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獨尊儒術 又見秦政

刀筆吏的代表人物是張湯。[20]

張湯似乎天生就是法官。小時候,老鼠偷了他們家的肉。被父親責打的張湯,挖地三尺將老鼠捉拿歸案,而且鼠贓俱獲。於是,小張湯升堂問案,讀訴狀,出證據,錄口供,最後將老鼠驗明正身就地正法。

這事讓張湯的父親對他刮目相看。擔任長安縣丞(副縣長)的張湯之父,便把兒子送去學習法律。學成之後,張湯成為專業法官,從基層法院的辦事員做起,一直做到帝國的最高監察官員御史大夫。

與此同時,他也成為西漢著名的酷吏。

酷吏就是執法苛嚴的官吏,作風相反的則叫循吏。酷吏是老早就有的。呂後時有侯封,文景時有郅都,武帝時更可以開出長長的名單:寧成、周陽由、趙禹、張湯、義縱、王溫舒、尹齊、楊僕、減宣、杜周,可謂於斯為盛。

這當然自有原因。

原因是複雜的,酷吏與酷吏也各不相同。比如王溫舒死後家財萬貫,尹齊的家產卻不滿五十金,張湯的則只夠買五匹馬。可見張湯和尹齊,雖然枉法,卻不貪贓。他們是酷吏,同時也是清官。

事實上也有兩個張湯:好官張湯和酷吏張湯(儘管兩個張湯是同一個人)。好官張湯的故事和意義,我們到第四章再講,這裡只說酷吏張湯。

酷吏張湯的代表作,是顏異案。

顏異被害時的官職是大司農。大司農是九卿之一,即漢帝國中央政府的部長,主管國家的財政經濟,物價、國庫、土地、交通運輸和鹽鐵專賣也都歸他管。顏異得罪漢武帝,便是因為金融貨幣問題。

元狩六年,漢武帝和張湯發明了一種新貨幣,叫白鹿皮幣。具體地說,就是用一尺見方的白鹿皮,四邊繡上水草,價值四十萬。同時規定,王侯宗室朝見皇帝,必須用白鹿皮幣墊著玉璧,才能行禮。

大司農顏異表示反對。因為一塊蒼玉才幾千塊錢,墊子倒要四十萬,豈非本末倒置?

漢武帝很不高興。

於是張湯將顏異下獄,判處死刑,罪名是腹誹。腹誹就是嘴上不說,心裡誹謗。這種罪名,本身就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何況就連這也不能成立。因為顏異不贊成白鹿皮幣是公開的,並沒有欺上瞞下,又何嘗腹誹?

但,君臣意見不一原本正常。顏異作為財政大臣,對經濟政策發表看法,不但合法,而且合情合理。要治他死罪,只能節外生枝,故意找茬。

然而證據居然被張湯找到。有一次,某人在顏異那裡做客,談話時對朝廷政策表示了不滿。顏異當時什麼都沒說,只微微動了一下嘴唇。於是張湯起訴說:這就是腹誹。欺君罔上,心懷不軌,大逆不道,罪該萬死。[21]

漢武帝很滿意。

顯然,這不是法治,而是專制。或者說,以法制行專制。在這裡,法制跟儒術一樣,不過是裝飾品。但,裝飾既然是必需的,那就得有懂法律的人來做幫兇。

所謂「刀筆吏」便應運而生。

刀筆吏,就是帝國的司法官員。紙張發明前,法官和書吏錄口供,做判決,都用筆寫在竹簡上。寫錯了或者要修改,就用刀削去重寫。這些人掌握了刀和筆,想怎麼寫就怎麼寫,想怎麼削就怎麼削,所以叫刀筆吏。

中國古代在未發明紙以前,用竹簡來寫字,所以需要一種修改簡牘的小刀,漢代稱「書刀」。

那麼,刀筆吏有可能舞文弄法嗎?

有。漢的律令,在劉邦時代不過約法三章,但到武帝時代卻增至359章。其中,死罪律409條,1882款,案例13472個。這樣繁多的法令,專業人員也看不完,更不用說不懂法律的其他官員和普通民眾了。

結果是什麼呢?是帝國的司法被玩弄於刀筆小吏的股掌之間。他們想讓你活,可以有一千條理由來開脫;想讓你死,也有一萬個案例可參照。[22]

刀筆吏成了閻王爺,法治也就變成了人治。

這時,執法官員的道德品質和價值取向,就變得十分關鍵。比如董仲舒,恐怕是真有惻隱之心的。他曾經按照「親親相隱」等儒家倫理,挽救了許多人的性命。直到東晉時期,還有人援引董仲舒的判例為自己申冤。[23]

但更重要的,還是最高統治者的傾向。

主張司法公正的,是漢武帝的曾孫漢宣帝。宣帝曾下詔說,過去書吏執法,挖空心思給人妄加罪名,這是朕的不德。判決不公的結果,勢必是惡人心存僥倖,好人無辜被戮,這絕不是朕願意看到的。[24]

漢宣帝這麼說,當然事出有因。事實上漢武帝跟秦始皇一樣,喜歡嚴刑峻法。他要實行的,則是鐵血政策。於是在漢武帝的治下,又見秦政和秦吏。

比如杜周。

杜周比張湯還要恐怖。他擔任帝國最高司法行政長官(廷尉)時,一年受理案件一千多件,每件大的牽涉到幾百人,小的也有數十人,涉案總人數十六七萬,下獄的二千石(省部級)官員不少於一百人。

這麼多的案子,怎麼辦理呢?

很簡單,漢武帝想打擊排擠的,就刑訊逼供,屈打成招;漢武帝打算放一馬的,就慢慢幫他開脫。

胡亥和趙高,也不過如此吧?

這種作風,就連杜周的門客也看不下去。當時,帝國的法律都寫在三尺長的竹簡上,叫三尺之法。因此門客說:大人的職責在主持正義,卻不以三尺為準繩,專以上意為取捨,法官難道是這樣做的嗎?

杜周卻嗤之以鼻。杜周說:什麼法不法的!請問三尺之法從哪裡來?告訴你,先帝肯定的就叫做律,今上認可的就叫做令。依法?你說說什麼是法?

皇帝就是法。

那麼,世上還有公道嗎?

[20]張湯及其他酷吏故事無另注者均見《史記·酷吏列傳》。

[21]見《史記·平准書》。

[22]見《漢書·刑法志》。

[23]請參看範文瀾《中國通史》等。

[24]見《漢書·刑法志》。

《易中天中華史:漢武的帝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