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商鞅變法 從此血腥

以國君集權和富國強兵為鎖定目標,商鞅全面展開了他的體制改革,包括經濟改革和軍事改革。使用的手段也很簡單:恩威並施。比如,努力生產多交公糧的,免除徭役;偷奸耍滑投機倒把的,收為奴婢。又比如,有軍功的,讓他們顯赫榮耀;沒軍功的,讓他們沒有面子。

總之,商鞅一手拿狼牙棒,一手拿軍功章,帶領秦國突出重圍。新法實施十年後,秦國「道不拾遺,山無盜賊,家給人足」,人民「勇於公戰,怯於私鬥,鄉邑大治」。秦孝公也從雍(今陝西鳳翔縣)遷都咸陽(今陝西咸陽市),開始了「席捲天下,包舉宇內」的準備。勃然雄起的秦讓諸侯刮目相看,連周天子都送來了胙肉。

但,這很可疑。

可質疑的不是鄉邑大治,而是大治的原因。事實上商鞅上台後頒布的一號法令,就是在基層組織推行保甲制和連坐法。商鞅規定,庶民按戶編組,五家為保,十戶相連,一人作奸犯科,通體連帶責任:不告發者腰斬,藏匿者視同降敵,告發者則按斬敵首級領賞。呵呵,難怪秦國能做到「道不拾遺,山無盜賊」了,人人都是特務和警察嘛!

這樣一種鄰里之間相互監視相互告發的恐怖生活,也許只有在納粹德國之類的地方可以體驗。只不過沒人知道,商鞅是否為他的元首組建了黨衛隊。

但可以肯定,商鞅不但使秦國變成了一座軍營,也使秦國成為一座監獄。實際上他肅清盜賊,整頓治安,禁止鬥毆,並不是為了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而是要將社會上閒散的武力集中起來為其所用。他的所謂「勇於公戰,怯於私鬥」,就是只為國君戰鬥,不為自己戰鬥;只殺外國人,不殺秦國人;只為高官厚祿殺人,不為蠅頭小利殺人。顯然,商鞅培養教育出來的,不過是些毫無愛心的殺人機器。如果靠這竟能實現天下大治,那才真是天大的笑話![11]

殺人機器是不會把他人生命放在眼裡的,商鞅本人就是如此。據說,商鞅有次一天之內就在渭水之濱處決囚犯七百餘人,以至於「渭水盡赤,號哭之聲動於天地,畜怨積仇比於丘山」,簡直就是慘絕人寰![12]

商鞅,你這樣殺人如麻,就不怕報應嗎?

沒人知道這條史料是否可靠,正如沒人證明它無中生有,或誇大其詞。但毋庸置疑,商鞅是一個鐵血宰相。新法初行之時,秦國上下議論紛紛,到國都投訴的數以千計。起先商鞅還跟他們講道理,後來就乾脆以霸道行霸道。而且不管是說新法不好還是說好的,都統統稱之為亂民,放逐到邊邑。結果當然令商鞅滿意。從此以後,再沒人敢說三道四。

這絕不是改革必須付出的代價。

不錯,變法是要有些鐵腕。決策做出以後,斬斷爭論也很有必要。否則,七嘴八舌,議論紛紛,議而不決,決而不行,改革就不能成功。但商鞅的情況不同於此。他所做的一切,都是圍繞著專制、集權和獨裁來設計和進行的,因此不能讓人民有任何自由,包括言論自由。

實際上,商鞅不但不准議論他的法令,而且根本就不允許有任何議論。在他心裡,人民只有義務沒有權利。他們不過是君王實現霸業和帝業的工具和武器。或者說,男人平時是勞動工具,戰時是殺人武器,女人則是生產這些工具和武器的機器。既然如此,那你議論什麼?遵命執行就是!

這就是所謂商鞅變法。從此,秦國上有獨裁君主,下有芸芸眾生,中有官僚機構,到處都有軍隊、特務和警察,變成了一個中央集權和軍事獨裁的准帝國。

事實上,秦能在優勝劣汰的激烈競爭中脫穎而出,只能歸結為他們有當時最管用的制度。或者說,他們把這個新制度建設得最徹底,也運用得最徹底。這種新制度,能夠最大限度地集中國內的資源和財富,最大限度地激發民眾的生產潛力和戰鬥勇氣,並保持令行禁止步調一致的集體性格,從而橫行霸道,一統天下。

在這裡,我們聞到了專制的血腥。

是的。伴隨秦軍挺進中原之步伐的,是血雨腥風;提供秦國後來居上之保證的,是嚴刑峻法。秦政之苛,秦法之嚴,秦制之專橫,秦風之強悍,實乃公開之秘密,不爭之事實。秦,是專制主義和軍國主義的大本營。

這個大本營的奠基者,是商鞅。

商鞅成功了。至少,他把秦從公國變成了王國,並為這王國變成帝國搭建了舞台,鋪平了道路,做好了準備。商鞅死後十四年,秦惠稱王;一百零四年後,嬴政稱帝。

然而商鞅自己,卻死於非命。

[11]荀子比較過不同王國的軍事制度,認為像齊國那樣用錢獎勵的僱傭軍式軍隊是「亡國之兵」;魏國那樣用免稅來獎勵的是「危國之兵」;用賜爵來獎勵的秦軍最有戰鬥力。正如齊軍打不過魏軍,魏軍打不過秦軍,秦軍也不可能戰勝齊桓和晉文,更不可能戰勝商湯和周武的軍隊。因為齊桓、晉文靠的是紀律嚴明,商湯和周武的則是仁義之師。請參看《荀子·議兵》。

[12]請參看劉歆《新序》。

《易中天中華史:從春秋到戰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