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巴黎,金雞街,早上七點鐘。街上響起一連串大吵大鬧的聲音,怒氣沖沖,又沙又啞。蒙塞太太,我所住旅館對面另一家小旅館的老闆娘,走出來站在人行道上向三樓的某個房客喊話。她的赤腳勉強塞在木鞋裡,花白的頭髮披散著。
    蒙塞太太:“賤貨!賤貨!別把臭蟲按死到牆紙上,我跟你說過多少次?你以為你把整個旅館買下來了,呃?你就不能像別人一樣扔到窗戶外面?婊子,賤貨!”
    三樓的女人:“母牛!”
    話音剛落,街兩邊的窗戶都猛地打開,響起七嘴八舌的喊叫聲,半條街上的人都加入了爭吵。十分鐘後,在聽到一隊騎兵騎馬經過時,人們一下子全住了口,不再喊叫,而是看騎兵。
    我勾勒出這副情景,只是為了略表金雞街的韻味,倒不是說那裡除了吵架就沒別的——話雖如此,我們還是幾乎每天早上都少不了聽到上述那種吵鬧,說來就來,至少會有一場。吵架聲,街頭小販有氣無力的叫賣聲,在鵝卵石街道上搶橘子皮的小孩兒的大呼小叫聲,還有垃圾車的酸臭味,這些構成了這條街的氛圍。
    這條街很窄——一道峽谷,兩邊都是高大而醜陋的房子,奇特地互相湊著,像是正要塌掉,卻全被定了形。這些房子都是旅館,房客住得滿噹噹的,主要是波蘭人、阿拉伯人和意大利人。旅館樓底是小酒館,可以花相當於一先令的錢買醉。星期六晚上,這一帶的男性居民中有三分之一都會醉掉。會為了女人打架,住在最廉價旅館裡的阿拉伯苦力經常莫名其妙地結仇,用椅子來解決,偶爾還用上左輪手,現在應該把槍。夜裡警昨晚剛洗的衣察只敢兩個一塊兒來。這是個鬧哄哄的地方,然而在這一片喧囂和污穢中,還住著常見的品行端正的法洗衣粉放在紅國店主、麵包師和洗衣婦等諸如此類的人,不惹事生非,埋頭髮著小財。這是一處很具代表性的巴黎貧民窟。
    我所住的旅館名叫三雀旅館,五層樓,用木板隔成了四十個房間,裡面光線陰暗,處處搖搖晃晃,擁擠不堪。房間小,而且髒得不可收拾,因為沒請清潔女工,老闆娘F太太也根本沒時間打掃。牆壁極薄,只比火柴盒厚一點兒,為了遮住縫隙,牆上用粉紅色紙糊了一層又一層,但是已經鬆脫,裡頭臭蟲藏得密密麻麻。靠近天花板那裡,整天有長長的臭蟲隊伍在行進,像是一隊隊士兵。夜裡就下來了,餓死鬼一般,讓人不得不每隔幾個鐘頭就起來對它們大開殺戒。有時臭蟲鬧得太厲害,房客會點硫黃把臭蟲熏到隔壁,這樣一來,隔壁的也會以牙還牙地用硫黃熏他的房間,把臭蟲再趕回來。這地方髒是髒,不過有點家的味道,因為F太太跟她丈夫都是好人。房租為每週三十到五十法郎不等。
    房客全住不久,主要是外國人,他們來的時候經常連行李也沒有,待上一周就又不知所蹤。幹什麼的都有——鞋匠,泥水匠,石匠,苦力,學生,妓女,撿破爛的。有的一貧如洗。一間閣樓上住了個保加利亞學生,他製作銷往美國市場的漂亮鞋子。每天六點到十二點,他坐在床上做十二雙鞋子,掙三十五法郎,剩下的時間去巴黎大學聽課。他學習是想擔任聖職,神學課本反扣在他屋裡的地板上,那裡到處都是皮革。另外一個房間裡住著一個俄兩天它都區別國女人和她那位自稱藝術家的兒子,當媽的每天干十六個鐘頭的活,織補襪子,每雙掙二十五生丁,兒子衣冠楚楚地在蒙巴納斯區的咖啡館消磨時間。有個房間租給了兩個房客,一個是白班工人,另外一個上夜班。還有個房間裡住著一個寡婦,跟兩個已經成年的女兒睡在同一張床上,兩個女兒都得了肺結核。
