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15

直到那時,我都沒有認真想過,我一直以為他們會放我出去。雖然一個禮拜過去了,又一個禮拜過去了,我還那麼以為著。直到最後,我才放棄了克裡斯蒂醫生會讓我走的幻想。因為,如果他相信我在入院時就瘋了,那麼,在那之後我說過的所有,都只會讓他相信我瘋得更嚴重了。更麻煩的是,他堅信我會被他治好,只要他能讓我恢復寫字,我就能重新記起自己是誰。

「你看了太多文學作品了,」有一次巡房時他說,「這就是你煩惱的根源。但是有時候,我們醫生要用以毒攻毒的辦法。我的意思是,通過再讀文學書來讓你恢復。你看,」他給我帶來一個紙包裹,裡面是一塊小黑板和一支粉筆,「你坐下,把黑板放在面前,」他說,「一天下來,你就能寫出——注意,是工工整整的!——寫出你的名字了。我說的是你的真名。明天,你給我寫出你生平的第一部分,然後每天增加一部分。隨著書寫機能的恢復,你的思考機能也就慢慢恢復了……」

他叫培根護士監督我,拿著粉筆一坐就是幾個鐘頭,當然我啥也沒寫出來。粉筆頭最後被我捏成了粉,或者被我手心的汗浸得濕漉漉的。然後,他回來看到空空的小黑板,就皺著眉頭搖頭。有時斯彼勒護士在他身邊,「你怎麼一個字都不寫?」她會說我,「看看醫生們為了治好你,費了多少心。要我說,你這就叫不知好歹。」

他走之後,她就來搖我。我越是哭鬧,她越是搖得厲害。她使勁的時候,你會覺得連牙都被她搖鬆脫了。她會把你搖到要吐——「喲,你抽抽了。」她會對別的護士擠擠眼說,她們就一起哈哈大笑。她們恨這些女病人們。她們恨我。我用自然平常的語氣說話時,她們覺得我在嘲笑她們。我知道,她們以為我裝瘋賣傻,就為了博得克裡斯蒂醫生的關注。這讓女病友們也恨起我來。只有瘋瘋癲癲的威爾遜小姐時不時地對我好。有一次她看見我對著黑板掉眼淚,就趁培根護士背對著我的時候,跑過來幫我寫了我的名字——我的意思是,莫德的名字。她雖然是好心,我還是希望她沒這麼做,因為克裡斯蒂醫生回來看見這字,臉上露出了微笑,大聲說,「真不錯,裡弗斯太太!我們成功一半了!」到了第二天,我又只能鬼畫桃符,他當然以為我在耍花招。

「不讓她吃飯,培根護士,」他板著臉說,「直到她寫出來為止。」

於是,我就寫這個:蘇珊,蘇珊,蘇珊——我寫了五十遍。培根護士打我。斯彼勒護士也打我。克裡斯蒂醫生搖著他的頭。他說我的病比他想像的嚴重,需要另外一種療法。他給我喝木餾油——他叫護士們按住我,他把油往我口裡灌。他還說要找螞蝗飼養師,來給我的腦袋放血。然後我們這兒來了一個新病人,她不會正常說話,只會說她自己造出來的嘰裡咕嚕的語言,她說那是蛇語。然後他就把時間全花在了她身上,用針去刺她,在她耳朵後面拍爆紙袋子,用開水燙她——想方設法把她的英語嚇回來。

我希望他就這麼繼續戳她燙她去。木餾油差點嗆死我了。我害怕螞蝗。他不管我,能讓我有時間想想我的逃跑計劃。我整天想著的還是那事。現在都六月了,我是五月進來的。我還是堅持觀察院子的地形,研究各個窗戶和門,找出哪些是鬆動的。每次培根護士拿出鑰匙時,我都仔細看著,記住哪把鑰匙開什麼鎖。我發現,如果是走廊和臥室門上的鎖,是一把鑰匙開全部。如果我能從鑰匙鏈上把那把鑰匙偷下來,我就能跑出去了,我很有把握。但是那鑰匙鏈很結實,每個護士都把鑰匙看得很緊。培根護士——她還警告過,我是個滑頭——是把鑰匙看得最緊的。她只是在需要從櫥櫃拿東西的時候,才會把鑰匙交給貝蒂一下,然後立馬就收回去,放進口袋裡。

每一次看到她放回去,我都感覺無能為力,忍不住氣得發抖。太讓我難受了,居然偏偏是我!被關進這裡,這麼長時間,過得這麼低賤,失去了我的所有,就因為少了一把小小的鑰匙!一把小小的、簡單的鑰匙!甚至不是一把什麼高級鑰匙,就一把只有四個齒的小破鑰匙,要是有鑰匙坯和銼刀,我一眨眼工夫就能仿出一把來。這事兒,我每天都想一百遍。洗臉的時候,吃飯的時候,在小花園裡散步時,坐在活動室裡聽女病人們嘀咕或掉眼淚時,躺在床上被護士的燈晃著眼睛時,我都在想。如果這個想法是錘子或起子,我早跑出去一萬遍了!但其實,這想法更像毒藥,我想得太多,都快想吐了。

這像一種遲緩的病痛,不像我剛到這裡時,那種讓我出汗的尖銳的恐懼。它慢慢地,鬼鬼祟祟地潛伏進來,變成了瘋人院生活的一部分——就像牆上的顏色,食物的味道,病人們哭喊的聲音,它悄悄在我身上紮下了根,當我察覺時,已經太晚了。我還是對每一個跟我說話的人說,我腦子很清楚很正常,我進瘋人院是被搞錯了,我不是莫德·裡弗斯,應該馬上被放出去。但是,我說了太多遍以後,這些話變得軟弱無力,就像錢幣用久了以後,頭像就磨損得模糊不清。最後,有一天,我和一個女人在花園裡散步時又說了一遍,她帶著憐憫的表情看著我。

「我曾經也跟你想的一樣,」她和善地對我說,「但是,你知道嗎,我怕你是來了這裡之後就瘋了。我們這兒的人都有點怪,你看看周圍就知道。你看看你自己就知道了。」

她對我微笑——但是,就跟剛才一樣,笑容帶著點憐憫。她接著往前走,但我停下了。我已經很久,我也不記得多久了,沒去想過我在別人眼中是啥模樣。克裡斯蒂醫生不給我們鏡子,怕我們打碎了。現在想起來,我上一次從鏡子裡看自己的臉是在克林姆太太家的時候了——是在克林姆太太那兒嗎?——那天莫德讓我穿她的藍色真絲裙子——是藍色的嗎,還是灰色呢?——是她舉著小鏡子。我用手摀住眼睛。裙子是藍色的,我肯定。噢,我穿著那個走進瘋人院的啊!他們把裙子搶走了——他們也搶走了莫德媽媽的行李袋,還有裡面所有的東西——刷子、梳子、內衣、紅色毛呢拖鞋——我再也沒見過它們了。代替它們的,我低頭看看自己,是格子呢裙子和膠鞋,我已經差不多習慣它們了。現在我把它們看了個真真切切,我希望能把它們看得順眼點兒。值班看管我們的護士閉著眼睛,在太陽下打瞌睡了。她身邊是一扇窗戶,裡面是活動室。屋裡暗,窗玻璃就像鏡子一樣,清楚地映出了外面轉圈兒散步的女病人們。其中有一個站住了,手放在臉上。我眨眼她也眨眼。那就是我。

我慢慢地走過去,帶著恐懼,仔細打量著自己。

就像剛才那女人說的,我看起來就像一個瘋子。我的頭髮還縫在頭頂上,不過線已經鬆了,頭髮也七拱八翹了。我的臉色發白,滿是青的紫的瘢痕和傷口。我的眼睛腫著——是因為缺乏睡眠吧——眼圈發紅。我的臉從未像現在這麼尖瘦,脖子細得像麻稈。格子呢裙子套在我身上,像個掛著的洗衣袋,領口露出莫德那只舊手套的髒兮兮的指尖,我還把這東西藏在胸口。你還可以勉強看出,小牛皮上有我的牙齒印。

我看著玻璃,大約看了一分鐘。我看著,想起我小時候,那麼多次,薩克斯比大娘幫我洗頭梳頭,使我的頭髮充滿光澤。我想起她怕我著涼,在我上床前先要暖床。我想起她每次都把最嫩最好吃的肉留給我,我長牙齒時她幫我磨牙,常常撫摩我的胳膊和腿,不讓它們長歪了。我記得從小到大這麼多年裡,她把我保護得多嚴密、多安全。我去布萊爾,本來是想去發財,帶回來和她分享。現在財富沒有了。莫德把財富偷走了,把她自己的命運給了我。她本來應該來這裡。她把我變成了她,她就跑了出去,自由自在了。她看見的每一塊鏡子——在服裝店裡試裙子時也好,在戲院裡、舞廳裡跳舞時也好——她在每一塊鏡子裡看見的她,都是我的反面:俊俏、樂觀、驕傲、自由——

我想,我開始憤怒了。然後我看見了自己的眼神和表情,這把我自己都嚇著了。我站在那裡,不知道該怎麼辦,直到值班護士從瞌睡裡醒了,過來戳了我一下。

「好啦,虛榮小姐,」她打了個哈欠說,「我敢說你連腳後跟都要照個夠,是不?好吧,咱們就看看。」她把我推回隊伍裡。我低頭走路,眼睛只看著裙子的下擺、我的鞋、走在我前面的女人的鞋。看什麼都行,只要別讓我抬頭看到窗玻璃,看到自己瘋了的眼神。

那是在六月尾。也可能再早一些,很難知道準確的日期。在瘋人院裡,我們連禮拜幾都很難搞清——只知道他們要你站在活動室裡聽克裡斯蒂醫生禱告,而不是坐在床上的時候,就是禮拜天了,一個禮拜又過去了。也許我應該像犯人一樣,每個禮拜天刻一個痕跡什麼的。但是,每個禮拜都沒有意義,因為每個禮拜開始時我都想著,下禮拜我就會出去了。然後我的記憶也混亂了,有時候好像一個禮拜有兩三個禮拜天,有時候又好像沒有禮拜天。我唯一能確定的就是,春天變成了夏天,因為日子變長了,陽光變得熱辣辣了,房間變得像蒸籠了。

