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0節

「這說明,這輛車至少這片區域停留了一段時間,作案人想拋屍的話,只有這個機會。另外,這一路上的幾個高清探頭,還拍到了這輛車的駕駛人,根據髮型判斷,可以確定是萬永峰。」
「哦,還有一點,這段路與萬永峰投河自溺的距離不遠,就隔了幾十米而已。」
「萬勇航的屍體就在那段河道中!」袁友沖站起身:「立馬派人打撈,把他屍體給撈上來,咱們也過去看看。」
……
下午四點,扶江河畔。
將近三小時的工作,萬勇航的屍體終於被撈了上來。
他的屍體被塞進了個大麻袋當中,裡頭還塞了幾塊大石頭,此外,還有剪刀、菜刀和尼龍繩等。
「最近溫度較高,屍體已有一定程度的腐敗,而且明顯腫脹,要再晚兩天發現,可能就要演變成腐敗巨人觀了。」大致檢查了一遍,說道:
「受害者顏面部特徵,與萬勇航接近,且外生殖器缺失,應該就是萬勇航了。但保險起見,還是得做個dna檢驗。」
「另外,屍體遍體鱗傷,屍表手腕、腳踝附近可見約束傷,淤血帶寬度與發現於麻袋中的尼龍繩直徑相近,可確定其為約束物。」
「此外,屍表可見大量刺創、剪創、切創等銳器傷,創傷特徵與發現的剪刀、菜刀各參數趨於一致,可確認系致傷凶器。」
成威也說:「凶器上可見指紋,已提取固定完畢。」
「將凶器與屍體一塊裝入麻袋中,並放入大量屍塊投江,的確是比較常見的毀屍滅跡的手段。」袁友沖頷首:「將凶器帶回去做詳細鑒定吧。」
……
晚上九點,遺傳學實驗室鑒定結果出來了,死者確實是萬勇航。
雖說支隊不具備鑒別雙胞胎基因的條件,但萬永峰已確定投江,那各基因特徵點都吻合的另一受害者,自然便是萬勇航,不需要再麻煩省廳了。
而痕檢科與技術隊則更早一步確認,凶器上的指紋為潘芸和萬永峰所有,驗證潘芸與萬永峰聯手殺害萬勇航的猜測。
此外,三名死者之間的恩怨糾纏,也已經查清楚了。
萬永峰原名萬勇峰,後來在其強硬要求下,父母才幫他把名字裡的「勇」改為了「永」。
因為,他雖與萬勇航是雙胞胎兄弟,但自幼感情便不和,尤其進入叛逆期後,兩人打架甚至險些把腦漿都打出來了。
不過,除了性格不合、互相看不順眼之外,倆兄弟不論成績還是喜好都差不多,大學考上了同一學校、同一專業,被分到了同一個班級,還看上了同一個姑娘——潘芸。
最終,潘芸選擇了萬勇航,但萬永峰一直沒放棄,一直糾纏著,這讓潘芸和萬勇航都非常惱怒,以至於倆兄弟感情越來越惡化。
倆兄弟甚至發展到只要一碰面,便「先分生死,再說其他」的地步。
直到萬勇航與潘芸訂婚。
得知這消息,萬永峰喝了個爛醉,然後藉著酒勁,想強姦潘芸,但他終究過不去心裡頭那個坎,於最後關頭中止了犯罪行為,並主動投案自首,被判了一年。
之後,萬勇航與潘芸結婚,一切看似走上了正軌,但,萬勇航這個渣男出軌了。
鄰居反應,他倆有段時間經常吵架,甚至鬧離婚。
很顯然,萬永峰出獄後得知此事,自然怒火萬丈,與潘芸一塊將萬勇航綁了起來,狠狠的虐待一番後,將之殺害,拋屍扶江河,並將被剪下來的外生殖器的照片,後見網上有人討論本案,便乾脆將照片曝光,想以此「震懾」渣男。
於辰和袁友沖猜測,潘芸此時已萌生死志了,因此也根本不在乎發照片會暴露自己。此外,她可能也從來沒原諒過曾試圖強姦自己萬永峰,或許在她心裡,萬永峰和萬勇航不過是一丘之貉。
因此,她便計劃著陷害萬永峰。比如,和他發生關係以取得其米青液,比如找了個理由讓他將萬勇航的外生殖器送到支隊,比如佈置現場後自殺……
至於萬永峰會在下午到傍晚時分出現在扶江河畔,其實也很好理解,她只要找個借口,比如說不放心屍體,讓他去看一看是否有異常,他自然就屁顛屁顛的跑過去看了。
畢竟,他已經和潘芸發生了關係,在他心中,或許已經做起了潘芸想和他過日子的春秋大夢。而要過日子,殺人的事兒就得掩藏好。
將他支開後,潘芸自然便能安心佈置現場了。
等佈置的差不多了,她就給萬永峰打了個電話。具體說了什麼,警方自然不得而知,但肯定是想激怒他,讓他趕回來,若時間拿捏得好,或許會湊巧被外賣小哥撞見……
這樣一來,萬永峰就百口莫辯了。
而激怒萬永峰的最好方法,無非是告訴他,她一直在利用他,她一直非常仇恨他,以及各種各樣難聽的話。
不得不說,這個女人的心思相當縝密,計劃的也很是嚴謹。
可惜,她是個外行人,根本不理解刑警是如何查案的,更不清楚刑偵技術已經發展到了哪一步。
可以說,她太小瞧了刑警的能耐,她或許認為,警方可能永遠找不到萬勇航的屍體,因為為了取得萬永峰的信任從而能將萬勇航殺害,她將殺人、拋屍的事兒計劃的非常「完美」。
又或許,在這一過程中,萬永峰只是從犯,不一定會被重判,她想讓萬永峰永無翻身之地,再加上自己已萌生死志,便想順帶著陷害他。
但,莫說計劃趕不上變化,萬永峰竟然在掛了電話後剛烈的選擇了投河自盡,就算一切都在她計劃當中,恐怕也無法如願,陷害注定不會成功。不管萬永峰死沒死,他做了什麼,沒做什麼,都會被查的清清楚楚。
當然,嚴格意義上的客觀真相和具體細節,隨著三人死亡,已永遠不可能為人所知了,於辰和袁友沖也僅能努力猜測。
或許細節方面有些偏差,但大方向上,應該是沒錯的。
就如袁友沖所說,好一出狗血悲情大戲……
第1章 敲門
理論上來說,這樁狗血的案子算是告破了,但實際上,工作還沒有結束。
萬勇航被殺,兇手潘芸與萬永峰則以不同的方式自盡,即兇手和受害者都死了,也就不可能有口供這種東西。這種情況下,真相只能在現有證據的基礎上進行推演。
如此一來,對相關物證的要求便大大提高了,必須得有直接證據,且證據鏈務必完整,讓人挑不出刺來。
三人之間的恩怨情仇可以不管,但必須有鐵證表明萬勇航死於誰手,潘芸是否自殺。
尤其是,潘芸被外賣小哥發現的時候,家裡凌亂不堪,她也衣衫不整,沒有足夠的理由,恐怕不能服人。
《刑與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