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各得其所,各安其分

要想理解日本人,首先必須弄清他們的“各得其所”(或“各安其分”)這句話的含義。1他們對秩序、等級制的信賴,與我們對自由平等的信仰有如南北兩極。在我們看來,對等級制賦予正當性,把它作為一種可行的社會結構是非常困難的。日本人對等級制的信賴建立在對人與其同夥以及個人與國家之間的關係所持的整個觀念之上,必須對他們的民族習俗,諸如家庭、國家、宗教信仰及經濟生活等作一番描述,我們才能瞭解他們對生活的看法。

正如對國內問題的看法一樣,日本人對國際關係的全部問題也都是用等級制這種觀念來看待的。在過去的十年間,他們一直把自己描繪成高踞於國際等級制的金字塔的頂端,現在,這種地位雖已被西方各國所取代,但他們對現狀的接受,仍然深深植根於等級制觀念。日本的外交文件一再表明他們對這一觀念的重視。1940年日本簽訂的日德意三國同盟條約2前言中說:“大日本帝國政府、德國政府和意大利政府確信,使世界各國‘各得其所’乃持久和平之前提……”天皇在此條約簽訂時所發的詔書再次談及此點。詔書說:弘揚大義於八紘,締造神輿為一宇,實我皇祖皇宗之大訓,亦朕夙夜所眷念。今世局動亂不知胡底,人類蒙禍不知何極。朕所軫念者,惟在早日勘定禍亂,光復和平……茲三國盟約成立,朕心甚悅。唯萬邦各得其所,兆民悉安其業,此乃曠古大業,前途尚遙……3

在偷襲珍珠港的當天,日本特使向美國國務卿赫爾(Cordell Hull)遞交的聲明中,也極為明確地提到這點:……使萬邦各得其所乃帝國堅定不移之國策……與上述使萬邦各得其所之帝國根本國策背道而馳,帝國政府斷然不能容忍。

這一備忘錄是針對數日前的赫爾備忘錄而發的。赫爾在備忘錄中強調了美國所尊重的最基本的原則,恰如等級制之於日本。赫爾國務卿提出了四項原則,即:各國主權及領土完整的不可侵犯;互不干涉內政;信賴國際合作及和解;平等的原則。這些都是美國人信奉平等及不可侵犯的權利的主要之點,也是我們認為不僅在國際關係中,即使是在日常生活中也必須同樣遵循的準則。平等,對美國人而言,是指盼一個更美好世界的最崇高、最道德的基礎。對我們來說,它意味著擁有不受專制壓迫、不受干涉、不受強制的自由;意味著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人人都有改善自己生活條件的權利。這就是當今世界正在有組織地實現的基本人權的基石。即使在我們自己破壞這一原則時,我們也支持平等的正義性;我們以極大的義憤向等級制宣戰。

這是美國人建國以來始終如一的觀點。傑弗遜把這個原則寫入獨立宣言。4另外,寫入憲法之中的《權利法案》5也以此為基礎。一個新國家的公開文件中寫的這些正式詞句之所以重要,正因為它們反映了這個大陸的人們在日常生活中所形成的生活方式,一種不同於歐洲人的生活方式。有一份重要的關於美國的國際報道文獻,這就是年輕的法國人阿列克斯·托克維(Alexis de Tocqueville)於1830年代初期訪問美國後所寫的有關平等問題的著作。6他是一位聰明而又敏銳的觀察家,能夠在美國這個陌生的世界發現許多優點。美洲大陸對他來講,完全是另一個世界。年輕的托克維是在法國貴族社會中長大的,在當時仍很活躍並有影響力的人士的記憶中,這個貴族社會先是受到法國大革命的震撼和衝擊,繼之而來的則是新的猛烈的《拿破侖法典》7。他高度評價新奇的美國生活秩序,並且表現了寬容態度。但他是從法國貴族的觀點來觀察的。他的書對舊世界報道了即將來臨的新事物。他相信,美國是人類發展的前哨,這種發展也將發生在歐洲,儘管會有些差異。

