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回 誠知此恨人人有,貧賤夫妻百事哀

——朱買臣休妻的故事

前不久,我的一位朋友,結婚十年了,孩子都上小學了,兩個人卻悄無聲息地離婚了。

就在去年,我的一個學生,剛剛結婚才一年,小兩口日子應該是蠻幸福的,卻好好地就離婚了。

這讓我想起當年,我的一個同學,剛剛和女朋友領了結婚證,只是還沒辦婚慶酒席。就在等著辦婚慶酒席的兩個月裡,離婚了。

說到離婚,這大概是個既非常沉重又非常簡單的話題。

沉重之處在於現在離婚率太高,而且是越來越高,人們對離婚現象也越來越麻木了,更多的單親家庭,更多的情感與財產糾紛,讓這個世界變得越來越讓人看不懂。

簡單之處在於,現代人對離婚現象見怪不怪,碰上離婚的現實也很容易接受。男人女人們離婚的時候不再死去活來,不再想不開,誰離了誰不活呢?所以在那部著名的電視連續劇《中國式離婚》裡,決定情感進程的,我們當然可以說是宋建平;但決定離婚進程卻是那位妻子林小楓。一個妻子,或者說一個女人決定了一個家庭的離婚進程,這要放在古代,那絕對是讓人難以想像的。

說起古人的離婚,比起現代人來,那就簡單多了,但也畸形多了。

最早有關離婚的法典明確地應該說是出現在唐代,但早在秦漢,甚至是先秦時期,就有了約定俗成的社會性規則。當然,嚴格來說,中國古代沒有離婚,只有休妻,所以說這是一種畸形的離婚形式。有關休妻,《唐律》中規定了「七出」之法,但它早在秦漢時期就有了原型,當然那時候不叫七出,叫七去,或者七棄,其實都是一回事,就是女人犯了這七條,也就是「七宗罪」,這男人就有權休了妻子,而且社會道德輿論與法律還都是支持他的。

到底是哪七宗罪呢?

說起來也很無聊,漢代《大戴禮記》的「七去」記載,第一條,「不順父母」。注意它說的是作媳婦的不孝順公婆,但字面意思是只要不順著那就是不孝順,那什麼事兒都要順著婆婆,實在是為難人,怪不得民間要說「多年媳婦熬成婆」呢。

第二條,「無子」。就是不生孩子,現代科學告訴我們,這個生不下孩子有女人的原因,也有男人的原因,可大多數時候還是男人的原因居多,責任怎麼就都推到女人身上去了呢?

第三條,「淫佚」。這裡它說的主要是婚外戀,也就是說男人在外面尋花問柳是正常的,但女人除了老公之外還有異性的親密朋友的話,那就算是淫佚了。

第四條,「妒」。就是妒忌,都說女人小心眼兒,這是女人正常的心理特徵嘛,況且愛人的眼裡容不下沙子,要一點兒妒忌心都沒有,那還有什麼愛情呢?

第五條,「有惡疾」。人吃五穀雜糧,誰能保證不生病啊,生病就得被休掉,這一條太沒人性,太不人道。

第六條,「口多言」。我覺得這是這七條裡最荒唐的,女人多說話也犯法,這不誠心為難人嗎?男人多說話那叫能言善辯,女人多說話就叫「口多言」,而現代科學研究告訴我們,女性天生在語言上就比男性更具天賦,能說的反而不讓她說,這七出之條果然很畸形,很違反人性。

第七條,「竊盜」。看上去這好像是七條裡最合理,也是稍微能說得過去的,可事實上《大戴禮記》裡主要指的是在自己家中的竊盜。家中一切財產都是男人的,女人不經男人同意私拿家中財物就屬竊盜,怪不得男人們寫的典籍裡老說嫦娥奔月是「竊」了她老公后羿的不死藥才升的天呢,這要放在現在,那些管著男人工資卡的老婆大人們可都怎麼活呀?

