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回到莉莉絲

  快畢業的時候,班上的同學陸續收到通知,知道自己會派去哪個部門。只有她,一直沒有收到信。
  那時候,她做了許多美麗的白日夢,譬如說,以她優秀的成績,她會不會破格成為第一個一畢業就能進入特別罪案組的學員?說不定是韓哲選了她。
  直到那天,警校的主任教官「螃蟹」召見她,她還以為是有好消息。
  她心情緊張又滿懷希望地走向教官大樓二樓螃蟹的辦公室。
  她敲門進去,長方形的寬闊的辦公室裡,除了中年發福,身上的五花肉幾乎擠出制服,走路像螃蟹的主任教官,還有另一個沒穿制服的男人,看上去老得應該退休了。他白髮方頭,有一張大得像月亮的臉,皮膚黝黑,臉上的皺紋多得像夾心餅乾,要多醜有多醜。光是這張皺皮大臉,連警徽都不用亮出來,就能嚇死幾個大賊。
  她本來以為螃蟹已經很醜了。他們背後叫他螃蟹,除了因為他走路像螃蟹,他圓滾滾的腦袋也像蟹殼,頭頂寸草不生,兩旁剩下的頭髮看來就像幾隻軟趴趴的蟹爪子。然而,一跟這張大臉比,她覺得螃蟹甚至可以稱得上可愛。
  她一進來,大臉的眼睛就沒停止過上下打量她,弄得她渾身不自在。
  「這位是陸警官。」螃蟹對她說。
  她向陸大臉敬禮。
  「坐。」陸大臉木無表情命令她。
  她立即在他們面前的一張木椅子坐下來,挺直腰背,雙腳合攏,雙手放在兩個膝頭上。
  「白小綠,你身高一米六五?」陸大臉看了看手上的一份檔案。
  那個看來是她的檔案。
  「是的,長官。」她回答。
  「體重五十五公斤?」
  「是的,長官。」她回答。
  「你會不會唱歌?」
  她心裡一怔。這問題太奇怪了。然而,警校的訓練,就是不能對長官的提問有任何異議。
  「回長官,我會唱歌。」她一本正經地回答。
  「唱來聽聽。」陸大臉命令她。
  她眼角偷瞥螃蟹,螃蟹臉上沒有任何表情。
  她清清喉嚨,放聲唱起歌來。
  你願意抓住一顆流星嗎?
  就在它墜落地面之前。
  你難道不知道,
  當你一蹶不振時就不會有人愛你。
  把我撿起來帶回家吧,
  我會抱起我的──
  「行。」陸大臉像一個麻木的聽眾,臉上的表情毫無更動。
  她文風不動,心裡卻不禁嘀咕:
  「他們不會是想派我去參加歌唱大賽吧?」
  他們突然要求她唱歌,她想也沒想,就唱了這首老舊的鄉謠。這首歌是韓哲那天唱的。她聽一次就會唱。丁丁以前常常教她唱歌。她跟丁丁差好遠,可還是不錯的。
  陸大臉又問她:
  「你會不會打麻將?」
  「回長官,我會打麻將。」
  她眼也不眨,心裡咕嚕:
  「你們勞師動眾,不是想約我打麻將吧?」
  「會不會打撲克?」陸大臉接著問。
  「回長官,我會打撲克。」
  她在一個賭徒身邊長大,從骰子到麻將到輪盤到撲克,沒有她不會賭的。要是她願意,她也許會是一個無賭不精的賭徒。
  「你有沒有男朋友?」陸大臉木然問。
  這時她想起了韓哲,不禁閃了一下神。
  陸大臉盯著她的小臉。
  「回長官,我沒有男朋友。」她回過神來,連忙回答。
  「白小綠,我們正在考慮派你擔任一個臥底任務。」陸大臉直視她。「但是,考慮到你的過去,你曾經是那個第六感少女。假如你被認出來,你的處境將會十分危險。」
