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3

他們第二天早晨六點就叫醒我了。蠟燭當然已經燒盡了,厚厚的窗簾擋住了外面的微光,看起來還像半夜。當瑪格麗特來敲門的時候,我還以為自己在蘭特街的舊房間裡。我真把她當成了從監獄逃出來的賊,是來找易布斯大叔幫她弄開腳鐐的。這種事發生過幾次,有時候逃犯是我們認識的本分人,有時候是惡狠狠的亡命徒。有一次逃犯把刀架在易布斯大叔脖子上,因為他嫌大叔動作太慢。所以,聽到瑪格麗特的敲門聲,我一下子從床上跳了起來,大喊「喂,抓住!」——雖然叫誰抓,抓什麼,我說不上來,我相信瑪格麗特也說不上來。她從門邊探出頭,小聲說,「你是叫我嗎,小姐?」她給我端來一壺熱水,為我生起爐火,然後從床下拉出夜壺,倒進她帶來的污水桶裡,最後從圍裙上取下濕抹布,把夜壺抹乾淨。

在家時,我也幹過倒夜壺的活兒。現在,看見瑪格麗特把我的尿倒進她的桶裡,我覺得有點兒不自在。但我還是說了句「謝謝,瑪格麗特」——說完立刻後悔了,因為她聽到這話就把頭一擰,彷彿在說,你算老幾,也來說謝謝?

傭人就是傭人。她跟我說,我應該去斯泰爾斯太太房間領早餐。然後轉身走了。我覺得,走的時候她還飛快地打量了一眼我的裙子、鞋子和打開的箱子。

我等到壁爐的火燒起來之後,就起身換衣服。太冷了,我就沒擦身。裙子穿上去感覺黏糊糊的,當我把窗簾拉開,光線照進房間,我看見了——昨晚在燭光下看不見的——天花板因受潮佈滿褐色條紋,護牆板上也滿是白色霉點。

隔壁傳來低聲細語。我聽到瑪格麗特說,「是,小姐。」然後是關門聲。

然後是一片寂靜。我下樓去吃我的早餐——開始是在傭人樓梯底下黑乎乎的過道裡迷路了,然後發現自己來到茅房所在的院子。現在我看清了,茅房周圍長滿蕁麻,院子的磚縫裡全長了草。房子牆上長著常春籐,有些窗戶沒了玻璃。紳士說得對,這地方真是沒啥值得搶劫的。他說那些關於傭人的話也是對的。當我最後找到斯泰爾斯太太的房間,那兒已經有個男的,穿著馬褲,絲襪,頭上戴著撒了粉的假髮。那就是魏先生,他說,他服侍李先生四十五年了。他看起來確實也像。一個姑娘送來早餐,第一個就是給他。我們吃醃豬腿和雞蛋,還有一杯啤酒。在這兒他們每一頓都喝啤酒,他們有一整個房間專門釀酒,還說什麼倫敦人愛喝酒!

魏先生幾乎沒跟我說話,他和斯泰爾斯太太講了些宅子裡管理的事,只是問了問我上一個東家是哪裡。我跟他說是梅菲爾威克街的鄧拉文家,他自作聰明地點點頭,說他認識那家的管家。可見他也就是耍耍嘴皮子罷了。

他七點鐘就走了。在他站起來之前,斯泰爾斯太太是不會離開餐桌的。她走的時候對我說:

「告訴你一個好消息,史密斯小姐,莫德小姐昨晚睡得很好。」

我不知該怎麼接話。她接著說了下去:

「莫德小姐起得很早。她吩咐說要見你。你上去之前要不要洗洗手?莫德小姐和她舅舅一樣,很講究的。」

我覺得我的手夠乾淨的了,但我還是到房間角落裡那個小小的石頭洗手盆裡洗了洗。

我感覺到胃裡的啤酒,真希望自己沒喝。我希望剛才經過院子時去了茅房。我肯定待會兒找不到怎麼去了。

我很緊張。

她帶我上去。我們和上次一樣走的傭人通道,但是中間轉到一條漂亮的走廊裡,來到一兩扇門前,她敲敲其中一扇門。我沒聽到裡面的回答,不過斯泰爾斯太太應該是聽到了。她挺直脊背,轉動了門把手,讓我進去。

這個房間和這宅子的其他房間一樣,顏色昏暗,牆身全鑲著老舊的黑色木板,地板也是黑色的,地板上除了兩條磨出線頭的土耳其小地毯,其餘地方都光禿禿的。房間裡有幾張厚重的大桌子,一兩個硬邦邦的沙發。有一幅畫,畫上是褐色的山。有一尊花瓶,裡面滿是枯葉。有一個玻璃罩,罩裡是一條死蛇,嘴裡含著一枚白色的蛋。窗外是灰色的天空和濕漉漉的枯枝。窗戶上是小小的,鑲鉛條的玻璃,在窗框裡搖得咯咯作響。

舊式壁爐很大,裡面的火卻不大,火焰嘶嘶響著。有一個人面對壁爐站著,盯著這微弱的火焰和煙,被腳步聲一驚,轉過身來眨著眼睛,這就是莫德·李,這座大宅的女主人,我們這個陰謀的目標。

因為紳士的描述,我把她的模樣想像得非常美,但她不是那樣——至少,當時看著她,我沒那麼覺得。我覺得她就是普通吧。她比我高一兩英吋,也就是說,普通身高,因為我算是小個子。她頭髮的顏色比我的淺,也不算太淺。她的眼珠是棕色的,比我的顏色淺。她的嘴唇豐滿,臉頰光滑——我承認,這點她比我強,因為我喜歡咬自己的嘴唇,我臉上有雀斑,人們一般都說我五官輪廓太硬。還有,他們都說我看起來年紀小,說到這一點——哈,說這話的人都應該來看看站在我面前的莫德·李。如果我算是年紀小,她就是嬰兒,是黃毛丫頭,是什麼都不懂的小白鴿!我說過,聽見我進來,她驚了一下,向著我走了一兩步,原本白皙的臉變得通紅。然後她站住了,雙手放在身前,輕輕靠在裙邊。那裙子——我從來沒見過她這個年紀的姑娘還穿這種玩意兒——這是一條連衣裙,卻短到露出腳踝,在裙腰上——她的腰細得驚人——有一條緞帶。她的頭髮攏在天鵝絨發網裡。她的腳上穿著紅色薄呢便鞋。她雙手戴著乾淨的白手套,在手腕處扣得緊緊的。她說:

「史密斯小姐。我想,你是史密斯小姐吧?你從倫敦來到這裡做我的貼身女僕!我可以叫你蘇珊嗎?我希望你喜歡布萊爾莊園,也喜歡我,雖然兩者都沒有太多可喜之處。這裡的工作你一定能輕鬆勝任——輕鬆勝任,我肯定。」

