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節

隨後,他又將手機放回物證袋中,對於辰說:「開始審訊吧!」
八點二十,審訊室。
於辰跟雷懷魯並肩坐下,看著鐵柵欄對面精神萎靡的梅傑超,一言不發。
按照戒毒所和法院法醫給出的意見,梅傑超已經注射過美沙酮作為毒品替代藥物,不至於被毒癮折磨的死去活來,但狀態仍舊不怎麼好。
尤其是,由於各種因素結合作用,他幾乎一晚沒睡。
見到於辰後,他反而鬆了口氣,但隨之又一言不發。
過了好一會兒,他終於開口:「我知道你們的目的,想給我營造壓力,突破我的心理防線,讓我乖乖招供是嗎?呵呵,不用白費功夫了。」
於辰知道這傢伙反偵查能力很強,聽到這番話,眉頭擰了擰。
但他接下來的話,卻出乎他意料之外。
「我早就料到會被你們抓住的,只是沒想到這麼快。算了,反正也做好了心理準備,你問吧,我都招。」
「……」於辰張了張嘴,愣了片刻,但隨後立馬點點頭,問道:「那說說吧,班盈盈和邱月菲,是你殺的嗎?」
「是。」梅傑超語氣淡然,彷彿在講述一件與己無關的事。
雷懷魯問:「為什麼要殺她們?」
「她們該死!就她們幹的那點破事,害了多少人?當然,我也該死就是了,清醒的時候,我都噁心自己這副嘴臉。」
「該死?」於辰臉拉了下來:「酒托這事雖然不地道,但怎麼著也罪不至死吧?」
「酒托?」梅傑超奇怪的反問一句,腦袋一歪,上上下下的打量了於辰一眼,隨後一咧嘴:「你們只查出她們是酒托?」
於辰眼睛瞇了起來,忽然意識到,他們對於班盈盈、邱月菲的調查還遠遠不夠,或許還有更大的秘密沒有被挖掘出來,而這,就是她們被殺的原因。
見他半天沒回話,梅傑超翻了個白眼:「感情你們什麼都沒查出來啊,那你們是怎麼找上門來的?」
「算了,被抓了就是被抓了,我也懶得多說什麼,你們怎麼查的也和我無關了。」他又擺擺手,沖於辰揚了揚下巴:「看在我這麼配合的份上,給根煙唄?」
於辰瞇起眼睛,想了會兒後,從口袋中抽出煙盒與打火機,直接遞給他。
他抽了一根,點上,隨後繼續講述:「酒托這事兒吧,只是她們的其中一個勾當,實際上還有更骯髒的……話說,你們該不會覺得星輝酒吧真的就那麼乾淨吧?這年頭還有真正一乾二淨的酒吧?」
「算了,懶得和你繞彎。直說吧,除了表面上那些合理合法的生意,這家酒吧提供一些見不得光的服務,你懂得,就是男男女女開個房,給一點錢,兩人一塊兒在床上鼓鼓掌。」
雷懷魯臉一黑:「鼓鼓掌,你這說法還真清新脫俗啊。」
「嗨呀,你理解就好了。」他吐口煙,繼續說:「這個勾當嘛,班盈盈和邱月菲都有參與,不過她們不賣,只是負責在中間牽線搭橋。酒吧經理肯定也有參與,不過我沒見過他,不知道他在中間發揮什麼作用。」
「他們還挺謹慎,信不過的人是不會拉的,只有酒吧的常客,知根知底的,才會通過她們找到小妞兒,然後開房鼓掌去。」
「說實話吧,我也找過。對了,那個葉茵檸也不乾淨,我是她的常客,我的病,踏馬的就是她傳染的!」
……
通過他與佘思文的講述,前因後果逐漸明瞭了。
高中時代,梅傑超便與佘思文認識,相戀。
他家庭狀況也不太好,父親本是大貨車司機,一次出車,貨車侵犯,一車的荔枝全部灑在高速路上,遭村民哄搶,一下賠了上百萬,不堪重負下,跳樓自殺了,母親受不了打擊,倒在了病床上,過沒兩年也去世了。
因此,她只能一邊打工,一邊讀書,成績不好不壞,老師也不太喜歡他。
一次聚會,他認識了同為孤兒的佘思文,兩人同病相憐,互相認同,很快就擦出了火化。
那年,他高二,她高一。
很快,又過了一年。
高三的學業繁重,如果想好好學習,那便沒時間打工了,思來想去,他覺得以自己的成績,充其量考個野雞大學,那高昂的學費不是自己能夠承受的,便乾脆輟學了。
他打過臨時工,擺過小攤,賣過菜,掃過街,當過臨時環衛工,但每一樣工作都幹不長。
他讀過很多毒雞湯,大多是輟學創業還成功了的,讀書無用論之類的,也夢想著自己有一天能收穫成功。正因為心比天高,所以他每一個工作都幹不太長。
最長的,應該屬臨時環衛工了。
沒有合同,更沒有編製,一個月工資一千三,管吃管住。
但偏偏,這份工作,也是他收入最高的,也是他最後一個工作。
這是五年前的事情了。
他工作的地方就是門昌新村外的那個環衛中轉站。白天,他幹著又髒又累的工作,傍晚,他則在垃圾堆裡撿到寶。能賣錢的瓶瓶罐罐、廢紙箱,他都照收,偶爾還能找到舊家電,舊沙發,賣到舊貨市場或者廢品回收站,也是一筆小錢。
算上工資,他每個月能收五千塊上下。
當時的他,還算有情有義,通過這份工作,勉強供佘思文讀完了藝校,找到了工作。
這時,他的心就飄了。
他曾經吃過多少苦,安定下來後就有多浪。他開始混,認識了一批狐朋狗友,甚至染上了毒癮。
毒品,不僅會摧殘人的身體,還會摧毀一個人的意志,讓一個有情有義的青年徹底墮落,變成狼心狗肺的畜生。
每每與佘思文有爭執,他便開始翻舊賬:如果沒有他,她哪能讀完大學,哪能有現在的日子這類的話,他說過無數次,也道德綁架了她無數次。
終於,佘思文不堪其煩,提出分手。
梅傑超勃然大怒,找出幾顆藥丸,掐著她脖子硬塞她吃下。
《刑與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