  原來不是特別罪案組,她心中不免有些失望。
  可她深深知道,要是願意當臥底,立下大功,將來進特別罪案組的的路會容易許多,時間也會縮短些。
  只要能夠進特別罪案組,她什麼事情都願意做。無論前面有什麼危險,她也會毫不猶豫地飛奔過去。
  「回長官,那已經是很久以前的事,相信不會有很多人認得我。要是有人認出我來,我會否認。同時我相信,臥底會擁有另一個身份,我的名字不會再是白小綠,那是我最好的掩護。我認為我可以勝任,希望長官考慮我。」她渴望的眼睛直視陸大臉。
  陸大臉揚了揚兩道白眉說:
  「你還不知道我要派你做什麼。」
  她的確沒想到,陸大臉是要她去當一個賭鬼歌女。
  她更沒想到,她要登場的地方是莉莉絲夜總會。
  他們給了她一個新的身份。
  她現在是王珍妮,一個名字普通的二十二歲歌女,出身卑微,嗜賭又頹廢,生活一片蒼白。
  她用王珍妮的的身份住在租來的簡陋小公寓裡。那幢乾巴巴的二十層高紫色公寓就在莉莉絲附近,方便她上班。
  為了配合王珍妮的身份,她燙了一頭長卷髮,染成紅色,每天抹上濃妝,穿得妖妖嬈嬈,戴上廉價首飾和名貴金錶,看起來像個小妓女。她完全知道怎樣扮演這個角色,怎樣演活這些頹廢的女孩。她在莉莉絲見到的,都是這些女孩。
  她一直擔心會有人認出她來。這種擔心後來證明是多餘的。莉莉絲已經物是人非。
  莉莉絲幾年前易手,名字沒變,重新裝潢,格調高級了許多,是男人找樂子的地方。
  守門的印度人已經換成兩個金髮碧眼的俄羅斯人。那塊霓虹招牌更大更亮,紅色絲絨地毯從外面的台階一直伸展到那道熟悉的弧形樓梯上。
  沒想到,多年以後的這一天,她重又踏上那道大理石樓梯。
  不一樣的,是她長大了,她腳上穿的不是她從故鄉穿出來的那雙白色丁帶鞋,而是一雙銀色尖頭高跟鞋。她左手手裡抓住一個黑色珠片包包,右手的手指夾著一根點了的香煙,緩緩走上二樓舞池。
  無論這個地方怎麼改變,空氣裡始終蕩著那種歡樂地獄的味道,糜爛如故,就像一瓶換了高級包裝的廉價酒精,骨子裡還是一樣的。
  她第一晚唱的是丁丁的首本名曲,也是她那天踏進莉莉絲聽到的第一首歌。
  那個請她喝橘子水的酒保已經不見了,從前那些歌女和舞孃,她也沒見到。這些女孩也許都已經老了,嫁作歸家娘了,又或者過著悲慘的人生。
  唱著歌,看著台下那些陌生的模糊的臉孔,她猝然發現,好像有些東西凍結在時間裡面。要是她沒有變成白小綠,那麼,王珍妮說不定就是現在的她。
  她風情的目光撫過台下每張臉,輕抬粉撲撲的下巴,咧嘴一笑。人生到底是充滿諷刺呢?還是過去與現在之間一場又一場的輪迴?不管走了多遠的路,她也許依然會用另一種自己意想不到的形式重複過去,回到那條老路上。
  她唱起《夢醒時分》來,最像丁丁,連丁丁以前也喜歡聽她唱,有時一邊聽一邊取笑她的老氣橫秋。
  她想起那些她活得像個老小孩的日子,想起那樣愛過她憐惜過她的丁丁。
  她不知道丁丁這一刻在哪裡,日子過得好不好。
  後來她有恨過丁丁嗎?
  那種感情太矛盾,也太累人了,好像已經遙遠得像一個世紀以前。
《交換星夜的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