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0節

第二百六十六章 西施舌,海人參(上)——為新舵主未成年麵包樹賀!
(感謝書友未成年麵包樹10000起幣打賞,榮升舵主,謹以此章,恭賀之。)
老人採集的沙蟲質量非常高,表皮肥厚,每一道束環的顏色都非常鮮艷且向外凸起。
這就意味著沙蟲非常健康,在砂礫中的活躍程度比較高,吃得更多、消化能力更強,積累的營養也更加豐富。
用比較通俗的話來說,這些沙蟲,是已經鍛煉出三角肌和馬甲線的運動員沙蟲。
沙蟲能夠食用的部分只有一層表皮,那麼理所當然,它的表皮愈厚,則味道愈好。
像這種品質上好的沙蟲,已經完全稱得上是刺身級別,配上芥末蛋黃醬和香醋,那滋味想想都能讓人流出二斤口水。
不過考慮到一眾女人和可憐的姜大公子,林愁不得不放棄了這個誘人的想法。
一簍子沙蟲已經能讓姜大公子師太成這個樣子,要是再來個刺身,連林愁都覺得自己是惡意滿滿的大反派了。
那邊女侍者早已在院落中擺開了各種廚具,鍋碗瓢盆油鹽醬醋一應俱全。
當林愁提出需要一隻雞時,女侍者直接給他帶回了一隻非常漂亮的彩虹榛雞。
而且這只榛雞還是少見的至少活了七年的雄雞,長矛一般的尾羽七色俱全,雞冠都長到了巴掌大小。
林愁不得不感歎姜大公子的奢侈,彩虹榛雞在九膳宮一戰中薛陣曾用它為原材料製作過一道藏鳳,其味道之鮮美連林愁也沒辦法否定。
彩虹榛雞作為罕見的二階異化生物,速度堪比三階敏捷型進化者,極難捕捉。
它的味道鮮美,有著飛龍的別號,而姜大公子居然把它作為常備食材?
連林愁製作龍虎鬥時都只能用次一等的七彩榛雞,那味道自然是遠遠不如彩虹榛雞的。
不是林愁以次充好,而是這彩虹榛雞實在是太過罕見了。
彩虹榛雞長足七年之前,只能稱為七彩榛雞。
雖然速度快的驚人,可也架不住它那風騷至極的鮮艷羽毛和鮮美的味道,凡是荒野上有追求的異獸,哪個不想吃兩口好的?
敵人遍地,到處都是紅著眼睛等著從它身上啃下一塊肉的吃貨,彩虹榛雞的一生,活得極為艱難。
林愁決定以最高規格為這只彩虹榛雞舉行葬禮,三下五除二,放血、摘毛、去內臟、脫骨一氣呵成,不到一分鐘時間,這只榛雞已經骨是骨肉是肉、骨肉分離,在案板上堆成兩小堆。
作為少有的普通人都可以食用的二階異獸,或許其滋味鮮美的代價就是身體內蘊藏的本源少到可憐。
這種低性價比的東西,一般為進化者們所天然牴觸,就注定了它只會走向另一個極端,成為上城區的富人們口中的奢侈品。
把雞骨與蔥姜、香葉、草果一同入清水鍋燒開,沸騰後撇去浮沫。
再下去皮和筋膜的雞肉煮十五分鐘,只選兩大塊雞胸肉撈出,其餘一同在鍋內燉成高湯。
雞胸肉撕成細絲,用料酒和紅蔥頭浸泡醃製。
沙蟲同樣切成薄片,撒料酒醃製。
下城區的人們在製作沙蟲時,習慣將沙蟲焯水後再進行製作。
事實上,沙蟲焯水後的口感就會大變樣,不再脆韌,而是「滯」,完全不同。
前者會讓人感覺爽口愉悅,而後者只會讓人覺得費力難咬,一鍋燉出,才能最大限度的保留沙蟲的口感。
當雞湯鍋內煮出鮮亮的橙黃色雞油後,另取一砂鍋。
砂鍋底部蘸雞油均勻塗抹薄薄一層,爆香薑片和小香蔥,至其焦糊後取出丟掉,再放雞絲略翻幾下,倒入雞湯。
無論是雞絲還是沙蟲都是清淡之物,因此林愁額外篦出一小勺雞油倒進了砂鍋中,以保證雞絲的滑嫩。
這也是人們在煮湯時常常犯下的錯誤,多認為湯色愈清愈鮮,單純的喝湯還好,但是要吃其中的肉,由於缺少了油脂的滋潤,自然會顯得發乾發柴。
如果要避免這種情況出現,一是加入適量的油脂;二就是捨得花上一大段時間來燉煮,保不齊出鍋前還要勾上薄芡。
在湯鍋沸騰後,將沙蟲絲均勻的鋪在湯汁表面,轉微小火燉煮。
保證砂鍋中的湯將沸未沸的狀態即可,湯的溫度大概在九十一至九十六度之間。
這種慢工細活自然由侍者去用心看管,林愁折身回到洗蟶子的大盆前。
一群人已經把所有的蟶子全部清洗完畢,按照林愁的說法掰去了一片硬殼。
「這樣行麼?」一群人笑呵呵的問道。
在場的不論是男人還是女人,但凡能收到冷涵請柬的,都是身份和家族相當的二代子弟,什麼時候幹過這種「苦累」活計,從來都是十指不沾陽春水。
但今日可不同以往,冷暴龍都在認真清洗這些小玩意,誰敢不下手幫忙?
忙著忙著,倒有幾分其樂融融的意思,連冷暴龍說話都敢接上一兩句了,不知不覺中,一大盆蟶子就已經見了底。
林愁頭,用一個很厚但盤沿很淺的黑鐵製平盤倒了一盤青鹽。
將蟶子依次擺在鹽上,撒上黃酒,蓋蓋上炭爐烘烤。
當盤中開始冒出蒸汽時,林愁將它連炭爐一起上了桌。
至於牡蠣,也已經撬開,只要配上姜絲蔥末調出的醋汁,靜靜感受它的鮮甜即可。
一群人圍桌而坐,臉上均有幾分急迫——畢竟是自己經手的食材,有一份心血在裡面,意義大的很!
平時高貴的大少爺大小姐們排排坐著,就像是等待分享糖果的小朋友,這場面很有違和。
「唔,林先生,還要多久?」
《末世小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