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8節


例如第一次,她靠的近,所以最接近她的格子中,冒出了致命的毒氣。她聞了幾口就頭昏眼花,失去了意識。什麼時候死掉的也不去清楚。
第十次,格子鋪發生了爆炸。
第七十三次,格子鋪流出了腐蝕性的酸液,滴落在固定招牌的鐵桿上。頭頂沉重的招牌不堪重負最終落下來,活活將秦盼砸死了。
生活果然是充滿了苟且。有時候秦盼自己都在心裡暗暗佩服殺手的想像力和行動力。能用上萬種方法殺掉自己,這到底是多強悍的人?
「不知不覺,我已經死過那麼多次了啊。老了,記性都不好了。」秦盼苦笑著,自己離格子鋪越來越近。
充滿殺機的格子鋪,是她第七十四次經過。上一次路過這裡被殺掉,大約算成正常時間,足足也過去了六十多年。
好漫長的歲月。她沒有老,仍舊那麼年輕,但是靈魂不知不覺間,早已經被刺破,傷的千瘡百孔。
近了,格子鋪已經離她只剩下了一兩米!
秦盼的靈魂在顫抖,她哪怕因為時間的流逝遺忘了太多,但是身體依然忠實的記得自己每一次死亡的痛苦。
她一咬牙,一閉眼,邁步向前。越過了自己和那致命的格子鋪的最後一米距離,她的倩影,穩穩的落在了格子鋪大門口。
孤獨的招牌遮擋著頭頂的烈日,將她隱藏在了陰影下方。
暗潮,開始湧動!死亡,在逐漸以某種方式,朝她靠近!
閉著眼睛的秦盼在靜靜等待奪取自己生命的意外發生,可是等了幾秒種後,什麼事情也沒有出現,她,還活著。
「咦,咦咦咦。我還活著?」秦盼睜開眼睛,伸手在自己的臉上扯了扯:「好痛!」
她有些驚奇,雖然死亡的方式每次都略微有差別。但是死了那麼多次了,秦盼依稀也知道了一些規律。按照她的路線,她今天本應該在格子鋪這一關死定了的。
可是,她並沒有死。
不,不對!她確實會死,但是兇手的機關出現了意外。
格子鋪正面最中央的一個格子裡突然響起了破空聲,好幾根反射著陽光的尖銳物體射了出來,眼看就要打在了女孩眉尖。秦盼的眼眸閃動,避無可避。就在這時,一張厚木板從招牌後方掉下,巧之又巧的擋在了女孩和銳物之間。鋒利物體刺破木板,隨著板子掉在了地上。
秦盼額頭上流下了幾滴冷汗。她定睛一看,木板上赫然有五根長釘。
兇手將改裝後的訂釘槍藏在了格子中,如果沒有那張突然掉落的木板,她現在已經成了死人。
秦盼躲過了一劫。
可這,真的只是巧合?
女孩有些困惑起來。
人總有許多東西,明明很重要,卻從來不在乎。老話說失去了才知道珍惜,或許人的劣根性,就是如此。到手了的東西,無論再珍貴,也就不在意了。
又如一個現代生活裡整天都用不上半次的表情、一個我們習以為常的事物、一顰一笑,一言一行。甚至根本就沒有人會察覺到的、不斷流失的時間,也可能正有什麼人在拚命取回。
秦盼在前幾十年的一日循環中,還在拚命掙扎,想要奪回正常的人生,希望時間的流速變得正常,不會再像堰塞湖般堵住不動彈。
第兩千一百三十九章 死亡九百米(1)
後幾十年絕望了,淡然了。
一百年過後,徹底開始無奈的享受起了日復一日的6月15日,試圖將這變成她的人生。可,這不過是自欺欺人罷了。
一成不變對她而言,其實比死亡更可怕。所以當她上百年的重複人生第一次出現了轉變,本應該殺死她的死地,被一張意外掉下的木板擋住後,那震驚感蕩漾了她古井不波的內心。
她腦袋有些亂,甚至腳步都不知道該怎麼邁了。
離韓國燒烤店,還有八百五十米!
秦盼的心臟在砰砰跳個不停,她小心翼翼的往前走。她甚至覺得,今天往臉上吹的風,都和數百年中不變的風向不同。
再往前五十米處,有一家精品服裝店。不大,二十多平方米。在那兒,秦盼也死了幾十次。這條巷子路不寬,十多米罷了。由於位置很偏僻,所以來往的行人不多。最近臨近畢業季,再加上老校區就要拆遷了,走動的路人就更加的少。
精品店的生意很差,掛著一個紙牌子,上邊寫著『跳樓大甩賣,僅剩三天,三天後絕對搬走。』
三天後店老闆到底會不會真的搬走,秦盼不知道。畢竟她從來沒有脫離過15日這一天,在她的時間表中,老闆已經足足開店上百年了。
店中的危險一樣不比格子鋪裡的少。
女孩越過五十米的距離,來到了精品店前。深吸一口氣,往前連著走了好幾步。就在她快要越過店門口時,頭頂的霓虹燈整個掉了下來。秦盼嚇了一大跳,想要往左側跳開的時候已經來不及了。
碩大的霓虹燈帶著巨大的重量墜落,一旦砸中了她,女孩絕對會變成肉餅。秦盼在死前一刻腦袋木木對的想著,曾經在第六十次路過精品店前時,這霓虹燈也掉下來過。
兇手的手段,開始乏味了,不新鮮了。難道是江郎才盡?
霓虹燈發出轟隆的巨響,最終沒有砸中她。緊鄰的隔壁店舖上方的招牌也掉了下來,狠狠的將霓虹燈擠了一下,將本應該砸向她的霓虹燈給擠開了。兩個重物落到地上,十分巧合的變成了拱形,剛剛將傻呆呆站著的秦盼容納在拱形位置的最中央。
秦盼懵逼了。
這是怎麼回事?第一次如果是巧合,那麼第二次算什麼?明明兩次人為的意外,她任何一次都躲不開的。但是偏偏有外力干涉了進來,將她給救了。
如果現在她還沒有察覺到其中的問題,那秦盼簡直就是白活了。女孩翻了翻白眼,撥通了夜不語的電話:「喂,你究竟幹了什麼?」
電話對面的夜不語沉默了片刻,沒有回答她,反而說:「你的速度太慢了。如果還想活著走進韓國燒烤店的話,最好在十五分鐘以內到。」
「你還有八百米距離。」
「用走的,時間不多了。」
人走路的極限速度,大約一小時五公里。一分鐘走八十三米,一秒鐘接近1.4米。八百米以自己的腳程,最多十分鐘就夠了,如果用跑的可以更快。但是夜不語的話中有話。他說『用走的,時間不多了』,意思就是,必須要走,不能跑。
十五分鐘走十分鐘就夠了的路,意思就是,前路恐怕還有波折,不會平靜。所以,自己接連兩次都沒有死掉,果然是他搞的鬼?
他,到底是怎麼做到的?
《夜不語詭異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