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8節

報告還沒看完,袁友沖手機便響了起來。他從口袋將手機掏出,一看,發現竟然是姬洪昌打來的。
他想起來,於辰在組建調查組的時候,的確是在以刑偵支隊有組織犯罪偵查大隊為主力的同時,還抽調了不少信得過而又有能力的基層民警協助,大多都是些年輕人,而姬洪昌正是其中之一。
理由嘛,也很簡單。年輕人或許經驗不足,辦事略顯毛躁,但同時,他們血氣方剛,滿腔熱血,只要有人引導,工作熱情和工作效率,是那幫老油條所不能比的。
而且,他們剛任職不過幾年,「遊戲規則」可能都尚未完全摸清楚,因此被犯罪團伙滲透而墮落的概率,相對而言也要低得多。
更何況,那幫犯罪團伙,恐怕也不會選擇他們作為目標進行滲透。
這麼干是要花錢的,花錢的目的,不就是辦事,或者保護自己麼?這幫年輕刑警在單位裡又說不上話,沒有地位,甚至自己的事兒都不一定辦的完,況且犯罪分子對他們也不夠瞭解,貿然滲透,太不保險。
總而言之,這幫年輕刑警,某種程度上說,足夠「安全」,甚至可能比有組織犯罪偵查大隊的同事更值得信賴。
不過,道理雖然淺顯,可放眼整個支隊,有魄力用他們的,恐怕也就只有於辰了。
腦子裡飛快的閃過這些信息後,他又有些好奇,姬洪昌怎麼會在這時候給自己電話?
想著,他便將電話接通了,問道:「小姬,這麼晚給我電話,怎麼了?」
「那個,袁隊,您能不能來一下?」姬洪昌的聲音顯得有些慌張:「於隊他出事了!」
「什麼?」袁友沖猛地站起身,激動的問道:「怎麼回事兒?」
「那幫犯罪團伙太過狡猾……」他聽見姬洪昌咬牙切齒的聲音,又聽見他說:「總之,袁隊,方便的話就過來一下吧,於隊被炸傷了,現在在武警醫院接受治療……」
「行,我知道了,馬上來!」袁友沖也顧不得多說什麼,掛斷電話後,從抽屜裡翻出鑰匙便往出了門。
剛跑到停車坪,上了車,點火,他又忽的想到什麼,眉頭擰在了一塊。
片刻後,他歎口氣,再次掏出手機,給周倩欣打了個電話。
很快,電話撥通,他立馬問:「小周,你現在在哪?」
「在家,剛睡下,怎麼,出事了嗎?」
「趕緊換身衣服下來吧,我在樓下等你。」袁友沖說:「老於出事了!」
「啊?」
「先別多問,具體情況我也不清楚,你快些,我現在去你家。」
「哦,好……好!馬上!」
……
十五分鐘後。
周倩欣從自家單元樓大門出來,看到停在門口的警車,便徑直過來,敲了敲窗戶。
袁友沖按下車鎖開關,她便拉開車門,坐到副駕駛上,給自己扣上安全帶的同時,問道:「怎麼回事?於隊他……他怎麼樣了?」
「應該是在收網行動中受的傷,」袁友沖說:「具體情況我也不清楚,只知道他現在人在武警醫院,我們先過去看看再說吧。」
「行。」周倩欣咬咬下唇,重重的點了點頭。
這兒距離武警醫院並沒有多遠,再加上凌晨沒多少車,約莫二十分鐘後,他們便到了目的地。
將車停好,二人直奔急診部,便見到候診廳四處站著好幾個身著警服的刑警。
此刻,他們看上去都有些狼狽,鬍子邋遢,頭髮油膩,警服也顯得很髒,大多都還有些許破損,有的刑警身上甚至有傷。
比如,姬洪昌左手和腦袋上就都被纏了一圈繃帶。
袁友沖看見他後,立馬跑上來,問道:「怎麼回事?老於他……他現在怎麼樣了?」
「袁隊,周主任,」姬洪昌及圍在身邊的刑警見了,先立馬打了聲招呼,隨後才說:「是這樣的,咱們前不久,找到了這幫犯罪團伙的大本營,打算於今晚突擊行動,將該窩點搗毀,將犯罪分子一網打盡……」
第68章 行動
聽刑警們你一言我一語的講述,袁友沖大概瞭解是怎麼一回事兒了。
經過持續超一星期的調查,他們在八號那天,終於查明了以ktv老闆詹采為首的犯罪團伙手中手中毒品的來源,並鎖定供給方窩點。
這個涉嫌製造、運輸、走私、販賣獨品的犯罪團伙可不簡單,早些年就上了省廳的黑名單,省廳還派出了臥底打入該團伙內部,臥底早已收集齊了該團伙的犯罪證據,一直在等待個將之一網打盡的機會。
於辰將此事告知許乙銘後,許乙銘立馬與省廳方面取得聯絡,隨後,省廳排除專員前來,指導並協助以於辰為首的調查組偵破本案。
臥底的具體身份,許乙銘、於辰以及省廳派出的專員都不清楚,只知道他代號「駱駝」,且在行動的時候,會以約定好的暗號與他們取得聯絡。
同時,專員告訴於辰,根據「脫落」提供的信息表明,十號晚,這幫犯罪團伙將於北川縣森林公園內,與另一犯罪勢力進行獨品交易。
交易雙方,出動的人手並不多,並非動手的好機會。關鍵在於,交易完成之後,他們會帶著贓款回到位於北川縣的窩點之內,並行分贓,這就是個絕好的機會了。
而「駱駝」,也在交易人員名單之列,到時候,只要跟著他留下的線索,便能直接摸到對方老巢,將之徹底搗毀。
當時,於辰還開玩笑說,怎麼這麼巧,臥底找個機會找了幾年,結果他們剛查到對方頭上,機會就來了。
專員則一本正經的和他解釋稱,機會其實一直都有,只不過,省廳內部一直沒能真正下定決心,怕有不法分子漏網。
而這次,恰巧新安方面,以於辰為首的刑偵系統,也注意到了這一犯罪勢力,有了新安警力的支援,他們能快速完成警力調動、布控,因此,才真正下定決心,抓住這個機會,將對方一網打盡。
嗯,專員說,這個理由,是「駱駝」提出的,省廳內負責搗毀該犯罪團伙的行動組領導也認同。
但,這個理由,貌似並不能讓於辰滿意。他先前拋出問題時,並沒有想太多,可聽了專員解釋之後,再仔細分析琢磨一番,便起了疑心。
按「駱駝」的意思,先前抓住機會而不動手,是擔心有漏網之魚,這會兒有新安刑偵支隊的配合,便不擔心了。
這理由,根本站不住腳——倘若省廳打算行動,他們新安方面的刑警還能不配合不成?
《刑與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