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歸家之路

   七歲的那一年,抓住那只蟬,以為能抓住夏天。

  十七歲的那年,吻過他的臉,就以為和他能永遠。

  就像五月天的歌中唱的那樣,十七歲是一個美好的年齡。

  每一個少年都光芒四射,有著無可抗拒的誘惑力。那麼陽光,但是一種莫名其妙的傷感情緒又在雨天蔓延;多麼憂鬱,冷得像冰,然而心裡有火焰在日日夜夜地燃燒。人生中的第一次戀愛也許就是在十七歲的時候,悄悄地經歷了多少驚心動魄的心事,那個雙子座的滑板少年,在夜裡,在晚風中,在花瓣凋落的街道上,穿過如水月光下的公園,路過亮著燈的便利店,一直來到你的樓下,只為了和你說幾句廢話,然後吹著口哨在你面前走過。

  用隕石撞擊地球般的勇猛只為給你蝴蝶親吻花朵似的溫柔。

  星座又能說明什麼,兩個同年同月同日生的人,命運卻截然不同。

  小蒙圈生於1995年的六一兒童節,父親沒有文化,隨隨便便的給他起名叫熊六一。

  DNA檢測結果證實了這個獸孩不是吸血兇手,而是熊姓夫婦十年前丟失的孩子。

  他七歲那年迷失在深山,在原始森林裡渡過了十年,十七歲的時候,被特案組誤當成吸血怪物抓獲,後來被父母領回了家。確切地說,應該是捆綁著抬回了家,小蒙圈已經迷失了心智,喪失了語言能力,多年的野外生活,使他成了一個獸孩,和野獸沒有什麼區別。

  故事要回到十年前,從這個孩子失蹤時說起。

  山村偏遠,有電,但是沒有自來水,他家院子裡有個壓水井。籬笆邊種著向日葵,牽牛花已經攀援到了晾衣繩上,一棵白楊樹長在牆角,樹高過屋簷,枝葉四下舒展,遮蔽了紅磚平房的一角。

  這裡就是他的家,他在荒山野嶺遊逛的時候,是否常常想家,又是如何忘記的呢?

  父親叫熊腮,這並不是真名,而是個外號。父親賣豆腐為生,性格憨厚,比較窩囊,村人們是這樣開玩笑的——用手掌猛地在熊腮的腦袋上擼一下,然後說道:瞅你那個熊腮。

  七歲的小蒙圈不解其意,只是會笑起來。

  父親熊腮騎著自行車賣豆腐,車後座綁著個木頭槽子,槽子裡的豆腐蓋著白布,周邊的每個村莊,每個清晨,都能聽到他的吆喝聲,他提高了嗓門,拖長了聲音喊:豆粉,賣豆粉。

  他們家總是吃豆腐,白菜燉豆腐,茄子燉豆腐,豆腐土豆湯,小蒙圈有時說,媽,咱能不能不吃豆腐了。

  迷失在大山裡之後,他吃的是螞蚱、青蛙、鳥和鳥蛋。他那麼害怕蛇,卻不得不吃蛇。他吃樹根的時候,是否會懷念家裡大鐵鍋燉的豆腐?

  小蒙圈非常怕黑,那時候,他家借了一筆錢,被人追債。債主每天晚上都來敲門,母親摀住他的嘴裝作家中無人。母子倆呆在黑暗中,大氣不敢喘,很怕債主會破門而入。在荒山野嶺生活的十年裡,他忘記了家,忘記了豆腐,卻記住了敲門的聲音,即使是啄木鳥敲擊樹幹的聲音,都能讓他產生恐懼。

  這是他對人類生活殘存的回憶。

  那天夜裡,敲門聲再次響起,這次不是債主,而是鎮上來的計生委幹部。小蒙圈的母親懷孕了,鎮計生委要把她帶走,強制流產。母親曾經問過小蒙圈,你是想要個弟弟還是個妹妹?小蒙圈還沒想好的時候,計生委幹部就來了,母親帶著小蒙圈到親戚家東躲西藏,每個村子的牆上都用白灰刷著標語,摘錄幾條,可見農村計劃生育工作之艱難。

  一人結紮,全家光榮,

  寧可血流成河,不准超生一個。

  打出來!墮出來!流出來!就是不能生下來!