因此,他對這個新世界作了詳細的報道。認為只有在這裡,人們才真正認為彼此平等。他們的社會交往建立在一個新的、安適的基礎之上。人們都以平等身份交談。美國人從不拘泥於等級的禮節等枝葉小節,既不要求別人有這些禮節,也不對別人施予這些禮節。他們喜歡說的是,自己沒有受任何人的恩惠。那裡沒有古老貴族式的或是羅馬式的家族。在舊世界占統治地位的社會等級制消失了。他說,這些美國人信奉的就是平等,除此以外幾乎別無可信,甚至對自由,當他們另有所思時,實際上會有所忽視,而平等則是身體力行的。

通過外國人的眼睛,描述一個多世紀以前的我們祖先的生活,美國人讀了以後是深受鼓舞的。在我國,儘管有了許多變化,但基本輪廓未變。讀了這部著作,我們認為,1830年的美國已經是我們所瞭解的美國。在這個國家裡,過去有,現在也仍然有像傑弗遜時代的亞歷山大·漢密爾頓8那樣的偏愛貴族式社會秩序的人。但即使漢密爾頓之流也承認,在這個國度中,我們的生活方式絕非貴族式。

因此,在珍珠港事件前夕,我們對日本所宣佈的,作為美國太平洋政策基礎的這些最高倫理基礎,也是說出了我們最信奉的原則。我們確信:沿著我們所指的方向前進的每一步都將改善這個仍不完善的世界。而日本人宣佈其信奉“各得其所”的信念時,也是根據其社會經驗所培育的生活準則。多少世紀以來,不平等已成為日本民族有組織的生活準則,既是最容易預計,也是最廣泛被接受的。承認等級制的行為對他們來說就像呼吸一樣自然。不過,這還不是一種簡單的西方式權威主義。行使統治權的人也好,被他人統治的人也好,都按照與我們完全不同的傳統來行事。現在日本人承認美國權威處於等級制的最高位置,我們就更有必要對他們的習慣有最清晰的觀念。只有這樣,我們才能清楚地描繪出,他們在現時情況下將採取的行動方式。

儘管日本近年來西方化了,它依然是個貴族社會。人們每一次寒暄,每一次相互接觸,都必須表示出雙方社會距離的性質和程度。每當一個日本人向另一個日本人講“吃”或“坐”時,都必須按對方與自己親疏的程度,或對方的輩分,使用不同的詞彙。“你”這個詞就有好幾個,在不同的場合必須用不同的“你”;動詞也有好幾個不同的詞根。換言之,日本人像許多其他太平洋上的民族一樣,有“敬語”,在使用時還伴有適當的鞠躬和跪拜。所有這些動作都有詳細的規矩和慣例。不僅要懂得向誰鞠躬,還必須懂得鞠躬的程度。對某一個主人來講是十分適度的鞠躬,在另一位和鞠躬者的關係稍有不同的主人身上,就會被認為是一種無禮。鞠躬的方式很多,從跪在地上、雙手伏地、額觸手背的最高跪拜禮,直到簡單的動動肩、點點頭。一個日本人必須學習在哪種場合該行哪種禮,而且從孩提時期起就得學習。

不僅等級差別要經常以適當禮儀來確認(雖然這是極重要的),性別、年齡、家庭關係、過去的交往等都必須考慮在內。甚至在相同的兩個人之間,在不同情況下也要表示不同程度的尊敬。一個老百姓對其密友可以無須鞠躬行禮,但如果對方穿上軍服,那身穿便服的朋友就必須向他鞠躬。遵守等級制是一種藝術,要求平衡多種因素,在特定情況下,這些因素有些可以相互抵消,有些則反而增強。

當然,也有相互之間不太拘泥禮節的人。在美國,這是指各自家庭生活圈子裡的人們。當我們回到自己家中時,就會把一切形式上的禮節都拋掉。但是在日本,恰恰要在家裡學習禮儀並細緻地觀察禮儀。母親背著嬰兒時就應當用手摁下嬰兒的頭,教嬰兒懂禮節。幼兒搖搖晃晃會走時,要學的第一課就是學習尊敬父兄。妻子要給丈夫鞠躬,孩子要給父親鞠躬,弟弟要給哥哥鞠躬;女孩子則不論年齡大小,要向哥哥和弟弟鞠躬。鞠躬並不是徒具形式。它意味著:鞠躬的人原打算自己處理的事,現在則承認對方有權干預;受禮的一方也承認要承擔與其地位相應的某種責任。以性別、輩分以及長子繼承等為基礎的等級制,是家庭生活的核心。

