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冤案

  我們下面要講述的兩個案件就很能說明一些問題。這就是被稱為洪武四大案中的空印案和郭桓案。

  【空印案】

  應該說這確實是一個冤案,然而其影響之廣,範圍之大,實在罕見。

  我們先說一下這個案件發生的時間,根據《刑法志》記載,此案發生在洪武十五年(1382),但根據此案當事人的記載,真實發案時間是在洪武九年(1376),目前這一問題尚未得到確認,本文采用洪武九年的說法。

  案件的緣由是這樣的,明朝規定,各地每年都要派人到戶部報告地方財政賬目,而地方賬目必須跟戶部審核後完全相符,這一年的地方財政計劃才能完成。如果對不上,即使只是一個數字,賬目就必須重新填造,更讓人為難的是所有重修賬冊必須要蓋上原衙門的印章才算有效。

  這個規定在現在看來似乎不難執行,但在當時可就難了。

  要知道,當時沒有高速公路,也沒有鐵路,各府各縣必須派使者帶著賬冊去京城。這些使者的首要條件是身體好,因為這一路上是很辛苦的,沒有汽車火車讓你坐,你得騎馬、坐船、再騎馬,某些時候你可能還要搞些登山運動。

  比如你是廣西某地的官員,要想到京城,最快也得一兩個月。

  就算你年初一就出發,到京城起碼也是早春三月了。滿頭大汗跑去戶部,一核對,錯了一個數字。

  行了,啥也別說了,兄弟你打馬回去吧,我等你。

  於是又是一路狂奔,先騎馬,再坐船,回去改了賬冊,蓋了公章。我去也!

  這就是四個月過去了,轉眼已是夏天,趕到京城,又見面了。

  兄弟你終於來了,我等你好久了,接著來吧。

  這位運氣不好,核對後發現還是有地方錯了,啥也別說了,還是回去吧,下次過來記得穿多點衣服啊,這邊冬天冷!

  於是又趕回去,趕回來,這回核對上了,可差不多快到第二年了,你也別回去了,在這過年吧,計劃又該重新做了。

  基本情況就是這樣,如果總怎麼折騰,誰也受不了。經過分析,官員們發現,關鍵問題在於蓋印這個環節,因為紙筆都是現成的,賬冊錯了改就是了,但印是不能讓你帶的,你把印拿走了,官老爺總不能拿蘿蔔刻印蓋公文吧。當時在街頭私刻公章的生意還是沒幾個人敢做的,於是他們靈機一動,帶上事先預備好的蓋過印信的空白文冊不就行了嗎?

  就這樣,帶空印文冊成了當時一條不成為的規定,朝廷上下都知道,除了一個人例外。

  很不幸的是,這個人正是朱元璋。

  洪武九年,朱元璋突然發現了這個所謂的秘密,就在自己眼皮底下,官員們竟然敢搞這些名堂!

  他震怒了,他認為自己做了一回冤大頭,於是他派遣官員對此事進行了詳盡的調查。

  按說只要一調查,這個問題是不難解釋的,其實即使是他派去調查的官員也清楚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但是一個奇怪的現象出現了,事情的緣由大家都知道,可就是沒有人說。

  於是就出現了這樣的滑稽場景,問話的官員也知道,回答的官員也知道,只有朱元璋不知道。

  這個現象不難解釋——官員們害怕。

  如果上書辯解,很有可能被認為是同黨或者包庇,這個黑鍋誰背得起。

  就在此時,一個勇敢的人站了出來,值得敬佩的是,他並不是在職官員,而只是一個平凡的生員。從某種程度上來說,他只是一個老百姓。

  【鄭士利的直言】

  這個人叫鄭士利,他沒有任何背景,沒有任何靠山,只是憑借自己的勇氣,只是為了說出真相。

  他利用當時平民可以直接上書的渠道給朱元璋寫了一封很長的書信,這封書信在歷史上也很有名,在書信中鄭士利明確指出:空印文冊所用的是騎縫印,並不是一紙一印,而錢糧數字不同,必須一一核對,所以很難確定。說明了空印出現的原因。

