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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莊家搖停了骰缸,波斯胡人搶著先叫:「大!」
  年輕人沉聲:「小!」
  莊家揭開骰缸,二三三,小。所有人轟然大叫,年輕人贏了,若無其事,先把那木盒揣入懷中,再伸手去攏那三堆金剛鑽。
  三個波斯胡人陡然大喝,刀光閃耀,三柄半月形的利刃攻向年輕人,年輕人手指疾彈,三道亮電也似的閃光過處,「錚錚錚」三聲響,彈出的三顆金剛鑽,射向刀刃,力道奇大,令得三柄刀反震向上,刀背重重砸在持刀波斯胡人的額頭上,登時鮮血四濺。仰後便倒,也不知是死是活。
  在寂靜無聲中,年輕人將金剛鑽放進皮袋,喃喃自語:「用這閃亮的玩意當暗器,真不錯!」
  他站了起來,向莊家一揮手:「地上的三顆是你的。」
  直到他走出賭場,揚子裡還靜了好一陣子。
  短篇小說,是一種小說形式,它只是一個橫剖面,寫一瞬間發生的事,並無來龍去脈,也沒有複雜情節。
  我在聽到了這件事之後,感到這一場賭博,具有相當震撼力,適宜用短篇小說來表達,所以才寫成這樣的一篇小說。
  另一個原因,是來把這場賭博告訴我的人,很是討厭,雖然他講的事情有趣,可是人無趣,也就不想把他說的事多加鋪張。
  現在又把這件事翻出來,當然是由於事情又有了進一步發展的緣故。
  由於這篇小說,是以後許多事情發展的源頭,所以很有必要詳細說一說。
  在這篇小說中,最重要的其實不是人物,而是一樣東西。那東西放在一隻小木盒之中,究竟是什麼東西沒有人知道,只知道它會發出強烈閃光。
  而那東西一定珍貴無比,至少它可以和兩百零四顆蠶豆大小的金剛鑽相比──據賭場打碼專家(估價專家)的估計,是大約二十萬兩黃金。
  小說中情節發生的時候,顯然不是現代,而在古代,黃金的價值,要比現代高上許多倍。
  也不是完全沒人知道小木盒中的寶貝是什麼,在小說裡,至少有四個人知道那是什麼。
  那年輕人是物件的主人,當然知道。還有那三個波斯胡人,自然也知道──要不然他們不會和年輕人對賭。而且他們在輸了之後,居然出手強搶。由此可知,小木盒中的東西,對他們的吸引力有多大,令得他們失去了常性。
  總而言之,小木盒中的東西,一定是驚天動地,非同小可的珍貴,價值連城。
  小說中還提到了波斯胡人對奇珍異寶有高度的鑒賞辨別的能力。關於波斯胡人這種能力,在歷代的小說筆記之中,多有提到。其中有很多極富傳奇性,例如一個看來像是烏龜殼般的東西,波斯胡人就知道那是龍的九個兒子其中一個的外殼,裡面有夜明珠。又例如一個叫化子的破棉被,波斯胡人知道被子裡有一隻虱子王等等。也不知道波斯胡人這種本領從何而來,總之波斯胡人有知道寶貝的能耐。
  而小說中耐人尋味的另一處,是那年輕人的神秘,那年輕人不但武藝超群,而且居然用金剛鑽來做暗器,闊氣無比,正是武俠小說中的典型人物──永遠有用不完的金錢,而錢不知道是從哪裡來的。
  小說並沒有明確的說明是發生在什麼時代,但肯定是在還有皇帝的年代,因為其間提到了「九門提督」這個官銜。這個官,官階並不高,可是權力很大,也是武俠小說中常見的人物。
  好了,現在可以開始說這篇小說情節的來源了。
  記不清楚確切的日子,總之是春天,是紫 花盛開的時候,在我住所的附近,有一棵老紫 ,每年春天,開花季節,紫 花怒放,遠遠望去,猶如一團紫色的雲彩,瑰麗絕倫。在它近前,則清香沁人,令人心神俱暢。
  在這段日子中,我和白素每天都會在紫 花前,欣賞一番。
  那天早上,白素一早就出去,只有我一個人在紫 花前站了片刻,深深吸了幾口氣,轉過身來,就看到貼近我身後,站著一個人。
  那人其實離我還有將近兩公尺的距離,但是對我這個長期從事冒險生活的人來說,這個距離實在太近了,近到了如同緊貼著我的背脊一樣。
  而且我不知道這個人是什麼時候悄沒聲地來到了我身後的,所以更使我立刻處於極其緊張的狀態。
  我在前面說過,說故事給我聽的人很討厭,這第一個印象,是主要的原因──那人一聲不響,也不知道在我後面站了多久,豈非令人討厭之至。
  所以找當時望向他的眼光,毫不掩飾,充滿了敵意。
  而在我看清了這人的面貌之後,心中的厭惡之意,又增加了幾分。只見其人不但獐頭鼠目,而且還留了稀稀落落的兩撇小鬍髭,看來格外令人覺得可厭。
  我打量他,他也打量我,他在看我的時候,小眼珠滴溜溜不斷地轉動。使我想起「眸子正則其心正」這句話──若是根據這句話來判斷,其人之心術不正,可說至於極點!
  他看來年紀和我差不多,可是一開口,所說的話卻不中聽之極,更增加他的討厭程度。
  他似笑非笑,聲如破鑼,還向我指了一指,這才道:「你就是衛斯理吧!」
  對付這種連起碼的禮貌都不懂的東西,最好的辦法就是兜臉給他一拳。
  不過我的修養算是不錯,不會那樣做。當然我的修養也沒有好到會去理睬他的程度,我不再望他,半轉身,向家門走去。
  我才走了兩步,眼前一花,那人已經在我身前,攔住了我的去路。其人身法快絕,分明有極高的武術造詣,這倒是人不可貌相。
  我立刻站定身子,只見他右手一翻,像是要向我出手,我非但不吃驚,反倒高興──其人雖無過犯,卻面目可憎,無緣無故,不能打他一頓出氣,他居然向我先動手,豈非正中下懷!
  所以一見他右手一翻之後,向我伸來,我立刻出手,抓向他的手腕。
  他就在那一瞬間,我突然看到他手中拿著一張名片,那張名片比普通的來得大,是深藍色的紙,上面只有一個白色的字:「白」。
  一看到這張名片,我抓出去的手,硬生生收了回來──由於我出手又快又狠,希望一下子就能抓住對方,把他摔出去,所以用的力道很大,突然之間,要收回來,很不容易,雖然在剎那之間,還是做到了,可是身子不免向後退了一步,顯得相當狼狽。
《豪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