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9節

既然已經下手,那麼,如果「最後一人」僥倖保住性命,則不管到底看沒看到市局官方微博發佈的消息,都應該報警才對——任誰遇到個企圖對自己不軌的傢伙,除了個別頭鐵的選擇自己和對方干仗之外,大多都會選擇報案。
換言之,這「最後一人」,可能已凶多吉少。哪怕沒死,也大概率失去了自主意識或者被限制了行動力——也就是昏迷,或被兇手劫持、綁架。
但綁架的可能性並不高,兇手的目的明顯是殺人,而且在將目標殺完前應該也不會浪費時間去折磨目標,趙子曼的屍體已足以說明這事兒。
所以,嫌疑人或許確實可能劫持、綁架受害人,但不可能劫而不殺,帶個拖油瓶在身邊。
想到這裡,袁友沖只覺得本堪堪被壓下去的無力感又爆發了出來,也沒興趣去扯開於辰的注意力或寬慰他了。
雖然,這種消極的狀態很是影響判斷,可人畢竟不是機器,很難無時無刻都保持絕對理智。尤其,消極這種負面情緒還會傳染,這會兒室內除了他們倆人之外,就剩一具屍體,自然,以袁友沖的心態都難免有些崩了。
……
終於,成威和周倩欣雙雙趕到現場,並立即展開現場勘查。
成威很快找到了趙子曼的手機,並用屍體的指紋解鎖。運氣不錯,一次成功,他便又把手機交給袁友沖,讓他看一遍。
袁友沖打開微信,翻了翻,便找到了備註名為「惠生」的微信好友。
但還沒來得及點進去看聊天記錄,周倩欣便說:「死亡時間大致確定了,在晚上八點到八點半之間。」
「屍身存在多處刀傷。雙上肢前臂的抵抗傷先不說,關鍵是腹部有整整七道刺創,也可能更多——如果兇手刺的速度較快,不等刺入腹部的凶器完全抽出便又再次刺進去的話,可能會造成同一創口、兩處創管的特殊刺創。」
「致命傷,估計就是腹部區域的其中一道或幾道刺創了。大致測了一下,每一道刺創都很深,可能傷到重要臟器或腹部大血管,最終導致原發性損傷性休克或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現場未見凶器,應該是被兇手帶走了。另外,門板及門鎖上發現並提取固定了一些指印,其中有三枚指印相對完整,具備相當的鑒定價值,等會兒帶回去,我就拖物證的同時對比一下。」
「好的,辛苦了,」於辰點頭,說:「你再好好檢查下現場,沒什麼問題的話,就帶屍體先回分局吧。」
「行。」
袁友沖見她繼續蹲下進行檢查,便又低下頭,目光落在手機屏幕上。
不一會兒,他忽然說:「找到了!『最後一人』在趙子曼微信上的備註名叫『小龍蝦』,手機號碼是187……快,查查這個手機的號主身份!」
「噢?」於辰聽了,立馬提起精神,趕緊撥通了司俊農的手機,讓他抓緊時間調查,並試著看看能否對目標手機進行定位,如果有消息的話第一時間通知自己。
接著,他才問道:「怎麼確定的?」
「田慧生約她打麻將,」袁友衝將手機遞給於辰,讓他自己看,但同時嘴裡也不停,解釋說:「她答應了,這時,田慧生又說還缺一個人,問她能不能約到,她說問問看。」
「接著,趙子曼先後問了五個人,但因為春節假期已過,只有最後問的那人有閒暇,就是這個『小龍蝦』。然後,我點了這人的頭像,發現上邊有她的電話號碼。」
「之後,她就和田慧生說找到人了,『小龍蝦』會過去。從她倆的聊天記錄看,田慧生應該也認識這個『小龍蝦』,只有苟旭陽不認識而已。而且這個備註,應該就是這人在她們的小圈子裡的綽號。」
於辰恍然,點點頭,但還來不及說話,手機就響了起來。
他看了眼來電顯示,是司俊農打來的,立馬接通,問道:「怎麼樣?有結果了嗎?」
第17章 失蹤
「嗯,」司俊農應一聲,說:「兩個消息,一好一壞……」