所以我一直說,現在的女性都很幸福,沒有生活在那個荒謬的年代裡,可以不再生活在那種畸形的婚姻裡。但反過來,男人們或許就有些失落了。尤其是有些大男子主義情結的男同胞們,想起古代那種以男人為絕對中心的婚姻生活,心裡未免會有些復古主義的情緒。也難怪,現在越來越多的男人上得廳堂,下得廚房,這還不夠,連離婚這檔子事,像宋建平這樣的,都得看老婆的態度來定奪,從某種極端的意義上說,就是被老婆休掉了老公,這種慘不忍睹、慘無人道、慘絕人寰的事兒,在古代怎麼可能會發生呢?這無怪乎要引發男人們的復古情緒了。

但你還別說,別以為古代就完全沒有「休夫」的事兒,這漢代的朱買臣休妻,它實質上就是一件「休夫」的離婚事件。

關於朱買臣休妻的故事,絕大多數人是從戲曲裡知道的。確實,因為這個故事太獨特,太離譜,在古代的影響太大,所以成為戲曲裡代代傳唱的重要劇目。到明清的時候,就有多部傳奇演繹這個故事,其中的《爛柯山》至今仍在舞台上演出;留傳至今的福建梨園戲劇本《朱買臣》甚至可能早於《爛柯山》等傳奇的年代。這個故事還被更多的劇種翻演,最著名的就數汪笑儂改編的京劇《馬前潑水》了。幾乎可以這麼說,差不多是自從中國有戲劇的時候起,朱買臣的人生際遇就被一代又一代人搬上了舞台。那麼,戲曲裡的朱買臣是怎麼「休妻」的呢?或者說是怎麼被老婆休掉的呢?

在戲曲裡,這個故事大體是這樣的:

說蒼翠茂盛的爛柯山下,住著一位讀書人朱買臣和他的妻子崔氏。朱買臣為人老實厚道,每日苦讀詩書,但運氣不好,科舉考試屢屢受挫。而他家境貧寒,無以為生,只得到爛柯山上砍柴度日。 多年以來,崔氏跟著丈夫過著清苦的生活,漸漸地她有些不耐煩了,脾氣越來越壞,她從心裡看不起丈夫那副窮酸的樣子,說話就越來越尖酸刻薄。朱買臣有口難言,只得默默忍耐。 有一天,天寒地凍,大雪紛飛,朱買臣飢腸轆轆,被崔氏逼到山上砍柴。他以為多砍些柴草賣掉,買回米面,妻子就會高興起來。誰知崔氏另有打算:她讓媒婆為自己物色了新的丈夫——家裡還算富裕的張木匠。朱買臣一進家門,崔氏就提出要他寫下休書。朱買臣痛苦地請求妻子再忍耐一時,等他考中得官,日子就會好起來。崔氏卻堅定地表示,即使朱買臣將來做了高官,自己淪為乞丐,也不會去求他。朱買臣見她全然不顧多年的夫妻之情,只好寫下了休書。不久,朱買臣考中進士,做了太守。崔氏得知後心慌意亂,她想木匠怎能跟太守相比?太守夫人享的是榮華富貴呀!她決定去找朱買臣,不要現任的丈夫了。崔氏蓬頭垢面,赤著雙腳,跑到朱買臣面前,苦苦哀求他允許自己回到朱家。騎在高頭大馬上的朱買臣若有所思,讓人端來一盆清水潑在馬前,告訴崔氏,若能將潑在地上的水收回盆中,他就答應她回來。中國人有句成語叫「覆水難收」,就是從這兒來的。崔氏聽了這話,知道緣份已盡。她羞愧難當,最後就精神失常了。也有說她最後羞愧得自殺的,不過這好像多少有點有損朱買臣的寬厚形象,所以戲曲裡大多不說崔氏最後是一種死亡的結局。

崔氏到底最後是自殺了?還是沒自殺?是瘋掉了?還是死掉了?不要小看這個結局,我認為要是為了襯托朱買臣奮鬥歷程的話,崔氏是羞愧得瘋了還是羞愧得死了差別都不太大,但要這齣戲的真正的主角不是朱買臣而是崔氏,那她是瘋了還是死了的結局就非常之關鍵了,這不僅牽扯到這個女人的一生形象,還牽扯到朱買臣那個男人的本來面目,「人生自古誰無死」?但要死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我今天解讀這個故事,就是為了不讓朱買臣老婆的死,以及她死之前的光輝形象,被一種精神失常的假象給糊里糊塗地糊弄過去。