對於當時的熱,我記得無比深刻。那種熱幾乎要讓人發瘋。房間裡的空氣就像熱湯。待在這種空氣裡,有一兩個女病人活活熱死了。當然了,克裡斯蒂醫生和格雷夫斯醫生是醫生,他們能把這記錄成中風而死,這是我聽護士們說的。天氣熱了,護士們的脾氣也跟著暴躁起來。她們抱怨著頭痛和出汗,抱怨身上的制服。「為什麼我還得穿著羊毛裙子,在這兒照顧你們?」她們把我們推來搡去,「人家坦布裡奇瘋人院的護士穿的都是府綢——!」

但我們都知道,實際上,沒有哪家瘋人院要她們,她們也去不了。她們在這兒混日子混得太舒服了。她們整天說女病人們太麻煩,太會耍花招什麼的,又互相展示身上的青腫啊什麼的,但其實,病人們都被她們下了藥搞得有氣無力的,誰還能耍什麼花招。至於說麻煩,都是護士們想開玩笑自找的。她們的工作是世界上最輕鬆的了,我們七點鐘就被她們趕上了床——給我們吃了安眠藥——然後她們就看報紙看小說,烤麵包,喝熱可可,弄點刺繡,吹口哨,放屁,站在門口隔著走廊跟人大聲聊天,她們覺得悶了,甚至直接跑到別的房間去串門,把病人們鎖在房間裡不管不顧。

到了早上,克裡斯蒂醫生巡完房一走,她們就摘掉帽子,放下頭髮,脫了襪子,把裙子撩起來。她們讓我們站在旁邊,拿報紙對著她們白花花的大腿打扇降溫。

反正培根護士就是這麼幹的,因為她手癢的毛病,她抱怨天氣熱抱怨得最厲害。她讓貝蒂給她每天抹十次藥膏,有時候她還大喊大叫。天最熱的時候,她放了兩個瓷盆子在床邊,睡覺時把手泡在水裡。這讓她做起夢來。

「他太滑了!」有一天晚上她叫道。另一次她嘟囔說,「糟了,我沒抓住他……」

我也做夢。我好像一閉上眼睛就會做夢。你多半也能猜到,我會夢到蘭特街,夢到波鎮,夢到家。我夢到薩克斯比大娘和易布斯大叔。這些夢讓我心煩,我會從這些夢裡哭醒。有時候我只會夢到瘋人院,我會夢到我醒來,一天已經過完了,然後我就真的醒了,一天卻剛剛開始——可是,眼前的一天和夢裡過去的一天一模一樣,我都不知道哪裡是夢,哪裡是真實。夢裡夢外,我已經混亂了。

但幾個禮拜以後,夜裡越來越熱,我的腦子越來越昏沉,那時候我開始做的那些夢,才是最讓我煩心的夢。那些夢裡有布萊爾莊園,有莫德。

那些夢裡的她,絕不是真正的她——真正的她是毒蛇,或者小偷。可我只是夢到我們還在她舅舅家裡,我還是她的貼身女僕。我夢到我們散步到她媽媽墓前,或者在河邊坐著。我夢到我幫她梳洗穿衣。我還夢到——人夢到什麼不是錯,是吧?——我還夢到,我愛她。我知道我該恨她,我知道我想殺她。但是,有時候我在夜裡醒來,就會忘記這些。我會睜開眼睛,四周看看,屋子裡太熱,她們一個個都熱得在床上翻來覆去——我會看見貝蒂的大白腿,培根護士全都是汗的臉,威爾遜小姐的胳膊。普賴斯太太睡覺時把頭髮都放到後面去,和莫德的習慣一樣。我在半夢半醒中望見她,就忘了四月之後的那好幾個禮拜,忘了布萊爾的出逃,忘了燧石教堂裡的婚禮,忘了克林姆太太家的日子,忘了我怎麼進的瘋人院,忘了那個可怕的圈套,忘了我本該想著逃跑,也忘了我跑出去之後計劃該幹的事兒。我一心只想著,帶著點恐慌地想著,她在哪兒?她在哪兒?——然後,鬆了一口氣似的:她在這兒……我再次閉上眼睛,立刻,我就不在這瘋人院的床上了,而是在她床上。帳幔都放了下來,她就在我身邊。我能感覺到她的呼吸。「今晚真悶熱啊!」她會輕聲細語地說,然後叫道,「我怕!我害怕——!」

「你不要怕,」我總是會這麼回答她,「噢,你不要怕。」——在這個時候,夢就會斷,我就會醒來。我會焦慮地醒來。我擔心,自己會不會像培根護士那樣在夢中出聲,把什麼說漏了嘴——或者歎息?或者顫抖?然後我會躺在床上,心中滿是羞恥。因為,我恨她!我恨她!——可我心裡知道,每一次我都秘密期盼那個夢不要斷,我能把它做完。

我開始害怕我會夢遊。要是我爬起來,去吻普賴斯太太或者貝蒂怎麼辦?但如果強打著精神不睡,我也會迷迷糊糊,幻想出一些可怕的事來。那是些反常的夜晚。悶熱使我們呆滯,也使有些人——甚至是那些平時安靜聽話的女人——抽風發癲起來。躺在床上就能感覺到騷動,你會聽到尖叫,鈴聲,咚咚咚跑過的腳步聲。這些聲音就像驚雷,在悶熱安靜的夜裡炸開。雖然你知道那是什麼,但是每一次怪異的聲音響起時——而且,一個女人鬧騰往往會惹起另一個——你都忍不住想,這會不會把我的病也惹出來?然後你似乎就感覺到身體裡有點兒不對勁了,你開始出汗,或者抽搐——噢!那些夜晚真可怕!貝蒂會呻吟,普賴斯太太會抽泣,培根護士會起來說「噓!安靜!」她會拉開門,把身子探出去聽。尖叫聲停了之後,腳步聲也會慢慢消失。「抓著她了,」她會說,「好了,他們是把她關墊子房呢,還是弄去跳水?」——貝蒂一聽到跳水這個詞,又開始哼哼,普賴斯太太,甚至威爾遜小姐,聽到這詞兒都打了一個戰,把臉埋到枕頭裡去了。我不知道為什麼。這個詞好像有特別的意思,但沒人給我解釋過它究竟指啥。我只能猜,可能跟水有關,跟黑色橡膠的抽水泵一樣,按進去抽出來吧。這想法也很可怕,所以每次培根護士提到這個詞的時候,我也嚇得打戰。

「我不知道你們抖個啥,」她會不懷好意地對我們說,然後回到床上,「又不是你們抽風了,是吧?」

但是,有一次就是了。我們被一陣喘氣聲驚醒,發現可憐的普賴斯太太躺在床腳邊的地上,緊咬著手指,手指都給咬出血了。培根護士拉了鈴,克裡斯蒂醫生帶著幾個男的趕緊跑來了,他們把普賴斯太太捆起來,抬下了樓。一個鐘頭以後他們把她送回來時,她的衣服和頭髮都在滴水,她看上去淹得半死。那時我才知道了跳水的意思,就是被弄去泡一下水。這讓我覺得放心了一點,因為我覺得,泡一下好像也沒啥可怕啊,跟抽水放水比……

我還是太無知,真是太無知了。

然後就出了一件事。那天——我覺得是那個夏天最熱的一天——是培根護士的生日,那天晚上她偷偷請了幾個護士到我們房間來,給她慶祝生日。我好像說過,她們有時候就這麼玩。這種事本來是不准的,她們說話吵得我們沒法睡覺。但我們從來不敢跑到醫生那兒去告發——因為護士們會說我們是胡言亂語,然後回來打我們。她們讓我們乖乖躺著不准動,她們坐在那兒打牌,玩多米諾牌,喝檸檬汁,有時還喝啤酒。

那天晚上藉著培根護士生日的由頭,她們喝開了啤酒。因為天太熱她們又喝得太多,她們都醉了。我用被單蒙著臉,但是半睜著眼睛。她們在的時候我不敢睡,怕萬一我又夢到莫德,因為這已經變成了我的一種——克裡斯蒂醫生會這麼說——病態恐懼,怕自己暴露了心底的秘密。再說了,我覺得我應該保持清醒,萬一她們喝得太多,都喝倒了的話,我就可以起來偷鑰匙了……

但她們沒醉倒,而是喝得興高采烈,嗓門越來越大,房間裡越來越熱,她們的臉也紅了。我也是睡一陣醒一陣,她們的聲音聽起來遙遠空洞,就像從夢裡傳來的一樣。她們中時不時有人大叫或者大笑,其他人會叫她小點聲,然後自己也笑起來,這種聲音會把我一個激靈嚇醒。最後,我看著她們一個個發紅的冒著汗的大胖臉,濕漉漉的張開的大嘴,真希望自己手裡有把槍把她們都掃射了。她們坐在那裡互相吹牛逞能,說最近自己又打了誰,怎麼打的。然後又比賽誰的手勁大。她們把手掌放到一塊兒,比誰的手大。然後有個人舉起了她的胳膊。

「讓我們瞧瞧你的,白琳達。」另一個護士叫道,白琳達就是培根護士。她們都是這種嬌滴滴的名字。你能想像她們的媽媽看著小小的她們,覺得她們長大了都能變成芭蕾舞女主角嗎?「來吧,給我們看看。」

培根護士先擺出一副謙虛的樣子,然後捲起了袖子。她的胳膊粗得跟卸煤工似的,但是白花花的。她曲起手臂,肉都鼓了起來。「這可是愛爾蘭肌肉,」她說,「從我奶奶那兒傳下來的。」其他護士走上去摸,吹了一下口哨。然後有人說:

「我得說,你這胳膊就快比得上福魯護士了。」

福魯護士是個斜眼,管著我們樓下的房間。據說在監獄裡當過獄卒。現在培根護士的臉更紅了,「比得上?」她說,「我倒想跟她把胳膊放一塊兒比比,看誰的粗。比得上?我比她,沒問題!」