  其實鄭士利不但敢於直言,也是個聰明人,他估計到朱元璋可能羞於認錯,便在文章的最後,為朱元璋開脫,寫道:其實您也是為了老百姓好,您是怕貪官污吏藉機挪用這些空印紙,用來危害老百姓(恐奸吏得挾空印紙,為文移以虐民),您也是為了百姓好啊。

  照鄭士利的意思那就是:皇帝大人您也沒錯,大臣們也沒錯,當然小人我也沒錯,大家都沒錯,誤會,誤會啊!

  朱元璋給他的賞賜是送去勞改。

  因為鄭士利把朱元璋看得過於簡單了,朱元璋並不是一個糊塗的人,他也不是不肯認錯的人。其實從他的無數耳目那裡,他是很容易得知事實真相的。如果他連這個問題都搞不清楚的話,明朝的天下就不會姓朱了。

  那麼他為什麼還要處罰這些官員呢?

  真正的原因在他的心裡。

  朱元璋從來就不信任那些官員們,這與他從小的經歷是分不開的,他深刻瞭解這些官員們營私舞弊的本事,在他看來,這些人是靠不住的,即使現在這些官員們為他幹活。

  綜合各方面分析,空印案之所以給朱元璋如此大的觸動,是因為他認為這些官員們輕視他的權力,居然敢於不向他請示就私下擅自蓋印。這是藐視他的權威。

  真是好大的狗膽!居然為了偷懶就私用權力,今天你們不經過我的允許,把印蓋在文書上,要是容了你們,明天就會把印蓋到我的頭上!不整治你們一下是不行了。

  鄭士利被罰作苦工了,作為一個平凡的人,他沒有機會見識皇家的威嚴,沒有福氣享受當官的榮耀,他一無所有,卻憑借自己的勇氣完成了他個人的壯舉。由於他的英勇行為,這位即非皇親國戚也非名臣將相的普通人被記入了明史。

  在屬於他的《明史·鄭士利傳》上,我們看到的是勇氣。

  這樣的人是不會被我們遺忘的。

  相對於那些空印案中獲罪的官員們,鄭士利還是幸運的。

  既然案件已經定性,那麼接下來的就是處罰了,問題在於幾乎全國所有的府縣都存在空印現象,總不能把所有的府縣官員都殺掉吧。

  這又是一個難題,但在朱元璋那裡,似乎沒有他解不開的題目。

  他總能做出別人想不到的事情,旁人認為他絕不可能把涉案的所有官員都殺掉,但他真的就這樣做了。

  官員們,無論你們在什麼地方,不管是天涯還是海角,山地還是平原,所處的環境繁華或是荒蕪,你們的待遇都是一樣一樣的。

  在我們宣佈處罰結果之前,先說一下當時全國的行政結構,全國共有十三個省,一百四十多個府,一千多個縣,這些省府縣的官員很多都與空印案有關。

  處罰如下:主印官員全部殺掉,副手打一百杖充軍。除此之外,連各省按察使司的言官也多有獲罪者,理由是監管不力。

  這是名副其實的一掃光,平時都爭誰官大,這下倒好,干個副職還能去當兵,正職就得掉腦袋了,真是所謂能力越大,責任越大。

  在這次空印案中很多素有清廉之名的好官也被殺掉了,最有名的就是千古忠臣方孝孺他爹方克勤,這位仁兄在山東濟寧干知府,為政清廉,平時肉都捨不得多吃,衣服上滿是補丁,就因為他是主印官,糊里糊塗的沒了腦袋。

  但要說明的是,空印案中所殺官員的數目是有爭議的,有些史料記載死者上萬人,這應該是不準確的,因為朱元璋處理的只是掌印的官員,對副職他並未殺掉,朱元璋也並不是人們想像中的殺人狂,他是有著清醒的政治頭腦的。殺光官員這種蠢事,他不會幹的。

