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火熾局

    張國忠腿肚子當場就朝前了,這可是初戀啊!「操他媽了個X的李樹林,老子今天砍死你!!!」張國忠一邊帶著半哭腔叫喚,一邊奔廚房拿菜刀,法律意識再強烈,人心必經還是肉長的,這張國忠20出頭,也是個熱血青年,受過多年革命教育的他,雖然昨天晚上還覺得李樹林應該教給公安局,但現在已經完全喪失理智了,一心只想拿刀剁了李樹林。

「幸…幸虧發現的…發現的早,已經救過來了…」上氣不接下氣的李二貴這時才磕磕巴巴說出下半段。

李二丫睜開眼睛,看見張國忠就坐在旁邊,哇的一聲撲進張國忠懷裡哭開了,也不管李隊長和馬真人就在旁邊了。

在思想像對保守的農村,這大閨女要是碰上這種事,沒有意外的話是不容易往外嫁了,即使能嫁出去,八成也得找個歪瓜裂棗,還要面對村裡人大半輩子的閒話。然而,在這個世界上,意外總是有的,李二丫的意外,就是張國忠。

張國忠是受過革命教育的人,對這方面看的並不像農村人那麼重,而且馬真人私下跟他說過,出事當天晚上,李二丫正在月經期,僅是破身,並不會懷孕。張國忠深深知道,這個善良的農村姑娘此時最需要的,就是自己。

把李樹林移交給派出所的同志後(那個年代,強姦罪是僅次於反革命、貪污和殺人的重罪,估計李樹林不是死刑就是20年有期,至少到改革開放是不會出來騷擾了。),經過李隊長說媒(雖說早就認識了,但還是得有個說媒的,這種傳統禮節當時在城市裡也很盛行,當時自由戀愛已經有所萌芽,但大部分的婚姻還是象徵性的需要一層中介關係,農村叫「說媒」,城市叫「介紹人」。),李二丫就算許給張國忠了,張國忠自己也挺美,李二丫能幹活會做飯,長的還不錯,是自己喜歡的類型,還圖什麼呢?

馬真人親自給張國忠挑了個黃道吉日,就在兩個禮拜以後。

娶媳婦,家裡不通知是不行的。李二丫聽說要見公公婆婆了,緊張的夠嗆。把最捨不得穿的衣服都穿上了,但在張國忠看來還是偏土。

最驚愕的,還要數張國忠的父母了,老兩口的下巴差點砸到腳面上,心想這小王八羔子上次回家還跟個沒事人似的,才隔了一個月怎麼就領回個定了親的媳婦來,這也忒快了吧,他們可不知道,這倆人兩情相悅都快兩年了。

驚愕歸驚愕,高興還是佔了大半的,家裡成份不是很好,沒有黨員,老爺子還是叛徒,兒子隨便能找個對象就心滿意足了,更何況眼前這個大閨女個子又高,長的也不賴。

張國忠的爹媽給了張國忠200多塊錢讓他結婚用,錢裡一塊五塊都有,估計這是家裡的全部家當了,這下把個張國忠感動的都快哭出來了,家裡這麼困難,還能給自己湊出200塊結婚,可憐天下父母心啊,開始不想要的,但後來想到自己也是個真正意義上的光棍,連買被褥的錢都不夠,總不能去姑娘家倒插門吧?也就勉強要了150。而張國忠的弟弟張國義聽說哥哥要結婚,也把哥哥拉到一邊,非說要給哥哥個賀禮。

別看是一個娘胎出來的,張國義和哥哥張國忠完全是兩種人,張國忠是個好學生,心裡有志向,有點胸懷天下的意思,但張國義就是個混混,以前上高中的時候就是流氓頭,天天打架鬥毆,到哥哥中專上班,更是顯示出了自己在武鬥、外交與領導方面的天賦,很快便成了革委會武鬥力量的重要成員,並以意想不到的速度聯絡了其他好幾個學校的紅衛兵組成了勢不可擋的所謂「聯校革命縱隊」,並掌握了這個跨校組織的大部分調動權,只要張國義一句話,數百人的隊伍沒準就去拆誰家房子了。最誇張的是,這個跨校組織還得到了各校革委會的默許,甚至主動要求這個所謂的「聯校革命縱隊」去對付勢力比較大的保皇派。(文革時,造反派是褒義詞,造反是忠於毛主席的表現,而保皇派是貶義,意思是保護一些錯誤的思想或保衛認識有問題的人,那時革命思想並不是很統一,兩撥人意見有分歧,如果辯論無法解決的話,便很有可能演變成武鬥甚至械鬥,雙方互稱對方為保皇派,所以,所謂造反派和保皇派並非是一群固定的人,自稱造反派的人,在有意見分歧的對手嘴裡,就是保皇派。)目前,張國義正在想折替爺爺平反,這在當時是不可思議的事,但更離譜的,張國義的想法竟然得到了校革委會的支持,開始公開帶著大隊人馬到處搜集資料。

