經上西天了,你就少了我這麼玉樹臨風瀟灑倜儻和藹可親的好朋友了。我說,誰你好朋友,臭美。
    還記得那天是去圖書館幫忙填資料,天曉得我竟和一個小男孩比起速度來。那天回憶起來還真是一場不小的噩夢,一小時內我竟填完了157份圖書資料,放下那支鋼筆後右手直顫悠,之後幾天我看著右手拿畫筆時微微的顫動及肌肉傳遞過來的隱隱疼痛,想,哎,這隻手算是完了,藝術界一位璀璨的明日之星就這樣被迫害了。我咬牙切齒握緊拳頭恨恨地發誓再遇見那個男孩時我整不死他我不是人。
    而很多年後我才知道,那天跟我較勁的男孩就是大狗。那一年我們初一,我們還是孩子。
    可多年以後,到了第二次再見到大狗的時候我已經打消了整死他的念頭。因為我差不多忘了他。遺忘,實際上是很可怕的東西,它可以很親易把你曾執著了一瞬間或一輩子的希望,絕望,愛恨,情愁一筆勾銷得毫無痕跡,像是天邊呼嘯而過的風,終將那一片停留在高高天上的雲打散。不見。
    高一是我和大狗真正認識的時候。那時剛進新學校,偌大一個學校我竟一個也不認識。大狗說現在也能回想起當時我一臉寂寞的樣子,因此後來就忍不住上前和我說話。那可真是要謝謝你了,我冷冷地回應。還記得那天我坐在第六排的第四個座位,我衝著進來的每一個人微笑,我安靜地聽周圍的每一個人說話,不停地笑啊笑,卻掩藏不住心裡的悲傷。然後不知什麼時候有個男生坐到了我前面突然間回過頭,很沒有創意地說,你好,我叫蕭殿泉。很高興認識你。
    嘯天犬?還未經大腦處理的三個字就這樣直接從我嘴裡脫口而出。當我意識到一不小心已給一個新同學取了個綽號的時候,已經是周圍的人笑作一團之後了。我開始裝傻,呵呵呵地配合大家傻笑。我餘光瞥見蕭殿泉也在笑,笑得很邪氣卻很好看,於是突然覺得男孩子的微笑也是可以散發溫暖的光芒的。而十分鐘之後,我也在「嘯天犬」的提示下慢慢回憶起他就是當時那個與我比速度最終導致我右手發麻的倔男孩,他還說,女孩像你這麼倔的我真第一次碰到。我不客氣地回了一句,彼此彼此。那天最後我又給他取了一個比先前嘯天犬更霹靂的綽號,大狗。
    這個外表已舊的藍色背包伴著我已經快一年了,而高中兩年他還在的時候也天天背這個包,背了這麼多年它還沒壞掉,質量不錯,不知還能不能再背上個八年十年的,背到我老,我一直這樣想,一直捨不得洗。很久以前就喜歡上了這個包,因為它海軍藍的顏色,一直想要買一隻這種藍的包卻找不到中意的,大狗這只很符合我心意,我一直死纏爛打想要讓他送給我,卻一直沒成功,因為他說他也很喜歡。
    我一直記得那個夏天的晚上,我十六歲的最後一天,是大狗背著我回了家,我忘記了為什麼,只想起那夜昏黃的燈,昏黃的背影,還有那揮之不去卻依舊破碎的記憶。大狗說,大小姐,家到了,快下來吧。我很乖地答應一聲,哦。可沒有下來。大狗就背著我在我家小區裡逛了一圈又一圈,我靠在他背上閉上眼睛聽他唱歌,邊走邊唱,那天他唱得很好聽很好聽,星輝落在他的頭髮上籠成了一片淺淺的金色,很是好看,我想怎麼以前沒發覺呢,想著想著我就睡了。醒來的時候已經是凌晨一點多了,大狗已經背著我在我家們前徘徊了兩個多小時了。我看著他已經有點不自然的姿勢突然間很心疼問他這兩個鐘頭到底怎麼過下來的,他大笑一挑他那粗粗的眉毛說,我雙手拿著機關鎗,先一個凌波微步後一個乾坤大挪移,大吼一聲與陰險歹徒殊死搏鬥,還要抵抗他們的物質與美女誘惑,那一個真叫勇敢啊,哈哈。
    我狠拍他一下說,去死吧。沒想到他就真摔倒在地。大狗大叫要告我謀殺。
    實際上,那一刻我恨不得能幫大狗立一個碑,用金墨刻上他的名字,樹在全世界最顯眼的位置,向全世界表揚他,因為只有他會對我這麼好,背了我這麼久卻沒有怨言還亂開玩笑。暗黃的路燈打在他身上,天早已漆黑一片了,看著他離去的影子,不自覺捏了一下已是僵硬的雙肩,一臉的疲倦,那一刻我真就落下淚來。
    那天是我十七歲的生日,那天也是大狗十七歲的生日。
    我送給大狗一幅油畫,畫裡面填滿一片叫囂著的大海與孤島,一片黑色。大狗問我是哪裡。我騙他說是天涯海角。他笑得一臉天真說,好,下次背你去。我說,好啊,累死你。
