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禍不及親人?

    阿根說得並不在意,而我聽著聽著一陣頭暈目眩。

    在門牆之上印血手印這一節,其實在金庸先生的小說《神雕俠侶》第一章便有出現,那是傷心道姑李莫愁的殺人習慣,也是對實力的自信宣言。然而在現實的巫蠱世界裡,這種血手印其實也是真實存在的,這最早的歷史要延伸至早期南疆的部族山寨時期。那個時候人力是真正的資源,不好濫殺,兩個擁有巫師神婆等神職人員的寨子或部族,倘若有仇怨,便在對方村口、井邊或屋旁,印一血淋淋的手印子,以作警示。

    然後雙方斗蠱,輸者寨敗人亡,贏者得到人口財物。

    這個血手印,跟西方兩紳士決鬥時扔白手套,是一個原理。

    然而不同的是,巫蠱之術,從來都很有好正面衝突,大多數下蠱者從頭到尾都不會露面。

    這是我那狂傲的師叔在向我挑戰。

    而那個時候的我,仍然躺在醫院裡,雖然已經開始做一些康復訓練,但是要說活蹦亂跳地去斗蠱,簡直是天方夜譚。說實話,如有可能,我寧願把那本破書交給便宜師叔,以求平安。然而世界往往都不是那麼單純的,我交給他,他會想上面的內容好像我也會哦,我會不會報復他,要是報復的話,何不如先斬草除根,了卻這樁麻煩……

    好吧,本來無仇無怨,現在卻是非殺不可了,這就是猜疑鏈,人性的弱點。

    我想了一會兒,立即打電話給不知道在哪裡逍遙快活的雜毛小道,要他幫我去店子裡照拂一二。電話那頭的聲音略微嘈雜,不時有女人的聲音傳來,不過他也爽快,立刻答應了,但是期期艾艾地,說最近手頭略緊。

    我說好,回頭我給你一萬先花著。他高興了,說我這錢花得值,請他這麼一民間高人作保鏢,太賺了。

    我又給歐陽警官掛了電話,給他通報了這個情況。

    晚上的時候李先生給我轉了一間高級病房,獨間,跟他女兒雪瑞相鄰。我並不拒絕,安然享用,夜間的時候他跟我談及報酬一事,我推辭了,說這並不用,舉手之勞而已,況且雪瑞的病情並沒有立即好轉。他沒有再說了,緊緊握著我的手。

    我很憂慮那個潛伏在暗中的師叔,雖然迄今為止我還不知道他的名字,來自何方,但是他已經成功地在我心中種下一根倒刺,坐立不安,如鯁在喉。我很奇怪,都已經這麼多天了,這老傢伙會不知道我在醫院麼?幹嘛不直接來找我,反而去我店子裡印什麼勞什子血手印?

    傍晚小美依然來給我送飯,這次她煲了清淡的銀耳蓮子羹,我告訴她這幾天先別過來了,她不理,笑著說是不是看上那個大老闆的小女兒了,我說哪有,她的胸可沒有你的大。小美臉紅了,轉過頭去不說話。我這也是說順了嘴,話一出口就感覺自己太孟浪了,連忙道歉,她轉回來盯著我,突然問你喜歡我麼?我一時口結,吭吭哧哧半天,說你這麼漂亮,我自然是喜歡的……

    我後面的但是沒有說出口,就立刻被她給緊緊抱住了。她身子很柔軟,也飽滿,披散的頭髮裡有很好聞的洗髮香波的味道,她把頭埋在我胸口,抽噎著,有嚶嚶的哭聲傳來,沒一會兒,我胸前的病號服就濕了。這哭聲把我的心給哭得柔軟,就像在水中泡軟的紙巾。

    之後我們都沒有說話,靜靜地依偎著。

    小美把心中積澱已久的感受說了出來,而且勇於付諸於行動,在那一刻,她大概是幸福的;而我,這樣一個親切熟悉的漂亮女孩子投入懷中,感受著她熾熱的感情和好聞香氣,一種被人關心、被人期待的感情油然而生,讓我不願放棄,在那一刻,我想我也應該是幸福的。

    然而,人生若能夠倒回,我寧願當時自己狠心,斬斷自己、以及小美的情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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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連幾日,我小心提防,但是自稱是我師叔的那老傢伙儼然消失了一般。

    警方的追查仍在繼續,但是動靜越來越小,東官是一個流動人口以百萬為單位的城市,在如此密集的地區找尋一個人,說實話很難,畢竟他不是公安部掛名的a級通緝犯。生活仍在繼續,就像某些電視劇裡的鏡頭,一個城市從黑暗沉寂到璀璨萬家,不過短短幾秒鐘。

    我隔壁的香港女孩雪瑞,她的病情開始好轉,連續幾天一直陸陸續續排了些毒素之後,在第四日就沒再腹瀉了,蠱毒消盡,精神便好了許多,食慾也增強了不少。李先生生意很忙,在第五天確定女兒基本無恙了之後,返回香港。李太太雖然抱怨,但是臉上的笑容越來越多。她會經常來我這裡坐一坐,聊會兒天,求教一些問題。我能答則答,不能答則避而不談。