她的聲音吵醒了貝蒂和普賴斯太太。她看見她們翻身,「趕緊睡覺。」她說。她沒看見半睜著眼睛,心裡直盼她死的我。她又揚了揚胳膊,肌肉又鼓了起來,「比得上,還用說嗎。」她念叨著。她對一個護士甩甩腦袋,「你去叫福魯護士上來,我們就知道了。瑪格麗塔,你去找根繩子。」

那兩個護士站起來,搖搖晃晃,深一腳淺一腳地走了出去。第一個護士一分鐘後就回來了,她帶來了福魯護士,斯彼勒護士,還有那個臉黑黑的,在我入院第一天幫著脫我衣服的護士。她們在樓下也都喝了酒。斯彼勒護士雙手叉在後腰上,看看周圍說:

「呵,你們這副樣子,給克裡斯蒂醫生看見可咋辦!」她打了一個嗝,「說說,胳膊怎麼回事?」

她已經露出了胳膊。福魯護士和黑皮膚護士也捲袖露出了自己的。另外一個護士回來,帶回了一條絲帶和一把尺子,她們就挨個量胳膊的粗細。我看著她們,就像一個躲在樹林暗處偷看的人,偷看著眼前的一群妖怪,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她們站成一圈兒,油燈從一隻手遞到另一隻手上,投下形狀奇怪的燈影。啤酒、悶熱的天、量胳膊的興奮,讓她們一個個東倒西歪,活蹦亂跳。

「十五!」她們高聲叫道,然後又一聲,「十六!——十七!十八點五!——十九!福魯護士贏了!」

圈子於是散了,她們放下了燈,四散開來,嘰嘰喳喳議論——突然間她們就不像妖怪了,像一群水手,就差胳膊上沒有文身了。培根護士拉長了臉,她沒好氣地說:

「胳膊這事兒,我就讓福魯護士贏一回好了,雖然我覺得肥肉不能算肌肉。」她的手在腰上搓著,「現在,咱比比體重?」她揚起了下巴,「在座的誰能說比我重?」

立刻就有兩三個人站到她身邊,說她們比她重。其他人想把她們抱起來試試。其中一個摔倒了。

「這樣不行的,」她們說,「你們動得太厲害了,比不出來。要另外想個法子。要不,從椅子上跳下地,看誰把地板踩得最響。」

「要不,」一個黑頭髮的護士大笑著說,「跳到貝蒂身上去?看誰讓她叫得最響?」

「看誰讓她哇哇叫!」

她們看著床上的貝蒂。貝蒂聽到自己的名字,睜開了眼睛——然後立馬閉上了,嚇得發抖。

斯彼勒護士哼了一聲,「她肯定被白琳達嚇得哇哇叫啦,」她說,「百試百靈。別用她,不公平。用老小姐威爾遜。」

「她也是肯定叫的!」

「要不,普賴斯太太。」

「她會哭的,哭就不——」

「用莫德!」

不知道是誰說了一聲。然後,雖然剛才她們都在笑,聽到這個忽然笑聲都停了。我想,她們都你看我,我看你。然後斯彼勒護士說話了。

「搬個椅子來,站上去跳——」

「等等!等等!」一個護士叫道,「你怎麼想的?你不能往她身上跳,會壓死她的。」她停了一下,好像是抹了一下嘴,然後說,「往她身上躺好了。」

一聽這話,我把被單從臉上拉開,睜大了眼睛。也許當時我不該這麼做。也許她們只是說著玩的。但是,我拉開了被單,她們看到我在看她們。她們都笑了起來,向我走了過來。她們掀開了我的被子,把枕頭從我頭下抽走。有兩個按住我的腳,另外兩個抓住我的手臂。她們動作很快。她們就像一隻長著幾個腦袋的大怪獸,冒著汗,散發著熱氣,張著無數只手和喘著粗氣的骯髒的大嘴。我一掙扎,她們就掐我。我說。

「你們放開我!」

「閉嘴,」她們說,「我們又不會傷你。我們就想看看誰最重,是培根護士,斯彼勒護士,還是福魯護士。我們就想看看誰讓你叫得最響。準備好了嗎?」

「放開我!放開我!我要告訴克裡斯蒂醫生去!」

有人扇了我一耳光,有人摔了一下我的腿。「少廢話,」她們說,「好了,誰先來?」

「我來。」我聽到福魯護士說。其他人退開了一點兒,讓她上前。她把自己的裙子拉直,「把她按住了?」她說。

「按住了。」

「行,按穩。」

她們把我全身都拉緊了,好像我是塊濕布,她們要把裡面的水全擰乾。我當時想法已經不能用語言形容。我感覺,她們簡直就快把我的手或者腳扯掉,或者弄斷我的骨頭了。我又開始大叫,再次被扇了一耳光,腿也被摔了一下,於是我閉了嘴。福魯護士爬上床,提起裙子,半跪半騎在我身上。床發出吱呀的響聲。她搓了搓手,用她那斜眼看著我。「我來了!」她說,正要往我身上倒。雖然我已經嚇得臉都縮成一團,屏住了呼吸等她砸,她卻沒倒下來。是培根護士攔住了她。

「不,不能砸,」她說,「砸的就不公平了。得慢慢放倒,要不就別玩。」

於是福魯護士挺起身,然後慢慢地倒下來,直到全身的重量從她支撐自己的手和膝蓋上轉移到我身上。我剛才吸進的一口氣都被壓了出來,我想,要是我身下是地板而不是床,她肯定已經把我壓死了。我的眼口鼻都開始往外流水。「求您了——!」我說。

「她求饒了!」黑頭髮護士說,「這個就算福魯護士得五分吧!」

她們放開了我的手腳,福魯護士在我臉上親了一下,爬了下去。我看到她站起來後,跟拳擊比賽贏了似的高舉雙手。我想吸一口氣,還沒吸到就咳嗽起來。然後她們又把我按緊,因為現在輪到斯彼勒護士了。她比福魯護士還糟糕——不是說她重,而是姿勢更難受,她手腳的關節,手肘,膝蓋,還有髖骨,全狠狠壓在我的關節上。她的胸衣的料子很硬,衣服邊硌得我生疼。她頭髮上還擦了頭油,一股酸臭味。她呼吸聲很大,打雷似的,在我耳邊轟轟響。「快點啊,小蕩婦,」她對我說,「叫出來啊——!」但就算在那種情況下,我也有我的驕傲。我咬緊牙關,就是不出聲。她壓了又壓,最後,其他護士叫起來,「噢,輸咯!斯彼勒護士零分!」她用膝蓋狠狠地頂了我最後一下,罵罵咧咧地爬起來了。我從床墊上抬起頭,雖然我早已淚眼模糊,還是看見了在護士圈外,威爾遜小姐和普賴斯太太哆哆嗦嗦地一邊假裝睡覺一邊看。她們害怕,不知這幫護士會對她們怎樣。我不怪她們。我把腦袋放回去,再次咬緊了牙關。下一個是培根護士。她的臉還紅撲撲的,白白的手臂把兩隻手襯得更紅了,簡直像戴了兩隻紅手套。

她也像福魯護士一樣,先是騎在我身上,活動了一下手指。

「好了,莫德。」她說,扯住我睡袍的前襟,把它拉平拉直。她拍拍我的腿,「好啦,麻煩小姐,誰是聽我話的好孩子?」

然後她就壓了下來。她來得比其他人快,這突然而來的重量壓得人太難受了,我叫了出來,護士們在旁邊拍起手來。「十分!」她們說。培根護士笑了起來,我感覺到她身體的晃動,就像擀面杖在我身上碾壓,這讓我緊閉雙眼,再次叫了出來。然後她的身體又晃動起來,這次是故意的。護士們在邊上喝彩。然後她幹了這麼一件事。她用兩手撐起身體,臉就懸在我臉的上方,但她的胸、腹和腿都還是緊緊頂著我的,然後她扭腰擺髖,她故意用了某種動作。我一下就睜開了眼。她對我淫賤地笑。

「這事兒你喜歡吧?」她一邊說,一邊還在動作著,「是不是?我可聽說你喜歡哦。」

這句話,使護士們哄堂大笑。她們哄堂大笑,臉上掛著那種鄙視的表情,她們這表情我曾經見過,只是不明白為什麼。當然,現在我明白了。在這一瞬間,我猜到了在克林姆太太那兒,莫德對克裡斯蒂醫生說了什麼。一想到她說出了這個,想到她在紳士面前說出了這個,就為了把我說成是瘋子,我的心就像遭受了一記猛擊。離開布萊爾之後,我已經受了一次又一次的打擊,但這一次,是最痛的。我覺得自己彷彿全身裝滿了炸藥,被火柴點燃了。我開始掙扎,開始狂叫。

「滾下去!」我嘶吼著,「滾下去,滾下去!滾!」

培根護士感覺到我的扭動,她停止了笑。她又用大腿狠狠地壓住我。我看見她漲紅的臉就在我眼前,就用頭猛撞了上去。她的鼻子被撞破了,她叫了一聲。血滴到我臉上。

後來發生了什麼,我也不知道了。大概那些按著我的護士們放了手,我還在不停地扭動狂叫,好像自己還被人按著。培根護士從我身上翻了下去,有人——可能是斯彼勒護士——打了我,但我還在繼續發作。我恍惚覺得貝蒂也開始哭叫了,周圍隔壁房間裡的女人們也開始吼叫了起來。護士們好像都跑了。「把瓶子杯子拿走!」我聽到有人邊跑邊說。然後有人嚇著了,跑到大廳里拉響了鈴。鈴聲招來了男護工們,一分鐘後,克裡斯蒂醫生也來了,邊走邊穿外套。他看見我正在床上踢打嘶叫,臉上還有培根護士的鼻血。

