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4

女人在年輕時都是好看的,而莉莉則稱得上美艷動人。她生著一張輪廓分明的古典式臉龐,濃重的眉毛,線條清晰的下巴,還有一雙精緻的棕色大眼和修長的脖子。她的身材也很完美,是那種你夢寐以求的身材:肩膀不寬不窄,纖腰細腿,前凸後翹,小腹緊實而平坦,各部分比例恰到好處。她將頭髮和眉毛染成了紅色,喜歡穿艷麗的衣服——上面裝飾著亮片、雪紡紗和銀線。每當莉莉走入餐館或酒吧時,所有的男人都會回頭看她。如果她意識到這一點,也許會很高興。可是她並不知道。她甚至沒有意識到自己的美麗。她一直在擔心自己的容貌。她從雜誌上學習如何化妝,花上幾個小時來試驗不同牌子和種類的化妝品。她在臉上的某些部分施以暗色粉底,再在其他地方施以明亮的淺色粉底,鼻子周圍的出油區則用另一種特製的粉底。她修了眉,小心翼翼地給它上色。她在眼周要用三種不同的化妝品,又在粉底之上擦了胭脂和撲粉。談起化妝品,她可以說得頭頭是道。米拉不明白她為什麼這麼在乎化妝。「你這麼漂亮,根本就不需要化妝。」莉莉定定看著她。「啊,你是沒見過我不化妝時的樣子。」莉莉很認真地說,「怪嚇人的。」她把自己的外表描述得一無是處,到處都是缺陷。

她的生活也如出一轍。表面上看起來,什麼都好。她的丈夫卡爾是一個沉著而友善的人,好像無論發生什麼他都不會激動。在孩子們遇到危機的時候,他總會說:「沒關係,莉莉,不會有事的。」他們最大的孩子安德裡亞似乎遺傳了他爸沉靜的性格。而小卡爾(他們叫他卡洛斯)則有點兒難纏。然而,莉莉曾遭遇過非常嚴重的不幸,她剛二十七歲就切除了五分之四的胃。不知為什麼,和別人說起話來,她總是很痛苦的樣子。她的聲音忽高忽低,說話時總愛扯著頭髮或是咧著嘴。人們說,「莉莉很情緒化」,或是「莉莉有些焦慮」。如果換個場合,談話可能就到此為止了。可莉莉和米拉所處的文化讓她們相信幸福是一種不可剝奪的權利。說一個人不幸福,米拉會去追問為什麼這麼說。於是人們又補充道:「莉莉腦子有病。」那已經不是描述,而是一種評判了。莉莉並不去追究她為什麼不幸福,她似乎知道為什麼。在談話當中,她從一個問題跳到另一個問題,做一些隱晦而含糊的評論,你很難從中推斷出讓她煩心的到底是什麼。她總是顧左右而言他。

她們還住在梅耶斯維爾,米拉曾和莉莉談起她的童年。那是很殘酷的。你不得不因痛苦的童年付出代價。那些經濟理論都建立在錯誤的基礎上。在生活中,你因痛苦而付出代價,因快樂而獲得報償。莉莉的父親是個瘋子。他是個操意大利口音的瘦小而親切的人。從表面看,他是一個好男人。他撐起他的家庭,不喝酒,也不做壞事。他和莉莉的母親的婚姻是由家裡包辦的。當時莉莉的母親才十六歲。她不想結婚,也不喜歡這個男人,就離家出走了。可是,俗話說得沒錯,離開家,女人什麼也做不了。她在外面很害怕,也沒法照顧自己,於是她決定回家,還提前給家裡發了電報,告訴他們她的車次。家裡人在中央車站接她,她的未婚夫也一起去了。就在車站中央,當著她家人的面,他將她暴打一頓,她的一隻眼睛腫了,鼻子也血流不止。一個月後,她嫁給了他。女人還能需要什麼?[15]那是一個西西里的舊式家庭。

結婚之後,他對妻子照打不誤。孩子們出生後,他那無名的怒火又找到了新的發洩對象。他做磚瓦匠養活他們,他們從沒餓過肚子,只是常常鼻青臉腫。他用多年積蓄在布朗克斯區買了一座三層小樓,並把頂樓租了出去。至於他如何殘忍,以及莉莉的童年如何痛苦,我就不一一贅述了。這就夠了。

高中畢業後,莉莉想到藝術家的畫室工作。她一直想當一名畫家,儘管她也不太清楚畫家是做什麼的。家裡人認定這樣的目標證明了她的叛逆和自私。每當父親氣哼哼地進來尋找發洩對像時,母親總會喊道:「打孩子們!別打我!」母親給她找了一份在服裝廠上班的工作。這樣一來,她每週能賺二十五美元,交給家裡二十美元。可就算她開始工作了,父親還是會打她。

有一次晚上挨了打後,第二天早上,莉莉看著鏡子裡的自己:臉是腫的,肩膀上還有傷痕。她壯著膽子對母親說:「媽,我十八歲了,我可以給家裡賺錢了,不再是一個孩子了。他什麼時候才能不打我?」

