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原文】

視之不見,名曰夷;聽之不聞,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詰,故混而為一。其上不曒,在下不昧。繩繩兮不可名,復歸於無物。是謂無狀之狀,無物之象,是謂忽恍。迎不見其首,隨不見其後。執古之道,以語今之有。以知古始,是謂道已。

【釋義】

此章在描繪「道」的形態。「道」無形跡。故「視之不見」、「聽之不聞」、「搏之不得」。「夷」、「希」、「微」是不同的驚歎詞,驚歎「道」可「視」、「聽」、「搏」,卻不可得。面對神奇的「道」驚歎而已,不可再窮究。「道」之表不明朗,「道」之裡不昏暗,綿延長存卻無法命名。琢磨了半天什麼也沒把握住,還是歸結為「無物」。這就叫沒有固定狀態的狀態,沒有具體物的物象,也叫做「忽恍」。想在其前迎之,但找不到其頭;想在其後隨之,但找不到其尾。用亙古之道探討今日之事,就能夠知道古代之事,因為古今之事都在「道」的綱紀之內,跑不出同一「道」之理。

【啟示】

事與道的關係既矛盾又統一。道不能以一個具體的事物對像來把握,但無形的道又需靠具體的事來昇華,這是說明悟道的一種境界。

【致用】

如何行「道」?無論多麼高層次的規律和法則與「道」相比都是低層次的。當「道」在你頭腦中是可以作為一個單獨的對象出現時,你對「道」的掌握還只是停留在固定的規律、法則的層次。當「道」不能再當做一個單獨的對象來把握,而只能通過周圍的具體事物、規律、法則隨時隨地的靈活組合來體現時,對「道」的把握才算上升到高層次。這時的「道」顯現出「無狀之狀」、「無物之象」。高層次地掌握「道」必須進入到這樣一種境界,談「道」不脫離具體事物,談具體事物要隨即昇華到「道」。所謂事即「道」,「道」即事,「道」「事」一體不二。

《道德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