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小就不喜歡故事的女主人公結婚嫁人。記得小時候看《小木屋》系列小說,在最後一集《新婚四年》中,勞拉嫁給了很有男人味的阿曼佐·威爾德,並生下了女兒小玫瑰。儘管書中寫到他們遭遇了冰雹襲擊、白喉爆發以及其他影響農事的種種不幸,但勞拉結婚並喜獲女兒理應是一個美好的結局。而當時我看著這本書的封面,竭力讓自己為她感到高興時,卻怎麼也做不到。在我看來,這並不是幸福的結局,勞拉的一生至此彷彿就結束了。從許多方面來說,確實是這樣的。

我小時候的《小木屋》系列版本,前幾本的封面都由加思·威廉姆斯(Garth Williams)作圖,活潑好動的勞拉居於中心位置,她不是在山坡上嬉鬧,就是光著腳丫騎在馬上,要不就是在打雪仗。而在《新婚四年》封面上的那個勞拉,腳上穿著結實的鞋子,靜靜依偎在丈夫的身旁,畫面中最生動的人物就是她懷中的寶寶。勞拉的故事到這裡就要落幕了——一旦結婚,還有什麼好講的呢?

《綠山牆的安妮》中,安妮·雪莉也是同樣的結局。少女時期的安妮會把好朋友黛安娜·巴尼灌醉,會在學習上和吉爾伯特·比雷斯暗暗較勁,然而這樣的日子終究還是一去不復返。作者用三本書的篇幅描寫了她的種種叛逆、一次次拒絕別人的求婚,但她最終還是嫁給了吉爾伯特。《小婦人》中可愛的喬·馬奇,雖然沒有如人所料嫁給她的好朋友加鄰居勞裡,但依然沒逃脫結婚的老套結局,她最後和那位年長的教授巴爾一起攜手步入了婚姻殿堂。還有《簡·愛》,這位冰雪聰明又多愁善感的姑娘,她耗盡青春,總算爭到了點自由和獨立,但生活給她的犒賞又是什麼?還不是結婚嫁人。看看她嫁的那位,脾氣暴躁,把結髮妻子關進閣樓,用盡心機追求簡·愛。等到簡·愛終於投入他的懷抱時,他已是一個缺了一隻手的瞎子。

這是一個理應浪漫的愛情故事,卻讓人備感蒼涼。《小紳士》的續篇《喬的男孩》、《綠山牆的安妮》的續篇《壁爐山莊的安妮》,同樣顯得蒼白無力。女主人公曾經的生活多姿多彩,她們的身邊不乏調皮搗蛋的朋友、暗中搞鬼的姐妹,還有總喜歡使壞的表兄妹;她們受過傷,冒過險,生活中充滿了希望和激情。曾經,生活的道路是那樣的寬廣。隨著她們結婚生子,接下來的路卻越走越窄。生活中漸漸只剩下了兩件事——照料乏味的丈夫,撫養幾個無趣的孩子;故事的主角也很快要被這些孩子替代。

當然,我的失望,也是因為這些故事的形式過於老套——大凡成長小說[1] 都是如此,一旦主人公步入成年,故事便都毫不例外地以同樣的方式結束。無論是文學作品,還是現實生活,這都是一個無法逃遁的事實——對於女性而言,成年意味著結婚嫁人,意味著故事的結束。

婚姻在我看來如同一道隔牆。我所喜歡的那些女主人公在她們曾經的那個世界裡自由奔跑,即便不能隨意地偏離主道,至少也可以一路奔向前方,她們的身上總有說不完的故事。然而一旦結婚,她們就從此與原來的那個世界隔絕。常常就在她們完成學業,兒時的夢想即將展翅的當口,這些淘氣而又可愛的女孩突然間就被生活的瑣事包圍,變得循規蹈矩,變得不那麼美好了。

