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信仰 我們為什麼沒有信仰

跟中國一樣,羅馬人原本也沒有信仰。

創造了世界性文明的羅馬人,是在一張白紙上畫出宏圖的。早期一千多年間,他們豈止沒有信仰,就連神,也有不少是從希臘進口或與希臘合資,比如天神朱庇特、天後朱諾、愛神維納斯、月亮女神狄安娜,其實就是希臘的宙斯、赫拉、阿芙洛狄忒和阿爾忒彌斯。

何況有神不等於有信仰。

什麼是信仰?信仰就是對超自然、超世俗之存在堅定不移的相信。這裡面有三個條件:第一,相信;第二,堅決相信;第三,相信的對象既不屬於自然界,也不屬於人類社會,這就叫超自然、超世俗。

三個條件缺一不可,第三條最重要。

為什麼?

因為只有這樣的存在,才需要信仰。事實上,這個存在如果屬於自然界,就可以用科學實驗來證明;如果屬於人類社會,則可以用日常經驗來證明。現在既不能靠科學實驗,又不能靠日常經驗,又該怎麼辦呢?

只能信仰。

這個道理,德爾圖良說得最清楚。

德爾圖良是羅馬帝國基督教的領袖人物之一。他曾經這樣說:上帝之子死了,雖然不合理,卻是可信的;埋葬以後又復活了,雖然不可能,卻是無疑的。

不合理而可信,不可能而無疑,豈非荒謬?

當然。

於是德爾圖良說:正因為荒謬,我才信仰。[1]

這真是透徹至極。

那麼,這樣一種必須堅信的荒謬,又有什麼必要呢?

安頓靈魂。

我們知道,人是要有一點精神的。人的眼睛不能像豬和雞一樣,只盯著面前的食槽。就算他衣不蔽體,食不果腹,走投無路,也得問個為什麼。我為什麼會這樣?是命運嗎?是環境嗎?是性格嗎?誰能決定我的前途?是自己嗎?是社會嗎?是神秘而不可知的力量嗎?

答案可以有多種,終極之問卻只有一個。

比如你可以說,我之所以這樣都是因為我自己。那麼請問,你為什麼會這樣?社會和環境所使然。那麼,社會和環境都相同,人和人又為什麼不一樣?

也可以有兩種解釋:人各有命或自作自受。如果同意第一種,那麼請問:什麼是命運?命運歸誰主宰?人的命運為什麼會是這樣,不是那樣?

也只有天知道。

當然,你可以回答:命運是自己掌握的,我的命運就是我的選擇。那好,你是誰?你從哪裡來?你到哪裡去?你靠什麼掌握命運?你掌握命運的能力從何而來?靠學習嗎?為什麼有人學不會?靠天賦嗎?上天如何賦予?

這就問不下去了,因為此題無解。

實際上,人之所以能夠回答某些問題,是因為他有理性和知識。但,理性和知識是有邊界的。就算科學可以解釋宇宙的起源,也回答不了人為什麼幸福或不幸福。

回答不了又希望心安,就只能信仰。

信仰,是人的終極關懷。

因此,正如信仰的對象一定超自然、超世俗,信仰本身也一定超功利、超現實。出於功利目的的任何念頭和儀式都不能叫信仰,最多只能叫崇拜。

現在來看羅馬和中國。

古代的中國人和羅馬人跟世界各民族一樣,都相信萬物有靈。也就是說,不但人,動物、植物、自然物(比如山和水)都有靈魂。它們的身上和背後,也都有不可知卻可控制或可利用的神秘力量。

這就產生了兩個結果:占卜和多神。

占卜其實是一種巫術。中國人的占卜有兩種,殷人用甲骨,周人用蓍草(蓍讀如式)。羅馬人也有兩種,一種看動物的內臟,一種看鳥類的飛行。如果是軍事行動,則看母雞的進食情況:食慾旺盛則吉,食慾不振則凶。

因此,第一次布匿戰爭時,羅馬艦隊的指揮官便特地帶了一群母雞上船。可惜,無法適應環境的母雞們一連幾天都拒絕進食,指揮官則一怒之下把它們統統扔進了大海。指揮官說:既然你們不想吃,那就喝個夠吧!