她說話的聲音溫柔甜美,語氣卻帶著一點猶疑。她歪著頭,沒有直視我,臉頰依然緋紅。我說,「我肯定會喜歡您的,小姐。」然後我想起在蘭特街受過的訓練,提起裙子,對她行了一個屈膝禮。我站起來時,她對我微笑了,伸手牽起我手。

她看了看一直站在我身後門邊的斯泰爾斯太太。

「你不需要留在這裡了,斯泰爾斯太太,」她客氣地說,「我知道,你一定會待史密斯小姐好的。」她看著我的眼睛說,「你也許聽說了,蘇珊,我是個孤兒,和你一樣。我自小來到布萊爾——年紀幼小,無依無靠。從那時起,是斯太太教我明白,究竟什麼是慈母的關懷……」

她偏了一下頭,微笑。斯泰爾斯太太不肯看她的眼,臉上有點發紅,眼皮微微地跳著。我不會把斯泰爾斯太太算作很有母愛的那種人,但是,有時候傭人會對主人日久生情,就像狗跟著惡棍久了也會依戀。你記著我這話,沒錯。

她在那兒眨眨眼,拿出謙卑的樣子,然後就走了。莫德再次微笑,拉我到壁爐邊的硬沙發上坐下,她坐在我身邊,問起我昨天的行程,「我們以為你走丟了!」她說。然後她又問起我的房間,還喜歡那床嗎?還喜歡早餐嗎?

「你真是從倫敦來的嗎?」她問。打我離開蘭特街,人人都問我這個問題——好像我還能從別處來似的!不過呢,她問起來好像帶著一層別的意思,不是鄉巴佬那種好奇,而是帶著一種關注和渴望——彷彿倫敦對她來說有特別的意義,她嚮往談起它。

當然了,我以為我知道那是什麼。

接下來她跟我說了我作為貼身女僕的職責:主要任務就是——這個我也早就知道——陪著她。陪她去園子裡散步,幫她收拾衣物。她垂下了眼簾。

「你會發現,在布萊爾,我們的衣著很過時,」她說,「我想,也不要緊了,我們這兒幾乎無人拜訪。我舅舅認為我衣衫整齊就可以了。但是,你一定是習慣了倫敦的高級時尚。」

我想到丹蒂的髮型,約翰的狗皮大衣。「是很習慣。」我說。

「你的上個主人家,」她接著說,「肯定是位端莊體面的小姐吧。她要是見了我,一定會笑話我了!」

說到這句,她的臉更紅了,眼神又望向別處,我又想,「小白鴿!」

但我口裡說的是,艾麗斯小姐——也就是紳士給我捏造的女主人——很善良,不會笑話任何人的,而且她知道漂亮的衣裳並不重要,她不會以貌取人。總之,我覺得這話說得很機智,她好像也同意,因為我說的時候,她用一種不同的表情看著我,臉上的紅暈也漸漸退了下去。她又握住我的手,說:

「我覺得,你是個好姑娘,蘇珊。」

我說,「艾麗斯小姐也總是這麼說,小姐。」

然後我想起了紳士給我寫的品行推薦信,覺得這應該是拿出來的機會了。我從衣袋裡把信取出來交給了她。她站起來,掰開封蠟,然後走到窗邊,把信紙對著光線拿著。她站了很久,看著那封字母花哨的信,中間偷瞟了我一眼。我的心跳有點快,想到她別看出點什麼破綻。但最後不是那麼回事,我看到她拿著信箋的手在發抖。我猜,她也和我一樣,不知道真正的品行信是啥樣的,正在想怎麼回答我。

我一邊這樣猜想著,一邊覺得她從小沒媽,挺可憐的。

「好,」她說,把信折得很小,放進自己口袋裡,「艾麗斯小姐的確對你讚賞有加。我想,離開她家你一定很難過吧。」

「是挺難過的,小姐。」我說,「但是,你看,艾麗斯小姐去了印度。對我來說,那邊的陽光太強了。」

她微笑。「那你會喜歡布萊爾灰色的天嗎?你知道,陽光永遠照不進這裡。我舅舅不准。強光會使印刷品褪色。」

她大笑起來,我看見了她的牙,小而潔白。我也笑了,但我小心著沒露出牙齒——我現在這口黃牙,那時候就很黃。看到她的,我覺得自己的牙更黃了。

她說,「你知道我舅舅是個學者吧,蘇珊?」

我說,「我聽說了,小姐。」

「他有一個很大的藏書室。是全英格蘭同類藏書室中最大的,我敢說你很快就會看到了。」

「那可是件了不起的事,小姐。」

她又微笑:「你肯定喜歡看書吧?」

我吞了一口口水:「您說看書,小姐?」她點點頭,等我回答,「挺喜歡的,」我最後說,「我的意思是,我肯定能看書,要是我整天都和書和紙打交道的話,也就是說——」我咳嗽起來——「要是有人教我的話。」

她瞪著我。

「意思是,我學的話。」

她的眼睛瞪得更大了。然後她發出短促的笑聲,彷彿對我的話難以置信。「你是開玩笑吧,」她說,「你的意思不會真是,你不識字吧?真的不識?一個字,一個字母,都不識?」她的微笑變成了皺眉。在她身邊有張小桌子,上面有一本書。半帶微笑半皺著眉頭,她拿起那本書遞給我,「來吧,」她和氣地說,「我想你是在謙虛。讀一段,隨便挑一段,就算結巴也沒關係。」

我拿著那書,啞口無言,開始冒汗。我打開書,翻了一頁來看,全是密密麻麻黑色的字,翻到另一頁,更糟糕。我感覺到莫德的目光,像火一樣烤著我已經發熱的臉。這沉默讓我的臉更燙了。碰碰運氣吧,我想。

「在天,」我試著念,「我等父者——」7

可是,我忘了後面的詞。我合上書,咬著嘴唇,盯著地板,灰心喪氣地想,「好了,計劃全完了。她才不會要一個不會識字唸書又不會寫漂亮字母的人當貼身女僕!」我抬眼看著她說,「可以教我啊,小姐,我真心想學。我肯定能學會,一眨眼就會——」

但是她搖著頭,臉上表情複雜。

「教你?」她說,來到我身邊,溫柔地把書拿走,「不,不,不要。我不會讓你學的。不識字!哦,蘇珊,你不知道住在這莊園、作為我舅舅的外甥女,不識字意味著什麼,你真的應該知道!」

