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五侯爭霸 管仲相齊

管仲一箭射出去的時候,並沒有想到對面這人,將會成為春秋第一位霸主。

那人自己,當然也沒想到。

還好,射中的是衣帶鉤。[1]

衣帶鉤相當於今天的皮帶扣,常出土於墓主腰部。不同的質地、紋飾代表不同的等級和身份。

被射中衣帶鉤的人叫小白,也就是後來的齊桓公,當時是齊國的公子,齊襄公的弟弟。齊,跟魯、衛一樣,也是周代最早的封國,姜姓,始封之君是姜太公。從姜太公傳到齊襄公,便已經是春秋。

襄公是個荒唐的傢伙,跟妹妹很早就有了性關係。後來妹妹嫁到魯國,史稱文姜,丈夫是魯桓公。十五年後,桓公攜文姜訪齊,兄妹二人居然再次上床。[2]忍無可忍的桓公痛罵了文姜,文姜則一狀告到哥哥兼情人齊襄公那裡。襄公則竟然罔顧倫理道德和國際關係,派人謀殺了既是妹夫又是友邦元首的桓公,然後殺掉犯罪嫌疑人了事。[3]

這件事情的荒唐,不言而喻。齊國的霸道,魯國的尷尬,也不言而喻。事實上,桓公被殺後,魯國向齊國提出的外交訴求,也只是懲辦兇手,並不敢追究齊襄公的責任。相反,沒有了魯桓公這個障礙,齊襄公跟魯文姜的亂倫,更加肆無忌憚。他們的幽會,載入史冊的就有六次。甚至桓公屍骨未寒,莊公即位不久,文姜就跑回齊國去跟情郎哥哥做愛,根本不顧魯國的體面。可見當時的齊國已相當強勢。魯國除了忍氣吞聲,並不能有什麼主張。[4]

只不過,魯人沒有想到,原本就在黃河下游稱霸一方的齊,竟會在襄公之後成為稱霸天下的超級大國。

這得歸功於管仲。

後來擔任齊相的管仲,原本是齊襄公弟弟公子糾的師傅。子糾的師傅還有召忽,小白的師傅則是鮑叔牙。子糾和小白是兄弟,管仲和鮑叔牙是朋友。鮑叔牙早就看出襄公做事荒唐,齊國必有內亂,便提前護送小白去了莒國,糾則在內亂後逃到了魯國。

魯莊公八年(前686)十一月七日,齊襄公被堂弟公孫無知謀殺。第二年春,篡位的公孫無知也被國人殺死,齊國出現權力真空。於是,鮑叔牙陪著小白,召忽和管仲護著子糾,回國爭奪君位。管仲那一箭,就是他和小白狹路相逢時射出的。

君位之爭的結果,是子糾失敗被殺,召忽殉主自殺,都成為政治鬥爭的犧牲品。小白勝出,回國即位,後來被稱為齊桓公。齊國進入了新的時代。

齊桓公可不像他的妹夫魯桓公。魯桓公窩囊,齊桓公雄霸。他不但不記管仲那一箭之仇,反倒委以重任。管仲也不負厚望,在政治、經濟、軍事和外交四個方面厲行改革,終於讓齊大國崛起,一舉成就了桓公的霸業。[5]

弄清楚了本圖所示人物關係和人物命運,就知道當時已是怎樣地君不君、臣不臣、兄不兄、妻不妻,有多少人死於非命(見灰色部分)。

那麼,管仲的霸術是什麼?

軍政一體。

管仲的政治策略,是先安內後攘外,先定國後稱霸。治國方略,則是全國一盤棋,先區分士農工商,再區分國都郊野。國都住士和工商,郊野住農。但無論是士,還是農工商,都必須嚴格按照行業和身份居住,不能雜居,也不能遷徙和變更職業。這可能是中國最早的戶籍制度,還是最嚴厲和最不講理的。

住在郊野的農民三十家為一邑,每邑設一有司。十邑為一卒,每卒設一卒帥。十卒為一鄉,每鄉設一鄉帥。三鄉為一縣,每縣設一縣帥。十縣為一屬,每屬一位大夫,一位屬正。屬的下級是縣,縣的下級是鄉,鄉的下級是卒,卒的下級是邑。邑,是最基層的政權。邑由有司管理,向卒帥負責;卒由卒帥管理,向鄉帥負責;鄉由鄉帥管理,向縣帥負責;縣由縣帥管理,向屬大夫負責。屬由大夫管理,屬正監理,直接向國君負責。全國五屬,五位屬正,五位屬大夫,是國君的問責對象。屬管縣,縣管鄉,鄉管卒,卒管邑,一個中央集權層層問責的金字塔管理體系,便建立起來了。