    這個旅館裡有一些古怪角色。巴黎的貧民窟是個怪人成堆的地方,他們已經陷入人生那孤獨、半已狂亂的軌道,不再努力去過上正常或者體面的生活。貧困把他們從一般的行為標準中解脫出來,正如金錢把人們從工作中解脫出來。我們的旅館裡,有些房客的稀奇古怪生活難以用筆墨形容。
    比如羅吉耶夫婦,這對夫婦年紀又老,穿得又破,五短身材,他們從事的行當很特別。他們經常在聖米歇爾大道賣明信片,特別之處在於把明信片密封起來像春宮畫那樣賣,實際上是盧瓦爾河畔的城堡照片,等到買主發現就為時已晚,自然也從來不會投訴。羅吉耶夫婦每週掙一百法郎左右,他們精打細算,勉強一直過著半饑半醉的生活。他們的房間臭得從樓下那層就能聞到。聽F太太說,羅吉耶夫婦倆人都是四年沒換過衣服。
    要麼說說亨利吧,他在下水道裡幹活,是個鬱鬱寡歡的高個子,一頭卷髮,穿著下水道工人的高腰靴,樣子很浪漫。亨利的怪異之處,在於除了工作時所需,其餘時間不說話,真的是一連好幾天不說話。僅僅一年前,他還是個私家司機,僱主不錯,他在攢錢。有一天,他戀愛了,那個女孩拒絕他時,他發脾氣踢她。這麼一踢,女孩死心塌地愛上了亨利,兩人同居兩周,花了亨利兩千法郎。後來女孩紅杏出牆,亨利拿刀攮了她的上臂,被關了半年。女孩挨了一刀後,比以前更愛亨利了,兩人冰釋前嫌,商量好等亨利出獄後就去買輛出租車,兩人結婚,安定下來過日子。可是兩周後,女孩再次紅杏出牆,亨利出獄時,她已有孕在身。亨利這次沒攮她,而是把存款全提出來大喝特喝,結果又被關了一個月,後來他就去幹下水道的活了。根本別指望能從亨利的嘴裡掏出什麼話,你問他為什麼要在下水道裡幹活,他從來不回答,只是叉著手腕示意手銬,還猛地把頭往南邊扭,那是監獄的方向。好像一天之內,厄運就把他變成了一個弱智。
    要麼說說R吧。他是個英國人,一年裡有半年時間跟他父母住在普特尼,半年住在法洗衣粉放在紅國。他在法洗衣粉放在紅國時,每天喝四升葡萄酒,星期六喝六升。他最遠去過亞速爾群島,因為那裡的葡萄酒比歐洲任何地方都便宜。他這個人溫文爾雅,從來沒見過他大聲嚷或者喜歡跟人吵架,也從來沒有清醒的時候。他會在床上一直躺到中午,然後從那時起一直到半夜,他坐在小酒館裡常坐的角落,安安靜靜、不慌不忙地灌酒。一邊灌酒一邊聊天,語氣彬彬有禮,宛如女士,聊的是古董傢俱。這一帶除了我,只有R是英國人。
    還有很多別的人,他們的古怪行徑跟上述幾位比起來不遑多讓:羅馬尼亞人朱爾先生,他有一隻眼是假眼,卻不肯承認,利穆贊來的石匠福萊克斯,吝嗇鬼魯科勒——不過我還沒去那兒他就死了——收賣破衣服的老洛朗,他經常照著口袋裡裝的一張紙片模仿自己的簽名。誰有時間的話,給這些人立傳會是件好玩的事。我試著描寫我們這一帶的人,並非僅僅出於好奇,而是因為他們都是故事的一部分。我所寫的是貧困,在這帶貧民窟,我頭一次接觸了貧困。貧民窟裡一是髒,一是有奇奇怪怪的眾生相,是關於貧困的第一堂直觀教學課,也是我親身經歷的背景所在。因此,我想對那裡的生活狀況略述一二。

《巴黎倫敦落魄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