「她在發癲,」他大聲說,「很嚴重,上帝啊,誰把她弄發作的?」

培根護士沒說話。她的手捂著臉,眼睛卻看著我。「怎麼回事?」克裡斯蒂醫生又問了一次,「做夢?」

「是夢,」她回答說。然後她看著他,又回過神來了,「哦,克裡斯蒂醫生,」她說,「她睡覺的時候,叫著一個女人的名字,動來動去!」

這又讓我尖叫起來。克裡斯蒂醫生說,「行了。我們知道發癲的處理方法。你們兩個男的,還有斯彼勒護士,去執行。跳冷水,三十分鐘。」

那兩個男的抓著我的手把我拉起來。我剛才被護士們壓得太狠,現在站起來感覺像在飄。實際上,我是被他們拖走的,第二天我發現自己的鞋子上有磨過的痕跡。但我現在已經不記得是怎樣從樓上到地下室的了。我也不記得經過墊子房的門,經過那條黑暗的走廊,到了有水池的房間。我只對水龍頭的嗡嗡聲,腳底下瓷磚的冰涼,有那麼一點模糊的印象。我記得最清楚的,是他們把我綁上去的那個木架子,我的手和腳被綁在了上面。我記得吱吱嘎嘎的響聲,那是他們搖著轉盤,把木架吊了起來,下面就是水。我一掙扎,木架就晃蕩。

然後,我記得被淹,他們一放手,轱轆飛轉。還記得被驚嚇,在他們拉住繩子時。還記得劈面而來的冰涼的水,衝進我的嘴巴和鼻子,我想喘氣,卻又嗆又咳,吸進來的全是水。

我覺得這就是絞刑。

我覺得我已經死了。然後他們又把我搖了上去,又摔了下來。一分鐘搖上去,一分鐘後掉進水中。我被淹了十五次。十五次驚嚇。十五次,生命之繩被拉緊。

那之後,我什麼都不記得了。

其實,這跟死也沒多少區別了。我睡在黑暗裡,沒有夢,沒有思想。我甚至不是我自己,我什麼都不是了。或許,我再也不會成為從前的那個我了。我醒來的時候,一切都變了。他們給我穿上了原來的衣服和鞋,帶回了原來的房間。我就像一隻羊羔,乖乖地跟著走。我身上到處是青腫瘀血,還有燙傷,但我沒啥感覺。我沒有哭。我坐著,和其他女人一樣,對什麼都視而不見。我聽說她們想過給我上帆布手箍,謹防我再抽風。但見我這麼乖,就放棄了這想法。現在,都是培根護士代我向克裡斯蒂醫生匯報病況。她被我撞過的眼圈還是黑的,我估計,如果她能把我單獨拉到一邊,可能會打我一頓——我想,要是她真那麼幹,我也不會躲閃,認打認罰了。但是,和其他一切一樣,她好像也變了。她看我的眼神也奇怪起來。有一天晚上,我躺在床上,其他人都閉上了眼睛,她看著我,輕言細語地說,「你還好吧?」她瞟了一眼其他幾張床,眼光又回到我臉上,「沒記恨我吧——莫德?都好好的,是吧?我們總得找點樂子不是?要不,我們也會瘋了……」

我轉過頭去,但我知道,她還在看著我。無所謂了。現在我什麼都無所謂了。之前,我總是把弦繃得緊緊的,時刻找機會逃跑,結果哪兒也沒去成。突然間,我對薩克斯比大娘、易布斯大叔、紳士,甚至莫德的記憶,都變得模糊起來。我的腦子裡好像充滿了煙幕。當我在記憶中穿過波鎮的街道,我發現,我迷路了。這裡沒人知道那些街。她們只要說起倫敦,說的都是她們小時候記憶中的那個倫敦,那個社交圈——跟我的倫敦差太遠,遠得就像天方夜譚。在這兒沒人叫我的真名,人家叫我「莫德」或「裡弗斯太太」,我也開始答應了。有時候,我也覺得我真的就是莫德吧,既然這麼多人都認為我是。有時,我甚至開始以莫德的身份做夢。有時我想起布萊爾,想起她說過的話,做過的事,那些好像變成了我說的話,我做的事。

護士們——除了培根護士——在我被浸水那晚之後,對我越來越冷漠了。我也習慣了被搖晃、被呵斥、被打耳光。我也習慣了看著其他病人們被呵斥被打。我對什麼都習慣了。我習慣了我的床,習慣了刺眼的燈,也習慣了威爾遜小姐、普賴斯太太、貝蒂,還有克裡斯蒂醫生。現在我也不在乎螞蝗了,他卻壓根沒對我用螞蝗。他說,我現在肯叫自己莫德,並不表示我已經好了,只是我的症狀改了一個方向,到時還會變回來,在那之前就別想治好,所以,他也停了治療。但是我聽說,真實情況是,他把所有的治療都停了。因為,他治好了那個說蛇語的女人,治療效果太好了,她媽媽就把她接回家去了;另外,死了幾個病人,瘋人院虧了些錢。現在,每天早晨他就是來聽聽我的心跳,叫我張開嘴看看,然後就完事了。空氣悶熱混濁起來後,他在房間裡根本待不了幾分鐘。當然了,我們還是整天待在那裡頭,我甚至對這也習慣了。

天知道還有什麼是我不能習慣的。天知道他們還要把我關多久——說不定一關就是多少年,跟可憐的威爾遜小姐一樣。但也許,她哥哥把她送來的時候,她曾經——誰知道呢——跟我一樣,是個正常人。說不定今天我還關在那裡,即使現在想起,我仍然會打冷戰。說不定我永遠沒逃出來,那麼,薩克斯比大娘,易布斯大叔,還有紳士,還有莫德——現在會是怎樣?

這事我也在想。

可是,我逃出來了。這都是命運吧。命運無情,卻自有它的安排。命運把特洛伊的海倫送到了希臘人手中——命運也把王子送到了睡美人身邊。命運把我留在克裡斯蒂醫生那兒過了整個夏天之後,讓我告訴你,它把誰送來了。

這是在我被浸水後的第五還是第六個禮拜,也就是七月的某一天。那時我已經變得非常呆傻了。天還是熱,我們整天都在睡覺。我們上午睡覺,一直睡到吃午飯鈴響。吃完午飯後,在活動室裡你能看到的就是,所有人都在打瞌睡,她們不停點著頭,口水流到衣領上。因為醒著也是醒著,完全無事可做。睡覺還能消磨一點時間。她們睡我也睡。我睡得那叫一個昏天黑地,以至於那天斯彼勒護士對我說「裡弗斯太太,跟我來,有人探視你」時,她們得跟我說兩遍,說兩遍我都不明白那是什麼意思。

「探視?」我說。

斯彼勒護士抄起手。「不想見他,是不?那我叫他回去了。」她看看培根護士,培根護士正搓著手,「很痛?」她問。

「蠍子咬似的,斯彼勒護士。」

斯彼勒護士在那兒嘖嘖感慨,我說:

「探視?來看我的?」

她打了個哈欠,「來看裡弗斯太太的。今兒你是裡弗斯太太不?」

我不知道。但我還是兩腿發顫地站了起來,感覺血衝上了腦門——因為,如果來探視這人是個男的,不管我是蘇還是莫德,他都只能是紳士。我所有的思維緊縮成了一個點,我只知道這一點:我被害了,是他害的。我看著威爾遜小姐,我記得自己三個月前好像對她說過,如果紳士來這兒,我就要殺了他。我是說真的。現在突然就要見到他那張臉,這讓我有點眩暈。

斯彼勒護士見我猶豫,「快點,」她說,「要來就快點來!還在乎什麼頭髮。」——原來我把手放在了頭上,「我打包票,你瘋病越重他越高興,這樣就不怕失望了,是不是?」她看了一眼培根護士,然後又說「快走啦」。我顫抖了一下,然後深一腳淺一腳地跟著她下了樓。

那是一個禮拜三——這是運氣,每個禮拜三克裡斯蒂醫生和格雷夫斯醫生都會出去,他們駕著馬車出去招新的女瘋子,於是這天瘋人院裡很安靜。門廳裡站著幾個護士和一兩個男護工,他們靠近門口吹吹風。有一個男的手裡拿著煙,他見著斯彼勒護士就把煙藏了起來。他們沒看我,我也不看他們。我想著待會兒會發生什麼,一分一秒過去,我越來越心神不定。

「這裡。」斯彼勒護士說,歪頭示意了一下一間偏房的門。她抓住我的手臂,扯了我一下,「你好好記住,少來那些小謊話。墊子房涼快著呢,這種日子進去正好,反正好久沒人用了。醫生不在的時候,這兒我說了算,聽到了嗎?」

她搖了我一下,然後把我推進了房間。「她來了。」她用完全不同的語氣,對房間裡的人說。

我以為是紳士,但不是他,是一個金髮碧眼的男孩,穿著一件藍色粗呢大衣。在看清他的第一秒,我像挨了一下猛擊,那一擊混合著寬慰和失望,差點沒使我當場暈過去。他看起來像個陌生人,我以為是他們弄錯了,他肯定是來探望別人的。然後我發現他正用一種茫然的眼光打量我,最後——他的樣貌和名字慢慢地,慢慢地,就像從霧裡或水裡升起,從我腦中浮現了出來——我記起了他,就算他沒穿傭人的衣服,我也認出了他。這是查爾斯,布萊爾莊園的小廝。他仔仔細細看著我,然後歪著頭,望望我身後的斯彼勒護士,甚至斯彼勒護士身後,好像以為莫德會出現。然後他又看著我,瞪大了眼睛。

就是他這一看,救了我。這是自從我離開克林姆太太家以來,唯一的一雙眼睛,看我時看到的不是莫德,而是蘇。這一看給我的,不僅是我的過去,還有我的未來。在我站在門邊,和他眼神相接的那一瞬間,我看見他眼神裡的迷惑不解,而我自己心裡的迷惑消失了,我有了一個計劃。一個完整的、周密的計劃。

我決定孤注一擲了。

「查爾斯!」我說。我已經不習慣說話了,叫他這一聲,聽起來簡直像號叫,「查爾斯,你幾乎不認識我了。我想——我想我是改變太大了,但是,你來看望你以前的小姐,真好啊!」

我走過去握住他的手,眼睛一直沒離開過他。我把他拉近身邊,幾乎要哭了,我對著他的耳朵悄悄說:

「就說我是她,要不然我死定了!我把什麼都給你!就說我是她!啊,求求你,就說我是她!」

我一直握著他的手,用力地捏著。他退了一步,他戴著帽子來的,額頭上被壓出一道紅色的印記。現在他的臉全都漲紅了。他張開口,說:

「小姐,我——小姐——」

當然,他在布萊爾就是這麼叫我的。謝天謝地!斯彼勒護士聽他這麼叫,帶著一點令人討厭的得意說,「哎喲,這位小姐一看到家裡來的舊相識,腦子清醒得還真快啊!克裡斯蒂醫生這回該高興了吧?」

我轉身看了她一眼,看到她一臉的酸勁。她說,「你就讓這小伙子站著?人家大老遠地趕來。這還差不多,你坐。要是我是你,就不會跟她坐得太近,小伙子。我們可說不准她們啥時候發瘋,就算看起來老老實實的那些,都一樣。現在對了。好了,我就在這兒,在門口。她要是亂踢亂打起來,你就叫人——行吧?」

我們坐在窗邊的兩張硬椅子上。查爾斯還是一臉疑惑,現在,他眨巴著眼睛,看起來有點害怕。斯彼勒護士站在門口,因為那兒涼快。她雙手抱在胸前,看著我們,不時也扭過頭去,跟大廳裡的護士搭一兩句腔。

我還是用兩手抓著查爾斯的手。我不能放開。我往前傾著身子,靠近他,用發抖的聲音跟他小聲說話。

「查爾斯,我——查爾斯,我能見到一個認識的人,真的太高興了!我從來沒這麼高興過!你得——你得幫幫我。」

他吞了一口口水,同樣壓低了嗓音說:

「你是史密斯小姐?」

「噓!噓!我是。啊,我是!」我熱淚盈眶了,「但是在這兒你不能說。你得說——」我瞟了斯彼勒護士一眼,然後用更低的聲音說,「你得說我是李小姐。別問我為什麼。」

我當時在想什麼?事實上,我在想那個說蛇語的女人,還有那兩個死去的女人。我在想克裡斯蒂醫生說我的病改了一個方向,但是到時候肯定會拐回來。我在想要是他聽到查爾斯說我是蘇,而不是莫德,他會把我管得更嚴——也許會綁住我,把我關進墊子房,把我浸冷水,把查爾斯也拉去浸水。換句話說,我的腦子已經被恐懼佔領了。但我想出了那個計劃,並且越來越清晰了。

「別問我為什麼,」我又說了一遍,「但是,噢,你不知道我被坑得多慘!他們說我是瘋子,查爾斯。」

他向周圍望了一眼。「這裡是瘋人院?」他說,「我還以為是一間大酒店。我還以為我能見到李小姐,還有——裡弗斯先生。」

「裡弗斯先生,」我說,「噢!噢!那個魔鬼!他把我耍了,查爾斯,搶走了本來是我的錢,跑到倫敦去了。他和莫德,那對狗男女!他們把我扔進這裡,讓我死——!」

我提高了聲音,我控制不住自己,就像是有另外一個人——一個瘋子——在用我的嘴巴說話。我狠狠捏著查爾斯的手,就快把他的關節捏脫臼了。我驚慌地望了一眼門口的斯彼勒護士。她的頭轉過去了,她背靠著門柱,正和別的護士和男護工說笑。我回頭看著查爾斯,正要接著說,但他的臉色變了,這讓我住了口。他的臉從緋紅變成了蒼白,悄悄說了一句。

「裡弗斯先生,去了倫敦?」

「去了倫敦,」我說,「或者誰知道啥地方。要不就去地獄了,我估計!」

他吞了一口口水,抽搐了一下。然後他把手從我手裡抽了出去,用手捂著臉。

「嗷!」他用發抖的聲音說——跟我剛才一樣,「嗷!那我也完蛋了!」

讓我非常吃驚的是,他哭了起來。

他一邊哭,一邊斷斷續續地說出了自己的事。原來——跟我幾個月前猜到的一樣——在布萊爾莊園磨一輩子刀的生活,真是無聊透頂,尤其是在紳士走後。查爾斯實在受不了了,他開始鬱悶。他鬱悶了太久,直到管家魏先生受不了了,開始拿鞭子抽他。

「他說他要把我抽死,」他說,「他真的快抽死我了。老天爺啊,我被他抽,叫得那個慘!但是,我跟你說,鞭子抽我的痛根本不算什麼,抽我一百鞭都比不上我心裡失望的那個痛,小姐。」

他跟我說話的口氣,讓我覺得,這番話他好像是練過的。然後他表情變得緊張,彷彿是在等我抽他,或者笑他,他正準備鼓起勇氣承受。但我只說了一句,帶著一絲苦澀說了一句,「我信你,裡弗斯先生很會傷人的心。」

我想到的是莫德的心。查爾斯沒注意到。「他就是這樣!」他說,「他真是個紳士,不是嗎!」

他的臉因為淚水變得閃閃發光。他擦了擦鼻子,然後又哭起來。斯彼勒護士望了我們一眼,撇了撇嘴,什麼也沒說。可能,到克裡斯蒂醫生這裡來看望女瘋子的人們,個個都哭得很厲害吧。

當她又轉回去面對大廳時,我也轉回頭看著查爾斯。看他哭得這麼慘,我的心裡反而平靜下來。我由著他再哭了一陣,用這時間仔細觀察了他。我看到了一些一開始沒注意的東西——他的脖子很髒,他的頭髮也亂七八糟——這一堆鬆軟淺黃像羽毛,可那一堆又硬顏色又深,他在這兒抹了水,想讓頭髮服帖。他呢子大衣的衣袖上粘著一根小樹枝,他的褲子上都是灰塵。

他抹了抹眼睛,見我在看他,臉比剛才更紅了。我小聲說:

「來,做個乖孩子,跟我說真話,你是從布萊爾偷跑出來的,對不對?」

他咬住嘴唇點點頭。我說,「就是為了裡弗斯先生?」他再次點點頭。然後他顫抖著吸了一口氣。

「裡弗斯先生跟我說過,小姐,」他說,「等他有了足夠的錢,他就聘我做他的貼身男僕。我想,要是能跟他離開布萊爾,不拿錢我也願意伺候他啊!但是,我怎麼才能去倫敦找到他呢?然後就出了那個大亂子,李小姐跑了。打那之後整個莊園就亂了個底朝天。大夥兒也猜她是跟他跑了,但沒人敢肯定。他們說這是樁醜聞。莊園裡一半的姑娘都走了,凱克布萊德太太也走了,跑到另一家園子裡做主廚去了!現在瑪格麗特負責做飯。李先生腦子也壞了,魏先生得用勺子餵他吃飯。」

「凱克布萊德太太,」我皺起眉頭說,「魏先生。」這些名字就像燈,一盞一盞地亮起,我的腦中的各個角落逐漸被照亮,「瑪格麗特,李先生,用勺子餵飯!——這都因為莫德跟裡弗斯跑了?」

「我不知道,小姐。」他搖搖頭,「他們說,老爺一個禮拜後才覺得受不了了的。我覺得他開始還沒事,後來他發現他的書出了點事——反正就是那之類的,然後他就倒在書房地板上發病了。現在他連一支筆都握不住,話也不會說了。魏先生叫我每天用一輛大輪椅推他出去走,但我走不了十碼遠——我什麼事都做不了!——因為我哭得太傷心了。最後他們把我送到我姑媽家,讓我去看她家那些黑臉豬。他們說——」他又擦了擦鼻子——「他們說,盯著那些豬看,可以治好憂鬱症。但是,我就沒治好……」

我沒再聽下去。在我腦中,有一盞燈比其他的都亮。我握住他的手。「黑臉的豬?」我轉著眼睛說,他點點頭。

他姑媽是克林姆太太。

鄉下就是這樣的了。我從來沒問過他姓什麼。他曾經睡在我睡的那個房間裡,就在同一張滿是蟲子的床墊上。當他姑媽說起有一對私奔出來秘密結婚的紳士和淑女,他一下子就猜到了他們是誰。他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好運,所以也就沒張揚。他從表哥,也就是克林姆太太的大兒子那兒打聽到,他們坐著馬車走了,表哥跟馬車伕聊過天,於是他又得知了這兒的名字和地址。

「我還以為這兒是個大酒店,」他又說,又帶著驚恐向四周望了一眼,看了看纏著鐵絲的燈,光禿禿的灰色牆壁,裝著柵欄的窗口。他是三天前從克林姆太太家跑出來的,晚上就在路邊的壕溝和灌木叢裡睡。「太晚了,」他說,「我既然到了這兒,要回也回不去了。我跟門房說找裡弗斯先生,他們查了查本子,說我要找的肯定是裡弗斯太太。然後我想莫德小姐一直是那麼好心的一個人,要勸說裡弗斯先生雇我,沒人比她更合適了。可是,現在——!」

他的嘴唇又抖起來。真的,魏先生說得對,他這麼大個人了怎麼還動不動就哭!這要是在別的時間,別的正常點的地方,我早動手打他了。但是現在,在我受傷絕望的眼睛裡,他的眼淚變成了一支支撬鎖針和一把把鑰匙。

「查爾斯,」我靠他更近一些,努力使自己看上去鎮定自若,「布萊爾你回不去了。」

「我回不去了,小姐,」他說,「噢,我回不去了。魏先生一定會生剝了我的皮!」

「我敢說,你姑媽也不要你了。」

他搖頭,「我這麼偷跑出來,她肯定會罵我是蠢貨。」

「你要投靠的是裡弗斯先生。」

他咬著嘴唇,一邊哭,一邊點了點頭。

「那你聽我說,」因為怕斯彼勒護士聽到,我幾乎不是用說,而是用比悄悄話還低的氣聲發出的那幾句,「聽我說,我可以帶你去,我知道他在哪兒,我知道他住的那棟房子!我帶你去找他。但是,你得先幫我逃出去。」

就算我不知道紳士在哪兒,我說的也不完全是謊話,因為我確信,只要我到了倫敦,只要薩克斯比大娘一插手,就能找到他。但在當時,我也只能說謊了,那種情況下誰都會說謊。查爾斯瞪著我,用手掌根抹了抹臉。