首先我們來看看,這個故事裡有幾個重要的疑點:

第一,朱買臣是漢代人,考得哪門子進士?《漢書》裡有《朱買臣傳》,明確寫道朱買臣是漢武帝時期的人。考進士那是科舉考試,而科舉考試可是到隋文帝開皇二年才有的,那還差著六七百年呢?朱買臣想考到哪考去呀?不過話說回來,這在戲曲裡也正常,京劇裡連戰國時候的蘇秦都去考過狀元。問題是這裡為什麼要把朱買臣的進取設置成科舉考試呢?

原來漢朝時期的人才選拔制度叫察舉制,也就是說你有德有才,有了一定的社會聲望,才會被地方基層政府層層推薦上去。在這種制度下要想脫穎而出,那要有好的名聲,和不斷的人生積累,不是一個階段的奮發圖強就可以一蹴而就的。問題是要是這樣的話,朱買臣在受到被老婆休掉的羞辱後,即使痛定思痛,也未必就能鹹魚翻身。而改成科舉考試,這個故事就可以變成一個成功的勵志故事了。崔氏就是朱買臣開始奮鬥過程的那根導火線,是他命裡注定要受的挫折,他只有經過被老婆休掉這一難,這一關,才能脫胎換骨,鳳凰涅磐,走向輝煌和成功。換句話說,在戲曲裡,朱買臣他老婆就是朱買臣走向成功的一個「托兒」!

第二個疑點,朱買臣被老婆休掉的時候,他已經四十多歲了。他自己說的「算命的說我,年五十當富貴,今已四十多,你跟我苦了恁許久(就是苦了那麼久的意思),再過幾年,可就該過好日子了。」我覺得這個男人很可笑,老婆要跟他離婚的時候,他找出來的理由不可謂不神奇,居然連算命的話都拿出來了,雖然後來果真是這樣,也只能說是碰巧啊,是瞎貓碰著死耗子,但在離婚的當時,可是一點影兒也沒有的事兒啊。當然,這個我們可以不去管它,但從他的話裡我們至少可以看出來,也就是崔氏跟他離婚的時候,朱買臣已經快五十了,就算他們二十歲結婚,事實上古人的法定結婚年齡,男人是十五歲,女人是十四歲,所以我們就算朱買臣窮,討不起老婆,至少到二十歲也該結婚了。從二十歲結婚起,到四十幾歲離婚,崔氏跟著他受窮,至少也受了二十幾年了,為什麼以前沒有受不了,而就在朱買臣要考中進士前就受不了那份習以為常的窮了呢?要說是再嫁的老公條件好,她不過再嫁給了張木匠,又不是什麼大款、大腕的;要說是跟朱買臣徹底沒感情了,等到朱買臣做太守了,她怎麼又肯違心地靦著臉又來求這個她已經沒感情的男人的呢?

第三個疑點,朱買臣發跡後,崔氏既然肯靦著臉來找朱買臣,也就是說她已經放下了架子、放下了面子、也放下了裡子,甚至是臉皮、尊嚴什麼都不顧了,怎麼會因為一個「覆水難收」的智力遊戲,就那麼知趣地算了呢?瘋了呢?這不符合一個悍婦、甚至是一個潑婦的表現嘛。說到底,在崔氏身上,體現出很多矛盾的地方,之所以會有這些矛盾的地方,原因只有一個:為了朱買臣!

為了突出朱買臣的光輝形象,崔氏該矛盾的地方就矛盾,該捨棄的地方就捨棄,該被醜化的地方就被醜化,該被扭曲的地方就被扭曲。

可以看出,戲曲的故事情節在男權社會的強大影響力之下,一切為了勵志與奮鬥的主題服務,一切為了朱買臣的「高大全」形象服務,可以說它就是一出那個特殊的男人時代的一出樣板戲。所以雖然是崔氏休了她的老公,看上去很特殊,很離奇,其實不過是一個愚蠢女人的愚蠢表演而已,根本對婚姻生活裡的男權主體意識沒有半分的衝擊。

