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誰是故事的主角?

  1.WhoseStoryIsThis?
  一、誰是故事的主角?
  你在決定故事中主要人物時,記得主角和主視點角色不必是同一個人。
  絕大多數人把「主人公」(本章中,protagonist和兼有「英雄」和「主人公」之義的hero譯作「主人公」,而「maincharacter」譯作「主角」,「viewpointcharacter」譯作「主視點角色」。讀者請注意其中的分別--angeleye)視作主角的同義詞。但我們現在經常把一個反面人物作為主要角色,或說主角,你最好記得兩者之間的差別。
  主人公,是指那個觀眾希望其獲得成功,願望成真的角色——讓大家支持的角色。這是一種道德判斷。我們不僅關心他身上發生的事,也希望他獲得勝利。
  但主人公不一定便是主角。有時最重要的、推動故事進展的角色,其選擇和掙扎構成了主題的角色,是個混帳。而我們帶著懼意注視著他的行動,期望有人能阻止他。有時我們甚至同情他,可憐他,甚至崇拜他個性的某些方面——但我們就是不希望他達到他的目的。
  M.J.英格(M.J.Engh)的傑作《亞爾斯蘭》(Arslan)是最好的例子。亞爾斯蘭征服了整個世界。故事開始時,他的暴行和恐怖手段令人難忘。他是希特勒和成吉思汗的混合體。我們希望他失敗,但也理解他,關心他,為他著迷,有時甚至覺得敬畏。在故事末尾(我認為是我們時代文學作品最棒的結尾之一),我們解開了現代生活中一個重大謎團:為何人們愛戴擁護希特勒、斯大林、毛澤東以及其它顯得無比殘酷的人。(咳咳,原文如此……——angeleye)阿士朗絕不是「主人公」或者「英雄」,但他絕對是全書的主角。
  但在故事的開頭,你可能並未注意這一點。因為故事是從一個地方高中校長的角度寫的。我們從他的眼中看到亞爾斯蘭的首次暴行,隨後他把阿士朗視為敵人。校長和亞爾斯蘭的關係對情節非常重要,我們對校長也抱了極大的同情心。但是,在故事的三分之一處,當主視角轉換到另一人身上時,我們已經有所準備。校長是我們的眼睛和耳朵,有一段時間他是主人公,我們也盼望他取得勝利——但這部小說的中心決不是他。
  這並非公式,但如果你的主角是個反面人物,讓次要角色成為你讀者同情的對象(也就是主人公)是個不錯的主意。他不一定站在舞台的中心,但會是道德評判的準繩。當然,如果你的故事裡沒有正面角色,那麼這條建議不適用。集合你的浪蕩漢、敲詐者、流氓、混球、懦夫、廢物、失敗者和騙子們,開始干吧。
  TheMainCharacter
  主角
  在選擇主角時,你需要考慮如下問題:
  誰最受傷害?
  在你創造的世界中,誰的痛苦最深?你可能會在最受傷的人物中找出主角,因為你的讀者會對一個苦難的角色抱以同情,也因為這樣的人物會尋求事物的改變。他更有可能行動。當然,讓一個飽受折磨然後死去的角色當主角可沒什麼建設性,除非你打算寫發生在他鬼魂身上的故事。但你應當描寫痛苦。關於心滿意足者的故事一般都味同嚼蠟。
  誰擁有行動的權力與自由?
  你也應當注意行動。沒本事的角色不大可能作出什麼驚天動地的大事來。你的主角應該比較活躍,有能力改變世界——即使需要通過奮鬥。
  記住,你需要的是同時擁有權力與自由的角色。太多時候——特別是在中世紀背景的奇幻小說中——作者以為應該寫統治者們的故事。國王和王后,公爵與夫人。他們可能權勢滔天,但一般毫無自由可言。如果你瞭解人類社會中權力運作的方式,你會知道通常在遠離權力中心的地方,才會有最大的自由,作出出人意料的行動。
  給你一個例子:電視連續劇和電影《星際迷航》。
  這個系列的始作俑者想讓領導者作主角,把故事集中在船長和這艘軍事飛船的長官們身上。不幸,任何都對軍隊略知一二的人都會告訴你,這些將官們不會有什麼有趣的冒險。他們總是在艦橋上運籌帷幄,發佈命令,讓下面的人執行有危險性的任務。