「幫你逃出去?怎麼幫?」他說,「你不能想走就走嗎,小姐?」

我吞了一口口水。「他們以為我是瘋子,查爾斯。來的時候簽了一份入院令——也別管是誰簽的了——說我必須留在這兒。這是法律規定。你看到那個護士沒?看到她手膀子沒?這兒有二十個護士有那種粗膀子,她們可會打人了。好了,現在你看我的臉,我看著像瘋子嗎?」

他看著我,眨了眨眼睛,「這個——」

「我當然不是瘋子。但是呢,有些瘋子太狡猾了,裝得跟正常人一樣,這兒的醫生護士看不出我和他們的區別。」

他又前後左右看了一下。然後他看著我,就像剛才我看著他那樣,好像是第一次認識我。他看我的頭髮,我的衣服,我的膠鞋。我把腳縮進裙子底下。

「我,我不大肯定。」他說。

「不大肯定?不大肯定什麼?不肯定你是不是想回到你姑媽家去,和那些豬一起混日子?還是去倫敦當裡弗斯先生的跟班?——聽好,那可是倫敦!記得嗎,在那兒只要花一便士就能騎大象。我說,這還真難選啊。」

他低下頭。我看看斯彼勒護士。她也打著哈欠往我們這邊望了一眼。她拿出表來看了看。

「豬,」我飛快地說,「還是大象?你選哪個?看在上帝的分上,快說!」

他扭動著嘴唇。

「大象。」經過一陣可怕的沉默後他終於說道。

「好孩子,好孩子。謝天謝地。好了,聽我說,你有多少錢?」

他吞吞口水,說,「五先令六便士。」

「很好。你必須辦這幾件事。你得到鎮上去,找一家鎖匠鋪,找到以後問他們要——」我用手按著眼睛,感覺腦袋裡又一波混濁的水湧了上來,思維就像被幕布蓋住了,我差點絕望得尖叫起來。然後幕布飄開了——「要一把凸塊鎖鑰匙,帶一寸長的齒。就說你家主人要的。要是他們不賣,你偷也得偷一把出來。別用這眼神看我!我們到了倫敦會給他寄一把回來的。你拿到鑰匙坯後,要把它收好。然後你去鐵匠鋪,買一把銼子——看見我的手指了嗎?就買這麼寬的。把寬度比給我看看,對,好孩子,你弄明白了。銼子和鑰匙坯都收好。下禮拜把它們帶到這兒來——禮拜三,只有禮拜三才行!聽到沒?——然後偷偷交給我。你都聽明白了吧,查爾斯?」

他睜大眼睛瞪著我。我又要開始狂躁了。但他點了點頭。他的目光望向我身後,他打了一個激靈。斯彼勒護士從門口朝我們這邊走了過來。

「時間到。」她說。

我們站起來,我緊緊抓著椅背,才能保持自己站立不倒,我目不轉睛地看著查爾斯,好像要在他眼睛裡留下烙印。我已經放開他的手,現在又伸手握住。

「我剛才說的,你都會記得吧?」

他點點頭,帶著點害怕。他垂下眼簾,正要後退一步把手抽回去。我感覺到他的手指滑出我的手心,於是緊緊抓住不放。

「別離開我!」我說,自己也不知道怎麼就說出這麼一句,「別離開我,求你!」

他嚇了一跳。

「好啦!」斯彼勒護士說,「別浪費時間了,快點。」

她上來掰我的手指。這費了她一會兒工夫。查爾斯的手抽出來以後,他立刻把手放在嘴巴前。

「真可悲啊,是不?」斯彼勒護士對他說。她的手抱住我的兩臂。我猛地扭了一下肩膀,「你也別太介意了,她們都這樣。我建議呢,最好來都別來。最好別來看她們,讓她們想起家來。這容易讓她們心亂。」她把我抱得更緊了。查爾斯嚇得往後退,「你呢,就安安心心地回去,告訴你們家人,她現在落到什麼可悲的地步了——知道了吧?」

查爾斯看看她,又看看我,然後點了點頭。

我說,「查爾斯,對不起。」我的牙齒還在打戰,「你別介意,這都沒什麼。真的沒什麼。」

但我也看得出來,他現在看著我,一定覺得我瘋了。如果他真這麼想,我也就完了。我會在克裡斯蒂醫生這裡待一輩子了。我再也見不到薩克斯比大娘,也再也不能找莫德復仇了——這念頭比恐懼更刺痛我。我努力使自己平靜下來,斯彼勒護士終於放開了手。另一個護士過來,送查爾斯去了門口。她們讓我看著他離開。唉!我能做的全部,也就是看著他了!他走到門口,絆了一下,看見了我的目光,好像又受了驚嚇,我於是努力想給他一個笑容,但是我想,我笑得一定很難看。

「你要記得啊!」我喊道,我的聲音高而刺耳,「你要記得大象啊!」

護士們高聲哄笑起來。有人推了我一把。我已經筋疲力盡,一推就被推倒在了地上。「大象!」她們說,站在那裡笑我,直到眼淚都笑了出來。

那個禮拜真難熬。我恢復了理智,越來越察覺這瘋人院的殘酷無情。想到自己連這都能習慣下來,之前我是自暴自棄到什麼地步了。要是我一禮拜內又習慣了這裡怎麼辦?要是我又瘋傻過去怎麼辦?要是查爾斯真回來了,我卻傻過去了不認得他怎麼辦?這些念頭讓我想死。我用盡辦法讓自己不要昏睡過去,我掐自己的手,直到手臂青一塊紫一塊。我咬自己的舌頭。每天早晨醒來時我總有一個可怕的想法,覺得又一天偷偷溜走了。「今天禮拜幾?」我問威爾遜小姐和普賴斯太太,當然,她們從來就不知道,威爾遜小姐總以為是受難日禮拜五。於是我就問培根護士。

「今天是禮拜幾,培根護士?」

「今天是懲罰日。」她會一邊搓手一邊說。

還有,我心裡還怕查爾斯不會再來——怕自己太瘋了——怕他會沒了信心,或者遇到災難。我把所有可能發生和不可能發生的讓他來不了的事兒,都設想了一遍。比如,他被吉卜賽人或小偷抓去了,被牛撞死了,遇到正直人士說了真話,被勸回家了。有天晚上下雨,我就想,他睡覺的溝渠積水怎麼辦,他會被淹死。天上打雷閃電,我就想,他在樹下避雨,手裡還拿著一把銼子……

一禮拜都是這麼熬過去的。然後,禮拜三到了。格雷夫斯醫生和克裡斯蒂醫生坐著馬車出去了,上午過了一大半時,斯彼勒護士來到門口,看著我說,「行啊,你很有魅力嘛,樓下有個小伙子來看你,就是上次那個。照這速度,我們很快就得張貼結婚告示了……」她帶我下了樓。在大廳裡,她捅了我一下,「可別想耍花招。」

今天,查爾斯看起來特別慌張。我們坐在跟上次同樣的位置上,斯彼勒護士也跟上次一樣,站在門口,和廳裡的護士們聊天玩。我們沉默地坐了大約一分鐘。他臉色發白,我小聲說:「查爾斯,事都辦了嗎?」

他點點頭。

「鑰匙坯?」

他又點點頭。

「銼子?」

又點了一下頭。我舉起手蒙住眼睛。

「但是那把鑰匙坯,」他抱怨地說,「差點把我的錢全花完了。鎖匠說有些鑰匙坯比別的更光滑,你怎麼沒早跟我說。我買了一把最光滑的。」

我張開手指,從手指縫裡看著他。

「你用多少錢買的?」

「三先令,小姐。」

他花三先令買了一把只值六便士的鑰匙坯!我又蒙住了眼睛。然後我說,「算了,沒關係的,好孩子……」

然後我告訴他下一步該做什麼。他今晚必須到園子的另一邊去,在牆外頭等我,我叫他一定要找到最高那棵樹,就在樹底下等我。他一定得等我,哪怕等一晚上——因為我也說不准逃出去需要多長時間。他得一直在那兒候著,隨時跟我一起跑路。要是我沒出現,他得明白,肯定是有難事兒把我卡住了,他必須第二個晚上再去,他得一連三個晚上這麼做。

「要是你還出不來呢?」他睜大了眼睛問。

「要是我還出不來,」我說,「你就這麼做,你去倫敦,找到一個叫蘭特街地方,那裡有一位叫薩克斯比大娘的阿姨,你告訴她我在這兒。上帝保佑,查爾斯,那阿姨是愛我的!——她也會愛你的,因為你是我朋友。她知道該怎麼做。」

我扭過頭去,眼裡全是淚水了。「你明白了?」最後我對他說,「你發誓?」

他說他明白了。「我看看你的手,」我說。見他的手在發抖,我不敢叫他把矬子和鑰匙坯遞給我,真怕他把它們掉地上。他把它們裝在衣袋裡,我在他離開的時候,自己用手拈出來的——就在斯彼勒護士眼皮底下,她正笑呵呵地看著查爾斯紅著臉對我吻面告別。銼刀被我塞進了衣袖,鑰匙坯我捏在手裡——上樓時,我假裝彎腰拉襪子,把它放進了靴子裡。

然後,我躺在床上,腦子裡想著我聽說過的所有那些竊賊們,還有他們的各種吹噓。現在我也跟他們一樣了。我有矬刀,我有鑰匙坯,還有在瘋人院外面望風的同夥。現在我需要做的,只是把鑰匙弄到手,有足夠的時間複製一把。

我是這樣做的。

那天晚上,見培根護士坐在椅子上彎著手指,我說:

「培根護士,今晚我幫您揉手吧,別讓貝蒂干了,她不喜歡這活兒。她說那油膏讓她聞著像豬肉。」

貝蒂張大了嘴。「嗷!嗷!」她叫道。

「老天在上,」培根護士說,「這熱得還不夠受嗎?安靜,貝蒂!——像豬肉,這話是你說的嗎?我白對你這麼好了!」

「我沒說過!」貝蒂說,「從來沒有!」

「她說了,」我說,「像塊豬肉,要下鍋的豬肉。您讓我來吧,您看我的手多軟多乾淨。」

培根護士看了一眼,不是看我的手,而是看我的臉。然後她翻了一個白眼,「貝蒂,閉嘴!」她說,「吵死了,我的手熱得發燙了,我不管誰來幫我揉,我只要個安靜姑娘,不要吵吵嚷嚷的。這兒,」她用大拇指尖挑開衣袋口,「把它拿出來,」她對我說。