    蕭殿泉這個名字還是蠻好聽的。他總很自戀地說,一聽就是帥哥。我說,是衰哥吧。然後他追著我打,而我依舊很不給面子每天叫他大狗。
    雖然我一天到晚說他長得沒有人樣,完全一哈巴狗。但暗地裡我也不得不承認大狗長得還挺不錯的,特像那香港的總喜歡歪嘴笑的陳冠希,而我從開學起就幾乎成了專屬紅娘,天天幫不同的女孩傳遞給大狗的情書,托他的福,弄得我在女生中的人緣指數直線上揚,而大狗也不時把一些小男生寫的情書親自送到我面前,我生平第一次約會也是大狗給安排的。實際上那個男孩還不錯,人長得清秀也挺紳士,這點不知要比大狗好上幾千幾萬倍了,只是他一坐下來就和我大談凡高畢加索米開朗基羅,從埃及象形文字談到歐洲文藝復興,看他樣子恨不得將他所有知道的外國藝術一下子全部講完,大狗也在旁邊瞎起哄,說,小安,你不是最喜歡這些東西嗎。可我很不給面子,故意特真誠地睜大眼睛看著對方說,這位同學,實際上我喜歡的是中國水墨畫。可以想像到當時那個人的嚴重受創表情,以及大狗瞬間石化的樣子。
    事後大狗罵我說不給他面子。我偷笑說,就不給你面子。大狗大歎一聲說,真拿你沒辦法。不過不給我面子要付出代價的,自己說,怎麼補償。
    我請吃拉麵。
    好耶。大狗歡呼。
    從那以後,我再也沒和其他人約會過了。
    而我和大狗總是在地鐵中看完別人寫給我們的情書的,而通常大狗看給我的,我看給大狗的,默契無間,看到肉麻的我們都會不約而同地裝作驚出一身冷汗的樣子,然後哈哈哈地對視而笑。笑完之後,我們就在地鐵中看不斷湧動的人流上車下車,再上車再下車,看著一張張陌生而寂寞的臉,想著曾在他們身上發生的故事。悲喜,或無常。
    地鐵實際上是部很好的電影,每天有許許多多的生命從這裡經過,有交錯有分離,相遇卻錯過。我們可以在這裡看到孩子們純真而甜美的笑容,可以看到成年人冷漠而麻木的表情,這是一個穿梭於時間罅隙中的空間,地鐵窗外的一片霓光異彩流動,如同時間在無情流逝。看著這裡的變幻無常,是如此悲傷,因為我知道,在時光的洪流中流逝的永遠不是時間,而是我自己。這些話是大狗說的。在乘地鐵的時候我和他總會說很多很多的話唱很多很多歌。大狗說,他最愛的是電影和旅遊,還想做音樂,當記者。要考到北方的大學。不喜歡上海,因為覺得烏煙瘴氣。
    而我是不喜歡說話的。可我每天對很多很多人微笑說很多很多無關緊要的話,我看到很久沒見的人說,你好你好,好久不見,可想死我了。看到剛認識的人,說,你好你好,很高興認識你。然後笑到陽光燦爛。笑到疼痛。我想大狗是瞭解我的,所以乘地鐵的更多時候,我們都不說話,大段大段的沉默讓我感到安心,我們肩靠肩地看人潮經過,然後安靜地在時光明明晃晃的剪影中看自己漸漸飛逝。飛逝。
    接到大狗電話已經是夏末了,梧桐樹依舊長得繁茂,我看見雲朵上開出的大朵大朵的花,然後在地上落下了一大片的影子,一大片的寂寞。大狗打電話來說,我要走了。去澳大利亞。
    什麼時候走?我沒心沒肺地問。
    明天。
    好,我送你……
    那次對話異常簡潔,我不記得那天最終是誰掛了電話,只記得掛機的忙音讓我茫然。一切空白。
    機場裡大狗脫下那個他背了兩年的背包,裡面裝滿了他最心愛的CD和卡帶,放在我面前說,送給你。
    我又沒心沒肺地說,現在才送,小氣鬼。
    他又說,送是暫時的,我回來的時候你再還給我。
    我欣喜之後又生氣地說,你這人說你小氣你可真小氣,送人的東西還要拿回來。太沒風度了吧。
    大狗一臉壞笑,害我不敢正面看他。他抱住我的頭,然後聽到他說,乖,不要哭。我狠狠地打他一拳,就真的哭了出來。
    那年是高中的最後一個暑假,我升高三的日子。
    現在背這個包已快一年了。我天天背著它穿梭在這個城市裡,裡面裝滿了厚厚的教科書,任它們壓在我的背上,因為我知道總有一天我會將他們統統扔掉,裝上我的畫筆紙張與顏料,背上它走遍整個土地,整個世界,就像大狗的夢想一樣,他在地鐵裡告訴我,總有一天他要在包裡裝滿所有他喜歡的CD和卡帶,帶上DV走遍整個土地。
