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人子

原文

為人子1,方2少時。

親師友,習禮3儀4。

註釋

1子:指人之子弟。

2方:正當、剛值。

3禮:關於天理的禮節。

4儀:人事的法則。

譯文

做兒女弟子的,在年少時,一定要和有學問的老師親近,結交賢良的朋友,學習做事做人的法則和禮儀,懂得尊敬長輩、愛護自己的親人的道理,明白講究學業修身的方法,這是做人的根本。

典故

分道揚鑣

北魏孝文帝時期,有兩個大臣,一個叫元宏,一個叫李彪。有一天兩個人為了一件事爭吵起來,在沒辦法解決後,兩個人來找皇帝評理。皇帝一問才知道原來是爭路。元宏乘車出訪,在京城的中心大街上,迎面正碰上朝廷的大臣李彪的馬車。李彪是孝文帝身邊很得賞識的一個大臣,是漢族人。元宏是鮮卑族人,按官職的等級來說,元宏的官職沒有李彪的高,他應當給李彪讓路,但當時鮮卑貴族正對孝文帝重視漢族人,實行漢族的風俗禮儀制度感到不滿,因此,元宏見了李彪便堅決不讓路。兩方面的隨從宦官,各自看著主人的臉色,跟著爭吵起哄,把大路都堵塞了,雙方爭執了一會兒,毫無結果,只好來見皇帝。李彪認為元宏只是一個洛陽縣令,官職比自己低,理應給自己讓路;元宏也認為天下所有的人都編戶,李彪的戶口也是編在京兆籍裡頭,而自己是聖上委派的首都長官,按理編戶李彪也屬於自己管制,所以李彪該給自己讓路。兩個人各執一詞,誰也不肯讓步,孝文帝一看這種情形,心裡也感到非常為難。但北魏建朝以來,已七十多年了,統治者都是鮮卑族,但他們所統治的黃河流域廣大地區居住的大多都是漢族人。從文化上說,漢族要比鮮卑族先進。孝文帝的祖先長輩們,曾經推行鮮卑人漢化的政策,取得了重要的成果。但這種改革卻遭到鮮卑族的強烈反對,孝文帝執政之後,決心繼續改革。為了更快更徹底地推廣漢化政策,他把國都從平城遷移到洛陽,連同他們本族的姓氏也改成了漢姓。這些措施鞏固了改革的成績,可另一方面,他也知道不能對本民族的人過分地得罪。現在,他看元宏和李彪都各有各的理由,應該叫他倆誰讓路呢?他想了一會兒,於是對他們兩人說:「洛陽是我們的國都,你們兩位都是我信任的大臣,一起在京城任職,自然免不了在街道上往來,相互碰面,依朕看來,從今以後,京城的大路,你們各走一半,來它個分道揚鑣怎麼樣?」自此後,他倆碰面便各走一半道路。

《三字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