結果,據說此人大敗。

顯然,這不是信仰,是實用。

多神崇拜也一樣。

相信萬物有靈的,一般也都相信萬物皆有神明。所以在羅馬就像在中國,有山神、河神、海神、門神,還有灶王爺和土地公公。對國家和民族有大貢獻的人,比如大禹和愷撒,也被奉為神明。鬼神幾乎無處不在。

難怪羅馬的神殿,叫萬神殿。

神殿結構簡潔明瞭,主體呈圓形,頂部覆蓋著一個直徑達43.3米的穹頂,穹頂的最高點也是43.3米。頂部有一個直徑8.9米的圓形大洞,是萬神殿唯一的采光點。其圓形主體的前方有一個寬34米、深15.5米的柱廊,共有16根柱子,每根都是用整塊的花崗石製成,柱子高達12.5米,底部基座的直徑有1.43米。萬神殿是古羅馬建築藝術的結晶,對西方的建築史發展也有舉足輕重的影響。據安托萬·德戈德斯《羅馬古建築》。

人多好種田,神多好過年。羅馬人因為神明多,節日也多。這些節日有羅馬人的,也有外國人的,但無不熱鬧歡騰。比如2月15日的牧神節,就會挑選身材健美的男青年赤身裸體一路小跑,用手中的皮鞭輕輕敲打沿途遇見的女人,據說這樣就能讓民族人丁興旺。

這當然也不是信仰,是遊戲。

羅馬人跟希臘人一樣喜歡遊戲,即便後來信了基督教也如此。於是,情人節被發明了出來,據說是為了紀念被迫害致死的基督徒瓦倫丁。聖誕節也產生了,其實這天原本是異教徒波斯人太陽神的誕辰。

唯獨在這個問題上,早期基督教是開明的。

但更重要的,還是要有用。

中國的神佛都是有用的。觀音菩薩管生子,趙公元帥管發財,列祖列宗的在天之靈則保佑子孫後代家和萬事興。如果聖母瑪利亞救苦救難,也會成為崇拜對象。只要能帶來實際上的好處,我們是不忌諱改換門庭的。

羅馬的神也一樣,眾多而且管用:戰神馬爾斯,谷神刻瑞斯,酒神巴克斯,醫神阿斯克勒庇俄斯。可以說有多少行業就有多少保護神,有多少需求就有多少引路人。

但,中國和羅馬都沒有創世神。

沒有是因為不需要。實用主義的原則向來就是只管有用,不問來歷。所以,中國和羅馬也沒有專職的神官,沒有神在人間的替身和代表。羅馬的神官其實是公務員,中國則只有遊方道士和掛單和尚,甚至江湖騙子。[2]

羅馬和中國,確實太像了。

只有一點是不同的:羅馬的神有著跟人一樣的七情六慾和缺點錯誤。愛神維納斯和戰神馬爾斯偷情的故事,就被做成雕塑供人欣賞。作品性感至極,全無神性可言。

原因在於國情的不同。中國人以德治國,諸神必須道貌岸然。羅馬人以法治國,便會坦然承認慾望的合理。何況他們的神並不承擔道德教化和道德評判的任務。能給人間帶來安康和快樂,便已功德圓滿。

這實在不好意思叫信仰。

顯然,有鬼神未必有宗教,有崇拜未必有信仰。神話可能是宗教的源頭,崇拜也可能是信仰的起點。但從這兩點出發,卻完全可能走到另一條路上去。

比如印度,比如佛教。

[1]請參看卡西爾《人論》。

[2]羅馬的神官和祭司都由人民大會選舉產生,請參看鹽野七生《羅馬人的故事》第一冊。

《易中天中華史:兩漢兩羅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