她笑了。當她仍在看著我,仍在微笑時,外面傳來緩慢沉重的鐘聲,敲了八下。她的笑容消失了。

她轉過身去,「現在我要去李先生那兒,一點的鐘聲敲響時,我就自由了。」

她這麼說著——我覺得,聽起來就像童話故事裡的姑娘。那些故事裡不是有嗎,姑娘們有會魔法的舅舅——他們是巫師啊野獸啊之類的。她接著說:

「蘇珊,一點鐘,你到我舅舅房間來接我。」

「是,小姐。」我說。

她朝周圍看了一下,有點心不在焉的樣子。壁爐上有一面鏡子,她走過去,用戴著手套的手摸摸臉,然後是脖子。我看見她傾身向前,本來就短的裙腳因此提起,我在後面看見了她的小腿。

她在鏡子裡看見我的眼神,我對她行了個屈膝禮。

「我可以走了嗎,小姐?」我說。

她後退了一步。「留在這兒,」她擺擺手說,「幫我把房間收拾了,行嗎?」

她向門走去,走到門把手邊停下了,她說:

「我希望你在這裡愉快,蘇珊。」現在輪到她臉紅了。見到這幅景象,我的臉涼了下來,「我希望,你在倫敦的姨媽不會太掛念你。裡弗斯先生提起過,你是有個姨媽吧?」她垂下眼,「我希望,你上次見到裡弗斯先生時,他一切都好?」

她故作滿不在乎地扔下這一句,我知道騙子們都會玩這一招,在一堆假幣中,扔那麼一枚真幣,讓這事看起來更像真的。說得好像她真的關心我,關心我姨媽似的!

我說,「他很好,小姐。他讓我問候您。」

她已經拉開了門,半個身子都出去了。「真的嗎?」她問。

「真的,小姐。」

她把額頭靠在門板上。「我覺得他真好心。」她輕聲說。

我想起他蹲在廚房那張椅子前,手伸進裙子裡,口裡說著,你這小婊子。

「我也肯定,他是個好心人,小姐。」我說。

然後,不知從宅子何處傳來幾聲急促、不耐煩的手搖鈴聲。「是舅舅!」她叫了一聲,扭頭向後張望,之後留下半開的門,轉身跑了。我聽到她便鞋的踢踏聲和她下樓時,樓梯的吱呀聲。

我等了一下,然後走到門邊,用腳踢著關上它。我來到壁爐邊烤火暖手。離開蘭特街後,我就沒真正暖和過。我抬起頭來,看見莫德剛才看的鏡子,我看著自己的臉——看著長了雀斑的臉頰,看著牙齒,又伸出舌頭瞧瞧。然後,我搓著雙手笑了。因為,她真的和紳士吹的一樣,被他迷得神魂顛倒了。那三千鎊,簡直現在就可以清點一下,寫上我的名字打包帶走了,醫生也可以站在瘋人院門口,拿好束身衣等她了。

見到她的當時,我是那麼想的。

我是那麼想的,卻有點心虛。當時的笑,我必須承認,也帶著一些勉強。我也說不上究竟是為什麼。也許是因為那陰沉的氣氛——她走了以後,我感覺整座大宅無比黑暗,無比寂靜。我聽得到壁爐裡的灰跌落的聲音,還有窗框裡玻璃搖晃的輕響。我走到窗前,風很大,他們堆了一些紅色的小沙袋在窗縫處擋風,但是沒用,沙袋都淋濕發霉了。我用手指戳了戳,手指都被染綠了。我站在那兒發抖,望著窗外的風景——如果那也能叫風景的話,外面只有樹和草。草地上有幾隻黑色的鳥兒在啄蟲子。我想知道,倫敦在哪個方向。

我真想聽到嬰兒的哭鬧聲啊,或者易布斯大叔妹妹的叫聲。我想幹活,我情願付五鎊買包贓物或者一些假幣來做舊。

然後我想起了另一件事。幫我把房間收拾了,莫德剛才說。這兒只有一間房,我想應該是客廳,應該還有一個房間,是她睡覺的臥室。這宅子裡的牆都鑲著深色的橡木板,看著很陰森,也很容易找不到方向。這兒的門都嚴絲合縫地深嵌在門框裡,很難發現。我仔細地看著,終於在身邊的牆上看到一條縫,然後看到了門把手,然後門的形狀出現了,我看得一清二楚。

我猜對了,這就是通往她臥室的門。自然,這臥室裡還有一道門,通往我睡的那個小房間,也就是昨天夜裡,我站在那兒想聽她呼吸聲的地方。現在,看到了這邊的情形,回想起來真是件傻事。這只不過是一間普普通通的閨房——不算太氣派,也不太差,有一陣淡淡的甜香。屋裡擺了一張有四根床柱的床,掛著老舊的雲紋呢子帳幔。我不知道睡在這種床上會不會打噴嚏,那帳幔裡不知積了多少灰塵,死蒼蠅和死蜘蛛,它看上去幾百年沒換洗過了。床已經整理過,但睡衣還扔在那兒,我把它折好,放在枕頭下面。床上有一兩根頭髮,我把它撿起來扔進壁爐裡。貼身女僕的活也就這樣了。壁爐上有一面很大的舊鏡子,上面貫穿著銀灰色的紋路,像大理石一樣。旁邊有一個小小的老式衣櫃,上面雕滿了花和葡萄的圖案,油漆已經發黑,有些地方已經開裂。做這櫃子的時候,小姐太太們都還穿樹葉吧?櫃子裡隨便塞了六七條薄裙子,袖子被胡亂壓著,襯裙的裙撐頂得櫃門都關不上。眼見這些,我再次覺得莫德沒媽媽真是可憐,要是有,當媽的一定會把這些舊破爛扔掉,給女兒置辦些時尚點、漂亮點的衣服。

在蘭特街上幹我們那一行教會我的一件事是,如何處理貴重物品。我提起那些裙子——它們都是又短又小,樣式過時的小姑娘款式——把它們抖開,攤平,重新在衣櫃裡放好。然後,我用一隻鞋頂住襯裙的裙撐,把它壓平,關好了櫃門。這個衣櫃置於房間的一個凹壁,另一個凹壁處放了一張梳妝台。台上亂七八糟地擺著瓶瓶罐罐,刷子和發卡,我把它們也收拾整齊了。梳妝台下面是首飾抽屜,我把抽屜拉開來看。裡面裝的是,沒錯,奇就奇在這兒,裡面裝的全是手套。比鞋帽店裡的還多。最上面一格是白色的,中間一格是黑絲的,最下面一格是軟牛皮的。

每雙手套的腕口內,都用紅線繡了字,估計是莫德的名字。我還真想用剪刀和針把它們拆掉試試。

當然,我沒那麼幹,我把那些手套整齊地放回抽屜裡。我在屋裡轉了一圈,把所有東西都仔細觀察了一遍。這屋裡也沒啥好看的了,除了最後一樣東西,就是在她的床頭櫃上那個小小的,鑲著象牙裝飾的木匣子。