  換句話說,指揮官們(還有國王)太高高在上。最引人的冒險故事只會發生在最前沿的人們中間:前線士兵,偵察員,還有為了調查任務而在星球表面被射殺的戰士們。一艦之長或任何高級官員要離開崗位去作常規偵察,都是不可想像的。真正的星際艦隊中一定配備了整隊訓練有素的探險家,外交人員和科學工作者,隨時預備受命去冒險。如果《星際迷航》中有這樣一支隊伍,其情節從本質上會更可信,在探險隊和艦長的矛盾之間,故事也更能展開。這會讓故事脈絡更為豐富,但卻未被採用。
  《星際迷航》的情節卻是圍繞掌握最高權力的人們展開的。他們在現實生活中的自由最少。表現得就像個指揮官的指揮官會讓電影顯得無趣,於是編劇乾脆讓這些角色去探險,讓他們經常愉快離開飛船上的職守,四處被綁架,失蹤,打鬥,或是作任何劇情要求的事情。隨便哪個船長或是司令官若是像柯克船長這樣,定會被終生剝奪指揮權。但《星》系列卻只得如此。
  看到這裡你也許會想,「我如果跟《星際迷航》一樣好運,我也能寫出最暢銷的書」。但我要指出的是,《星際迷航》如果讓柯克船長表現得符合其身份,便不可能獲得成功。讓司令官作《星》系列的主角大錯特錯,因此劇中立刻作出改正,絕不讓柯克船長的舉止像個船長。
  電視劇可以「野豁豁」,讓船長像個探險隊長,科幻小說的讀者可不會忍受這種胡編亂造。如果你的主人公要表現得像個冒險隊長、工業間諜或是戰場大兵,你最好別讓他作艦隊司令,公司的CEO或者將軍。
  沒有經驗的作者總是犯這一錯誤,把沒有——或者不應該有——足夠空閒的人選作主角。如果小說描寫的是一場大戰,作者便以為主人公應該是司令官或者國王。但最好的選擇可能是由一個中士或普通士兵,一個作出自己的選擇,並將其付諸實施的人來作為主角,講述故事。主角甚至可以是一個捲入歷史洪流,生活被徹底改變的平民。想想《聖拿河之戰》(Shenandoah)這部電影中,如果吉米·斯圖爾特(JimmyStewart)扮演的是軍隊的長官會怎麼樣。一個孑然一身或只帶著寥寥數人——一個班的士兵,或是一個家庭——的角色,比身居高位的長官自由的多,因此講述這類人的故事也容易的多。
  當然,有時主角必須是指揮官。但不要抱此成見。事實上,最好是一開始就假定你的故事並非關於國王或總統,艦長或將軍,CEO或是醫院院長。只有在情非得已時,才把故事轉到當權者那裡。這時你得非常確信你瞭解領導人物如何作決定,權力在生活中如何運作。
  考慮電影《警探哈利》(《DirtyHARRY》)。這部電影要表達何種價值觀念暫且不論,但作者對真正的警察生活確實有所瞭解,知道他們不是每個星期都會在執勤時打破別人的腦袋。但現在的電影和電視劇中的警察卻都是這副樣子——從紐約、洛杉磯的瀝青小路到道奇城的泥濘街道,警察們實際上都是些手疾眼快的槍戰能手。於是作者和這條公式開了個玩笑:他創造的主角由於表現得像個西部郡長,總是和其上司發生摩擦。
  而且,就像電視劇裡的典型警察一樣,他的搭檔總是被槍殺——但在《警探哈利》裡他的同事們意識到了這一點,把跟哈利搭檔看作是被判死刑。他們都指責哈利,哈利必須因他的行為承擔後果。劇本作者們也許有別的失誤,但他們對警察部門如何工作瞭解透徹,在塑造主角時考慮周到——至少比當時其它描寫警察的故事要周到。
  你的故事是關於誰的?一個有強烈願望要讓情況改變的人——而且是有權力與自由去嘗試作改變的人。
  TheProtagonist主人公
  我們希望誰獲勝?一般你會讓你的讀者同情你的主角,因為成功描寫反角對作者來說難度要大得多。但有時你也不能逃避現實,故意改變故事走向。如果所有重要的、有趣的選擇都由反角作出,特別是如果反角的作為決定故事的高潮,那麼也許他才是你故事的主角,無論你願意與否。
  看看星球大戰的第三部《傑迪歸來》。前兩部電影的焦點是天行者盧克、莉亞公主和漢,但很清楚,整部電影是關於天行者盧克的。電影大獲成功,滲入了美國的文化。但一件很古怪的事發生了。很多孩子看來更崇拜那個恐怖的壞蛋,達斯·維達。為什麼他們會對這個冷血殺人犯產生代入感呢?