  綜合分析空印案,可以看出,此案和肅貪其實並無太大關係。

  官員們由於工作上的便利採取的一種變通手法,演變成了一件大案。而在大家都心知肚明且有人上書說明真相的情況下,朱元璋還接著處理此案,就值得我們深思了。

  朱元璋的行為大概可以用《說唐》裡秦叔寶進牢房時,衙役喊的一句話來解釋:「進得牢來,先打你一百殺威棍,看你老不老實!」

  這殺威棍真是狠啊。

  空印案的規模和排場在洪武四大案中只能算是小弟弟,下面這個案件才算是大哥級別的,那才是真正的所到之處,一掃而空。

  【郭桓案】

  此案與上一案件不同,其中確實存在著貪污問題,但牽涉之廣,影響之大在貪污案件中確屬罕見,而此案中也確實存在著某些很多疑點。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洪武十八年(1385 年)三月,御史余敏、丁廷舉告發北平布政使司、按察使司官吏趙全德等與戶部侍郎郭桓合謀貪污,在朱元璋的編的《大浩》中,詳細列舉了郭桓貪污的方式和數量,看了實在讓人觸目驚心。我們有必要列舉一下(請仔細看,疑點就在其中),其貪污行為包括:

  1、郭桓私分了太平、鎮江等府的賦稅,也就是說這些地方的錢糧朱元璋沒有收到,全被郭桓私自吞掉了。

  2、郭桓私分了浙西的秋糧,具體數字是這樣的,當年浙西的錢糧是450 萬石,郭桓只交給了朱元璋200 多萬擔,其餘的他自己私分了。

  3、郭桓等人在徵收賦稅的時候,巧立名目,創造性的徵收多種賦稅:包括水腳錢、車腳錢、口食錢、庫子錢、蒲簍錢、竹簍錢、神佛錢等。

  最後算出總賬,他和同黨一共貪污了2400 多萬石糧食。

  這麼看來,郭桓確實是膽大妄為,他勾結其他官吏貪污腐敗,朱元璋也並沒有放過他的同黨。那麼郭桓的同黨是誰呢,經過朱元璋的追查,六部的大多數官員都成為了郭桓的同黨!

  他們包括禮部(禮法)尚書趙瑁、刑部(司法部)尚書王惠迪、兵部(國防部)侍郎王志、工部(建設部)侍郎麥至德等。請注意,這個名單很長,據《刑法志》記載,當時六部除上面所列高級官員外,所有侍郎(副部長)以下官員都被幹掉了。

  這也就是說當時的六部,每個部除了尚書(部長)一人,侍郎(副部長)兩人(上文已列出者除外),所有的辦事官員都被殺掉了。當時的部長真的成了光桿司令,官員們陷入了恐懼之中,見面的第一句話應該就是「你們今天死了幾個?」其實到後來這個問題也不用回答,因為一個部裡最多只剩下三個人。

  這是中央官員,還有地方的經辦官員,糧食是由省裡送來的,往下查,就是各個府縣,府縣再往下,就是那些所謂的富戶、糧長。這些人也大多被殺掉。

  此案一共殺掉了三萬餘人,結果是「百姓中產之家大抵皆破」,算得上是把朝廷上下一掃而空了。

  這樣看來,我們不得不佩服在郭桓案件中倖存下來的官員,真不容易啊,怎麼把你們給漏了呢?

  【案發現場的疑點】

  在講述歷史事件的同時,我還會給大家介紹一些歷史學的分析方法,當然,還是用我的方式。

  對郭桓案件的分析,我們會採用一種類似於破案的方法,相信大家會感興趣的。

  下面就請大家拿起自己的煙斗,開始對案發現場的勘查吧。

  以上所列就是史料的記載,也就是我們所謂的案發現場,請大家注意,並非所有史料都是可信的,在這些資料中,互相矛盾的並不少,就如同兇案現場會出現很多將你引入歧途的線索一樣。

  但只要你認真分析,是可以找出真相的。

  其實歷史學家們很重要的一項工作就是從這些互相矛盾的資料中找到真相。這裡再提供一件重要的破案工具,也是歷史學上很重要的原理之一,那就是大家看史料的時候,一定要考慮到寫書人的背景,因為這也或多或少決定了該書的傾向。相信如果不是自虐,寫書罵自己的人畢竟還是少數吧。

  我們就把這個案件的史料讓大家來分析,這裡就是案發現場,你能從中看出有哪些疑點嗎?