木匣子是鎖著的,我把它拿起來,裡面發出沉悶的搖晃聲。周圍沒看到鑰匙,我猜她把鑰匙帶在身邊,也許掛在身上。這個鎖很簡單,只要用鐵絲插一下就能打開,就像往牡蠣殼裡灌鹹水它就會自動張開一樣。我拿了她一個發卡來開鎖。

木匣打開,裡面襯著絨布,鉸鏈是銀製的,還上過油,讓它開合順滑。我也不知道在裡面會發現什麼——也許是紳士送的東西吧,紀念物,情書,定情小玩意兒之類的。但打開一看,裡面是一個袖珍肖像,鑲在金邊相框裡,掛在一條褪了色的緞帶上。肖像上是一位漂亮的金髮女士。她眼神和善,穿的衣服是二十年前的樣式,相框也舊了。她看起來和莫德不太像,但我估計她八九不離十是莫德的媽媽。只是,莫德不把它戴在身上卻鎖在盒子裡的做法,有點奇怪。

我尋思了好久,把它翻來覆去地看,尋找記號什麼的,直到那冰冷的相框——剛拿起來時是冷的,這兒的東西都是冷的——在我手裡都變暖了。然後不知哪裡傳來了聲音,我想到,要是莫德——或者瑪格麗特,或者斯泰爾斯太太——進來看見我站在打開的木匣邊手拿這肖像,會怎麼想!我趕緊把它放了回去,鎖好木匣。

那個被我拉直用來開鎖的發卡,我留在自己身邊了。我不想讓莫德發現,以為我是賊。

然後,我就無事可做了。我在窗前站了一會兒。十一點鐘,一個客廳女傭端了一個托盤進來。我看見銀茶壺,就說「莫德小姐不在」,但沒想到那茶是給我的。我小口小口地啜著,這樣就會喝得久一點。然後我就把托盤端下樓去了,本意想讓那女傭少跑一趟。他們在廚房看見我端進去,女傭們都瞪著我,廚娘對我說:

「啊呀,我可不會這樣做!你要是覺得瑪格麗特上來得慢,你直接跟斯泰爾斯太太說好了。但是我跟你說,費小姐可從來沒嫌過我們慢。」

費小姐就是那愛爾蘭姑娘,得猩紅熱走了的那位。我本來一片好心,卻被誤以為傲慢,真是不能更慘了。

我什麼都沒說。我想,「你們不喜歡我又怎樣,莫德小姐喜歡我!」

她是這裡唯一一個對我好言好語的人。我突然盼望時間過快點,不為別的,只為我能早點回到她身邊。

至少,在布萊爾你總是知道現在幾點鐘了。十二點的鐘聲響了,然後是十二點半,我走到了傭人樓梯邊,就在那兒待著,直到有個客廳女傭經過,她帶我去了書房。書房在二樓,書房外是一條走廊,走廊對著一段寬闊的木台階和下面的大廳。和宅子的別處一樣,這裡也陳舊昏暗。站在這兒望望四周,你怎麼也不會想到,這是一位大學者的府邸。書房門旁的牆上有一個木盾,木盾上掛著一隻不知是什麼動物的頭,嵌著一隻玻璃眼珠。我站在那裡,伸手摸了摸它的小白牙,等著一點的鐘聲敲響。莫德的聲音透過門傳了出來——聲音很小,很慢,語調平靜,好像是在給她舅舅唸書。

然後整點的鐘聲響了,我舉手敲門。一個男人尖細的聲音傳來,他叫我進去。

我先看見了莫德:她坐在一張桌前,面前有一本書,她的手放在封面上。她光著手,白色的手套整齊地放在旁邊。她身邊是一盞有罩的檯燈,燈光灑在她手上,在紙的襯托下,她的手指顯得那麼蒼白。她頭頂上是一扇窗,窗玻璃染成黃色。在她四周,滿牆都是書架,書架上擺滿了書——我從來沒見過那麼多書,多得驚人。一個人能看多少故事啊?我看著這些書,打了個戰。莫德站起身來,合上面前的書,拿起白手套重新戴上。

她看著右邊,望向房間的另一側,因為開著的門擋住視線,我看不到那邊。一個聲音帶著惱怒問道:

「怎麼了?」

我把門推開一些,看到了另一扇黃色的窗,更多的書架和更多的書,還有另一張大書桌。這張書桌上堆滿了紙,也有一盞有燈罩的檯燈。書桌後面坐著的是李先生,莫德的舅舅。要描述他當時的樣子,不是一兩句能說完。

他穿著一件絲絨外套,頭戴一頂絲絨軟帽,帽頂上有一個曾經用來掛穗子的紅色線頭。他手拿一支筆,他提著那筆,沒碰到紙。與莫德白皙的手正相反,他的手是黑的——被墨水染黑了,就像常人的手被煙熏黃了一樣。他的頭髮卻已經白了。他的下巴刮得很乾淨。他沒有血色的嘴很小。但他的舌頭——又尖又硬的舌頭——幾乎全黑了,因為在翻頁時,他用舌頭來舔手指。

他的眼神消沉虛弱,戴著一副綠色的眼鏡。他看見了我,問道:

「你是什麼人?」

莫德正扣著手套的扣子。

「這是我的新女傭,舅舅,」她輕聲說,「史密斯小姐。」

我看見李先生的眼珠在鏡片後面翻了一下,眼神更虛弱了。

「史密斯小姐,」他的眼睛看著我,話卻是對著他外甥女說的,「她是不是跟上一個一樣,教皇派8的?」

「我不知道,」莫德說,「我還沒問過她。蘇珊,你是教皇派的嗎?」

我才不知道什麼是教皇派。但是我說,「不,小姐,我不是的。」

李先生立馬用手摀住耳朵。

「我不喜歡她的聲音,」他說,「她能不能閉嘴?能不能說話輕點?」

莫德微笑。她說,「可以的,舅舅。」

「她幹嗎跑這兒來打擾我?」

「她是來接我的。」

「來接你的?」他說,「鍾敲過了嗎?」

他拉著背心上的表鏈,掏出一塊舊式的報時金錶,歪著頭聽表聲,張著嘴。我看著莫德,她還站在那裡扣著手套的扣子。我向前走了一步,想著去幫她弄。那老頭子看見了,像木偶戲裡的龐奇先生9一樣發作起來,黑色舌頭也伸了出來。

「手指,丫頭!」他大叫道,「手指!手指!」

他用手指指著我,手裡的筆搖個不停,直到墨水都滴了出來。我後來發現,他桌子下面那一片地毯都是黑的,猜到他一定是經常搖他的筆。但當時他那聲音太尖,模樣太怪,把我的心都嚇得跳出來了。我想他一定經常抽風吧。我又向前走了一步,這讓他叫得更嚇人了——最後莫德走了過來,把手放在我手臂上。