後來我又從書中得知,莎士比亞的喜劇多以結婚為結局,悲劇則以死亡為結局。莎翁賦予了結婚和死亡同樣的敘事效果,恰好證實了我童年的直覺——兩者都有讓故事結束的作用。我母親是一名教授莎學的老師,她總是不無傷感地對我說,莎翁筆下那些爭強好勝、能說會道的女主人公,包括《無事生非》中的碧翠絲,在一場轟轟烈烈的婚禮後便沒有了台詞。

那麼,難道所有有趣的女主人公都要一長大就結婚嗎?很小的時候我就在思考這個問題。

而隨著我慢慢長大,我逐漸發現女主人公最後沒有結婚的故事也不在少數。《柏油孩子》中的吉丁·柴爾茲,她堅決無視傳統的性別預期和種族思想,但這使她遭到了周圍世界的排斥;西奧多·德萊塞(Theodore Dreiser)筆下的嘉莉妹妹以色牟利,最後卻落得兩手空空;《勸導》中的安妮·埃利奧特,27歲仍舊待字閨中,險些就要過上那種經濟上無依無靠、情感上沒有著落的漂泊生活,幸好溫特沃思上校再次出現,她才不至於屈辱地當一輩子老處女。海斯特·白蘭(《紅字》的女主人公)、郝薇香小姐(《遠大前程》中的角色),以及伊迪絲·沃頓(Edith Wharton)筆下那個令人討厭的莉莉·巴特(《歡樂之家》中的角色),也都有相似的經歷。

這些都不是鼓舞人心的故事,但它們都說明了一點,那就是,終身未婚的女性,不管是出於自己的選擇,還是生活不經意的安排,都注定要被貼上標籤遭人唾棄,不然就是守著那件從未穿過的婚禮服,服用過量的鎮靜劑,惶惶不可終日。故事中的這些人物雖然沒有結婚,但是正如婚姻是對人的束縛一樣,沒有婚姻也同樣束縛著她們。

這似乎證實了波伏娃[2] 關於現實生活中女性的觀點——我想我最後也將得出和她相同的結論——她認為女性可以分為四類:「結了婚的、結過婚的、打算結婚的、因結不了婚而痛苦的」。

在我即將成年、準備離家上大學之時,我絲毫沒有馬上就結婚嫁人的想法,婚姻對我來說是絕無可能的事。當時大多數人都這麼說,不出幾年我就會被婚姻生活所湮沒。可那個時候,我滿腦子都是選課啦,室友啦,啤酒派對啦,以及怎樣在校園附近找個工作啦,結婚對我而言,是最遙遠的事。

我18歲的時候還沒有交過正式的男朋友,我那些閨蜜們也一樣。在上世紀90年代初,我認識的同齡人中沒有誰會正兒八經地約會談戀愛。我們都是一起出去玩玩,喝喝啤酒,抽抽煙,吸個大麻什麼的。做愛也是有的,但並非人人如此。那個時候很少有人會嚴肅認真地戀愛。當然,我的情況也許是因為我這人不太合群,注定不會喜歡上什麼人(這是我花費了大量時間培養起來的想法),更別說結婚了。我也從沒想過身邊那些閨蜜們會很快結婚。

那個時候,我覺得自己馬上就能享受到真正的獨立自由,馬上就能成為真正的自己。那種過不了幾年就會萌生的結婚願望,那種迫不及待地要與人共築愛巢、終生相守的想法,在我看來是荒謬至極的。

然而,在我認識的上一輩女性中,幾乎人人都是如此:我母親在緬因州的農村長大,她剛過18歲就有了正式的男朋友,等到她大學畢業的時候,她原先的高中同窗不是已經結婚,就是已經懷了孩子正在準備結婚。我母親是60年代初的大學生,《女性的奧秘》(The Feminine Mystique)一書的作者貝蒂·弗裡丹(Betty Friedan)到學校開研討會時,她曾是學生導遊;21歲大學畢業後沒幾天,她就和父親舉行了婚禮,那時候她還沒有拿到碩士學位和博士學位。我姨媽比我母親小五歲,她在高中時就有過好幾個男朋友,後來在大學認識了我姨父。姨媽23歲和姨父結婚,那也是在她取得博士學位之前。我母親和姨媽並非特例,我朋友的母親,我母親的朋友,還有我的老師,她們大都在20歲剛出頭時就已經認識了未來的丈夫。