    那一瞬間,我錯覺他就是風。
    而現在我要開始完成我和大狗的夢想了,我背著他的背包離開了上海。
    這年我高三畢業,考上了北方的大學。
    知道大狗離開人世的消息時,高三剛剛開學,踏入剛分好新班時我突然感覺又回到了剛進這個學校的情形,我坐在第六排第四個座位上,對每一個人微笑,聽每一個人說話,就這樣不停地笑啊笑。我想到了大狗對我說的話,他說,現在也能回想起當時你一臉寂寞的樣子,因此後來就忍不住上前和你說話了。只是我現在依舊一臉寂寞,可誰會坐在我前頭突然回頭很沒有創意地說,你好,我叫蕭殿泉。很高興認識你。
    送大狗去澳大利亞一禮拜後,新學期開始,有天大狗的哥哥蕭月打電話過來說找我。他說,小安,聽我說……澳大利亞打電話過來……小泉死了……車禍……
    恍惚中我好像聽見了這幾個字。
    那天我做了個夢,夢中大狗說,大小姐,家到了,快下來吧。我應一聲,卻沒有下來。大狗就背著我逛了一圈又一圈,我閉上眼聽他唱歌,唱得很好聽很好聽,星輝落在他的頭髮上籠成了一片很好看的金色。而等我睡醒時大狗已經背著我兩個多小時了。我很心疼問他這兩個鐘頭到底怎麼過下來的,他大笑說,我雙手拿著機關鎗,先一個凌波微步後一個乾坤大挪移,大吼一聲與陰險歹徒殊死搏鬥,還要抵抗他們的物質與美女誘惑,那一個真叫勇敢啊,哈哈。我狠心打他說,去死吧。
    然後,就真的不見了。
    剎那間恍若隔世,一切的一切就伴著夜風刀光劍影般穿過我單薄的身體,我看見那些記憶在紅色液體中廝殺掙扎,砍出一條路來,我無力反抗,血肉模糊,終於哭出聲來。
    之後的日子我開始變得為分數的高低而奔波,那海軍藍的包一直沒離開身邊,我想大狗一定也會很高興,因為他是這麼喜歡它,而我總有一天要還給他。很多人說我變了,變得沉默而寂寞。他們並不知道我原本就是這樣子。而那個最瞭解我的人不在了,我已無話可說。
    一年之後我被一所北方大學提前錄取。兩千零三年七月十六日,我逃似的離開了大狗說烏煙瘴氣的上海,其實我並不討厭這裡,只是這裡刻下了我無法抹去的悲傷,就像這個海軍藍的背包,裝滿了畫筆紙張與顏料,然後載著大狗漂洋過海回來的靈魂烙在了我的背脊,烙在了那個我說要為大狗立碑的凌晨,成為我的身體。說,乖,不要哭。
    我有一塊黑色的煉石,形狀不規則卻十分圓潤,泛著熒熒的光,走之前我做成了項鏈,戴在了頸上。
    這塊黑石是大狗送的,十七歲生日那天,他說,我知道你會喜歡。而我終於實現了誓言,親手在黑石上用滾燙的金墨刻上了三個字——蕭殿泉,為大狗補做了一座整整遲了一年的碑。
    我默默對黑石說,我會想你。我會記得那天你為我在風中站了一夜,邊走邊唱很好聽的歌背著倔強的我度過十六歲的最後一天的情景,而我一定會堅強地走下去,不會讓你擔心。我要去你一直想去的北方,所以你要保護我,守著我,為我祈禱。就算我聽不見看不見你,我不開心的時候你也要哄我給我將笑話,我開心的時候也要認真地聽我說話不許煩,有壞人欺負我的時候你要站出來保護我,看到好玩的要最先通知我,要寵我不許騙我,比遊戲的時候要故意輸給我,我走不動的時候要背我,答應我的事一定要做到,我錯的時候允許我耍賴,我不對的時候要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處處讓著我,我約你不許遲到……
    我哽咽到再也說不下去了。一瞬間彷彿又回到大狗還在的時候,他看著我一個人手舞足蹈自言自語,然後笑得一臉陽光與邪氣。我想著他的樣子,看著一朵朵凋謝了的花,淚流了一地。
    兩千零三年七月十六日,我把大狗送我的黑石掛在了頸上背著藍色的背包離開了上海,裡面裝滿了我心愛的畫筆紙張和顏料還有所有大狗送給我的他最心愛的CD和卡帶,頭也不回搭上了去北方的火車。
    那天是我十八歲的生日,也是大狗的生日,只是他永遠留在了那個十七歲的夏天,坐在地鐵裡,看我一個人在時光中。飛逝。

《飛一般的憂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