「你別怕,」她輕聲說,「他只不過在說這個,你看。」她指給我看,我腳下深色的木地板上,在門和地毯之間,嵌著一個黃銅手指標記。

「我舅舅不喜歡傭人們看到他的書,」她說,「他們的眼光落在書上,會破壞那些書。舅舅規定,傭人們進入書房不能越過這個標記。」

她用腳尖指了一下那個標記。她的臉平滑似蠟,聲音溫柔似水。

「她看見了嗎?」她舅舅問道。

「看見了,」她回答,收回腳尖,「看得很清楚了,她下次知道了——是吧,蘇珊?」

「是的,小姐,」我說——真不知道該怎麼說,也不知道該看誰。這說法還真新奇,看看書頁就能把它弄壞。但是,這種事我能知道多少?而且,這老頭這麼怪異,把我嚇得不輕,他說什麼事我都會信以為真了,「是的,小姐,」我再說了一遍,然後又說,「是的,先生。」

然後我行了一個屈膝禮。李先生用鼻子哼了一聲,眼睛隔著綠色的眼鏡盯著我看。莫德戴好了手套,我們轉身離開他。

「讓她輕點聲,莫德。」她拉上門時,他說。

「我會的,舅舅。」她小聲回答。

走廊現在看起來更昏暗了。她帶我經過走廊,上了樓梯,回到三樓她的房間。簡單的午餐已經擺好了,銀質壺裡裝著咖啡。莫德看到廚師送上來的東西,做了個鬼臉。

「雞蛋,」她說,「軟心的,就像你要學著說話軟聲細語一樣。蘇珊,你覺得我舅舅怎樣?」

我說,「我覺得他一定很聰明,小姐。」

「他是很聰明。」

「還有,他在編一本……大字典是吧?」

她眨了眨眼,然後點點頭。「字典,是的,多年的苦心勞作。現在我們編到字母F。」

她看著我的眼,像是想知道我對這事的看法。

「了不起。」我說。

她又眨了眨眼,拿起勺子,敲開蛋殼,把頂上的蛋殼去掉。她看了看裡面黃黃白白的溏心,又做了個鬼臉,把蛋推開了。「你得幫我吃雞蛋,」她說,「你把雞蛋都吃了吧,我吃黃油麵包就行了。」

一共有三個雞蛋。我不知雞蛋哪裡惹著她了,她這麼嫌棄。她把雞蛋給了我。我吃蛋的時候,她一邊小口吃著麵包啜著咖啡,一邊看著我。有一點蛋黃濺到她的手套上,她在那裡搓了不下一分鐘,嘴裡說著,「我的手指上有一滴蛋黃,你看,白色染上了黃點,真難看!」

我看見一頓飯時間她都在為這污漬皺眉頭。瑪格麗特進來收托盤時,她就起身去了臥室,再出來時,手套已經潔白如新了——她到抽屜裡取了雙新的。後來我到她臥室給壁爐加煤時,發現了那雙舊手套,她把它們扔進了壁爐,手套在爐膛後面,已經被火烤縮了,看上去像洋娃娃的手套。

她確實有點與眾不同。但,她有紳士在蘭特街說的那麼瘋,那麼蠢嗎?我不覺得。我覺得她只是很孤單,很書獃子氣,加上悶得無聊而已。誰在這宅子裡住久了都會被憋成這樣啊。我們吃完午飯後,她走到窗前,天色發灰,看著是要下雨的樣子,但她說她想出去走走。她說,「好了,我該穿什麼出去呢?」我們站在她那個小小的黑色衣櫃前,翻看著她的外套,帽子和靴子。就這樣耗了差不多一個鐘頭。我想她就是想耗時間。我幫她繫鞋帶時,有點手忙腳亂,她把手放到我手上說:

「慢慢來。急什麼?又沒人在等我們,對吧?」

她笑了,眼神卻帶著憂鬱。

我說:「對的,小姐。」

最後,她穿了一件淺灰色的斗篷,在手套外面加上了露指皮手套。她平時常用一個皮製小手袋,裡面裝著手帕,一瓶水,一把剪刀,她讓我幫她拎這個,沒告訴我剪刀是用來做什麼的——我估計是摘花用的吧。她帶我走下主樓梯,往大門走去,魏先生聽到響動,連忙跑出來為我們拉開門閂。「莫德小姐,您好嗎?」他鞠躬問候道,然後又說,「您好,史密斯小姐。」前廳裡很黑。我們一走出室外就瞇著眼睛,舉手遮著稀薄的陽光。

我第一次見到這大宅時,覺得它陰森可怕,那是在夜裡,霧裡,我本希望白天它看起來好點,哪知白天更可怕。我想它以前可能輝煌過,可現在,煙囪像醉漢似的東倒西歪,長滿苔蘚的屋頂已經發綠,還有了鳥窩。宅子外牆被死氣沉沉的不知叫什麼的籐蘿爬滿,籐蘿枯死的地方露出了污跡斑斑的牆身。牆腳都堆著被砍掉的常春籐樹樁。宅子正中是一道雙開大門,但雨水使門板膨脹了,現在只能打開一邊。莫德必須壓著襯裙的裙撐,側著身子,才能從門裡出去。

看著她走出這陰暗的大宅,就像一顆珍珠走出貝殼,感覺有些奇異。

但感覺更奇異的,是看著她走回大宅,看那貝殼彷彿張開,又在她身後合上。

園子裡沒什麼可看的。就是那兩排通向園門的道路樹,房子地基周圍的一小片沙礫地。有一個地方他們叫它香料園,裡面種的大都是蕁麻。還有一片常年沒修剪的樹林,路也被堵上了。在樹林邊上有一個沒窗戶的小石屋,莫德說那是冰房。「我們去門口向裡望望吧。」她說,她會站在那裡,望著裡面堆著的白色冰塊,直到凍得發抖才走。在冰房後面,是一條泥濘的小徑,通向一個廢舊的紅色禮拜堂,禮拜堂周圍種著紫杉。這是我見過的最怪異、最安靜的地方。在那裡,連一聲鳥叫都聽不到。我不喜歡去那兒,但莫德經常往那兒走。禮拜堂有個墓園,裡面都是李家先人;其中有一個簡樸的石碑,就是她母親的墳墓。

她可以坐在那兒看上一個鐘頭,眼都不眨一下。她帶的剪刀不是用來剪花的,而是用來給墳墓除草的,她用它把墳墓旁邊的草剪掉。她還會用濕手帕,把石碑上她媽媽鉛色的名字擦拭乾淨。

她會一直擦到手腕發抖,呼吸急促。她從不讓我幫忙。第一次去的那天,我想幫忙時,她說:

「給母親掃墓,是做女兒的職責。你自己去走走,不用在這兒看著我。」

我就離開了她,自己去墳墓之間走走。地面堅硬得像鐵,鞋子走在上面辟啪作響。我一邊走,一邊想起自己的母親。她沒有墓,女殺人犯是沒有墳墓的。他們把犯人的屍體扔到生石灰裡。

你有沒有往鼻涕蟲背上撒過鹽?約翰做過這事,他會哈哈大笑地看著蟲背嘶嘶作響冒出泡沫。有一次,他對我說:

「你媽就像這樣,燒得嘶嘶作響,那味道熏死了十個漢子!」

我抄起一把廚房的大剪刀架在他脖子上,從那以後他再也不敢說了。我說:「血脈相傳你懂嗎?我身上可流著壞人的血。」當時他的表情可太精彩了!