對於她母親來說,這番話一定很可笑,因為她自己都還帶著傷呢。但她還是對莉莉的桀驁不馴大為不滿,衝她嚷道:「只要你還住在這家裡,你就得挨打!」

莉莉暗自決定,她要逃離這個家。

她把每一分錢都節約起來。除了從午餐費裡省錢,她週六晚上也不和姐妹們一起去看電影了,那可是她唯一的樂趣,可她並不覺得這是一種犧牲,為了實現她的目標,別的一切她都可以不在乎。她的工資漲了一點兒,她並沒跟家裡說。幾個月後,她存下了一小筆錢。

你也許會說,莉莉這樣是在承認失敗,她並不真的想離開家。如果她真的想,就會拿那筆錢買一張去皮奧裡亞或芝加哥的火車票。可是莉莉平生從未走出過布朗克斯,從沒有單獨行動過。她很害怕,她的眼界非常有限。她在離家五公里的基督教女青年會租了一間房子。也許,她並不想切斷與家人之間的聯繫,只是想維護自己的獨立和自由而已。她很聰明,每天去上班時,她都會在挎包裡裝一件衣服,下班時就留在工廠的櫃子裡。到了週五晚上,她就假裝和朋友去看電影,悄悄地用一個紙袋把這一周積累的東西裝起來,帶回那個她租下卻沒住過的房間裡去。她逐步地集齊了所有生活必需品。她不敢帶走所有的衣服,那樣會被發現的。接著,她要把縫紉機也帶出來,那是她唯一的貴重物品。一開始,她每天就帶些小零件,可馬達是個問題。於是,她等待著最後一天。在一個週日,她的父母去親戚家了,她把馬達和她的最後一些個人物品裝進一個紙袋子裡,離開了家。她留了一張便條,告訴父母別擔心她,她受不了家裡的情況,所以搬出去住了。

她覺得女青年會的那間屋子簡直像是宮殿一般。她自由了!

傻莉莉,她竟然還去工廠上班。沒過多久,週二那天,她下班時父親正等在外面,教區的牧師也一起來了。父親一把將她從下班女工的行列中拽出來,粗暴地拉著她的胳膊。他朝她吼著,說她是賤人,是淫婦,是竟敢離開父母的壞女人。他扇了她一個又一個耳光。牧師就在一旁看著。她啜泣著,試圖解釋,為自己的貞潔辯護。她說她住在女青年會,她並沒有亂來,可是根本沒用。她父親看向牧師,希望他認同自己給女兒定的罪,而牧師也真的認同了。他們一路推搡著她回到青年會,收拾好她的東西,把她拖回了家。牧師在她家裡喝了杯酒,吃了些自家做的蛋糕,覺得自己已經盡到了維護道德的責任,就離開了。莉莉則因為自己的放蕩行為受到了懲罰。之後,她再也沒去過教堂。

她終於明白了,要想脫離父親的家,只有一個辦法。她開始四處留意。雖然她的性本能非常強烈,可她從沒在那個禁區中花過心思,她還有更加迫切的問題要解決。她得到父母的允許,可以去「約會」,這就對了,她終於有了自己的空間。不久後,她認識了卡爾。他溫文爾雅,完全不像她的父親。無論是他的個性,還是他的生活,都很穩定。得到父母的同意後,莉莉和卡爾訂了婚。從那一刻起,一切都改變了。她得到了更多的自由,父親也不再打她了,雖然偶爾還會輕拍一巴掌。她明白了,如今,她已被看作是另一個男人的財產。

因為卡爾很溫和,這種約束對她來說倒像是一種解放。她的行動越來越獨立。她二十歲時,一天晚上回到家後,她宣佈自己已經辭職了,還租了一個店面,打算開一家服裝店。父母甚至都沒問她哪兒來的錢——也許他們以為是卡爾給她的吧。但那是她一年半的積蓄。他們聳了聳肩,他們不再對她負責了。

傻莉莉啊。對於服裝生意,她又知道些什麼呢?她開始往返於各工廠間,進一些自己喜歡的衣服,估算著利潤。她每天都去店裡,從早忙到晚。她精力充沛,樂此不疲。一到週六晚上,她就從店裡挑一件衣服穿上,化上濃妝,和卡爾一起去夜店。卡爾喜歡帶她去夜店,他喜歡盛裝打扮地帶她去炫耀,喜歡花錢和朋友們一起玩兒。但他並不急於結婚。

莉莉的生意並不景氣。她不夠心狠,沒有經驗。有些女人週五買了衣服,週一就拿來退,而衣服明顯是穿過的。她不知道怎麼拒絕。另外,她對衣服的選擇也不夠客觀,只是根據自己的喜好進貨。她撐了一段時間,一個人守在店裡,熱情並未減退。她就這樣苦撐著,直到所有的積蓄都花光,連房租都交不起。她的美夢只持續了一年。最終,她含淚以低於成本價盤出了剩餘的庫存,宣佈破產。之後,她就嫁給了卡爾。

《醒來的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