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兩個基本點 權利與義務

先看「鄉飲酒禮」。

所謂「鄉飲酒禮」,原本是酒宴形式的「政治協商會議」。應邀參加的基本上都是老人,討論的也是軍國大事,比如「定兵謀」等等。所以,它很可能是部落時代軍事民主的遺風,相當於古羅馬的元老院,只是沒有表決權。但到後來,就連咨詢的意思也沒有了,只是定期不定期地請社會賢達們來吃飯喝酒看表演,變成了「政協委員」的俱樂部。

這就多少有點奇怪。是啊,這樣一種並無實際作用的禮儀,怎麼會從西週一直延續到清代道光年間?[7]

因為有意義。

意義就在「尊長,養老,敬賢」。按照規定,參加鄉飲酒禮的各界人士,六十歲以上的坐,五十歲以下的立。享用的菜餚也不等,年紀越大越多。這就等於向全社會宣示,對長者要尊,對老者要養,對賢者要敬。

1954年陝西長安出土。蓋內有銘文五十四字,記周穆王在饗醴後與井伯太祝共行射禮時,對長甶有所褒勉,長甶因以作器。其中,饗禮為高級的鄉飲酒禮。

所以,酒會上要序齒(以年齡大小為序),還要奏樂,比如「我有嘉賓」的《詩·小雅·鹿鳴》:

呦呦鹿鳴,食野之蘋。

我有嘉賓,鼓瑟吹笙。

那麼,這首歌為什麼要用鹿鳴來開篇呢?因為無論在中國還是印度,鹿都是有著美德的仁獸,鹿群的到來也都是吉祥和興旺的象徵,奏唱《鹿鳴》也就是要崇尚道德。

實際上周人之德,無非「尊尊」和「親親」。尊尊,就是尊敬該尊敬的;親親,就是親愛該親愛的。人與人如果互敬互愛,社會就和諧太平。因此,儘管後來的鄉飲酒禮並沒有實質性內容,也要堅持,因為這本身就是德。

顯然,有禮必有德,有德必有禮。相反,失禮則缺德,非禮則無德。德是目的,禮是手段;德是內心修養,禮是行為規範。因此,也表現為權利和義務。

比如「冠禮」。

冠禮又叫「婚冠禮」,其實就是貴族子女的成年禮。按照西周制度,孩子出生百日,要由父親命名,表示他正式獲得生命,成為家庭成員。如果是男孩,六歲開始在家學習,是家學。十歲進寄宿學校,是小學。十五歲入辟雍,這就是大學。二十歲大學畢業,就要舉行婚冠禮,正式成人。

婚冠禮是無論男女都要舉行的,只不過女十五,男二十。這時要做兩件事。第一是把頭髮盤在頭頂,叫「束髮」。然後女插簪子,叫笄(讀如基);男戴帽子,叫冠。第二是請嘉賓為他們起一個字。名是卑稱,字是尊稱。前者用來稱呼晚輩、學生、子女和自己,後者用來稱呼同輩和同輩以上的他人。有了字,就可以進行社交,當然意味著成人。

有字以後,男孩子就可以叫做士(廣義的士),也叫丈夫。古人認為,兒童身高六尺,叫「六尺之童」。成年男子身高一丈,叫「一丈之夫」。所以,丈夫就是成年男子。

男大當婚,女大當嫁,因此冠禮同時也是訂婚禮。由於男女雙方的婚配都與束髮同時,因此叫「結髮夫妻」。如果女孩子還沒有合適對象,則暫不訂婚,也不起字,叫「待字閨中」。待字,其實是等待婚姻。

但意義重大的是「加冠」。

銅人屈膝而坐,頭戴網狀束髮之冠。據《中國斷代史系列——西周史》。

這一組玉人分別頭戴雲朵形高冠、對稱的雙龍形高冠和牌形高冠。據《早期中國文明:周原文化與西周文明》。

加冠一共三次。第一次加「緇冠」(緇讀如資),這是用來參加政治活動的。第二次加「皮弁」(弁讀如變),這是獵裝和軍裝,所以同時還要佩劍。第三次加「爵弁」(爵讀如雀),這是用來參加祭祀活動的,又叫「宗廟之冠」。

一加緇冠,有參政權;二加皮弁,有從軍權;三加爵弁,有祭祀權。有權利就有義務,何況「國之大事,在祀與戎」。因此三次加冠後,初冠的青年還要拜見國君和元老,主持儀式的嘉賓也要發表訓詞。這是最重要的一堂德育課。

顯然,束髮和加冠,都意味著社會的規範和約束。而且,也都是以一種讓人終身難忘的方式,告訴孩子們什麼是真正的人,怎樣才能成為真正的人。

與此同時,我們民族也成年了。

那麼,我們可以青春煥發嗎?

當然可以。

[7]鄉飲酒禮在清道光二十三年因經費原因被廢。

《易中天中華史:奠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