我想知道,莫德會是什麼表情,如果她知道我身上流著壞血。

但她從沒問起這事。她只是坐著,盯著墓碑上媽媽的名字,我則是跺著腳在四周遊蕩。最後,她歎了口氣,看看周圍,用手揉揉眼睛,然後拉起了斗篷上的帽子。

「這地方令人傷感,」她說,「我們再走遠點吧。」

她帶著我走出紫杉林,走回那條小路,然後離開樹林和冰房,來到園子的邊緣。從這兒,如果你順著那條沿牆的小徑走,會到達一扇門。她有鑰匙。穿過這扇門可以走到河邊。在宅子裡是望不到河的。在那兒有一個廢棄的碼頭,一半已經腐爛了;有一條反過來扣著的小船,可以當成椅子。河面很窄,河水安靜,混濁的水裡有穿梭游動的魚。岸邊長著高而濃密的燈芯草,莫德在草邊慢慢走著,神色緊張地凝視著草和水交界處的陰影。我猜她是害怕蛇。然後她拔下一根蘆葦,折下蘆葦尖,在河邊坐下,將蘆葦尖壓在豐滿的嘴唇前。

我坐在她身邊。那天沒有風,但是冷,周圍寂靜得刺耳。空氣很稀薄。

「這水真漂亮。」我出於禮貌說了一句。

一條駁船經過,船上的男人們見到我們,以手觸帽致意,我對他們揮手。

「是去倫敦的。」莫德看著他們說。

「倫敦?」

她點點頭。當時我不知道——誰能猜得到?——那條小河竟然是泰晤士河。我以為她的意思是這條船會轉入一條大河。不管怎樣,想到這條船能到城裡去——也許從倫敦橋下經過——我感慨起來。我轉身看著它跟著河道轉彎,然後從視野裡消失了。船的馬達聲漸漸變弱,煙囪裡升起的煙漸漸融入灰色的天空,最後也不見了。空氣又變得稀薄。莫德仍舊坐在那兒,用蘆葦尖抵著嘴唇,眼神空洞。我撿起石子扔進水裡,她看著我扔石子,每次濺起的水花都讓她瞇眼。最後她帶我回去了。

我們回到她房間。她拿了些針線活來——沒有顏色,不成形狀的一塊玩意兒,我不知道本想做成桌布呢還是什麼。我也沒見過她縫別的東西。她在手套上繡名字,非常蹩腳——針腳歪歪扭扭,然後她把一半都扯掉。這讓我緊張。我們坐在辟啪作響的爐火前,有一搭沒一搭地說著話——我也忘了說的是什麼——不知不覺天就黑了,一個女傭送了燈來;然後風大了起來,窗玻璃咯咯作響,搖得比白天更厲害了。我對自己說,「上帝啊,讓紳士快來吧!這種日子一個禮拜就能把人弄死。」我打了個哈欠。莫德看見我的眼神,也打了個哈欠。這讓我的哈欠打得更厲害了。最後,她把針線活兒放在一邊,蜷起雙腿,把頭靠在沙發扶手上,像是要睡覺了。

在七點鐘敲響之前,我們就這樣無所事事。鐘聲傳來後,她打了個大大的哈欠,揉揉眼睛,站起身來。七點她必須更衣——並且更換手套,換上絲質的——隨後和舅舅共進晚餐。

她得跟他一塊兒待兩個鐘頭。當然,我沒分兒看,我是在廚房和傭人們一起吃晚飯。他們跟我說,李先生喜歡在晚飯後,讓他外甥女坐在小客廳給他朗讀。我想,這就是他的消遣了吧,因為他們告訴我,他幾乎沒有客人,即使有,也都是從牛津或者倫敦來的書獃子。那種時候,讓莫德為他們朗讀就是他的樂趣。

「可憐的姑娘,除了讀書,她還做別的嗎?」我問。

「她舅舅不讓,」一個客廳女傭說,「他就是這麼寵她。他都不讓她出門——生怕把她碰壞了。你知道吧,就是他讓她一天到晚戴著手套的。」

「夠了夠了!」斯泰爾斯太太說,「莫德小姐要知道了會怎麼說?」

那女傭就不說話了。我坐在那兒,想到李先生那紅色的帽子,金色的報時懷表,綠色的眼鏡,黑色的手指和舌頭;然後我想到莫德,對著雞蛋皺眉頭,用力擦拭著母親的墓碑。這是種多麼古怪的寵愛方式,把像她這樣一個姑娘,變成了那樣。

我以為我知道她的一切。其實,我什麼都不知道。吃過晚餐,我聽著其他傭人說話,自己沒怎麼開口。然後斯泰爾斯太太問我,是不是願意跟魏先生和她一起,到她房間去吃布丁?我說我跟他們去。我坐在那兒,盯著那些用頭髮做的畫。魏先生給我們讀了梅登黑德報上的幾則新聞,聽了每一條——無非是牛衝破籬笆,牧師又說了什麼有趣的布道詞之類——斯泰爾斯太太都會搖頭說,「你以前聽說過這種事嗎?」魏先生則會嘿嘿笑,說,「史密斯小姐,你會發現,在新聞方面,我們可不比倫敦差!」

在他的聲音之外,我還隱約聽到些笑聲和椅腳擦過地板的聲音。那是廚娘,清潔女傭們,威廉·英克還有那個打雜小廝,在廚房裡吃喝玩樂。

大鐘敲響了,緊接著就是召喚傭人的鈴聲。這就是說魏先生該去伺候李先生上床,我也該去伺候莫德上床了。

在去餐廳的路上,我幾乎又迷路了。雖然如此,見到我的時候,她還是說:

「是蘇珊吧?你來得比阿格尼絲快。」她對我微笑,「我覺得你長得也比她漂亮。我不覺得紅頭髮的姑娘好看,你覺得呢?金髮也不好看。我想有深色的頭髮,蘇珊!」

晚餐時,她喝了紅酒,我喝了啤酒。我覺得我們倆都有點醉,各有各的醉法。她把我拉到她身邊,對著壁爐上那面銀色大鏡子站著,讓我的頭挨著她的頭,對比我倆頭髮的顏色。「你的顏色深點。」她說。

然後她從壁爐邊走開,等我給她換睡衣。

這可不像在蘭特街的老廚房給椅子換衣服。她站在那兒發抖,口裡說,「快點啊!天,我快凍死了!」因為這臥室跟宅子裡其他房間一樣,四處透風。我冰冷的手指碰到她,讓她一下彈開。不過,一分鐘之後手指就暖和了,給小姐脫衣服可是力氣活。她的胸衣很長,有鋼絲襯裡。她的腰,我之前說過吧,很細,細得醫生都會反對的,有點病態那種。她襯裙的裙撐是鐘錶彈簧做的。她罩在發網裡盤起的頭髮,起碼用了半磅重的發卡,還插了一把小銀梳子。她的襯裙和內衣是白布的。在脫掉所有這些之後,她的身體像黃油一樣柔軟光滑。太柔軟了,我想。我想像,磕碰一下她就會青紫。她就像一隻沒有殼的龍蝦,只穿著襪子站在那裡,等我給她拿睡衣。她舉著雙手,閉著眼睛。我轉過身去,看了她一眼。她毫不在意我的眼光。我看見她的胸,她的臀,她的恥毛,她所有的一切,除了那塊褐色的恥毛,她蒼白得就像花園裡立柱上的一座石雕。她白得幾乎耀眼。

可是,那是一種讓人心煩意亂的白。幸好我把她包裹了起來。我把她的衣服收進櫃子裡,把門按回去關上。她坐在那裡打著哈欠,等我去給她梳頭。

她的髮質不錯,放下來以後很長。我一邊梳,一邊把頭髮握在手裡掂量,尋思著這頭髮能賣個什麼價。

「你在想什麼?」她說,從鏡子裡看著我的眼睛,「想上一個女主人?她的頭髮更漂亮?」

「她的頭髮很差,」我說,又覺得有點對不起艾麗斯小姐,「但她走路姿勢很好。」

「我走路姿勢好嗎?」

「好,小姐。」

她走路的姿勢確實很好。她的腳小,和細腰一樣,腳踝纖細。她微笑了。就像剛才對比腦袋一樣,她叫我把腳靠著她的腳,也對比了一番。

「你的腳也差不多漂亮。」她愛惜地說。

她爬上了床。她說她不喜歡黑暗。她枕邊放了一盞帶白鐵罩的燈芯草燈,吝嗇鬼用的那種舊式的,她叫我用蠟燭的火點上。她不讓我閉起床上的帳幔,只是放了下來,敞著口,讓她可以看見外面房間的動靜。

「你應該不會,不會關門吧?」她說,「阿格尼絲從來不關的。你來之前,我不喜歡瑪格麗特坐在門口的椅子裡。我怕我做噩夢要叫她來。瑪格麗特的手很重。蘇珊,你的手和她的一樣強壯,但你動作輕柔。」

她立即伸出手,摸著我的手指。那小羊皮手套碰到我的手,讓我顫抖了一下——她已經換下了絲質手套,換上了另一副白色手套。然後她拿開了手,把手臂都放回毯子裡去了。我幫她把毯子拉平整,說:

「還有什麼事嗎,小姐?」

「沒有了,蘇珊。」她回答說,臉在枕頭上挪了挪。她不喜歡頭髮紮著脖子的感覺,所以把頭髮都撥到了後面,現在頭髮像蛇一樣滑進陰影裡,又直又黑,像一條繩索。

當我拿走蠟燭,陰影就像波浪湧起,淹沒了她。她房間裡點著一盞光線微弱的小燈,她的床陷入了陰影。我半掩上我的房門,聽到她抬起了頭。「開大一點,」她輕聲喚道。我把門開大了一點。我站在那裡,搓了搓臉。我到布萊爾才一天,但這是我這輩子過得最長的一天。我的手因為解那些繫帶累得發酸。我閉上眼睛,眼前還是那些衣扣。給她脫完衣服之後,給自己脫衣服真是沒勁透了。

我終於坐了下來,吹熄了蠟燭,聽見她翻了個身。整個宅子很安靜,我清楚地聽到她在床上翻來覆去,坐起身,我聽見她伸手摸鑰匙,插進小木匣裡。聽見匣子的鎖卡嗒輕響,我站起身。我想,「你不知道什麼叫輕巧,我可知道。你和你舅都不知道我能有多輕巧。」我輕手輕腳走到門後,從門縫望過去。她從帳幔裡探出身,手裡拿著那個漂亮女人——她母親——的肖像。我看著她把肖像舉到唇邊,吻了一下,輕聲說了幾句憂傷的話,然後把肖像放回去,歎了口氣。她把鑰匙放在床邊的一本書裡。我沒想到去查看那裡。她把匣子鎖好後放回桌上,摸了一下,兩下,然後退回帳子裡,再沒動靜了。

我看她也看得累了。我退回床上。我的房間像墨一樣黑。我伸手摸到被子,拉開,鑽了進去。在閨房貼身女僕窄小的床上,我縮起身子,冷得像一隻青蛙。

我不知道我睡了多久。我也不知道把我吵醒的那個嚇人的聲音是什麼。有一兩分鐘,我都不知道我是睜著眼還是閉著眼,因為黑暗太深,睜眼和閉眼沒什麼分別。只有當我望進莫德的房門,看見那裡透出的微弱燈光,我才肯定自己是醒了,不是在做夢。我聽到的,我想,像是有東西摔在地上的聲音,然後好像又有叫聲。當我睜開眼,一切又歸於安靜。我抬起頭,感覺心跳得很快。這時又傳來叫聲。是莫德,她的叫聲尖細驚惶,她叫著她舊貼身女僕的名字:

「阿格尼絲!噢,噢,阿格尼絲!」

我不知道我衝進去會看見什麼,也許會有破窗而入的強盜,拉著她的頭,割她的頭髮?但是,窗子雖然咯咯作響,卻完好無損。房間裡也沒有別人。她人在床帳開口的地方,被子推到下巴下面,頭髮散亂,遮住了半邊臉。她的臉色蒼白奇怪。她的眼睛,本來是褐色的,現在卻變成了黑色,黑得像波莉·帕金斯10的眼,黑得像梨籽。