古往今來,美國女性的成年生活肇始於婚姻——不管她們的生命中是否還有別的選擇。從現有的資料來看,19世紀末以來,女性的平均初婚年齡一直保持在20至22歲之間。這已成了女性的固定生活模式。

過往的歷史提醒著我,在不久的將來,即便啤酒派對和學期論文讓我忙得焦頭爛額,結婚的可能性還是會莫名其妙地冒出來。其中的原因之一就是,現實中沒有多少不結婚也能過得很好的例子。

大反轉

我在進入大學讀書的十七年後開始寫這本書,這一年我35歲,再過幾個星期就要結婚了。讓我感到欣慰的是,即將到來的婚姻生活,並沒有讓我覺得這是我人生的結束。但是,我也沒有覺得這是一個新的開始。

當我走過走廊,或者說走進法官辦公室準備結婚的時候,我已經過了十四年的獨身生活,而我那位成年不久就結婚的母親,在我這個年齡已經結婚十四年了。在這些年裡,我結交過朋友,也和朋友鬧翻過;我搬過家,換過工作,升過職,也被炒過魷魚;我獨居過,也和人合住過;我遇見過形形色色的室友,有投緣的,也有不投緣的;我使用過各種避孕手段,也生過幾次大病;我自己支付賬單,也遭遇過入不敷出的窘境;我戀愛過,也失戀過,甚至曾經在五年的時間裡一直沒有男伴;我搬到新的街區,熟悉新的環境,擔心害怕過,也開心自在過;我有過傷痛、恐懼,也有過歡笑、厭倦。我是一個成年人:一個複雜、但又複雜得很「合理」的人。我是一個身邊沒有男人陪伴的人,但我有我的朋友、我的家人、我的城市、我的事業——更有我自己。

我並不孤獨。除我之外,還有許多形形色色的人和我一樣。

事實上,2009年,美國已婚女性的比例已降至50%以下。[1] 那麼,從1890年至1980年一直維持在20至22歲之間的平均初婚年齡,[2] 又有什麼變化呢?今天,女性平均初婚年齡約為27歲,而且在許多城市這個數字還要大很多。我半數的閨蜜到了35歲左右依然單身。

在我步入成年的那幾年,美國女性已經開闢了一種全新的成人生活模式——她們不是用婚姻來開啟自己的成人生活,而是先讓自己過上幾年獨立的未婚生活,有許多人甚至終身不婚。這些獨立的女性不再是異數,也不再像以前那樣受人苛責。社會的改變同樣帶來了婚姻的變革,而這場革命的受益者又將進一步改變這個國家:他們將重新計算女性的平均壽命,重新定義婚姻和家庭的概念,重新描繪為人妻母的生活內涵。簡而言之,他們要改變的是美國一半以上人口的命運。

單身女性的數量(包括無婚史的、喪夫的、離異的和分居的)在美國歷史上第一次超過了已婚女性。更令人吃驚的是,34歲以下無婚史的成年人數量佔到了46%,[3] 在不到十年的時間裡上升了12%。30歲以下女性能夠結婚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如今只有20%左右的美國女性在29歲之前結婚,[4] 而在1960年,這個比例是將近60%。美國人口資料局的一份報告,將當前美國未婚青年的比例高於已婚青年的現象稱為「大反轉」(a dramatic reversal)。[5]

對於年輕女性來說,不結婚和結婚頭一回都成了正常現象,儘管在人們的意識裡還不是如此。

英國新聞記者漢娜·貝茨(Hannah Betts)在2013年寫道:「如果有人問在我這一生中社會發生了哪些變化,我會說,我童年時期受人貶損的『老處女』,現如今轉變成了『獨身主義者』的概念。『獨身主義者』就是41歲的我目前的狀態。」[6]