不言而喻,孝道是日本和中國所共有的崇高的道德準則。中國人關於孝道的闡述早在六、七世紀之間就伴隨著中國的佛教、儒教倫理學以及中國的世俗文化傳入日本。但是,孝道的性質則不可避免地有所改動,以適應日本家庭的不同結構。在中國,甚至現在,一個人仍然必須對其大宗族盡忠。這個大宗族可能有成千上萬個成員,宗族對全體成員擁有裁決權,並受到這些成員的支持。當然,中國幅員遼闊,各地情況不同,但在大部分地區,一個村莊的居民大抵同屬一個宗族。中國人口有四億五千萬之多,但只有470個姓氏。同一姓氏的人,多少都承認彼此是同宗。某一地區的居民,可能全部同屬一個宗族。而且,遠離家鄉、住在城市裡的家庭也可能與他們是同宗。像廣東那種人口稠密的地區,宗族成員全部聯合起來,經營、維持著壯觀的氏族宗祠,並在祭祖的日子裡,共同向同一遠祖所繁衍的數以千計的祖宗牌位行禮致祭。每個宗族都有自己的財產、土地和寺院,並設有基金以資助有前途的宗族子弟學習。它聯繫並了解散在各地的成員,每十年左右刊印一次經過認真增訂的族譜,記載有權分享祖宗恩惠者的姓名。它有世代相傳的家規,當宗族與當局意見不一時,甚至可以拒絕把本族犯人交給當局。在封建帝制時期,這種半自治性質的大宗族共同體,只是偶爾在名義上受國家管理,那些由不斷更迭的政府所指派的、逍遙自在的官員,在這個地區乃是外人。

在日本,情況就大不相同了。直到十九世紀中葉,只有貴族和武士家族可以使用姓氏。姓氏是中國宗族制度的根本,沒有姓氏或相當於姓氏的東西,宗族組織就發展不起來。在某些宗族中,族譜就是這種相當於姓氏的東西之一。但在日本,只有上層階級持有族譜,而且那種族譜的記錄,就像“美國革命婦女會”(Daughters of American Revolution)9一樣,是從現在活著的人追溯上去的,而不是由古至今地列舉始祖所傳的後裔。這兩種方法是截然不同的。加之,日本是封建國家。盡忠的對象並不是宗族大集團,而是封建領主。那個領主是當地的主君,這和中國那種任期短暫的官員顯然不同,後者在這一地區始終是外人,兩者相差很大。在日本,重要的在於這個人是屬於薩摩藩,還是屬於肥前藩。十一個人的聯繫紐帶就是他所屬的藩。

使氏族制度化的另一種方法,就是在“神社”或“聖所”祭拜遠祖或是氏族神⑪。這類活動,日本那些沒有姓氏和族譜的“庶民”也能參與。但日本卻沒有祭祀遠祖的儀式。在“庶民”參與祭祀的神社裡,村民們集中在一起,無需證明他們同出一祖。他們被稱作是該神社祭神的“孩子”⑫。其所以如此稱呼,是因為他們住在這位祭神的封地上。如同世界各地的村民一樣,這些祭拜者——村民們,由於世代定居,彼此當然有著親戚關係,但並不是出自一個共同祖先的親密的氏族集團。

與神社不同,對祖先的崇拜是在家庭房間裡的“佛壇”上進行的,那裡只設立六七個最近去世的親屬靈牌。在日本所有社會階層中,人們每天都在這種佛壇前祭祀著至今懷念的父、母、祖父母以及一些近親,並供上食品。佛壇上供奉的是類似墓碑的靈牌。曾祖父、曾祖母的墓碑上的文字即使已經無法辨認,也不再重新刻寫,三代以前的墓地甚至會被迅速淡忘。日本的家族聯繫淡薄得幾乎接近西方,也許與法國的家族最相近。