她指的是鑰匙串。我遲疑了一下,然後伸手把它拿了出來。鑰匙還是熱的,帶著她大腿上的體溫。她看著我的動作,「那把小的。」她說。我拿住那把小鑰匙,其他鑰匙都搖晃著。我走到櫥櫃邊,取出了那罐油膏。貝蒂趴在床上,踢著腿,把臉埋在枕頭裡哭。培根護士靠在椅背上,捲起了袖子。我坐在她身邊幫她把油膏搓揉到她腫起的手上,整個手都揉了一遍,這活兒我看她們做過一百遍了。我幫她搓揉了有半個鐘頭,她有時哼哼一下。她半閉著眼睛,從眼皮底下看著我,一副舒服的、若有所思的樣子,臉上還幾乎露出了微笑。

「這活兒不難吧,嗯?」她低聲說,「對吧?」

我沒回答。我腦子裡想的不是她,而是晚上的行動。要是她看到我臉紅,多半以為我是害羞。要是我行動奇怪,或者表情不自在,她會怎麼想呢?反正院裡的人,都多少都有點怪。最後,當她打了個哈欠,伸著懶腰把手抽回去時,我的心一陣狂跳,但她沒看出來。我從她身邊走開,把油膏放回櫥櫃去。我的心又一次狂跳,我只有幾秒鐘時間來完成我需要幹的事。那一串鑰匙吊在鎖上,我需要的那一把——開門的那一把——吊在最下面。我可沒打算偷,她一定會發現的。但是來蘭特街的人,經常隨身帶著肥皂,蠟或者油灰……我抓住那把鑰匙,動作迅速卻仔細地在油膏上按了下去。

油膏上留下了清晰的鑰匙模子。我看了一眼,然後擰好蓋子,把罐子放了回去。我關上櫥櫃門,假裝上了鎖。我把鑰匙在袖子上抹了抹,交回給培根護士。她像剛才一樣,用大拇指拉開衣袋。

「放進去。」她說。我把鑰匙放了進去,「深一點兒,放到口袋底去,對了。」

我沒有看她的眼睛,走回自己床邊,她打了一個哈欠,跟平時一樣,坐在椅子裡打起了瞌睡,一直睡到斯彼勒護士拿藥進來。我已經習慣了和別的病人們一塊兒吃藥,但是今天晚上,我把藥吐了出來——這次吐在了床墊上——然後把空碗還給她們。我心裡躁動不安地觀察著,看培根護士接下來會做什麼。要是她去櫥櫃拿東西——比如,一張紙,一塊蛋糕,一件針織,或隨便什麼小東西,她要是去拿東西,發現櫥櫃門沒鎖於是把它鎖上,破壞了我的計劃,我不知道自己會做出什麼來。我怕我會殺了她。但是,她沒過去,就只是坐在椅子上打瞌睡。她睡了那麼久,我開始擔心她醒不過來了。我咳嗽,把鞋子提起來扔到地上,搖著床使床腿在地板上擦動——她還是沒醒。後來她好像被夢驚了一下,醒了。她站起來,穿上睡袍。我用手蒙臉,從指縫間看著她。她站在那兒,用手隔著棉質睡衣揉肚子,看了看其他人然後看著我,腦子裡似乎在轉著什麼念頭……

不過,她放棄了那念頭。可能是因為太熱。她打了個哈欠,把鑰匙鏈掛到脖子上,爬上床去,打起鼾來。

我數著她的鼾聲。數到二十下,我爬了起來,像鬼魂一樣飄到櫥櫃邊,拿出那罐油膏。

然後我磨製了那把鑰匙。我不記得具體花了多長時間,我只知道肯定有幾個鐘頭。因為,雖然那把銼刀很好,我也用床單被子包裹著來消音,矬刀在鐵上拉動的聲音聽來還是很響,我只能和著培根護士打呼嚕的節奏來磨。我也沒法磨得太快,因為我得不停地對照油膏上的模子,看齒印對不對。還有,我的手指也會酸痛,我得經常停下來活動一下手指,不然手上的汗會使矬刀打滑。在絕望的心情下幹這活兒,實在很可怕。我感覺那個夜晚就像沙漏裡的沙,正在一點點逝去。又或者,培根護士有時會安靜下來,我也跟著停下來,看看四周,看到那些床,那些女人們,我又回到了現實。房間那麼安靜,時間彷彿停止了,我也跟時間一起,永遠被固定和靜止在這裡。那天晚上沒人叫喊,沒人做噩夢,鈴聲沒響,每個人都在床上沉睡。我是整個宅子裡唯一清醒的靈魂——甚至是全世界唯一清醒的靈魂,要不是我知道查爾斯也在牆外等著,也沒睡。他在等著我,在遠方,薩克斯比大娘也許在等著我,也許在床上歎息,也許在房間裡擰著雙手踱步,念叨著我的名字……就是這些念頭給了我勇氣,讓我沒有停下銼刀。

那個時刻終於到來,我把鑰匙坯放進油膏的模子裡,它和模子嚴絲合縫地對上了。鑰匙做好了。我握著鑰匙一陣眩暈。我手指上沾滿鐵粉,皮也被磨破了,因為握著銼刀太久,指頭也麻木了,但我可不敢躺在那兒包紮手指,我小心翼翼地爬起身,穿上粗呢裙子,提起膠鞋,我還拿了培根護士的梳子——我就拿了那點東西。我從她桌上拿的,我拿的時候,她的腦袋動了一下,我屏住了呼吸,但她沒醒。我一動不動地站在那兒,看著她的臉,心裡突然充滿內疚。我想,「她到時候發現我耍了她,該有多失望啊!」我想起,我說可以幫她揉手的時候她是那麼開心。

人在這種環境下的想法,真是千奇百怪。我又看了她一分鐘,然後走到了門邊。我慢慢地,慢慢地把鑰匙插進鎖裡,轉動。「上帝啊,求您保佑,」我悄悄念叨著,「親愛的上帝,我發誓,我會好好做人,這一輩子我一定會誠實本分,我發誓——」鑰匙卡住了,「操!操!」我說。鑰齒卡住了,我仿得不夠精準,鑰匙在鎖孔裡,進不去也退不出來。「操!操他奶奶的!」我把鑰匙握得更緊,又試了一下——還是不行——最後,我放了手。我靜靜地溜回床邊,拿起培根護士那罐藥膏,又回到門口,在鎖上抹了點油膏,用嘴吹進去。然後滿心恐懼地再次握住鑰匙,這次,這次能行了。

在這之後,還有三道門要開。每一次,鑰匙都犯同樣的毛病——卡住,上油。每一次,我都戰戰兢兢地聽著鎖裡的聲響,然後行動得比上一次更快。沒有人醒來。走廊安靜悶熱,樓梯和大廳也很安靜。大門上了門閂,不需要鑰匙。我開了門,並沒有在身後關上。這跟上次我和莫德離開布萊爾時一樣簡單,只是,在穿過院子時我受了點兒驚嚇,在走過沙石地時,我聽到腳步聲,然後有人聲,有人輕輕叫了一聲「喂!」——我聽到這聲叫,差點被嚇死。我以為那是在叫我。然後有個女的笑了一聲,我看到了人影:兩個男的,其中一個我覺得是貝茨先生,還有一個護士,那是斜眼的福魯護士。「你會把你的——」一個男的說道。我只聽到這半句。他們經過院子另一邊的灌木叢,福魯護士又笑了一聲,這笑聲被堵住了,然後就一片安靜。

我沒有停留,也不知道後來發生了什麼。我跑了,開始腳步很輕,經過沙石地後,我甩開大步在草地上跑了起來。我沒有回頭看。我沒有再想那裡面睡著的女人們。我也想說,我把鑰匙扔進了小花園,讓她們能撿到,但我沒那麼做。我只救了我自己,我太害怕了。我找到了最高的那棵樹,用了半個小時才踩著樹幹上的疙瘩爬上去——我爬上去,跌下來,再爬——跌一次、兩次、三次、四次——我終於爬上了最低的那根枝丫,然後再往上爬——然後,踩著吱吱作響的樹枝,摸到牆頭……上帝才知道我是怎麼做到的!我只能說,我幹成了。「查爾斯!查爾斯!」我在牆頭上叫。沒有回答。我也不等了,跳了下去。我落到地上,聽到一聲大喊,那是他。他等了太久,撐不住睡著了,我差點壓死了他。

他的喊聲引來了宅子裡的一聲狗叫,然後另一條狗也叫了起來,查爾斯用手蒙住了嘴。

我拉住他的胳膊,我們離開院牆,一路狂奔。

我們跑過草地,跑過灌木叢,夜很黑,路也看不見。剛開始我太害怕,不敢花時間找路。查爾斯東踩一腳西絆一腳,或者慢下來兩手叉腰在那兒喘氣。我會側耳聽聽動靜,但是除了風聲、鳥叫還有躥過的老鼠,什麼都聽不到。很快,天開始發白,我們看到了一條小路。「該走哪條路啊?」查爾斯問,我不知道。我有多少個月沒有站在路口,選擇過道路了。我看看四周,大地和漸漸亮起來的天空顯得格外巨大,格外讓人恐懼。然後,我看到查爾斯在看著我,等著我,我想到了倫敦。「走這邊。」我說。我邁出了腳步,恐懼從心裡退去。

一路上都是這樣,每當我們來到十字路口或三岔路口,我就站在原地,努力地想倫敦,我就會像迪克·惠廷頓45一樣,道路選擇的答案會自動出現在我心中。天更亮了一些,我們開始聽到馬蹄聲和車輪滾動聲。我們也願意搭個便車,但我每次都怕那車是瘋人院派出來捉拿我們的。只有當我們看到一個農民老頭駕著一輛驢車,我才敢肯定他不是克裡斯蒂醫生派來的人。我們攔了他的車,他讓我們上了車,坐在他身邊走了一個鐘頭。我把頭上的辮子和線都拆了,頭髮亂七八糟,腦袋就像個椰子殼。我沒有帽子,就用查爾斯的手帕包著頭。我說我們是兩姐弟,在姑姑家住了一段日子,現在回倫敦。