  如果你還在思考,那就先不要看我的結論。

  下面是我自己的分析,只供大家參考。

  在我看來,至少有兩個疑點:

  1、貪污的數目應該有一定問題,為什麼這麼說呢,大家要知道當時明朝一年的收入也只有2400 多萬石糧食,在朱元璋剛剛處理完胡惟庸,且已經設立了錦衣衛的情況下,郭桓不過一個侍郎,何來包天大膽敢如此妄為,貪污的數量居然趕得上明朝一年的收入?

  而且我們先前已經介紹過,當時肅貪力度之大,貪官聞風而逃,即使身在窮鄉僻壤,白天貪污,晚上就被告發,郭桓等人就在朱元璋眼皮底下,每天無數的密探來來往往,他老兄居然還敢私吞幾個省的公糧!朱元璋自廢除丞相之後,很多小事他也會親自處理,如果有幾百萬石糧食不入庫,朱元璋早就跳起來罵人了,何必等到御史告發?

  2、我們看看歷史上著名的貪污案,就會發現其實貪污這種事情,一般都是人越少越好,既安全,分的錢也多。郭桓不過是個戶部侍郎,要貪污糧食怎麼會和禮部、刑部、兵部、工部、吏部的人一起合作,莫非他是覺得知道他貪污的人太少,想給自己打個廣告?不管怎樣,郭桓也算是風光了一把,他一個小小的侍郎,其同黨的數目居然打破了丞相胡惟庸保持的記錄。

  雖然這個記錄並不光彩。

  綜合看來,這個案件是存在著很大疑點的,但這也並不能說明此案就是子虛烏有,郭桓的貪污行為很有可能是存在的,只不過數量沒有這麼大,所謂的同黨沒有這麼多罷了,不然為何朱元璋不找張三李四,偏要找你郭桓呢。

  如果你有更多的發現,那麼就要恭喜你了,你已經走上了理性分析歷史的道路。歷史的疑雲是永遠存在著的,我們在這裡所作的分析只是一家之言,並不能給郭桓案件下一個肯定的結論,充其量只是一個推論。

  重要的是,如果你能從這種分析方式中有所斬獲的話,請你相信,打開歷史迷霧的鑰匙已經離你不遠了。

  郭桓案最終還是結束了,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在此案中被殺的最後一個人正是此案的主審法官,殺掉無數官員的右審刑吳庸。

  經過這一連串大案,朝中官員如驚弓之鳥,每天都擔心自己腦袋不保,有些好事的人就拿這些官員開涮,說朱元璋上朝時如果玉帶繫在肚皮下面,就是要殺人了,如果玉帶在肚皮上代表今天平安無事。如果這樣判斷,那是要出問題的,萬一哪一天朱元璋吃得太飽,肚子脹,玉帶只能放在肚皮上,心情又不好,官員們可就要吃苦頭了。

  史料記載,官員們每天上朝,都要在家門口舉行儀式,什麼儀式呢,穿戴整齊,抱抱老婆孩子,交待清楚誰還欠我多少債、我的私房錢藏在床底之類的後事,然後訣別而去,老婆孩子就在背後哭,除了人還是活的,和開追悼會沒什麼區別。