  我猜這是因為,無論好人們怎樣忙忙碌碌,他們只是跟在達斯·維達後面轉。達斯·維達才是一切的操縱者。他才有權力與自由去行動——而且,他也得到了人們的同情,因為他的身體早已毀壞,要靠一部呼吸機器生存。
  達斯·維達也是最神秘的角色——他怎麼會變成現在這樣?他為什麼轉投到原力的黑暗面?他怎麼會變得如此強大?你在決定故事的主角時,一定要考慮這種神秘感和敬畏感。讀者會被陌生,強大,無法瞭解的事物吸引。
  在第三部中,也許作者也未曾意識到,雖然盧克、莉亞和漢仍是主人公,但達斯·維達已經成為主角。盧克他們仍然經歷了冒險,也更瞭解彼此(莉亞和盧克姐弟相認),但所有這些都只是讓他們最後能面對達斯·維達的橋段。是達斯·維達的選擇造就了這一切。他是影片的中心。這個故事是關於他的。可是我們永遠不會期望他獲勝。
  TheViewpointCharacter主視點角色
  通常——也許我應該說大部分時候——你的主角也是主視點角色。我已經寫了一本關於主視點角色的書了(《角色與視點》CharacterandViewpoint),因此在這裡不再贅述,只寫出定義:主視點角色是指我們借之觀察情節發展的人物。如果是第一人稱小說,那麼「我」就是主視點角色。如果是第三人稱小說,那麼主視點角色是我們最接近地觀察的角色,我們不但可以看到他所看的,還能知道他所想的。下面是個例子,取自奧克塔維亞·巴特勒的小說《野種》(WildSeed)(Warner/PopularLibrary/Questar,1980/1988,pp.138-39)。
  「安延舞會說你現在有張美洲豹的臉。」艾薩克評論道。
  多羅聳了聳肩。他知道安延舞會說什麼,也知道她把他和各種動物相提並論時的涵義。她曾經因為害怕或憤怒說過這樣的話,但現在她會帶著冷酷的怒意。她幾乎是他的敵人。她會順從,會有禮貌,但她內心的仇恨多羅從未在其它人身上見到過。
  這裡的主視點人物是多羅,所以我們不僅看到他們說了什麼,還知道了多羅想些什麼。引文描述了艾薩克和多羅的一段對話,但主要是關於一個不在場的角色安延舞。顯然,她對主視點角色多羅非常重要。實際上,她是整篇小說的主人公,是我們同情,支持,並希望其獲得勝利的角色。而多羅則是類似阿士朗和達斯·維達的角色,他的選擇決定故事的走向——而他的選擇經常是負面的,可怕的,因此我們希望正面角色們能勝過他。他是主角,一個反英雄角色,我們只是逐漸地認識到這一點的。
  《野種》描述了主角多羅和主人公安延舞間的鬥爭。巴特勒在兩人間適當地切換主視點角色。有些章節是以安延舞為視點,讓我們瞭解她對事物的理解,她的需要,她的理由;也有些是從多羅的視角,這樣我們也可以知道他眼中世界的樣子,對他的目的有些概念。小說也可以只從一人的視角展開,但我們要瞭解和同情另外一人就會困難得多。
  主視點角色對讀者總是很重要的,因為相對而言,讀者對他(她)瞭解最深。通常來說,這意味著你應當把主角作為主視點角色,就像你通常讓你的主人公作主角一樣。但有時你卻不能這麼做。比如在解迷小說裡,當故事的焦點集中在誰是兇手時,一般都把主視點角色設為偵探的助手。為什麼呢?因為偵探一般在故事結束前很久就已經知道兇手是誰。如果他是主視點角色——如果我們是他肚子裡的蛔蟲——那謎底揭開得就太早了。所以尼錄·烏爾夫的故事要由阿奇·古得溫來講,而福爾摩斯的故事要由華生來講。
  不過還有另一種方法,就是讓偵探做為主視點角色,但不是主角。這是羅斯·麥當勞(RossMacDonald)和其它「硬派偵探小說」作家的手法。我們從偵探的眼中看到一切,但書中重點卻是和謀殺案相關的人們,那些生活遭遇變故,經受痛苦的人們。
  偵探雖然經常在感情上牽扯進案子,但他並不需要從此改變一生。全書的懸念於是(至少部分地)從案件的真兇轉移到這些人將如何重建自己的生活。雖然我們會比較早地知道兇手的身份,但還是會急切地繼續閱讀,去瞭解整件事的結果。
  即使主視點角色不是小說的主角,他也至少是個重要人物,因為讀者對他更為瞭解。因此需著力塑造此人物,小說結尾應當也交待他個人的結局,否則讀者會覺得受到了欺騙。
  你應該選誰作主視點角色?如果不是主角或主人公,你的主視點角色也應該是能夠旁觀——通常也參與——小說中主要事件的人物。如果你的主視點角色總是在重大事件結束後才由旁人轉告一切,那你肯定是選錯了人。
  以下是不選主角作主視點角色時需要注意的規則:
  1。重大事件發生時主視點角色一定要在場。
  2。他也應當積極參與情節的發展,而不總是恰巧目睹。
  3。結局雖然取決於主角的選擇,但主視點角色也應當有一份努力。
  (當然,跟所有的規則一樣,你也可以違反它們。你可以寫一個從未參與主要事件的主視點人物——如果你的小說主題便是寫他總是錯過大事,因此非常失敗。這會讓你的小說變成喜劇,希望那正是你的目的。讀者的注意力將集中在主視點人物的缺席,而非發生的事件本身。違反規則並沒有問題,但你得確信你瞭解後果,並知道如何反而將其轉化為你小說的優勢。)
《如何寫作科幻奇幻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