今天的年輕女性不必像我當初那樣,擔心沒有婚姻的未來生活將會怎樣,因為我們周圍有的是這樣的例子。如今,沒有按部就班地走入婚姻,雖然對許多人來說是造成他們精神焦慮或經濟窘迫的一個因素;但也不至於因此遭到社會的排斥,甚至淪落到必須服用鎮靜劑的地步。

既然女性跨入成年不再由早早地結婚嫁人來界定,那麼理應有一整套新的標準來衡量女性是否成熟。這是亟需認真討論的問題。

在我大學畢業的那一年,也就是1997年,新聞記者凱蒂·羅菲(Katie Roiphe)寫了一本書,談及她那一代未婚女性的困惑。在這四年前,她曾發表《宿醉之晨:校園中的性、恐懼和女性主義》(The Morning After:Sex,Fear and Feminism on Campus)一書,長篇大論地批判當時對校園約會暴力(date rape)的激烈討論。羅菲相信,究其根本,女大學生之「情慾自主」和獨立是導致校園約會暴力發生的原因。然而,隨著羅菲與她的支持者即將跨入30歲(其中許多人依然未婚),她們逐漸意識到獨身生活的長遠影響,反倒渴望起「19世紀那種簡單而令人嚮往的婚姻模式」來。[7]

現在男女同居和分手就像家常便飯,先同居後結婚,對他們來說毫無思想負擔。最近我在一個聚會上聽到一個很漂亮的女人不無遺憾地說,「在我們母親這一代,到了我們這個年紀她們不會養貓,而是早早嫁人了」。我認識不少這樣正常、有頭腦的年輕女子,她們正處於特別漫長的青春期迷茫中——在當前的美國,你可以讓你的青春期延續到20多歲、30多歲都沒有問題。養貓還是結婚——這種浪漫的情感是模糊而且不堪一擊的。雖然我們偶爾也會去聚會,和不甚相識的人上床,但我們的枕邊卻總有一本讀了無數遍的《曼斯菲爾德莊園》或《愛瑪》——那是我們對一個更加有序的世界的嚮往。

羅菲眼中那種無序的、不結婚的狀態事實上正是一種新的秩序,至少是一種新常態。在這種狀態下,女性的命運不再是簡單的二選一(不是結婚就是養貓)。相反,現如今她們的生活道路上有越來越多的選擇,有越來越多的旁支岔道,有越來越多在以前幾乎就是禁忌的生活方式。

儘管羅菲可能會覺得,自己因為婚姻姍姍來遲而一直走不出青春期,事實上,她過著十分成熟的成人生活——她談過戀愛,有哈佛大學的校園生活,還有蒸蒸日上的事業。不同的是,羅菲和她的支持者們的狀態不是、也不需要由結婚還是養貓這個問題來決定,因為她們有自己的工作,有性生活,也有彼此。她們雖然嘴裡說著嚮往簡·奧斯丁[3] 那個時代的「有序世界」,但是她們自己所處的這個世界,卻是簡·奧斯丁永遠也無法想像的——奧斯丁的小說並不是關於婚姻生活的美好藍圖,而是對強加於女性身上的,由婚姻認同帶來的經濟和道德束縛,十分複雜的抗議呼聲。

在當今這個時代,單身生活對於羅菲以及在她之後的許多單身女性來說,要比過去只有單一選擇的那個時代更加複雜,也更加令人困惑和恐懼,但是從許多方面來說,女性生活的徹底改變,正是從女性成年後的獨立自主開始的。

單身女性

這樣的獨立往往是要付出代價的。許多單身女性生活貧困,甚至難以為繼。在美國330萬最低收入人群中,有將近50%是單身的女性。[8] 她們中間許多人還有孩子,通常生活在失業率高、種族歧視嚴重、等級觀念極強的地區,反毒品運動又把當地許多青年男子送進了監獄。由於上述種種原因,擁有穩定婚姻的可能性變得很小,這也使得單身現象更像是社會發展的產物,而不是個人的自由選擇。在養育6歲以下兒童的年輕單身媽媽中,可能有半數以上的人生活在貧困線以下,這個比例是已婚婦女中相應人口的五倍。[9]