  散朝的時候,老婆孩子在家門口等著,如果看到活人回家,就會大肆慶祝一番,慶祝的內容是今天我又活了一天。

  這些並不是玩笑,而是真實的歷史景象,在不知明日禍福這種極大的壓力下,很多官員承受不住,紛紛表示自己就當白讀了幾十年書,情願回家種地。

  官我也不做了,回家總行了吧。

  哼哼,沒有那麼容易。「奸貪無福小人,故行誹謗,皆說朝廷官難做」,誹謗朝廷,這又是一條重罪。於是走也不是,留也不是,正是「你說你,想要逃,偏偏注定要落腳」。

  人類最偉大的地方就在於總能想出辦法解決問題,明朝的官員們在這個矛盾上充分體現出了這一特點。他們想出了一個很絕的方法——裝瘋。

  在洪武年間的朝廷裡,好好的一個人突然間得了精神病是常見的,具體表現為癡呆、神情木然、披頭散髮、見到人就叫爹、拿著菜刀四處和人打招呼等,形式多種多樣,目的當然只有一個——多活兩年。

  話說回來,這招也是不錯的,而且當時也沒有精神鑒定這一招,只要你能下血本,多噁心的事都做得出來,就一定能夠成功。

  下面我們就舉一個成功者的例子,那裝瘋意志可真是堅強。

  這個倒霉(或者是幸運)的人叫袁凱,是監察御史,有一次朱元璋派了個工作給他,把處決人犯的名單交給太子朱標。這應該是個很簡單的工作,但袁凱沒有想到的是,自己的命運就這樣改變了。

  他把名單交給太子,太子看到名單上人太多,主張從寬處理,可問題是他並沒有自己去找老爹說這句話,而是轉告袁凱,讓他去告訴朱元璋自己的意見。

  袁凱心想,去就去吧,見了朱元璋,老實的把太子的話原樣說了一遍,完後叩個頭,準備走人。誰知就在此時,朱元璋問他:

  「太子意見和我相反啊,你看誰說得對呢?」

  見鬼了,你們父子倆的事情,是我一個小官能摻和的嗎,袁凱左右為難,沒有辦法,想出了回答的話:「皇上也沒錯,太子也沒錯,皇上殺人是維持法紀,太子放人是發善心。」

  真是難為袁凱了。

  誰知朱元璋聽後大怒,當面斥責袁凱狡猾,不說真話,然後把他趕了出去。袁凱回家後越想越怕,下了決心裝瘋。第二天,他就不上朝了,讓家裡人傳話說自己已經瘋了。

  朱元璋果然不信,派人到他家打探,派去的這個人也不是空手來的,還拿了一件木工鑽,傳朱元璋的話,瘋子是不怕疼的,就看看你是真瘋還是假瘋。於是便用木鑽去扎袁凱。

  袁凱不愧是裝瘋高手,發揚了關雲長刮骨療傷的優良品質,任人來鑽只是不出聲,來人這才相信,便回去報告了朱元璋。袁凱躲過了這一關。

  然而朱元璋還是不相信他瘋了,便偷偷的派另一使者去看袁凱家裡的情況,這位使者剛走到袁凱家的院子裡,就被一個景象驚呆了,直慶幸自己還沒吃飯。(諸位吃飯前最好也不要看)

  原來袁凱脖子被鐵鏈鎖住,正趴在地上吃狗屎,還一段段的嚼。使者大倒胃口,到這個地步,如果袁凱還沒有瘋,那就是自己瘋了,連忙回去告訴朱元璋。朱元璋聽後也是一陣噁心,便沒有繼續追究袁凱。

  大家應該知道,袁凱是裝瘋的,吃狗屎這一招也太狠了,不過袁凱並不是真吃的狗屎,他在都察院的同僚事先得到消息,便告訴了他,他靈機一動,把麵粉和上醬料做成狗屎狀物體,當飯給吃了。這才躲過了朱元璋的耳目。

  朱元璋時期,官員們的日子是不好過的,從肅貪到空印案、郭桓案,朱元璋殺了很多人,有些是該殺的,而有些則是錯殺、冤枉的。很多人就此給朱元璋安上了「屠夫」,「殺人狂」的名字,甚至有人懷疑他的精神有問題,那麼朱元璋這樣做的目的到底是什麼呢。

