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失戀的大發明家
  曾在記述的某一個故事之中,提出過一個有趣的問題。是在哪一個故事中提出的,不記得了,也懶得去翻查,反正故事本身並不重要,重要的是這個問題。
  再附帶說一句,對於必然會有結果,但是卻要費一番工夫才能做到的事,都不是很有興趣去做。例如翻查在哪一個故事之中提出了這個問題的——肯定查得到,但是查起來卻繁瑣得很。這是「死功夫」,做起來沒有味道,不如全然不知結果為何的事,每分每秒都有新的變量,那才引人入勝。
  那個問題是:一件東西,包括有生命或是無生命的,當你看到它的時候,它是這樣子的;若在完全沒有人看到它時——意思是它不在任何視線之下,或不在任何監視的情形之下,它是什麼樣子的呢?
  這個問題,永遠不會有確切的答案,因為問題的前提是「絕對沒有任何人或儀器看到它」。所以,在那種情形之下,它是什麼樣子,看出來就會變成五色繽紛,絢麗莫名。
  哪一種才是這「白色的杯子」的真正形狀和色彩呢?
  似乎也很難確定,是不是?
  好了,該說故事了。
  故事開始,是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的相遇。
  當他們相遇的時候,男人當然不知道女人的名字,女人也一樣,但是為了敘述故事的方便,還是先一人給他們一個名字好——男的叫丁真,女的叫何可人。這都是很普通的名字,而且筆劃簡單,合乎容易的原則。
  丁真和何可人的相遇,完全是偶然。
  我常說,一個人偶然地發生了一件事,可以決定一個人一生的運程,像是早上出門,靠左走或靠右走,就有可能出現兩種不同的結果。
  我也常說,一個人一生的歷程(命運),是早已設定了的。
  這是不是矛盾?
  不是,只要把這「偶然」也看作是一種預先的設定,就一點都不矛盾了。
  像丁真,那天晚上,在酒吧接近打烊的時分,帶著幾分酒意,自酒吧中腳步蹣跚地走出來時,正下著大雨。
  他進酒吧時,也下著雨,所以他是帶著雨傘進酒吧的。他跨出了人行道,雨點打了上來,他才發覺雨傘留在酒吧中,忘了帶出來。
  在這樣的情形下,他要是能立刻下決定,一是轉身回去取傘;一是免麻煩,衝過馬路去就是。他的車子,就在對面。
  這兩個決定,不論他採取了哪一個,只怕他這一輩子,就再也沒有和何可人相識的機會了。
  可是,當時,他並不採取上述的兩個決定,而是先仰起了頭,讓雨點打在臉上,貪圓那一時的涼快清爽之感。
  那也只不過是十來秒鐘的事,然而,已足夠讓事情發生了。
  在街角處,突然轉出了一輛小貨車來,那小貨車雖然破舊,可是卻駛得飛快,而且,駕駛者顯然未曾料到,在午夜大雨的街頭上,會有一個傻瓜站在那裡仰著臉淋雨,不看車輛。
  那小貨車上,堆了滿滿的竹籠,每一隻竹籠中,是二十隻準備運到市場去的活雞。何可人點過數,總共是五百六十隻。
  對了,駕貨車的司機,就是何可人。
  等到何可人看到大雨之中,前面有一個人;丁真也在大雨聲中,聽到了舊貨車疾駛過來的吱吱咯咯聲之際,何可人已響起了車號,踩下了煞車。
  可是,一切全都遲了,貨車撞倒丁真,何可人在最後關頭,扭轉駕駛盤,她也無法看清自己是不是撞上了人。舊貨車因為急速地轉向一邊而傾側,在它翻倒之前,約有幾十公尺是側著車身,只靠左邊的兩隻輪子著地衝向前的。
  這種情形,最好的汽車特技員也未必耍得出,何可人卻於無意之中得之。
  車子撞向馬路的一邊,撞中了一家店舖的門面,幸而店舖上了鐵門,否則,貨車只怕會直衝進去。
  車子在發出隆然巨響之後翻側,車上的竹籠一起翻滾下來,五百六十隻雞,有一大半破籠而出,在大雨之中,又叫又跳又飛,場面混亂之至。
  何可人也受了傷,昏在駕駛室中。
  丁真則躺在街上,顯然也受了傷。
  過路人和酒吧中人立刻報警,警車和消息靈通的記者幾乎同時趕到。
  當記者來到的時候,還不知道那是一樁大新聞,只當是普通的車禍。
  當然,那是一樁普通的車禍,但由於被撞倒的丁真,身份顯赫,所以,就成了一樁大新聞。
  同樣是撞倒了一個人,被撞的如果是一個普通人,在報上所佔的篇幅,自然不引人注意。但丁真做為一個出色的發明家,最近才被陶氏集團聘請,為該集團主持研究室。報上前一陣子才連篇累牘地介紹過他的威名如何而來的成功史,和他得過國際上重要獎項之多,可破任何人紀錄的事跡。那樣一個重要人物出了事,自然也就成了大新聞了。
  各位想來也已知道,何以事情終於能成為我的故事的原因了吧——陶氏集團,總裁就是陶啟泉,他和我的交情,非比尋常。
  所以,事情發展下去,和我也有了關連。
  丁真雖然在全世界威名赫赫,可是他年紀不大,才三十歲出頭。由於他發明了不少東西,單是享有專利權,已使他本身成為一個大富翁。這一點,本地報章也突出報導過,所以他撞了車,就更成為大新聞。
  到丁真被運雞車撞倒那一晚為止,我只見過他一次。那是陶啟泉為了歡迎他而舉行的盛大酒會,把他介紹給各界人士。
  這類盛大的酒會,我照例是到一到就是——到了,陶啟泉介紹了丁真,握了手,我看到陶啟泉又把丁真帶到別人面前,就走了。
  事後,溫寶裕像是對丁真的印象甚好,足足說了好幾天。我的印象,只是一握手之間,只覺得他很是挺拔,不算俊朗,但自有一股英氣——一個男人三十歲出頭,有五六個博士銜頭,有大發明家的身份,又有巨額財富,也就很符合「氣自華」的條件了。
  所以,當撞車事件發生第二天,報上的新聞,出現「大發明家因失戀而大醉,被貨車撞倒」的標題時,我不禁大是奇怪,向白素道:「你看,連丁真這樣的人物,也會失戀,他愛的是什麼樣的女子,那女子又想要一個什麼樣的男人。」
  白素向報紙瞥了一眼:「愛情豈能用世俗的眼光去衡量。」
  我苦笑:「是……是……我說錯了。」
  由於我感到像丁真這樣條件的男人,不應該有「失戀」這回事,所以我很仔細地看了這段新聞。
  新聞記載了撞車的經過,說丁真在救傷車來到之前,已經可以站起身,只是輕傷。他承認全然是自己不對,不該在大雨之中站在馬路上。他辯稱,由於失戀,喝了過多的酒,反應遲鈍;貨車司機亦已盡了最大的努力,不然,他一定橫屍街頭了云云。
  新聞只提到了貨車司機姓何,傷勢較丁真重,兩人一起被送入醫院。
《原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