國都則分成二十一個鄉。其中六個安置工人和商人,叫「工商之鄉」。另外十五個住士人,叫「士鄉」。士鄉五家為一軌,十軌為一里,四里為一連,十連為一鄉。這十五個士鄉,國君和兩位上卿(國子、高子)各管五鄉。他們的問責對象,是鄉大夫。每鄉一個,共十五個。

國君和國子、高子管理的十五個鄉,都是士人之鄉,所以每家要出一個人當兵。當兵在春秋,是士人的義務,也是士人的權利,甚至是他們的特權,堪稱責無旁貸。因此士鄉的行政建制,很容易就能變成軍事編制:五家為軌,五個戰士,這就是伍,伍長即軌長。十軌為一里,五十個戰士,這就是小戎(戰鬥隊),戎長(隊長)即裡有司。四里為一連,二百個戰士,這就是卒,卒長即連長。十連為一鄉,兩千個戰士,這就是旅,旅長即鄉大夫。五鄉一萬個戰士,這就是軍。十五個鄉三萬戰士,這就是三軍。三軍軍長,就是國君、國子、高子。國君將中軍,國子將上軍,高子將下軍。國君和兩位上卿,既是十五個士鄉的最高行政長官,也是來自這十五個鄉之三軍將士的最高軍事長官。

看明白這張圖,對軍國一體和軍政一體,應當會有更深刻和更直觀的理解。中央集權的思想,在這裡萌芽了。

這就叫「作內政而寄軍令」,是管仲最重要的政策。按照這個軍政一體的制度,卒伍一級的小部隊在居民區內便可訓練,軍旅一級的大部隊在城郊之外便可集結。何況管仲還規定,士人一旦劃定居住範圍,就不准遷徙。鄰里之間,更必須守護相望,有福同享,有難同當。管仲認為,由此人與人相伴,家與家相依,打起仗來,就不但不會行伍錯亂,而且能保證同仇敵愾。難怪管仲不無得意地對桓公說:君上以此精兵三萬橫行天下,請問哪個能夠阻攔?[6]

顯然,這是一種保甲制度,也是一種軍國主義,是不折不扣的霸道。尤其是不准人民自由遷徙和變更職業,很明顯是在侵犯人權。但桓公既然要成就霸業,當然只能講霸道。人道也好,王道也罷,都只能束之高閣。至於如何發展經濟,充實戰備,開展外交,便都不過技術問題。

[1]事見《史記·齊太公世家》。

[2]文姜嫁到魯國,是在魯桓公三年(前709)。當時做父親的齊僖公曾一路相送而至於讙(讀如歡,魯國地名,約在今山東省寧陽縣),似乎對文姜不太放心。實際上此前他曾想把這個女兒嫁到鄭國,卻被婉拒。魯桓公攜文姜訪齊,則是在公元前694年。此間襄公與文姜兄妹,應有十五年不曾見面。這次重逢,自然如乾柴烈火,不可自制。

[3]事見《左傳·桓公十八年》。

[4]魯桓公死後,魯文姜與齊襄公的偷情,《春秋》的記載有:魯莊公元年三月,夫人孫(遜,私奔)於齊;二年十二月,會齊侯於禚(讀如酌);四年二月,享齊侯於祝丘;五年夏,如齊師;七年春,會齊侯於防;七年冬,會齊侯於榖。齊襄公被殺後,文姜曾於魯莊公十五年如齊。此行是否意在與齊桓公偷情,不詳。但此年系齊桓公始霸之年。此後,文姜又於莊公十九年和二十年,兩年之間兩次到了莒國。去幹什麼,不清楚。一年後,即魯莊公二十一年,文姜去世。

[5]魯桓公是魯惠公的嫡子,魯隱公的弟弟。公元前712年,魯國大夫羽父謀殺了隱公,立桓公為君。桓公在位十八年,無大政績亦無大過錯。他的窩囊,當是魯國的窩囊。

[6]以上管仲的治國方略請參看《國語·齊語》。

《易中天中華史:從春秋到戰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