  我們之前講述了很多這一時期的情況,對朱元璋肅貪和錯殺的事實都進行了列舉。這也是希望能從更客觀的角度來訴說朱元璋與官員之間的關係。

  應該說朱元璋的這些行為雖然有些過激,但其行為主體還是正確的,他的目的是消除貪官污吏,如果我們聯繫朱元璋少年時候的遭遇,就更能理解他的行為。

  朱元璋從小就被官府欺壓,自己的悲慘遭遇很大程度上是貪官污吏造成的,這也使得他很不喜歡這些當官的,即使官員們為他幹活,在他的內心中對這些人也存在著極大的不信任感。這種不信任感一旦遇到某些因素的觸發,就會迅速擴大,進而蔓延到對整個群體的信心缺失。

  正如俗話所說「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繩」,朱元璋就是這樣一個被蛇咬過的人,他被官吏們欺壓了幾十年,怎麼會信任這些人。所以如空印案、郭桓案這樣的案件一發生,朱元璋就會迅速將風潮擴大,在他看來,官員都是不可信的。

  而朱元璋的肅貪行為雖然可敬,效果卻不佳,這是因為他過分看重了刑法的力量,而沒有注意從各方面加強制度上的完善,一味的猛打猛殺,雖然在他統治時期,貪污現象很少,但他死後,明朝的貪污卻十分嚴重,我們後面還要講到。

  朱元璋給官員的待遇很低,很多人認為是故意虐待官員。但我在分析明朝初期俸祿制度後發現,這個看法不一定是正確的,朱元璋制定的俸祿標準應該是經過仔細計算的,這些俸祿是足夠明初的官員們生活的。只不過他沒有考慮到官員除了自己一家吃飽外,還要養活辦事員,還有一定的人際往來,而由於經濟的發展,生活水平的提高,原先的俸祿是不夠的。

  也許有人會問,朱元璋如此精明,怎麼會想不到這些呢,可是就實際情況看,在這些問題上,朱元璋確實是缺乏遠見的。

  比如他為了不讓自己的子孫挨餓,規定凡是自己的子孫,一律不允許出去工作,就算沒有官做,也只能在家吃俸祿,由於自己要過飯,而且家破人亡,朱元璋對自己的親戚十分看重,他制定的世襲爵位制度對子孫們做了充足的打算,即使是象劉備那樣,不知是中山靖王多少輩打不著的子孫,他也預留了爵位,並準備了相應的俸祿。

  然而他沒有想到的是,到了一百年後,他的子孫們已經繁衍到了幾十萬人之多,朝廷一個省的糧食來養活他們都不夠,最後某些皇子皇孫得不到糧食,又不能出去工作,就活活餓死在家裡。這就是所謂的好心辦壞事吧。

  我想,這樣的分析和評價對朱元璋來說應該是公平的。

  【李善長的結局】

  在朱元璋整肅官吏的同時,另一個大案——胡惟庸案也在進行中,這個案件並沒有因為胡惟庸的死亡結束,它仍然延續著,不斷有某人因為另一某人的供詞被殺,何處是個頭?

  出人意料的是,李善長還活著,他與胡惟庸是親家,而且他弟弟李存義是板上釘釘的同黨,朱元璋考慮到他在朝廷中的巨大影響力,不但沒有殺他,連他的弟弟李存義也免死,放逐到崇明島(今上海崇明島),這應該算是很大的恩典了。

  然而李善長很明白,自己活不了多久了。他太瞭解朱元璋了,自己畢竟還是或多或少參與了謀反,以這個人的性格絕不會放過自己。

  朱元璋,來殺我吧!首級任你來取!

  洪武二十三年(1390),李善長家裡修房子,他已經不是當年的丞相了,不能再呼風喚雨,但總得找人修啊,難道要自己動手?

