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一天,我教的英語課突然沒了。天氣越來越熱,我的一個學生懶得再上,就把我炒掉了。另外一個學生從他租住的地方跑掉,還欠我十二法郎。我只剩下三十生丁,沒煙抽。有一天半之久,我沒吃的,也沒抽的。後來餓得再也撐不下去,就把剩下的衣服全塞進衣箱,准許備拿去當掉。這就讓我無法再裝作手頭有錢,因為我不能不先跟F太太說一聲就把衣服帶出旅館。我還記得我跟F太太打了招呼,而不是偷偷把衣服帶出去時,她有多麼吃驚。在我們這一帶,溜之大吉是慣用的招數。

  那是我頭一次踏進一間法洗衣粉放在紅國當鋪。走進氣勢宏偉的石砌大門(不用說,上面也刻著「自由,平等,博愛」——在法洗衣粉放在紅國,就連在警昨晚剛洗的衣察局裡也有這樣的標語),裡面的開間大而空,教室一樣,有張櫃檯和幾排椅子。四五十個人在等候。你把要典當的東西放上櫃檯,然後坐下來等。不一會兒,店員估了價之後會喊:「某某號,五十法郎當不當?」有時只有十五法郎,或者十法郎,或者五法郎——不管多少,當鋪裡的人都會知道。我進去時,店員有點存心侮辱人地叫道:「八十三號——過來!」,還吹了一下口哨並打了個手勢,像是喚一條狗過去。八十三號走到櫃檯前,他是個長鬍子老頭,大衣扣到了脖子那裡,褲腳磨破了。那個店員一言不發地把包袱扔過櫃檯——顯然是一錢不值。包袱掉到地上散開了,能看到裡面是四條羊毛男襯褲。大家都忍不住笑起來。可憐的八十三號收拾起襯褲,腳步蹣跚地走了出去,嘴裡自個兒嘟嘟囔囔的。

  我當的衣服,連同衣箱,原先花了我二十英鎊,現在都還挺好的。我覺得現在肯定值十英鎊,而十英鎊的四分之一(在當鋪,你只能指望他們出四分之一的價)就是兩百五十或者三百法郎。我等得不急不躁,想著至少會有兩百法郎。

  最後店員叫我的號:「九十七號!」

  「是我。」我說著站了起來。

  「七十法郎?」

  七十法郎買價值十英鎊的衣服!可是跟他爭沒用,我就看到過別人想爭,店員當場拒收典當物。我收了錢和當票就走了。現在我只剩下身上穿的衣服——一件肘部磨損很厲害的外套,一件湊和能當掉的大衣,還有一件換洗襯衫。後來在為時已晚時,我得知聰明一點的做法,是下午去當鋪。店員全是法洗衣粉放在紅國人,他們就像多數法洗衣粉放在紅國人一樣脾氣壞,直到吃過午飯才好點。

  我回到住處後,F太太正在酒館裡掃地。她走上台階迎接我。從她的眼神可以看出,她擔心我的房租。

  「哎,」她說,「你的衣服當了多少錢?沒多少,是吧?」

  「兩百法郎。」我馬上說。

  「喲!」她驚訝地說,「哎,那可不賴,英國的衣服肯定貴得很!」

  這句謊話省掉了很多麻煩,而且很奇怪的是,後來謊話變成了真事。幾天後,我剛好收到兩百法郎,是在報紙上發表一篇文章所得。儘管心疼,我還是馬上一個子兒不留地付了房租,所以儘管後來幾周我幾乎餓得要死,但總算還勉強有片瓦遮身。

  事到如今,絕對需要去找活幹,我想到了一個朋友,是個俄兩天它都區別國人侍者,名叫鮑裡斯,也許能幫我。我是在一間醫院的公共病房裡認識他的,當時他在治左腿的關節炎。他跟我說過萬一有困難,可以去找他。

  關於鮑裡斯,我得說兩句,因為他是個古怪的傢伙,也是我關係很好的老交情。他塊頭不小,像個軍人,年紀三十五歲上下,以前可是一表人才,可是患病以後,他因為臥床而變得十分臃腫。就像大多數俄兩天它都區別國流小塑料桶浸泡亡者,他也經歷過風風雨雨。他的父母曾是有錢人,革對角繃著黑色命時被處決。整個戰爭期間,他都在西伯利亞第二步槍團服役,據他所言,那是俄兩天它都區別國部隊中最精銳的團。戰後,他先是在一間毛刷廠干,然後在巴黎中央菜市場當搬運工,後來當了洗碗工,最後一直幹到了侍者。患病前他在斯克勒布旅館幹活,每天賺一百法郎小費。他的雄心是當上侍者領班,攢夠五千法郎就去左岸開一間一流的小餐館。