    李太太說起自家女兒很多事,她說她女兒本是個活潑開朗的性子,一向都調皮搗蛋,像個男孩子,可是自從中了這降頭,性格大變,就變得怯弱敏感了,患上了輕微憂鬱症,而且由於身體機能變弱,視力越發下降、退化,只能大約看見近前的物體。她讓我多接觸一下她女兒,鼓勵支持一下她。

    我說好,可是每當我去串門,雪瑞看見我,都扭過頭去不說話。

    小妮子大概是想起了自家那日的慘樣兒,害羞。

    看到十六歲的她,我不禁想起了當年的自己,那個時候的我真的是有些初生牛犢不怕虎,一個人揣著幾百塊錢,跑到南方來投靠同鄉,結果地址記錯,一個鄉下來的窮小子在繁華的城市裡穿行,又膽小又害怕,話都不敢說,穿著破舊的校服(那個時候居然穿著一身校服,奇葩吧?),像城市裡的流浪狗,孤獨無助……

    那段日子真的很難忘,不過也就是那個時候,讓我的性格裡擁有了堅強。

    後來我看到港台電視劇或者八卦雜誌裡面,十六歲的小女生連男友都換了好幾個,私生活糜爛不堪,越發覺得自己很傻很天真,沒見過世面。可是現在,看到雪瑞那純淨無瑕的眼眸,我卻生不出這樣的想法了。

    這世界什麼樣的人都有,一概而論,大概是不太公平的吧?

    我們兩個都不說話,我就給她唸經。暫住我家的雜毛小道把我的mp4拿過來了,我記憶力變好,本來已經熟讀,但而卻仍舊喜歡閱讀的感覺,溫故而知新。《鎮壓山巒十二法門》的註釋者洛十八所學頗雜,佛經也有,不全,斷章取義的,所以我之前念的,也是照搬。此刻念,她覺得好玩,不說話,微黃的眼睛盯著我看,亮晶晶的。

    我唸經文,念快了就覺得腮幫子癢,臉上的抓痕已經結痂,正在脫離。

    和我小叔一樣,都是左臉,我很榮幸地加入了刀疤界的行列,成為一個外表凶悍的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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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小美的感情進展很快,就某種意義而言,應該說是水到渠成。

    小美來醫院的次數越加頻繁了,好在十一月飾品店的生意已經進入了淡季,阿根也不會多說什麼,我們的拖糖也由小美給所有人發了,很多人都帶來了祝福,當日也有嫉妒。我仍舊是個半殘廢,但是好歹也能夠生活自理了,去洗手間,也不用人幫我扶把了。一個人的單間,其實很好,至少我不會擔心金蠶蠱和朵朵曝光。

    要說這段時間最幸福的,得說是朵朵。

    小傢伙得到了醫院仙逝的各位生靈的滋潤,已經茁壯成長起來。別的不說,最主要的一點,她可以拿起水果刀了。水果刀有多重,這並不會比一根笤帚重,但是意義卻是不同。

    《國語·越語》中談及「兵者,凶器也」,亡魂靈體十有**能夠迷惑人心魂意志,但是未必有一成能夠持戈捉兵,為何,人為陽,鬼為陰,心志堅定不移之輩,從來不恐懼,也就不會遇到鬼物,唯有心中忐忑不安者,時常被惑。鬼擁有人性的弱點,其實更加恐懼真正的消亡,本能地害怕刀兵,往往戰場上下來的猛士、殺過人的凶人、屠夫,身上的殺氣就能夠鎮住鬼。但是,總是有些鬼物,能夠超越本能的恐懼而為,這類鬼,被稱之為猛鬼、厲鬼或者……鬼靈。

    我很高興,因為,朵朵的捶背功夫終於有了力道,輕重緩急,幾如常人。

    時間悠悠又過了一個星期,我真想用「時光苒任」或者「白馬過隙」來形容悠閒無事的日子,人若閒著,心就思動,總想著有些刺激驚奇的事情發生,然而真正有些什麼事情,就會無比懷念那段平靜而美好的日子。

    就在我以為事情已經過去,認為那血手印只是一個玩笑,認為生活便如水,緩緩地流淌東去的時候,某天傍晚,我接到了一個陌生電話,電話的那頭仍然傳來了一個老男人低沉的聲音:「你以為事情真的就這麼過去了麼?」

    接到電話的時候,我正在給雪瑞念「金剛薩埵心咒」的節選之段,「今後縱遇命難時,亦絕不造諸惡業,祈汝悲眼視吾等,柔和之手賜解脫」,讀的順暢,心中正飄飄然,突然一盆冷水潑下。我冷語,說那本書我已經遵照我外婆囑咐,燒了成飛灰了。你若是要猿屍降的解法,我立刻說予你聽,只求你能夠不要再不依不饒——我本就不是你們這個圈子的人,老婆孩子熱炕頭,就圖個富貴小民的命。

    他哼聲冷笑,說現在滿世界都是警察在找他,他安能放過我?

    我不說話,只恐觸怒了他,再做出什麼危險的舉動來。他見我不說話,嘿嘿的笑,這笑聲淒厲,讓人聽著說不出的心寒,他說了兩句話,就掛了電話。

    第一句是他帶來的猴子死了,是被警察給打死的。

    第二句是我老婆在他那裡,讓我好好想想,《鎮壓山巒十二法門》毀沒毀了?

    我握著手機,機身都要被我捏爛。
《苗疆蠱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