沒錯,許多單身女性,不管她們來自哪個階層、哪個種族,都願意結婚,或者至少有一個和自己彼此相愛的、長期固定的伴侶,但是她們未必就能幸運地找到和她們有共同想法或能夠維持這種關係的另一半。她們當中的有一些人是孤獨的。

許多到了30多歲仍舊沒有結婚的女性,在長期奉行早婚的國度裡,從地理、宗教和社會經濟的角度來說,都屬於邊緣人群;還有很多為環境所迫、而非出於個人選擇的女性,到了40多、50多,甚至60多歲依然孑然一身。她們並不認為自己身處於一個全新的、以單身人士為主導的世界。恰恰相反,她們覺得受人排斥,壓力重重,還要面對家人和身邊人的不滿。

據統計,全美有不少這樣的女性,而且數量在逐年增長。2014年成年單身女性人數比2010年增加了390萬。[10] 2008年至2011年間,高中學歷以下人群的初婚率下降了14%,本科學歷以上人群的初婚率下降了10%。[11]

我在調查過程中,和許多美國婦女談論過她們的單身生活經歷。她們來自不同的種族和社會階層,出身背景和宗教信仰也不盡相同。

基蒂·柯蒂斯(Kitty Curtis)是新澤西州的一名髮型師,26歲,未婚。「人們一到26歲就希望能結婚,」她說,「但我熟悉的人沒有到了26歲就結婚的。就算有,感覺也怪怪的。在30歲之前結婚是個奇怪的想法。」梅根·裡奇(Meaghan Ritchie)來自肯塔基州,是一所基要派基督教會大學的學生,她說她至少要22歲以後再結婚,因為中途退學從經濟上來說不划算——她媽媽當年就是這樣退學和她爸爸結婚的。阿曼達·內維爾(Amanda Neville)是一名35歲的紐約女性,她自己開了一家葡萄酒商店,之後交往了一名新男友,然後又在不到一年的時間裡從俄羅斯收養了一名聾女。艾達·李(Ada Li)是一名來自中國的美甲師,目前住在布魯克林,她說自己已經想好,要等到快40歲的時候再結婚生子,這讓她在美國的生活開心又自在。

有些女性主動選擇晚婚,部分原因是擔心婚姻會斷送她們的前程。傑西卡·貝內特(Jessica Bennett)是一名新聞記者,24歲那年有人向她求婚,但是被她拒絕了。她曾經在書中寫道,「我一看到那顆戒指,就預見了一堆髒兮兮的碗碟和瑣碎的郊區生活……我馬上就要起步的事業突然間變得遙不可及……馬上就能實現的獨立就要被人奪走。一想到這些,我氣都喘不過來了」。有些女性則因為覓不到伴侶而苦惱,40歲的小說家艾略特·霍爾特(Elliott Holt)告訴我,她從未料到自己的人生在這個時候會如此孤單。有的人不是為自己擔心,而是在乎別人的想法。蘇珊娜·莫裡斯(Susana Morris)是阿拉巴馬州的一名英語老師,32歲。她說:「你為什麼焦慮?因為每次你翻開一本書或雜誌,或者打開電視,就會有人告訴你,你是個黑人女性,你這兒不對,那兒不好——你太胖了,說話聲音太大了,沒人會想要娶你。焦慮就是這麼來的!」

這些女性,她們不是在等待人生的開始,而是正生活在其中。生活是千姿百態的,每個女人都有各自不同的精彩人生。

確切地說,單身女性數量的大大增加是值得慶賀的,這倒不是因為單身狀態要比同居生活更好、更可取。革命性的變化在於,女性擁有的選擇項大大增加。數百年來,幾乎所有的女性(沒有人身自由的奴隸除外)都被理所當然地推上一條她們不得不上的「高速路」——那就是早早地找一個男人結婚,然後生兒育女——不管她們有什麼個人意願和理想抱負,也不管當時的環境如何,結婚對象是否合適。如今這一局面已被打破,現代女性有更多的自由選擇,她們面前有無數條可供選擇的道路,它們蜿蜒交錯,一路上有愛,性,夥伴關係,為人父母,事業和友誼,以各自不同的速度向前延伸。

