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王 莊王

釐 王

原文 三年。齊桓公始霸,會諸侯為盟主。桓公用管仲為政,四民不使雜處,制國為二十一鄉,作內政而寄軍令,謹正鹽策。桓公專任管仲,號曰仲父,國事皆令問仲父,故管仲得以盡其材。故能九合諸侯,不以兵車,成霸功者,管仲之力也。

直解 霸,是諸侯之長。盟,是約誓。鹽策,是鹽法。周釐王三年,齊桓公初霸諸侯。那時周室衰微,夷狄強盛,桓公始約會列國諸侯,立盟誓,以尊周攘夷為事,而齊獨強大,故桓公為盟會之主。桓公以國事委任賢臣管仲。管仲為政,大約以富國強兵為主,於是定制,使士農工商四樣人,各居一處,不相混雜。其耳之所聞,目之所見,都是他本等職業,則心專而藝精。管仲欲修明軍政,恐諸侯曉得,也做準備,便不可以得志於天下,於是分制國內之地,做二十一鄉,每鄉各立一長,領二千人,其中大小相統,什伍相司,只當做治國的政令,其實裡面暗藏著軍法。遇有征伐,則二十一鄉之長各將所屬以聽調遣,不待臨時僉派,而兵馬自足,軍政自定矣。齊地濱海,鹽利為重,管仲令民以冬月煮鹽,取而積之,至春農事方興,煮鹽有禁,這時糶鹽與人,而鹽價頓高,上專其利,是以齊之富強,過於列國,能為諸侯盟主。繇是桓公益專任管仲,加以尊稱,號曰仲父,國中政事無大無小,都聽管仲處置,故管仲得以展盡其材,而謀無不遂,計無不成。所以桓公九次會合諸侯,不假兵車之威,自能使諸侯聽命,以成其霸業者,皆管仲輔相之力也。夫管仲,霸者之佐耳,桓公能信用之,遂成霸業如此。若使為帝王者,而能任帝王之佐,則其功業所就,豈小小哉!

《資治通鑒直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