晚上,張國義騎自行車帶著哥哥來到了位於天津近郊的一個亂草堆,三扒拉兩扒拉,拎出一個大號的籐條箱子來,「哥,我知道你平時愛鼓搗這玩意,這些都是我在帶著人破四舊的時候抄出來的東西,我也不懂,但看著好像挺珍貴的。」

回到家,張國忠拉開箱子,先看到的是兩個裝畫軸的紙筒,打開其中一個,慢慢拉下,「萬般皆下品,惟有讀書高…」張國忠細細念著,憑這筆字,張國忠就覺得這兩行字來頭不小,等把畫軸全拉開了,張國忠腦門子立即就是一層汗,這是一幅顏真卿的真跡,乖乖,這個寶貝瞎貓弟弟還真能碰上死耗子,但接著打開的一幅畫,讓張國忠兩隻手都哆嗦了。

畫上描繪的是一幅冬天的景色,雪白的畫卷,點點寒梅,孤舟蓑影,而當張國忠把畫的落款翻出來時,差點一屁股坐在地上,「展子虔,我的娘啊…」

除了這兩幅字畫,另外還有一本古書,叫《功名絮》,張國忠開始只以為是一本類似於《儒林外史》的古代小說,但翻開一看確不是,原來這是明萬曆年刑部尚書張國彥所著的記述從大明開國到他所在的年代四品以上官員因何被罷免、流放甚至砍頭抄家的官場沉浮實錄,看上去好像有點意思。

「告訴你,書我要了,但那兩幅畫是100%的國寶,我不能要,但一定藏好了別弄丟…」

囑咐完弟弟,跟父母和爺爺道別後,張國忠帶著李二丫在第二天回了李村。

此時已經快入夏了,夏天,對於馬真人來說是一個折騰張國忠的好機會,冬天不用下地啊,無非也就是站站馬步,多背點柴火,但夏天不一樣,馬真人不但把那20斤的沙袋重新綁在了張國忠腿上,又開始隔三差五趕他去墓地過夜了。

離結婚還一個禮拜,張國忠若無其事的找了個墳頭基本上都快平了的矮墳半躺下,哼著小曲,這幾天,張國忠天天掰著腳指頭盼結婚日子。對於張國忠來說,以前睡墳地是噩夢,一宿不敢合眼,時刻心驚肉跳,但現在已經沒什麼感覺了,狐狸叫兩聲,看見點鬼火,就跟白天在田里看見蛤蟆一樣平常,不用在家背口訣,反倒更輕鬆。

而就在他翻了個身,準備找個舒服姿勢睡覺時,覺得有一個硬東西隔了自己一下,還挺疼。「什麼玩意?」扒開亂草,張國忠找到了一個正方形的小石樁,每條邊長大概5厘米左右,很顯然原來是埋在地裡的,但年代久了,周圍的土已被雨水沖走不少,露出地面的部分大概有火柴盒的高度,側面刻著條形花紋,有點像古篆體的水字或火字,石樁正上方,刻的則是一個「午」字。

張國忠吸了一口冷氣,莫非這是…

為了確定自己的想法,張國忠繞著這座墳的周圍仔細尋找,果然又發現了兩根分別刻著「已」和「未」的石樁,三樁以等邊三角形的角度將矮墳夾在中間。順著「未」字樁向外直著走三步,張國忠又找到了一個刻著「亥」字的石樁,看來自己的想法基本上已經被驗證了,這個墳被做成了「火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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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早上的火車,今天挑燈夜戰到現在,估計下次更新至少等3號了,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大家包含啊,透露一下,也許我寫東西有點墨跡,但故事馬上就要進入第一個真正意義上的高潮了!

《茅山後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