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L 不與外人知

我曾經收到幾封叫我「比賊熊熊」的郵件,和一張抬頭寫著「比賊熊熊,你好」的明信片,我看到以後就忍不住笑了。

大家也許是高估了我的幽默感,我怎麼可能比「賊」還「熊」呢?繼而,我想,這些錯稱呼我為「熊熊」的豆友,有可能是因為沒有聽說過世界上有一種狗狗的品種叫作「比熊」吧。就像錯稱呼「任賢齊」為「任齊賢」的人,是因為沒有聽說過「見賢思齊」這個成語?

以上顯然是我想多了。接下來要講的這個女孩兒的故事,嚴格來說,是我的狗,一隻叫「賊賊」的白色卷毛比熊犬,帶給我的故事。

在小區裡養狗的人應該都知道,遛狗的主人們往往會形成一個聯盟,大家基本都在同一時間裡下樓遛狗,狗之間互相玩耍,而主人之間往往會交換一些有關於狗,或者無關於狗的各類信息。去年深秋的一天,我們這個遛狗聯盟議論的主題是小區裡到處貼著的一張「尋狗啟事」。

啟事貼得非常密集,每座樓門口,電梯上,電線桿上,佈告欄上…… 凡是被注意到的地方都被貼上了,所以遛狗的每個人都見過,並且注意到過那張紙。

丟的是一隻棕色卷毛泰迪犬,名叫乖乖。啟事還附了兩張照片,照片裡,可愛的小狗穿著小衣服,站在精緻乾淨的小碎花布墊上,一副好奇又乖巧的樣子。「懸賞」的謝金好像是兩千元。

有一位遛狗大姐堅稱,她之前遛狗的時候見過這只泰迪和它的主人。「是一個小姑娘養的,小狗確實挺可愛,小姑娘也挺有禮貌的。但她不經常來遛,說是工作挺忙的,不能按時按點遛狗。」

這麼說來,我好像也對這只丟了的小狗有了一點點印象,但是因為小區裡相似的泰迪狗太多,實在是沒辦法把狗和它的主人一一對上號。

過了幾天,「尋狗啟事」有了第二個版本。尋的還是那只名叫乖乖的泰迪,只是啟事換成了彩色打印,排版更精細,也用了更大的紙,還加了好幾張新的照片,其中有狗狗與主人的合影。內容也寫得更詳細了,足有好幾百字,丟狗前後發生的事都跟大家講明白了。而且「懸賞」的金額提高到了五千元。

狗是在小區裡的一家寵物店丟的。主人出差,把狗狗放在店裡寄養,工作人員一個沒注意,在籠子裡的狗狗就不見了。照片裡,小狗依偎著主人,這個主人果真是一個年輕女孩兒,她開心地笑著,小狗的表情也像在微笑著一樣。

因為有了新的照片,啟事內容又長,所以啟事出現的地方,總有幾個圍觀的人。他們對這張紙指指點點。大多數人對失主表示同情,也不乏有「就是隻狗而已,至於嗎」「好幾千塊,夠買好幾隻新狗了吧」的評論。

可作為一個養狗人,我總覺得挺揪心的。

北京的秋天很短,沒過幾天,凜冽的寒風就提示我們,已經進入初冬了。

一天傍晚,我穿著羽絨服,帶著我的賊賊在小區裡散步。賊賊遠遠看到一個人在佈告欄前,就掙脫繩子跑了過去,我趕過去一看,面前這個人,不就是照片裡的那個失主女孩兒嗎?

這裡要提一句,我的比熊以又懶又饞聞名小區養狗界,平時總是裝作萌呆的樣子,顯得蠢蠢的,以便在別人喊它的時候裝作沒聽見,繼續放空或假寐,但它也有狡猾的一面:一旦看到曾經餵它吃過東西的人,就會一下子認出來這個人,飛速跑過去瘋狂獻媚。

賊賊獻媚的人就是L小姐。穿著格子大衣,帶著黑框眼鏡的她很快認出了我的賊賊,蹲下來摸了它幾下,我和她於是開始攀談起來。

當時的她正在貼新的佈告,舊的佈告已經被別的信息覆蓋了,或是被物業管理的人撕掉了。她一手拿著一疊厚紙,另一手拿著漿糊瓶,寒風簌簌,誰都看得出她已經在戶外忙活了很久,手都凍紅了。

我提出可以把狗狗先送回家,然後幫她貼佈告,她推辭了一番後,答應了。

我戴著手套,幫她刷漿糊,她一張一張地整理著,仔細貼好,每個角都要確認粘得牢固,不會被風輕易吹走,才到下一個佈告欄去。

我問她,既然狗是在寵物店丟的,沒有跟店主索賠嗎?