她又叫:「阿格尼絲!」

「是蘇,小姐。」我說。

「阿格尼絲,你聽見那聲響了嗎?門是關著的嗎?」

「門?」門是關著的,「那邊有人嗎?」

「是個男人嗎?」她說。

「一個男人?竊賊?」

「在門口嗎?別過去,阿格尼絲!他會傷著你的!」

她真是被嚇著了,她那麼驚慌,搞得我也驚慌起來。我說,「小姐,我覺得那邊沒人呀。」我說,「我點支蠟燭看看。」

你有沒有試過去點罩著白鐵罩的燈芯草蠟燭?我老也點不著,她流著淚,不停地叫我阿格尼絲,我的手晃得拿不穩蠟燭。

我說,「小姐,您靜靜。門口沒人。就算是有人,我會去叫魏先生上來把他捉住的。」

我拿起燈芯草燈,「別把燈拿走!」她立刻大叫,「求求你,別拿走!」

我說我只是拿到門那邊去,照給她看看那裡確實沒人。這邊她抓著床單哭著,那邊我舉著燈走向房門,一路哆哆嗦嗦摸到門口,拉開了門。

廳裡很黑,幾件大件的傢俱在黑暗裡伏著,像《阿里巴巴》裡藏著強盜的籮筐。我想,我山長水遠從波鎮來到布萊爾,卻被強盜殺了,那才叫背運!要是那強盜還是我認識的,比如,易布斯大叔的某個侄兒呢?難說,這世道,什麼荒唐事都有。

我站在廳裡,恐懼地望著滿眼的黑,腦子裡想著這些,有點想喊一聲——如果屋裡真有強盜的話——叫他收手,大家自己人。當然了,廳裡沒人,靜得像教堂。既然如此,我快步走到廳門口,望了望走廊裡。走廊也是一片漆黑安靜,只聽見遠遠傳來鐘的嘀嗒聲,還有窗戶的咯咯作響聲。不過,這種感覺總是不舒服,只穿著睡衣,拿著個燈芯草燈,站在這座黑暗空寂的大宅子裡。就算沒有賊,多半也有鬼。我趕緊關上廳門,走回莫德的臥室,關上房門,來到她床邊,放下燈。

她說,「看見他沒有?噢,阿格尼絲,他是不是在那兒?」

我正要回答,卻住了口。因為我看見屋角,黑色的衣櫃旁邊,有點古怪。有個白色長長的東西,閃著微光,在那裡動……這個,我不是說過嘛,我想像力很豐富。那肯定是莫德死去的媽,變成鬼在這裡遊蕩呢。我的心跳到喉嚨裡,喉嚨都嘗到心的味道了。我尖叫,莫德也跟著尖叫,她緊緊抓住我,哭得更厲害了。「別看著我!」她說,然後又說,「別離開我!別離開我!」

然後,我看清了那白色物體到底是什麼,我跺著腳,幾乎要笑出聲。

那只不過是莫德襯裙的裙撐,我把它和莫德的鞋一起塞進木櫃子裡,它從櫃子裡彈了出來。木櫃子的門被彈開,碰到牆,那就是我們之前聽到的響聲。裙撐掛在鉤子上,搖搖晃晃,我剛才跺腳使彈簧晃得更厲害了。

我看清了這個,忍不住要大笑,但是我看見莫德眼珠漆黑,眼神渙散,臉色蒼白,手指緊扣著我,又覺得當她面這麼笑似乎有點冷漠。我用手掩口而笑,手也發抖,氣息從指縫間噴了出來,牙齒也開始打戰。我覺得好冷。

「沒事了,小姐,鬧了這一場,原來沒事。你只是在做夢。」

「我只是在做夢,阿格尼絲?」

她把頭埋在我的胸前,她在發抖。我把她的頭髮從臉上撥開,抱著她,直到她平靜下來。

「好了,」我說,「現在睡覺了,好嗎?我幫你把被子拉好。」

但是當我想放下她,她把我抱得更緊了。她又說,「別離開我,阿格尼絲!」

「小姐,我是蘇。阿格尼絲得了猩紅熱,已經回科克了,記得吧?你現在應該躺回去,不然你也會著涼生病的。」

她看了看我,她的眼珠雖然還是那麼黑,但眼神清晰些了。

「別離開我,蘇!」她小聲說,「我怕,我怕自己的夢。」

她的氣息香甜,她的手臂溫暖,她的臉像象牙一樣光滑。我想,幾個星期後——如果我們的陰謀成功——她將會睡在瘋人院的床上。在那裡,有誰會呵護她?

於是我放下她,然後,跳上床,鑽進被窩,在她身邊躺下。我伸手抱著她,她立刻依偎了過來。這也就是我能做的最低限度的事了。我把她拉得近些,她那麼纖細,不像薩克斯比大娘,一點也不像。她更像個孩子。她還有一點發抖,她眨眼的時候,我的脖子感覺到她的睫毛掃動。後來,顫抖停息了,她的睫毛再動了一下,然後也靜止了。她的身體逐漸變得沉重,溫暖。

「乖孩子。」我說。說得很輕,沒有吵醒她。

第二天早晨,我只比她早一分鐘醒。她睜開眼,見了我,面露窘色,又想掩藏。

「我昨晚是不是被夢驚醒了?」她說,避開我的眼,「我有沒有說什麼傻話?他們說,我夢裡不打呼嚕,會說胡話。」她的臉紅了,笑著說,「但是你過來陪我,你真好!」

我沒跟她說裙撐的事。八點鐘她去了她舅舅書房,一點鐘我就去接她。這次我很小心,沒有碰到地板上那個銅手指。然後我們在園子裡散步,去墓園,去河邊。然後她做針線,打盹,聽見鐘響就去吃晚飯。我和斯泰爾斯太太坐到九點半,然後就到時間送她回房,伺候她上床。完全是第一天的重複。她對我說「晚安」,把頭靠在枕頭上。然後我回到我的房間,聽見她的小木匣響,從門縫張望,望見她吻肖像,然後把它放好。

然後,我熄了蠟燭還不到兩分鐘,就聽見她輕聲叫「蘇——!」

她說她睡不著,她說她冷,她說她想留我在她身邊,萬一她又被噩夢嚇醒。之後的那一晚,她說了同樣的話,再後一個晚上也是。

「你介意嗎?」她問我,她說阿格尼絲從不介意,「你從來沒和艾麗斯小姐一起睡過嗎?」她問,「在梅菲爾的時候?」

我能說什麼?以我所知,小姐和貼身女僕一起搭鋪睡,是件再平常不過的事,跟兩個普通女孩子搭鋪睡,也沒什麼分別。

開始是很平常,我和莫德。她的夢再也沒打擾過她。我們就像姐妹一樣一起睡了。真的,就像姐妹。我一直想要一個妹妹。

然後,紳士來了。

《指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