因此,日本的“孝道”只是局限在直接接觸的家庭內部。充其量只包括父親、祖父,以及伯父、伯祖父及其後裔,其含義就是在這個集團中,每個人應當確定與自己的輩分、性別、年齡相適應的地位。即使包容較大集團的豪門望族,其家族也會分成獨立的支系,次子以下的男孩必須另立門戶,成為“分支”。在這個狹小的、直接接觸的集體之內,要求“各安其分”的規定十分細密。直到長者正式引退(隱居)之前,對他必須嚴格服從。甚至在今天,一個擁有幾個成年兒子的父親,在他自己的父親尚未隱退以前,無論幹什麼都必須請示年邁的祖父,取得允許。哪怕孩子已經三四十歲了,父母還是要一手包辦他們的婚姻。父親作為一家的男性之長,用餐時他首先舉箸,沐浴時也是他首先入浴,全家人向他畢恭畢敬地行禮,他則只需點頭受禮。在日本有一則流傳極為廣泛的謎語,用我國的解謎形式(Conundrum form)來翻譯則是:“為什麼兒子向父母提意見就像和尚要求頭上蓄髮一樣?”(佛教僧侶必須受剃度)答案是:“不管怎麼想,絕對辦不到。”

“各安其分”不僅意味著輩分差別,而且意味著年齡差別。日本人在表述極端混亂的秩序時,常說“非兄非弟”⑬,就像我們說的:“既非魚又非鳥”(neither fish nor fowl)。在日本人看來,長兄應該如魚得水那樣地保持其長兄的性格。長子是繼承者。旅遊者們談到“日本的長子自幼就學會一套責任不凡的氣派”。長子擁有與父權相差無幾的特權。在過去,弟弟肯定不久就會成為依賴長子的人。現在,特別是在農村和鄉鎮,按古老規矩而留在家中的是長子,次子和三子也許進入廣闊天地,受到更多的教育,取得更多的收入。但古老的等級制仍十分牢固。

甚至在現今政治論壇上,傳統的兄長特權在大東亞政策的討論中,也表現得淋漓盡致。1942年春天,陸軍省一個中佐發言人就共榮圈問題作了如下的發言:“日本是他們的兄長,他們是日本的弟弟。這一事實要使佔領地區的居民們家喻戶曉。對當地居民過多體恤會在他們心理上造成一種濫用日本好意的傾向,以至對日本的統治產生不好的影響。”換言之,什麼事對弟弟有益,這要由哥哥來決定,並且在強行做這類事時不能“過分體恤”。

不論年齡大小,一個人在等級制中的地位取決於是男性還是女性。日本婦女走路時要跟在她丈夫身後,其社會地位也比丈夫低。即使他們穿上西服,和丈夫並肩而行,進門時走在丈夫前面,一旦換上和服,就仍然退到後面。在日本家庭中,女孩子只能靜靜地眼看著禮品,關懷和教育費全被兄弟佔有。即使有幾所為青年女性開設的高等學校,那裡的課程重點也是放在教導禮儀和舉止規範上,在智力訓練上根本沒法與男性學校相比。有一位女校的校長對該校中上流家庭出身的學生講到應該學一點歐洲語言時,其理由是希望她們將來可以把丈夫們用的書,撣去灰塵,正確地插入書架。

儘管如此,日本婦女與其他亞洲大部分國家相比,還是擁有很大的自由,而且這也不單純是日本西化的一種現象。她們從未像中國上層婦女那樣纏足。她們可以自由進出店堂,在大街上行走,無須將自己隱藏在深閨裡,這使印度婦女驚羨不已。在日本,妻子掌管全家的採購和金錢。錢財短缺時,她必須挑選什物,送進當鋪。使喚傭人的是主婦,她對兒子婚姻有很大的發言權。當了婆婆以後更是一手掌管家務,彷彿她前半生從未當過唯命是從的媳婦。

在日本,由輩分和性別造成的特權是很大的。但是,行使這一特權的人與其說是獨斷專制者,毋寧說是受托者。父親或兄長要對全體家庭成員負責,包括活著的、去世的,以及將要出生的。他必須作出重大決定並保證其實行。不過,他並不擁有無條件的權力。他的行動必須對全家的榮譽負責。他必須使兒子及弟兄們能牢記該家族的遺產,包括精神遺產和物質遺產,並要求他們不辜負家產。即使是一個農民,也是祈求祖先保佑他的高尚責任。他所屬的階級地位越高,對家族的責任就越重。家族的要求高於個人的要求。