「快說!怎麼回事?」於辰忍不住出聲催促。
「好消息是,對方接了電話,也說了當天確實和趙子曼跟田慧生打了幾把麻將。壞消息……剛掛斷電話,她又回撥了過來,說自己女兒失蹤了。」
「啥?失蹤?」於辰愕然。
「具體情況我也不大清楚,我讓她先別著急,把地址告訴我,說讓你和袁隊過去瞭解下情況,然後就直接通知你了。」
於辰皺了皺眉,沉默了兩秒,才接著說:「行,你把地址電話發我,我現在就和老袁趕過去。」
掛斷電話後,他把情況大致和袁友沖一說,又知會了成威和周倩欣一聲,便直接下樓、上車,往司俊農提供的地址趕去。
開了沒多久,於辰又想到了什麼,趕緊把手機掏出來,解鎖之後扔給袁友沖,說道:「你趕緊打個電話給……給小龍蝦,先大致問問什麼性質。」
「好。」袁友沖點點頭,很快找到司俊農發過來的信息,給目標撥了個電話過去。
很快,對方就接通了,聲音有些焦急:「你好,是公安的警官嗎?」
「嗯,你好,」袁友衝開了擴音,並說:「我是刑偵支隊刑警,袁友沖,負責接手你女兒失蹤一案的,現在正跟我同事一塊趕過去,預計二十分鐘後就能到。現在可以麻煩你說說大致情況嗎?」
「謝謝你們,太謝謝了。」小龍蝦有些激動,趕緊道謝,隨後說:「是這樣的,我們初六……也就是十號那天剛從老家出來,十一號田慧生不邀我去打麻將嘛,我就去了……」
「哎,這些都不重要啦,然後就是今天……哦不對,應該說昨天了,十二號。我幾個好朋友——因為我加了我女兒學校的義工隊嘛,她同學爸媽也有幾個加了,咱在義工隊裡待了都兩年多了,關係很不錯。」
「這不又快開學了麼,我們就約著聚了個餐,去其中一個朋友家吃飯。然後,我女兒就說晚上想留在那邊玩,我跟我老公都答應了。不是什麼大事嘛,以前她也經常在好朋友家住的,我也樂得她多交幾個朋友,獨立一點。」
「但,剛剛你們同事打電話過來的時候,我接了,掛斷電話才知道,我朋友給我發了條短信,說我女兒又想回來了,因為我朋友兒子作業沒做完,沒什麼時間陪她玩,她一開始覺得無所謂,但自己玩了下又覺得無聊。」
「那會兒都十點多了,我朋友不放心,就讓她老公送我女兒回來咯。但她老公也喝了酒不能開車,走路送回來的,一直送到我家樓下,就讓我女兒自己上來了。」
「這些事,我也是後來打電話給她問了才知道的,當時掛斷了你們同事的電話,才看到信息說把我女兒送樓下了……但我女兒沒在家啊,我一下就著急了,趕緊又打了個電話給那位警官,說我女兒失蹤了。」
「那位警官說,他沒有職權直接處理這種事,讓他們隊長……就是你們來問我具體情況,讓我把地址告訴他。」
「我給了,然後掛了電話,又一想,她會不會是不想回家,又直接跑到別的朋友家去玩了,我就先打電話問送她回來的朋友,又打電話問了其他人——這會兒也顧不得晚不晚的了,可他們都說沒看到我女兒……」
「我剛要打第七個,你們電話就打過來了。」
可能是因為著急,她的敘述比較凌亂,不過大概意思倒是都講明白了。
簡而言之,她女兒在聚餐後想留在朋友家玩,但玩了一會兒又覺得無聊,想回家,對方送她到樓下後,便讓她自己上門,結果卻至今未歸,也沒去已撥打過電話的幾個朋友家中,懷疑已經失蹤了。
講完之後,她似乎又有些忐忑,問道:「警官,我聽說失蹤不滿二十四小時不能報案……」
「放心,沒有這回事,不具備完全民事責任能力的行為人——通俗的講就是兒童——一旦以失蹤報案,我們就會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展開偵查,沒有時間方面的限制。別的不說,我們這不就在往你家趕過去嗎?」
《刑與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