所以就有了第四個疑點,朱買臣的老婆,她到底姓什麼?有人會說,這不很清楚嗎?她不是姓崔嗎?事實上,朱買臣的老婆她在昆曲《爛柯山》和京劇《馬前潑水》裡叫崔氏,在元雜劇《漁樵記》裡姓劉,在梨園戲《朱買臣》裡她又姓趙。說老實話,我覺得讓人憤怒的就是為什麼朱買臣的名字從來沒有被寫錯過,而朱買臣的老婆在戲曲裡大家就可以隨便給她按個什麼名字。有人會說,這種憤怒毫無意義嘛,中國封建社會女子作為男人的附庸不都是被隨便稱呼的嗎?這種事多了去了。本來也確實是這樣,但在我看了《漢書?朱買臣傳》之後,就覺得戲曲裡這樣對待、這樣誣蔑這位沒名沒姓的朱買臣的妻子就尤其讓人,最起碼是讓我覺得憤怒了。

《漢書 朱買臣傳》是關於朱買臣休妻事件的最早的記載,在說到他們的離婚緣由時《漢書》是這樣說的:

「買臣家貧好讀書,不治產業,常艾薪樵賣以給食,擔束薪行且誦書。其妻亦負戴相隨,數止買臣毋歌謳道中。買臣愈益疾歌,妻羞之,求去。」

翻譯成現代漢語,就是朱買臣家裡是很窮,但老婆跟他同甘共苦,都是跟著他一道去砍柴,去賣柴的。但有一次賣柴路上,快到集市了,說這個朱買臣有個惡習,喜歡當眾大聲唱歌。大概唱得又不好聽,他老婆聽了就來氣,就讓他不要唱了,說大庭廣眾地難看,朱買臣大概也有些強頭,這老婆越不讓他唱,他唱得越響,越來勁。老婆一賭氣,就說這日子沒法過了,跟著你丟不起這人,離婚!結果是「買臣不能留,且聽之去」,注意這個「且」,古文用在這兒有「隨她去」的意思。可見二人的離婚,純屬偶然事件所導致的賭氣行為。後人上綱上線,為朱妻辯護的人說,她提出離婚是因為朱買臣的「不賢」,朱買臣一不是「超級男生」,二沒參加「絕對唱響」,大庭廣眾之下這樣有失體統不是「不賢」是什麼?老實說,這也拔得太高了點兒。為朱買臣辯護的人就說,朱妻的離婚就是因為朱買臣的貧賤。易中天先生在他的《中國的男人與女人》一書裡就說「朱買臣的妻子和他離婚,實際是因為他的『貧賤』,而不是因為他的『不賢』。」我覺得易中天先生是受了戲曲的誤導,那是後世的男權社會對一個純樸率真的女子的誣蔑。

在離婚之後,朱買臣發跡之前,《漢書》還記載了一個細節,頗為感人。《漢書》說「其後買臣獨行歌道中,負薪墓間,故妻與夫俱上蒙,見買臣饑寒,呼飯飲之。」

也就是說在後來朱妻另嫁之後,一次路上偶遇飢寒交迫的朱買臣,這個已經另外嫁了人的朱買臣原來的老婆還是主動地接濟了他。這讓我想起唐婉再嫁之後,有一次隨老公游沈園,偶遇原來的丈夫陸游,也主動給陸游遞來一杯水酒,陸游因此才有了「紅酥手,黃滕酒,滿城春色宮牆柳」的傷心感慨。這樣的女子如此有情有義,怎會是一個悍婦和潑婦呢?

再後來,就是朱買臣發跡了。在回鄉之前《漢書》還記載了一個小細節,「上謂買臣曰,富貴不歸故鄉,如衣繡夜行。今子何如?買臣頓首辭謝」就是漢武帝對朱買臣說:「你以前窮得要命,現在富貴了,不衣錦還鄉,回去顯擺顯擺嗎?」朱買臣就欣然答應了。可見朱買臣回鄉前那種一朝得志,臭鹹魚翻身的心態。這回鄉之後「會稽聞太守且至,發民除道,縣吏及送迎車百餘乘。」回鄉果然是顯擺的,陣勢搞得很大,也不管什麼擾民不擾民了。

氣勢鋪墊了之後,關鍵的地方來了,《漢書》寫朱買臣「入吳界,見其故妻,妻夫治道。」就是說在路上碰到了朱妻和她現在的丈夫。

我就納悶了,是偶然碰上的嗎?怎麼會這麼巧呢?