遇到重大事件時,不論門第如何,家長都要召集家族會議,在會上加以討論。例如,一個有關訂婚的會議,家族成員可能會從老遠的地方趕來參加。作出決定的過程並不因人而有輕重。一位妻子或弟弟的意見也可能有決定性影響。戶主倘若無視眾人意見,獨斷專行,則將使自己陷入非常困難的境地。當然,會上作出的決定對被決定命運的本人可能很難從命。但是,那些從來一直服從家族會議決定的長輩,會毫不讓步地要求晚輩像他們自己當年一樣服從。他們這種要求背後的約束力,與普魯士那種在法律上和習慣上所給予父親對妻子兒女的專橫權力是非常不同的。其強制性並不因此而稍弱,但效果則不同。日本人在家庭生活中並不學習尊重專制權力,也並不輕易地養成對專制權力屈服的習慣。無論那種要求多麼苛刻,家族意志是以全體成員都關心的名義,亦即以這種最高價值來要求服從,以一種共同忠誠的名義來要求服從的。

每個日本人最初都是在家庭中學習等級制的習慣,然後再將所學到的這種習慣運用到經濟生活以及政治等廣泛領域。他懂得一個人要向“適得其所”的人表示一切敬意,不管他們在這個集團中是否真正具有支配力。一位受妻子支配的丈夫或者受弟弟支配的哥哥,在正式關係上是照樣受妻子或弟弟尊重的。特權之間的外觀界限不會因為有某人在背後操縱而受到破壞;表面關係也不會為了適應實際支配關係而有所改變;它依然是不可侵犯的。這些,有時甚至會給不拘正式身份而運用實權的人帶來某種策略上的方便。因為,這樣會較少引起別人的攻擊。日本人通過家庭生活的經驗懂得,作出一種決定,其最有力的支持就是整個家族確信此決定能夠維護家族的榮譽。這種決定並不是恰巧處於家長地位的專制者隨意強加的命令。日本的家長更像一位物質和精神財產的管理人,這些財產對全體成員都非常重要,要求他們把個人意志從屬於它的要求。日本人反對用武力威脅,但並不因此而減弱對家族要求的服從,也不會因此而對有特定身份的人降低敬意。即使家族中的年長者極少可能成為強有力的獨裁者,家族中的等級制也仍然能維持。

上述關於日本人家族等級制的粗淺介紹,對於在人際關係上有不同標準的美國人來說,遠不能使他們理解日本家族中那種公認的強有力的感情紐帶。日本家族中有一種相當牢固的凝聚性,這種凝聚性如何獲得,這是本書研究的課題之一。要想瞭解他們在政治、經濟生活等廣泛領域中等級制的要求,首先要認識他們如何在家庭中透徹地學習這種習慣。

日本人生活中的等級制習慣,在階級關係上像在家族中一樣地強烈。在整個歷史上,日本一直是個等級森嚴的階級社會。一個有幾個世紀等級制習慣的民族,既有其重大的長處,也有其重大的短處。在日本,等級制一直是日本有文字歷史以來生活中的準則,甚至可以追溯到公元七世紀。那時,日本已經從無等級的中國吸取生活方式,使之適應其自身的等級制文化。在七到八世紀時,日本的天皇及其宮廷已經著手用日本使節讚歎不已的中國高度文明習俗來充實日本。他們以無與倫比的巨大精力進行這項事業。在那以前,日本連文字都沒有。七世紀時,日本採用了中國的表意文字來記述它自己那種與中國完全不同的語言。在那以前,日本有一種宗教,四萬個神祇鎮守山嶽、村莊,給人們賜福。這種民間宗教歷經無數變遷,延續至今,成了現代的神道。七世紀時,日本從中國全盤引進佛教,作為“保護國家的至善”⑭。在此以前,不論官方還是私人,日本都沒有巨大的永久性建築。於是,天皇仿照中國的京城建造了新的奈良城。日本各地還仿照中國式樣,建造了許多壯麗的佛教伽蘭(寺院)和僧院。天皇採用了使節們從中國學來的官階品位和律令。在世界歷史上,很難在什麼地方找到另一個自主的民族如此成功地有計劃地汲取外國文明。

《菊與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