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君權,民權,人權 人權宣言

楊朱的人權宣言全文如下——

損一毫利天下不與也,悉天下奉一身不取也。

人人不損一毫,人人不利天下,天下治矣。[35]

這份宣言言簡意賅,總共只有兩段話。第二段無須解釋,那就是道家思想的源頭,後來由莊子這樣表達:真正的好社會,就是所有人都相忘於江湖,誰也不用救助,誰也不用犧牲。由此推論,當然也誰都可以一毛不拔,因為根本就無須一毫。

莊子與楊朱,一脈相承。

但更值得關注的,還是第一段。

第一段包括兩句話,它們可以這樣理解和翻譯:要我犧牲自己來滿足天下,我不幹;要我盡取天下來滿足自己,也不幹。這就是楊朱思想的完整版。

很顯然,楊朱在這裡又是極而言之。他設置了兩個截然相反根本對立的極端:損一毫,悉天下。悉天下,就是盡取天下,或遍取天下。這實在超乎想像。損一毫,則微不足道。天壤之別呀!

於是我們不能不懷疑:這個匪夷所思無人企及的「悉天下」,是不是托?因為在楊朱這裡,悉天下和損一毫,是矛盾對立的雙方。因此,反對悉天下,就得贊成不損一毫。做不到悉天下,就得支持一毛不拔。

這,豈非邏輯陷阱?

顯然,要想偵破此案,就得問楊朱一個問題:不悉天下,只取一毫,行不行呢?

可惜沒人問過。

但答案卻不難得知。因為按照孟孫陽的邏輯,拔一毫就會斷十指,斷十指就會奉五臟,奉五臟就會獻全身。那麼同樣,可以取一毫,就可以十毫、百毫、千萬毫,最後勢必是盡取天下。

所以,既然一毛不拔,那就一毛不取。

講得通嗎?

講得通。

實際上,楊朱雖然毫不利人,卻也毫不損人。豈止不損人,甚至不損物。楊朱說,智慧之所以可貴,就因為保護自己。武力之所以可鄙,就因為侵犯別人,包括侵犯小動物和自然界。這就叫「智之所貴,存我為貴;力之所賤,侵物為賤」。當然,人類為了生存,不能不利用他人和他物。但,可以利用,不能佔有。如果蠻橫地私自佔有,就叫「橫私」(橫讀去聲)。

橫私就是霸佔。而且,一切佔有都是霸佔,因為產權不是我們的。不但小動物和自然界,就連我們自己的身體也不是。那是誰的?天下的。因此,蠻橫地佔有自己,就叫「橫私天下之身」;蠻橫地佔有自然,就叫「橫私天下之物」。

這兩種,都是楊朱反對的。

那該怎麼辦?

公天下之身,公天下之物,把原本屬於天下的還給天下,變成全世界全人類的共同所有。

對,天下為公。

這不是墨子的理想嗎?

正是。楊朱與墨子,分道揚鑣,殊途同歸。

實際上墨子與楊朱,就像孟子與韓非,都是一枚硬幣的正反兩面。孟子與韓非,是民權與君權。孟子捍衛民權,韓非保護君權。墨子與楊朱,是公權與私權。墨子主張公權,楊朱維護私權。他的「損一毫利天下不與也,悉天下奉一身不取也」,就既是人權宣言,又是維權聲明。

是這樣嗎?

當然是。事實上,這句話是有主語的。主語就是「古之人」,即古代領導人。我們知道,借古是為了諷今。因此,它又可以這樣翻譯:要我犧牲自己滿足天下,我不幹;你們盡取天下滿足自己,也不行。

這,豈非維權?

當然是。而且,他維護的還不是籠而統之的民權,而是每個人的個人權利——私權。

私權重要嗎?

很重要。

私權是相對於公權而言的。前者叫私權利,後者叫公權力。沒有私權利的讓渡,公權力就沒有合法性,也沒有必要性。因此,公權力絕不能侵犯私權利。哪怕你號稱大公無私,或者用其他什麼名義,也不行。

沒有私權,就不會有公權。

沒有私權,也不會有人權。

可惜這一點,我們常常忘記,甚至不知道。

這當然是有原因的。

原因就在我們民族歷史上的所有制,既非公有(公共所有),又非私有(個人所有),而是家有(家庭所有,或家族所有)。沒有私產(個人財產),哪有私權(個人權利)?

因此我們的文化內核,必然是「群體意識」(請參看《奠基者》)。在這樣一種文化環境和文化氛圍中,講公權就政治正確,講私權則難免風險。於是,我們就不敢講,不想講,甚至不會講了。

由是之故,楊朱的私權論一發表,就震驚天下。同樣由於這個原因,他也很快就被污名化和妖魔化。人們一知半解地嘲諷著他的「一毛不拔」,不知道「人人不損一毫,人人不利天下」,才真該是理想。

承接了楊朱思想血脈的,也許只有莊子。

莊子是超凡脫俗的,他似乎並沒有捲入這場君權與民權、公權與私權的論爭。但作為詩人哲學家,他卻詩意地思考和回答了一個同樣重要的問題——

人生的意義是什麼,生命的價值在哪裡?

[35]這段話前面還有兩句,但可以看作對宣言的解釋,不引。

《易中天中華史:百家爭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