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商鞅變法 只能霸道

商鞅去見秦孝公,據說帶了三套方案。

哪三套方案?

帝道,王道,霸道。

三套方案,分了三次來談。先說帝道,孝公無動於衷;再說王道,孝公昏然欲睡;最後說霸道,孝公聽得入神,膝蓋移出了座席都沒有感覺。

這完全不奇怪。因為這時的秦,情況相當不好。秦穆公稱霸中原的夢想破滅後,霸權就一直在晉楚兩國手中。東邊的晉,南方的楚,把秦國擠壓在狹小的戎狄地區,完全沒有發展空間。而且,無論是華夏正宗晉,還是蠻夷之邦楚,都視秦人為夷狄,不邀請甚至不允許他們參加中國的盟會。[10]

如此待遇,實在讓人憋屈。

秦孝公下令求賢,就是要改變現狀,讓秦國迅速崛起。

目的如此明確,帝道和王道便顯然不合時宜。帝道即堯舜之道,王道即湯武之道。前者屬於部落時代,後者屬於邦國時代,都不適用於戰國時代。秦孝公跟商鞅討論興國之路,話也說得很清楚:帝道和王道固然好,但當真實現起碼也得幾十上百年,寡人哪能等那麼久?

空談誤國,實幹興邦,得來點管用的東西。

管用的是霸道。

表面上看,霸道就是五霸之道。但在商鞅那裡,卻其實是強國之道,甚至是強國之術。術當然比不上道,可惜道不能當飯吃。何況兵強馬壯,才能稱王稱霸;先成霸業,才能再成帝業。這道理,商鞅清楚,孝公明白。

於是重用商鞅,行霸道,變法度。

變法其實就是改制。改哪個?邦國制。邦國制的特點是分權。天子分權予諸侯,故封邦建國;諸侯分權予大夫,故封土立家。可見,分權、封建、邦國,是三位一體的。

然而權力一旦下放,就收不回來;下級一旦強勢,上級就只好空城。結果是前有五霸,天子被架空;後有三桓,諸侯被架空。架空了諸侯的大夫如季孫氏,又被家臣架空。國君被架空,國必亡;家君被架空,家必滅。結果是,晉國分裂,齊國易主,魯國衰落。教訓啊!

痛定思痛,必須變分權為集權,改周制為秦制。

問題是怎麼改?

釜底抽薪。

什麼是釜?封建貴族。什麼是薪?爵位世襲,采邑私有,無功受祿。春秋那些跋扈的貴族,無論魯國的公族,晉國的卿族,三桓六卿,都如此。正因為有此特權,國君才拿他們沒有辦法,他們也才能擁兵自重,盤踞采邑,架空國君。顯然,要想集權救國,必先幹掉貴族。

當然,貴族不可能馬上被消滅,商鞅只能先以新貴代舊貴。具體方案,則是不論血統論軍功。新法頒布後,所有貴族都必須先從沒有軍功的宗室做起,然後按照軍功的大小重新確定尊卑貴賤,爵位俸祿。沒有軍功的,取消名位,降為民戶中的地主和富人。有軍功的,爵位最高也不過封侯。而且,只要有軍功,哪怕不是宗室,也能封侯,成為新貴。

新貴和舊貴,有什麼不同?

舊貴是領主,新貴是地主。按照周制,大夫對自己的采邑(家)是有治權的,而且這治權諸侯還不能干預。采邑中的臣民,包括家臣和子民,在法理上和道德上都只忠於家君(大夫),不必也不能忠於國君(諸侯)。

然而按照商鞅設計的新制度(秦制),新貴(侯)對自己的封地卻既無產權,又無治權,只有財權。也就是說,他們只收租稅,不理民事。原先附屬於領主的那些臣民,則重新編組,由地方官管理,變成直屬國君的編戶齊民。

這一改革的直接結果是領主沒有了。領主沒有了,領地自然也沒有了。從此,秦國不再有采邑,只有郡縣。全國設為三十一個縣,置縣令(縣長)和縣丞(副縣長)治理。以後奪取他國之地,也不立封國和采邑。既沒有領地,又沒有領主,也就沒有了真正意義上的貴族。

沒有了貴族,就沒有了需要世襲的爵位。因此,無論卿大夫,還是地方官,所有官員都由國君任命,按能力和績效任職,不再按爵位世襲。有能力有才幹的,即便不是秦國人,也可以進入領導層和決策層。相反,即便是秦國最有來頭的家族,也得靠邊站。

這就是商鞅的政治體制改革,它的內容可以概括為三句話:廢領主制,行地主制;廢封建制,行郡縣制;廢世襲制,行任命制。這樣一種根本性的變革,當然不可能由商鞅一人來完成,也不可能在短時間內完成。然而在這裡,我們卻分明看到了未來帝國的影子。

商鞅變法的歷史意義,正在於此。

變法的實際意義,則是中央集權。這是秦國改革的重中之重。事實上,原先隸屬於領主的臣民直屬中央,人民就是國君的。采邑變成郡縣,土地就是國君的。從卿大夫到地方官都由中央任命,權力就是國君的。土地、人民和權力都集中到國君手裡,豈非霸道?

不過商鞅又霸道得聰明,霸道得智慧,因為他的指揮棒是軍功。軍功與血統,有什麼不同?血統與生俱來,軍功全靠爭取;血統有利於貴族,軍功有利於國君;血統由家族遺傳,軍功由政府認定。以軍功定爵祿,軍民人等就積極上進奮勇殺敵,誰也不能再妄自尊大坐享其成。結果必然是:風氣改變了,國力增強了,國君的地位提高了,貴族的權勢沒有了,豈非一舉多得一箭雙鵰?

當然是。

[10]請參看《資治通鑒·周紀二》,原文是「皆以夷翟遇秦,摒斥之,不得與中國之會盟」。

《易中天中華史:從春秋到戰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