「倫敦啊?」那老農說,「他們說在倫敦,一個人可以住四十年都不認識自己的鄰居,是這樣的嗎?」

他在一個鎮子邊上把我們放下,給我們指了接下來的路。我估計我們走了九到十英里的路。到倫敦還有四十英里要走。現在還是清晨,我們走進一個麵包店買了麵包。店裡那個女人打量著我的頭髮,衣服和膠鞋,眼神非常奇怪,我真恨進了她的店,就算餓著肚子沒麵包吃,也好過被她這麼看。我們走進一座教堂的院子,坐在草地上,背靠著石塊。教堂的鐘聲敲響了,把我們倆都嚇了一跳。

「七點了,」我說,突然覺得有些灰心喪氣,我看著培根護士的梳子,「她們現在該起床了,也該發現我的床空了,要是她們沒有早點發現的話。」

「魏先生現在該在擦靴子了。」查爾斯說,他的嘴唇又開始發抖。

「你就想想裡弗斯先生的靴子,」我很快接口說,「它們也該擦擦了吧。倫敦可費鞋子了。」

「是嗎?」

這使他高興了一點兒。我們吃完麵包,站起來拍乾淨身上的草。有個男的扛著一把鏟子經過,他看我們的眼光跟剛才麵包店的女人一樣。

「他以為我們是流浪漢。」我們看著他走遠時,查爾斯說。

但我想像著瘋人院派了好些人出來,正到處追查身穿格子粗呢裙子、腳穿膠靴的姑娘。「我們走吧。」我說。我們離開大路,走了一條穿過田野的僻靜小路。我們一路盡量躲在樹籬後面走,雖然這裡的草很高,沒法走得太快。

太陽出來使空氣變暖了,蝴蝶和蜜蜂也飛了出來。我不時停下來,解開頭上的手帕,擦擦臉。我一輩子都沒走過這麼遠、這麼辛苦的路!過去這三個月,我走路的範圍就沒出過瘋人院圍牆裡的那個小花園。我腳上打起了水泡,有一先令錢幣那麼大。我想,「我們永遠到不了倫敦了!」

每當這個時候,我就想薩克斯比大娘,我就想,當我再次出現在蘭特街她的大門前,她臉上會有怎樣的表情。然後我想到莫德,我想像她臉上會是什麼表情。

但是,她的臉變得模糊了。這讓我心煩意亂。我說:

「查爾斯,你告訴我,李小姐的眼睛是什麼顏色?棕色,還是藍色?」

他有些奇怪地看著我。

「我覺得是棕色吧,小姐。」

「你肯定?」

「我覺得是的,小姐。」

「我也覺得是。」

但我不能肯定。我加快了腳步,查爾斯喘著氣,跟在我身邊跑著。

快到中午時,我們到了一個村子,路邊有一排矮小的農舍。我叫查爾斯停下來,我們站在籬笆外面。我看著那些門和窗。在一座農舍裡,有個姑娘在抖衣服,不一會兒她就進到裡屋去了,關上了窗子。另外一座農舍裡,一個女人提著個桶走來走去,也沒看外面。其他農舍都關著窗子,裡面黑乎乎的。我想,那些裡面肯定有值錢的東西,怕被人偷。我想去敲門,如果沒人來開門,我就去撬鎖。正當我站在那兒給自己打氣時,最後一座農舍裡傳出了聲音,我看過去,在那個院子裡有個女人和兩個小孩。那女人正戴上帽子,跟兩個小孩吻別。

「珍妮,」她對那個大點的小孩說,「你好好看著寶寶,我回來給你煮雞蛋吃。你想縫手帕也可以,只是要小心別讓針紮著手。」

「好的,媽媽。」那女孩說,她揚起臉讓媽媽吻,然後站在院門口,拉著門玩。她媽媽很快地走了出去——她經過我和查爾斯身邊,卻不知道我們的存在,我們躲在樹籬後面。

我看著她走遠,然後我看著那小女孩。現在她已經離開了院門,帶著她弟弟回到了開著的家門邊。於是我對查爾斯說,

「查爾斯,現在命運之神總算保佑我們了,給我六便士行嗎?」他把手伸進口袋裡掏著,「不要這個,有沒有亮點的錢幣?」

我拿了他最亮的那個硬幣,又用衣袖擦了擦,讓它更光亮些。

「小姐,你要幹嗎?」他問。

「你別管。站在這兒別動。要是有人來,你就吹口哨。」

我站好,把裙子拉直,然後從籬笆後面走了出來,大步流星走進了那座農舍的院門,就像直接從外面的路上走進去的。那小女孩轉過頭來看見了我。

「你好嗎?」我說,「你是珍妮吧,我剛才碰到你媽媽,你看她給我什麼了,六便士。好看不?她跟我說『請你把這六便士給我的小乖乖珍妮,叫她快去店裡買點麵粉』。她說她剛才忘了。你知道麵粉是什麼吧?好孩子,知道你媽媽還說了什麼嗎?她說,『我們家珍妮最乖了,你跟她說,剩下的半個便士買糖吃好了。』你喜歡吃糖吧?我也喜歡。糖可好吃了,是不?但是對牙不好哦。沒關係,我敢說你的牙還沒長齊呢。喲,瞧瞧這漂亮的小牙齒,像一串珍珠似的。趁現在還早,趕緊去商店,待會兒別人都去了。我幫你在這兒看家,好不?這六便士真是亮閃閃!你弟弟在這兒呢,不帶他去嗎?乖,真是好姑娘……」

這是個最低劣的小把戲,我真不想這麼做,但我還能怎樣?我自己也被人用最低劣的把戲擺了一道啊。我說話的時候,一直用眼睛飛快地瞟著周圍,看隔壁房子的窗戶和路上,都沒有人出現。那個小女孩把錢幣放進圍裙的衣兜,抱起小弟弟,搖搖晃晃地走出去了。我看她走遠後,立刻衝進房間。這家人也挺窮的,我在樓上的衣櫃裡找到一雙黑色的鞋,差不多是我的碼子,還有一條印花裙子,用紙包著的。我猜,這條裙子應該是那女人婚禮上穿的吧,對上帝發誓,我真的有點偷不下手!但是最後,我還是偷了。

另外我還拿了一頂黑色草帽,一條披肩,一雙羊毛襪;我還從廚房拿了一個餡餅和一把刀。

然後我跑到籬笆後面,查爾斯躲在那兒等我。

「轉過去,」我說,我換了衣服,「轉過來吧!你別一副嚇壞了的樣子好不好,你個娘娘腔!她該死!該死!」

我指的是莫德。我想到那個小女孩,珍妮,她會帶著麵粉和糖果回來。我想到她媽媽,晚飯時回家,卻會發現婚禮的裙子不見了。

「她真該死!」

我抓起莫德的手套撕扯,一直扯到線頭崩開。然後我把它摔到地上,狠狠地踩。查爾斯面帶恐懼地看著我。

「你看什麼看,小屁孩!」我說,「噢!噢!」

但我後來也怕有人來,把手套撿了起來,揣回胸前,把帽子的帶子綁好。我把瘋人院的裙子和膠鞋扔進了溝渠。我腳上的水泡裂了,像眼睛一樣淌著水。但是襪子夠厚,黑色的鞋已經穿軟了。裙子上印著玫瑰花紋,帽子邊上有雛菊裝飾。我想像著自己的樣子,一定是像畫裡的——那些牛奶場女工。

不過我想,鄉下嘛,就是這樣了。我們離開隱蔽的小路,走回了大路。過了一會兒又有一個農民老頭跟我們同路,他讓我們搭了幾英里的順風車。然後我們又自己走路。

我們一直在趕路,查爾斯一言不發。最後,他終於忍不住了。

「你就這麼拿了人家的鞋和裙子,都沒問人家。」

「我還拿了餡餅,」我說,「估計你也要吃的,是吧?」

我跟他說,到了倫敦以後我們就把裙子給這女人寄回去,並且買一個新餡餅還給她,查爾斯半信半疑的樣子。晚上我們睡在一個敞開的牛棚的乾草堆上。他背著我睡,肩胛骨在發抖。我想,他會不會趁我睡著跑回布萊爾去,於是我等他睡著後,把他的鞋帶和我的鞋帶綁到了一起。這樣他一跑就會把我弄醒。他這孩子有點招人煩,但我知道,有他肯定比沒他強,至少現在是,因為克裡斯蒂醫生的人要找的是一個單身姑娘,不會找帶著個弟弟的姑娘。我想過了,如果實在需要,到了倫敦我就想辦法把他甩掉。

但倫敦還是感覺很遙遠。這兒的空氣還是太清新了。夜裡我醒來,棚子裡全是牛,它們站成一圈,圍著我們看,其中有一頭像人一樣咳嗽。可別告訴我這是自然現象。我叫醒查爾斯,他跟我一樣害怕,他爬起來想跑,差點把我的腳都扯掉了。我解開我們的鞋帶,我們倒著走,退出了牛棚,先是撒腿跑,然後才是走。我們看見太陽從山後面升起。

「那邊是東。」查爾斯說。頭天夜裡冷得像冬天,但是山路很陡,我們走得身上暖和了過來。當我們走到山頂,太陽也升得更高了,天空亮了起來。我想,黎明已破曉——我把黎明想像成一隻雞蛋,殼破了一條縫,蛋液流了出來。我們眼前是英格蘭綠色的原野,上面有河流道路灌木叢,還有教堂,煙囪,一道道上升的煙。煙囪越來越高,河流和道路越來越寬,煙也越來越濃重了。在田野的盡頭,出現了一團模糊的黑暗,像是污跡——像火裡的炭:當陽光照到玻璃上、金色的穹頂和塔尖上,發出亮閃閃的反光,那團黑暗就像火裡的煤炭,四處迸發出火星。

「倫敦,」我說,「啊,倫敦!」

《指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