所以說,女性單身不是一種「約束」,恰恰相反,它是「解放」。

這種人性的解放正是國家對我們做出的最基本的承諾,然而對於許多生活在美國的人而言,這被承諾的「自由」總是可望而不可即。因此,我們更要承認,雖然獨立自由的生活通常是成功女性的標誌,但是為此而戰的卻是那些幾乎無法選擇自由生活的廣大普通女性——黑人,窮人,工人階級女性。

單身女性時代

在我著手準備這本書時,我的初衷是要寫一部反映女性最新狀況的紀實報告,記錄單身女性在21世紀晚婚或終身不嫁的生活狀況,在怎樣重塑美國的政治和家庭生活方式。簡而言之,我在書中所記錄的是一場由我們這個時代的女性發起的大眾行為革命,這一切,在我看來,建立在前人取得的政治成果之上。

在我開始做研究調查的時候,我意識到,當今這個時代,女性在經濟和兩性關係上比以往來得更加獨立自主,她們也更有能力選擇單身,然而,大規模的單身群體絕非新生事物。今天,擺在未婚女性和晚婚女性面前、引導她們走向獨立的康莊大道,正是一代又一代的單身女性在獨身生活遠比現在艱難的那些年代鋪就的。至關重要的是,許多終身未婚和晚婚的單身女性,她們能夠不受婚姻和孩子的牽絆,投身支持今天女性自由的事業,為改變這個國家的權力結構做出了貢獻。

終生未婚的蘇珊·安東尼(Susan B.Anthony)是美國著名的民權運動領袖,她主張擴大婦女參政權,主張廢奴,同時還是一名勞工運動積極分子。1877年,她發表了題為「單身女性家庭」的演說。她在這篇演說中預言,在爭取性別平等的過程中,必須要經歷這樣一個女性放棄婚姻的階段。「在女性自服從地位轉向統治地位的過程中,必須要經過一個女性可以自力更生、獨立維持家庭的時代。」[12]

她接著又富有預見性地說:

在這個工業時代,隨著年輕女性接受教育,並由此品嚐到自己賺錢養活自己的喜悅,她們將越來越難以接受婚姻中「夫妻合二為一且丈夫占主要地位」的約束。然而,即使男性在思想上已經真心且完全支持女性爭取自由和平等,由於長期以來存在的習俗和法律影響,他們依然會不由自主地在妻子面前顯擺自己的權威,從而引起自立自尊女性的反感……即使修改憲法和法律也無法在短時間內從根本上改變男女之間的關係,這和黑人面臨的現狀是一樣的,即使憲法已經賦予黑人自由和公民權利,但白人實際上還是沒有真正承認,昨天還是他們合法奴隸的黑人,今天竟然可以享受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了。

因此,安東尼預言,順著這條邏輯,我們將「不可避免地迎來屬於單身女性的時代」。

現在我們就處於安東尼所預想的那個單身女性時代——這個時代和安東尼當初所在的時代一樣,女性自身的獨立,是她們為爭取更加公正、平等的社會地位而進行長期鬥爭所必備的武器。


註釋

[1] 成長小說(Bildungsroman),18世紀源於德國的一種文體,以主人公的心智與道德成長為主題。男性成長小說一般以男主人公走向社會作尾。女性成長小說中,主人公最終的命運往往是疏離社會,融於家庭。——譯注(後文頁下注如無特殊說明均為譯者注)

[2] 波伏娃(Simone de Beauvoir),法國存在主義哲學家、女性主義學者。著有《第二性》(The Second Sex)。

[3] 簡·奧斯丁(Jane Austen),英國小說家,著有《傲慢與偏見》(Pride and Prejudice),《理智與情感》(Sense and Sensibility)等。奧斯丁的作品很大程度上折射了她自身崇尚男女平等的婚戀觀。

《我的孤單,我的自我:單身女性的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