「寵物店一開始說幫我找狗,也挺積極地幫我問別人,還替我貼佈告,但過了幾天以後,他們就不是很上心了。我再去找他們,店主說那就一次性賠錢吧,我的狗當時是花了一千多塊錢買的,店主說可以賠我兩千塊錢。

但我總覺得心裡不舒服,我想要的是找回我的狗,一旦收了這個錢,我就覺得再也找不回我的狗了一樣。所以我提出讓他們繼續幫著找狗,但他們似乎也不是很熱情了,就說想要錢隨時過來拿。現在就這麼僵著。」

她有點無助地問我:

「你說,我的狗還能找回來嗎?」

我心裡覺得,佈告貼出去都有十天了,如果還沒有信兒,找到的可能性應該就不大了。況且是在寵物店被故意抱走的,這只可憐小狗的去向有可能真的很悲慘,但我看著她期盼的眼神,沒敢說出心裡想的,只能安慰她,咱們繼續找,沒準是會有希望的。

冬天的夜晚來得很早,五點剛過,夜幕就降臨了。我們在呼嘯的風中大聲說著話,狗狗的話題說完了,就講講彼此的情況,似乎熱切的聊天能讓氣溫變得高一點似的。

她和不少我認識的普通女孩兒一樣,一個人漂在北京,在一家公司裡做銷售,自己租房子住,每天基本就是兩點一線地生活著。她沒有男朋友,沒有房子和車子,工資賺得也不多,也沒有什麼特別的愛好。她說,小狗是她生活中為數不多的亮色之一。

「本來挺怕狗的,因為小時候被狗咬過嘛!可是養了乖乖以後,一切都不一樣了。我從來都沒有見過像它一樣乖巧可愛的東西啊。晚上加班回家,不管多晚,它都撲著迎接我,那種感覺……就好像家裡有一個人給我留了一盞燈。每天早上都是它把我蹭醒的,我一睜眼看到的就是它的大眼睛,它的眼睛好亮,以前總覺得起床好痛苦,但是一看到它,就覺得接下來的一天都一定要充滿活力的了。

「我對它總是覺得挺內疚的,因為工作時間不固定,不能按時遛它,總是覺得它每天憋著不能大小便,一定特別辛苦。但它就是寧願憋到難受,也不會尿在家裡一點點……別人都說,我因為有了小狗,連男朋友都不想找了,還說帶著狗,對租房子和找男朋友都不利,但我沒辦法考慮那麼多的,現在,沒有它,我根本就不想回到那個冰冷的屋子,覺得好害怕,一想到它有可能遭遇著什麼,我都不敢想下去了……」

來來往往的人大部分都會多看我們幾眼。但沒有人提供任何也許能找到狗的消息和線索。

我們說著話,佈告很快就貼完了。天氣太冷了,她說,要請我到小區裡的7-11喝熱飲。

室內外的溫度反差讓我們面前的便利店落地玻璃起了厚厚的霧,她用手指在玻璃上畫了一隻小狗。

「我覺得,我的乖乖有可能真的找不回來了。」「為什麼突然這麼說呢?」

「我有一種它離我越來越遙遠的感覺,有可能,它都已經不在這個世上了。」

「不會的,你不要多想。」

「而且從小區裡其他人看我的眼神,我也能發現的。一開始,人們總是會關切地問我幾句,現在,以前遛狗認識的人見了我,都有點尷尬,甚至有的人還避開我,假裝不認識一樣。我貼的佈告也被指指點點,說我出那麼多錢去找狗,是神經病,有錢沒處花……」

「不要管他們,沒養過狗的人不會明白啦。」她的眼神突然黯淡下來:

「我再找一找吧,如果找不到,我就搬家了,不在這裡住了。」「為什麼一定要搬走呢?」

「一進到我的房間,乖乖的東西都好像還有溫度似的,我總會有一種幻覺,它就藏在房間裡的某一個角落,在跟我捉迷藏,我把它的玩具小球扔出去,它就會從角落裡鑽出來,把小球撿回來,然後交到我手上。但現在,房子空空的,它再也回不來了。」

咖啡冒著熱氣。玻璃上,她畫的那隻小狗也漸漸消失不見了。我倆握著咖啡,都沒怎麼喝,咖啡徹底變涼之前,我們互道再見。

我一到家,我的賊賊像往常一樣,不由分說地向我撲過來,東嗅西嗅,檢查我有沒有藏什麼好吃的。賊賊也有一隻玩具球,我陪它玩了一會兒,它就懶得玩兒了,蹦到沙發上,一雙圓圓的大眼睛賊溜溜地看著我。

或許有一天,我也會失去這只又懶又饞的賊賊吧。想到這裡,我抱著它哭了。

《女孩像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