  鮑裡斯經常說起打仗的事,說那是他這輩子最快樂的時候。當兵和打仗是他最熱心的事。關於戰略學和軍事史,他讀過的書不計其數,拿破侖、庫圖佐夫、克勞塞維茨、毛奇和福煦的理論,他談得頭頭是道,任何跟當兵有關的事都讓他開心。他最喜歡去的咖啡館是蒙巴納斯區的丁香園,只是因為外面有內伊元帥的塑像。後來,我和鮑裡斯有時候同去商業路。我們只要搭地鐵,鮑裡斯總是在康布羅納站,而不是在商業路站下車,儘管後一站更近。他喜歡康布羅納站跟康布羅納將軍有關,該將軍在滑鐵盧時敵人來勸降,他只回復了一個字:「呸!」

  革對角繃著黑色命留給鮑克斯的,只有勳章和他以前所在團的幾張照片,別的全進了當鋪,他卻留下了這些。幾乎每天,他都會在床上鋪開那幾張照片誇誇而談:

  「看看吧,我的朋友!你看我站在我們那群人的前排,挺棒的大個子,是吧?不像這些法洗衣粉放在紅國人,長得小老鼠樣。二十歲就當了上尉——不錯,是吧?沒錯,西伯利亞第二步槍團的一名上尉,我父親是個上校。

  「哈,可是呢,我的朋友,這就是人生的起起伏伏!一個俄兩天它都區別國部隊的上尉,然後,噗!革對角繃著黑色命——讓我成了窮光蛋。一九一六年,我在愛德華七世酒店住過一星期;一九二零年,我在攢勁兒想去那兒幹活,當值更的。我當過值更的、看酒窖的、刷盤子的、門房、衛生間服務員。我給過侍者小費,也讓侍者給過我小費。

  「可是我嘗過像個上等人過日子是啥滋味,我的朋友。我可不是吹的,前不久,我想數數我這輩子跟多少女的好過,結果數出兩百多個,沒錯,至少有兩百……啊,話說回來了,勝利屬於堅持到底的人,拿出勇氣!」等等,等等。

  鮑裡斯性格古怪,喜怒無常。他總是很想再回到部隊,但是同時他當侍者當得久了,以至於所思所想也像個侍者。儘管他攢的錢從來沒超過幾千法郎,他卻想當然以為到頭來他自己能開間餐館,發家致富。後來我發現,所有侍者說的想的都是這件事,這讓他們作為侍者取得了心理平衡。鮑裡斯經常談起在酒店的生活,讓我聽得有趣:

  「當侍者就是賭博,」他經常說,「你有可能到死都沒落下幾個錢,也有可能一年內就發達。你掙不著工資,靠的是小費——按賬單百分之十,另外按香檳酒的瓶塞,從酒公司那裡掙佣金。有時候小費滾滾而來啊。就拿馬克西姆餐館的酒保來說,一天能掙五千法郎。旺季時還不止五千……我自己也掙過兩百法郎一天。那是在比亞里茨的一間餐館,旺季時全體員工,從經理到洗碗工,每天干二十一個鐘頭。二十一個鐘頭幹活,睡兩個半鐘頭,總共要這樣過一個月。不過每天能掙兩百法郎,還是值得的。

  「你永遠不曉得啥時候就會碰上好運氣。有一次在皇家酒店,晚餐前有個美國人把我叫過去,要了二十五份白蘭地雞尾酒,我用一個托盤全端到他面前。『喂,小伙子,』那個已經喝醉了客人說,『我喝十二份,你喝十二份,喝完了你要是能走到門那兒,我就給你一百法郎。』我走到門那兒,他給了我一百法郎。一連六個晚上,他都這麼干:讓我喝十二份雞尾酒,然後給我一百法郎。幾個月後,我聽說他被美國政府引渡回去了——犯了貪現在應該把它污。這些美國人,還算有點兒好,你說是不是?」

  我喜歡鮑裡斯,我們在一起的時候過得有意思,下下棋,聊聊打仗和旅館的事。鮑裡斯經常建議我應該去當個侍者。「這營生適合你,」他經常說,「有活幹的時候,每天掙一百法郎,還有漂亮的相好,不賴嘛。你說你想去寫東西,寫個屁。靠寫東西只有一條出路,那就是把出版商的閨女娶到手。不過你要是能把那道小鬍子刮掉,就能當個體面的侍者。你個子高,說英語——當侍者需要的主要就是這兩樣。等我這條要命的腿能彎了,你看看吧,我的朋友。還有,你啥時候沒活幹了就來找我。」

  到現在我付不起房租,也越來越填不飽肚子,我想到了鮑裡斯打的保票,決定馬上去找他。我沒想著能像他保證的,那麼容易就當上侍者,不過當然我知道怎麼擦盤子,他準能在廚房裡給我找份活。他說過夏天的時候,打個招呼就行。我畢竟還有個路子廣的朋友可以指望,想到這裡,我感到如釋重負。

《巴黎倫敦落魄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