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對媒體偏見的意識

媒體到底在多大程度上能夠意識到自身報道新聞時存在偏見和宣教呢?這個問題沒有確定答案。所有的記者都清楚他們是為特定的受眾進行報道。可是,這並不意味著受眾能清楚理解其中的內涵。當然,對此問題,一些記者也會比其他記者要清楚得多。

在美國,以色列是受歡迎的「盟友」,所以以色列對巴勒斯坦人的虐待和施暴常常是在「正當報復」觀點下被報道的。而美國視古巴的卡斯特羅為敵人,因此美國主流新聞媒體對卡斯特羅和古巴的報道通常是負面的,完全忽視了古巴政府所取得的成就(像全國醫保覆蓋、低嬰兒死亡率)。一旦進行新聞報道的記者意識到這樣的報道模式,他們就會很審慎地進行報道,以免自己被貼上「不負責任」和「偏見」的標籤。

1.謹慎對待廣告商

對媒體而言,文化中的所有群體並不是都是同樣重要的。國家媒體偏向那些支持國家文化、宗教、主導信念和社會價值觀的群體。但是在媒體邏輯下,任何複雜的文化中,一些群體總比其他群體的作用更大。例如,新聞媒體的收入來自廣告商。如果媒體對這些廣告商或者廣告商代表的利益進行負面曝光,就會招致資助媒體的廣告商的不滿。因此,新聞媒體會避免報道對他們廣告商不利的新聞。

換一種說法,因為新聞媒體可以從大量現有的新聞事件中選擇性的進行報道,即任何一家媒體都不能對發生的所有事件進行報道,媒體報道的信息只是所有事實中的一小部分。因此,媒體自然地迴避那些容易觸怒他們廣告商的報道。當然,也有例外。不過,這主要取決於這則報道會製造多大的轟動效應,或者是否已有媒體報道了此事。

2.謹慎對待政府

國家媒體對政府的權力十分敏感。一方面,通常來講,國家政府通過法律准許媒體成立,並調控媒體。另一方面,許多國家新聞都是國家高層官員和機構告知媒體的。鑒於以上原因,新聞媒體人士在批評政府時總是謹小慎微。

例如,如果國家政府認定一些群體或國家是敵人,國家新聞媒體就會盡可能地將這些「敵人」描述得不受歡迎。如果政府無理進攻另一國家,國家媒體就會像體育賽事的拉拉隊長一樣站在國家這邊為其加油鼓氣。此外媒體還常常為政府錯誤的政策和法案道歉。

也有例外,那就是當國家媒體和在野黨有關時,這些媒體就會受到在野黨所代表的權力和利益的保護,媒體也會報道他們政治支持者的觀點。在美國,這樣的新聞報道通常受到民主黨和共和黨的影響,但是兩黨在基本的世界觀和信念上是一致的。兩黨在敵對和友好國家的劃分、主要經濟力量和權利以及資本的聚集上都存在共識。

媒體持特定的觀點來報道新聞,這些觀點代表了能夠在經濟上影響媒體的集團的利益,並且這些觀點還深深嵌入到社會意識形態當中。儘管媒體對利潤的關注不那麼明顯,甚至被隱藏,但是新聞媒體關注利潤是鐵定無疑的事實。

美國電視網絡解雇了一些報道記者,並且關閉了一些外語報道機構以減少機構的開支。他們通過將新聞報道劃分為生活、名流、娛樂等版塊專題來吸引受眾,並且用敏感的性、犯罪和庭審故事來填充他們低預算、高回報、黃金時段的「新聞雜誌」節目(Downie&Kaiser,2002,p.10)。

3.謹慎對待權力集團和利益

新聞媒體常常希望用最少的支出換來最大的利益。調查性新聞報道比現成的新聞(新聞發佈會、記者會、和演講中的新聞)花費要多得多。而權力集團意識到,若是不能維持在公眾中受歡迎的形象,就會在文化中失去權力地位,便一直積極地投資經營他們在公眾中的形象。因此,在權威媒體(需要新聞報道)和權力集團(依自己的利益產生,傳播新聞)之間存在一種共生關係,沒有國家存在例外。

包括製造、交通、農業、武器製造、航空、司法機構(監獄、警察、律師、社會工作者)、建築、銀行、汽車、保險、公共關係廣告、廣播和娛樂等在內的行業都依據其自身利益來調控每日的新聞報道。從事管理、立法、司法、軍事和情報工作的政府機構和工作人員也根據自身的利益調控著每日的新聞報道。宗教團體、學術團體、工會和其他團體同樣也是按照自身的利益調控著每日的新聞報道。

20世紀30年代爆發的大蕭條,貫穿第二次世界大戰始終,一直到20世紀50年代冷戰拉開帷幕時結束。在報道大蕭條時,記者通常反映已有的觀點,對權力集團的失誤很少提及。對於私人公司、娛樂行業的新聞炒作和政府的新聞監管,記者也很少提出質疑。

由於大多數人關於世界的基本信息都來自大眾媒體,因此,積極的新聞報道對於維持一個積極的公眾形象至關重要。

4.審慎對待競爭媒體

新聞媒體會報道其他媒體關注的內容。當一些主流媒體對事件進行「大篇幅」報道時,其他的媒體通常也會對此事進行報道,以免自己被視為報道缺席。主流媒體像「牧群」一樣行動,都亦步亦趨地追隨著他們的領頭者。在任何國家,各家報紙上的國內外新聞都相差無幾。

《批判性思維工具(原書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