  他想到了帶兵的湯和。

  湯和是他的老鄉,也是他的好友,他向湯和請求借三百士兵當勞工。這似乎是一件平常的事情。然而有一件事是他絕沒有想到的。

  湯和出賣了他。

  在借給李善長三百士兵後,湯和立刻密報了朱元璋,朱元璋又一次對李善長動了殺機。

  應該說三百人實在是幹不了什麼的,而且兵還是湯和派出去的,不會聽李善長的指揮,即使如此,這件事情已經足以成為駱駝背上的第一根草了。

  這樣看來,湯和能夠活到最後,實在是有他的道理。

  老眼昏花的李善長似乎是嫌自己活得太長,他立刻犯了第二個錯誤。

  他的親信丁斌因為犯法應該被流放,李善長卻上書為丁斌求情。朱元璋又一次憤怒了,你以為自己是誰!我處理犯人還要你來管嗎?他下令不再流放丁斌,卻沒有釋放他,而是將他關到監獄裡,日夜拷打。朱元璋相信,李善長身上一定有著某些秘密,而這個秘密丁斌一定知道。事實證明,他的判斷是對的。

  李善長所作所為對得起丁斌,丁斌卻對不起李善長。

  他供認了李存義與胡惟庸共同謀反的細節。朱元璋當機立斷,把李存義抓了回來,還是嚴刑拷問,李存義於是又供出了他勸說李善長的情況,而李善長的那句「汝等自為之」也成為了朱元璋嘴裡出現頻率最高的詞句之一。

  駱駝就要倒了,再加一把稻草吧,到了這個時候,稻草是不難找的。

  李善長的家奴經過仔細的分析,認為時機已到,落水狗不打白不打,打了不白打。他們合謀以受害者的身份向朱元璋申述,自己長期受到李善長的欺壓,並狀告李善長積極參與胡惟庸謀反,並且將時間地點說得相當清楚,雖然以他們的身份似乎不太可能知道得這麼清楚。但在當時,這一點並不重要。

  此時湊熱鬧的人也不斷的多了起來,御史們紛紛上書,彈劾李善長,從上朝時不注意禮節到貪污受賄,罪名無所不包,似乎恨不得控訴他修建房子過程中砍伐樹木,破壞了環境。更讓人想不到的是,一個絕對與辦案八桿子打不上邊的部門也在李善長身上踩了一腳,說來實在讓人啼笑皆非。

  這個部門是欽天監,主要負責天文曆法,無論怎麼也想不到看天文的還能插一腳,但他們確實做到了,可見世上無難事,只怕有心人。

  他們向朱元璋奏報,最近出現星變,是不吉利的預兆,然後提出了解決的方法「當移大臣」。

  要什麼來什麼,真是不能不服啊。

  李善長活到頭了,別說什麼鐵券,就是鑽石券也救不了他。

  追隨你幾十年,終於到了終點,我不能再陪你了,自己走完這條路吧。

  不管怎麼說,李善長都沒有謀反的理由,他的兒子娶了公主,他本人不但是朱元璋的親家,也是第一重臣,即使胡惟庸謀反成功,他最多也只是第一重臣,有謀反的必要嗎?

  朱元璋自然知道李善長沒有必要去謀反,但他卻有必要殺掉李善長。

  念及李善長跟隨自己多年,在臨刑前朱元璋見了李善長最後一面。

  朱元璋坐在自己的寶座上,看著跪在下面的李善長。

  這個人曾經是我最信任的部下,現在我要殺他。

  李善長跪在地上,抬頭望著朱元璋。

  這個人曾經是我最真誠的朋友,現在他要殺我。

  還能說什麼呢,什麼都不用說了。

  李善長看著朱元璋,幾十年前,他投奔了這個人,他們徹夜長談,相見恨晚,共同謀劃著將來的遠大前景。那一年,李善長四十歲,朱元璋二十六歲。

  他向現在的皇帝朱元璋叩頭謝恩,走出了大殿。

  李善長走上了刑場,他最後看了一眼天空。

  今天的天氣真好,天很藍。

  他突然想到,三十六年前,他走進朱元璋軍營的那天,似乎也是個晴朗的天氣。

  洪武二十三年(1390),朱元璋殺李善長,夷其三族。
《明朝那些事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