是朱妻主動來見他的嗎?那不是自取其辱嗎?

是像戲曲裡說的那樣,朱妻想跟朱買臣重歸於好嗎?那幹嘛要跟他現在的老公一起來呢?

會不會還有一種可能,是朱買臣主動派人把這夫妻倆請來的呢?這一點可能性有多大,我們看後面的描寫就能明白。

《漢書》接著說「買臣駐車,呼令後車載其夫妻到太守舍,置園中給食之。」看上去還不錯,朱買臣把朱妻和他現在的老公都接到太守府裡去住了。但是緊接著,發生了重大的變化。

在去到太守府中之後,怎麼過的,怎麼聊的,怎麼敘舊的,一切都沒說,班固寫《漢書》時只在她們去到太守府後緊接著來了一句:「居一月,妻自經死。」

怎麼突然就自殺了?就死了呢?

現在我們可以知道,朱買臣的老婆到底是怎麼死的了,不是死於神經性功能衰竭,也不是死於精神病,是上吊自殺而亡!那麼她為什麼要自殺?如果是羞愧得要死,那她一見到朱買臣的時候應該最羞愧,那時候為什麼不死?初到太守府為什麼不死?卻要等羞愧之心晾了一個月了才去死?我們知道,再難過,再後悔,再羞愧,事頭過了,勁頭過了,也就漸漸平息了,怎麼會平息了一個月後反倒選擇了自殺?

《漢書》寫到這兒,沒有評論,只是冷冷地、客觀地記了一筆。連班固都沒說,誰又能說這個女人就是為羞愧而自殺的呢?況且實在沒法面對前夫,她走好了,和他現在的窮丈夫回家好了。你過你的錦衣玉食,我吃我的粗茶淡飯。你當年貧窮,我跟你貧窮過;你當年落難,我也接濟過你。就算是在上帝面前,這個女人也不欠朱買臣什麼,她憑什麼要為他而羞愧得自殺?

還有,就人類的歷史來看,大多數人的自殺,要麼求解脫,要麼求反抗,我不由得經常會想,朱買臣妻子的自殺,到底會屬於哪一種呢?

朱妻死後,「買臣乞其夫錢令葬。」就是為他丈夫借了錢、要了錢來安葬這位前妻。這未免有些做秀了吧?你都衣錦還鄉了,你都一郡之太守了,你還要四處借錢來安葬前妻,不過是因為借錢可以把影響搞得大一些,搞得更讓世人和媒體都感動些罷了。

讀到這兒,我很佩服班固,他在朱買臣妻死的事上,一路寫來,全無評論,但春秋筆法,自在其中。

最後一句也尤其得精彩,說買臣「悉召見故人,與飲食,諸嘗有恩者,皆報復焉。」就是說他回鄉唯一要幹的事,就是當年對他有恩的人,他都一一報答了。有恩的報恩,那有仇的呢?看上去,在朱妻的事上,他好像是仇將恩報了,但朱妻的死,她的自殺卻將一個狹隘男人的本來面目隱約地揭露了出來。

說老實話,在朱買臣休妻的這個故事裡,最讓我感慨的不是朱買臣,而是被稱作「朱買臣妻」的那個女人。她固然是因為沾了朱買臣的光才名列青史的,但是看看她的為人,除去戲曲作品中對她的誣蔑不談,我以為她雖然沒名沒姓,但並不辱沒那部偉大的《漢書》。

在我看來,《漢書》裡有名有姓的那麼多角色,甚至包括朱買臣自己在內,就做人而言,都未必比得上這樣一個沒名沒姓的女人。

說到名列青史,朱買臣和他老婆是因為離婚事件,而司馬相如和卓文君則是因為結婚事件。說他們的結婚是一個事件,是因為他們的結合背後隱藏著重重玄機,讓人霧裡看花,捉摸不透。

請看下回:司馬相如和卓文君的故事——「是陰謀,還是愛情?」

《五代前的那些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