  鎮計生委暗中監視,終於將小蒙圈母子倆堵在了家裡,他們有禮貌的敲門,沒有回應。

  一名計生委工作人員說:別裝犢子了,都摸清了,知道你在家裡。

  另一名計生委幹部隔著屋門說:海燕吶,你都有個小子了,咋還想生呢?

  他們失去了耐心,破門而入,熊腮攔住眾人,母親海燕帶著小蒙圈趁亂跑上了山。

  母子倆在山上提心吊膽躲藏了一夜,第二天,母親海燕發現,小蒙圈不見了。

  當時,小蒙圈掉進了一個山坑裡,坑很深,地形複雜,遮蔽著籐蘿枝葉。這樣的山坑在大興安嶺很多,每一個都深不見底,所以,第二天,村人們上山尋找孩子,一無所獲。

  小蒙圈僥倖的活了下來。

  我們不知道這個七歲的孩子用了多久爬出了山坑,一個星期,還是一個月?

  山坑之上就是漫無邊際的大興安嶺,他已經忘記了回家的路。

  那麼一大片原始森林,即使是一個成年人迷路後也很難走出來,更何況一個小孩子。他想要回家,卻越走越遠,一邊走一邊在森林裡大哭,沒有人能幫助他,只有恐懼和無助伴隨著他。很快,他就流乾了眼淚。他所害怕的一切,他都必須要接受。

  春天,他捕捉蛇,一口咬掉蛇頭,吸吮血液,這個小孩子是那麼害怕蛇,但是他不得不吃蛇為生。

  夏天,他爬上樹躲避野豬和狼,從一棵樹攀到另一棵樹,像蕩鞦韆那樣拽著籐蘿跳過山谷,只為了避免被野獸吃掉。

  秋天,他學會了爬行,他用四肢爬行的速度非常快,這樣更方便他隱藏在草葉灌木中捕捉獵物。

  冬天,為了御寒,他睡在山洞裡,從某些生活習性來看,他體態動作與熊十分相似,可能與熊共同生活了一段時間。

  十年來,他的內心只有荒草叢生。

  我們在原始森林裡生活十天,也許能體會到他這十年是怎麼過來的。

  人的成長環境至關重要,一個七歲的孩子在野外生存,要麼死掉,要麼成為野獸。

  他漸漸地成長,活動範圍也越來越大,十年過去了,他外表像人,但和野獸無異。

  有一天,他來到了一個地方,這裡的土地非常平坦,氣味也不同於他已經熟悉的叢林,這裡有些四四方方的大石頭,他隱約看到很多動物從石頭縫裡緩緩地的走進走出,身影綽約可見,那些動物和他有些相似,即讓他感到恐懼又使他覺得有一絲親切。事實上,他只敢攻擊比自己身體小的動物,他可以徒手捉住斑鳩和野鴿子,他在夜間捕食的時候,發現這裡的斑鳩和野鴿子非常溫順,個頭也要大一些。

  後來,那些動物抓住了他。

  小蒙圈失蹤時已是七歲,他曾經會說話,天性未泯,與人類社會有過短暫的接觸,保留著生命最初的印象,包括父母的愛。母親海燕敲擊窗戶的聲音,讓他從心底的深處喚醒了殘存的一絲記憶。時隔十年,父母把他帶回了家,最初,他還會偷村裡的雞,四肢爬行,像惡狗一樣猛得竄向空中,捉住雞鴨。父親熊腮只能把他關在家裡,讓他慢慢適應人類的生活。

  母親海燕發現,孩子對敲門聲感到非常恐懼。

  每當敲門,他就會很害怕,安靜下來,一動不動,這時,母親便耐心地給他洗澡,餵飯,教他走路和說話。母親像照料幼兒一樣照看著已經十七歲的孩子。

  村小學距離他家不遠,那是一排紅磚平房,校園裡豎著一桿紅旗。

  兩扇鐵門,刷著綠漆,整日開著,村小學裡並沒有什麼值錢的東西。校門口有兩個雜貨攤,左邊是個駝背老頭,右邊是個老太太,很多鄉村學校門口都有這樣的雜貨攤,很多孩子對童年的回憶就和這種雜貨攤有關。一年後,也就是小蒙圈十八歲的時候,賣雜貨的駝背老頭和老太太看到了奇怪的一幕。

  有一對父母領著兒子來上小學,兒子是成年人,個頭比父母還高。

  老師在教室裡對同學們說,今天,我們用掌聲歡迎一位新同學。
《十宗罪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