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午夜裡,關稚瑤光著身子,坐在鋼琴前面,彈著DanFogclberg的《Longer》。
  天長地久,本來便是一支哀歌。
  她的鋼琴是自學的。心情好的時候,彈得好一點,心情壞的時候,糟糕一些。忽然之間,她聽到樓下傳來長笛的聲音,悲切如泣。是誰為她伴奏呢?不可能是鄭逸之,他已經不會再回來了。
  她的手停留在琴鍵上,喚回了一些美好的記憶。所有的童年往事,都是美麗的。
  無論長大之後有多麼不如意,童年的日子,是人生裡最快活的回憶。
  那個時候,她和鄭逸之是小學六年級的同學。他是學校長笛班的,她看過他在台上表演。鄭逸之臉上永遠掛著羞怯的神情。他長得特別的高、特別的白,使他在一群男孩子之中顯得分外出眾。他們是同班的,可是他從來沒有主動跟她聊天。她暗暗地喜歡了他,每天也刻意打扮得漂漂亮亮才上學。他卻似乎一點也沒有留意。
  一天放學後,她悄悄跟蹤他。那天下著微雨,鄭逸之住在元朗,離學校很遠,看著他走進屋子之後,她笨笨的站在外面,她還是頭一次跟蹤別人呢!那時並不覺得自己傻。喜歡了一個人,又不敢向他表白,那麼,只好偷偷的走在他的影子後面,那樣也是愉快的。
  當她決定回家時,才發現身上的錢包不見了。她想起剛才在路上給一個中年女人撞了滿懷,沒想到那人是個扒手。
  天黑了,雨愈下愈大。從元朗走路回家,根本是不可能的。她唯有硬著頭皮敲了鄭逸之家裡的門。
  走出來開門的是鄭逸之,看到了她,他愣了一下。
  『關雅瑤,你在這裡幹甚麼;』
  『你可以借錢給我坐車回家嗎?』她說。
  『你要多少?』
  『從這裡去香港,要多少錢?』
  『大概十塊錢吧。』
  『那你借十塊錢給我。』
  『你等一下。』
  他走進屋裡,拿了十塊錢給她。
  『我會還給你的。』她說。
  當她正要離去的時候,他在後面說:
  『你等一下。』
  他往屋露跑,不一會兒,他走出來了,手裡拿著一把雨傘,遞了給她。
  她尷尬得想哭,拿了他手上的雨傘,轉身便跑。跟蹤別人,最後竟然淪落到要向被自己跟蹤的人借錢回家,有甚麼比這更難堪呢?
  小學畢業之後,她和鄭逸之各散東西。那段輕輕的暗戀不過是年少日子裡一段小插曲;直到他們長大之後重遇,插曲才變成了哀歌。
  假使她愛戀著的一直也是他,那並不會是哀歌。可惜,在他們重逢之前,她已經愛上了另一個人,她已經差點兒忘記他了。小說或電影裡,老是把童年邂逅的戀情寫得天長地久,好像是此生注定的。現實裡,人長大了,卻是會變心的。
  他們在一家書店裡重遇的時候,鄭逸之長得更高了。
  『你還欠我—把雨傘和十塊錢!』他笑著說。
  他已經由一個羞澀的男孩變成一個可親的故人。跟蹤他回家的第二天,暑假便開始了,她—直沒有機會把錢還給他。
  『我請你吃飯好了。』她說。
  『你只是欠我十塊錢!』
  『那是十幾年前的十塊錢呢!你現在有空嗎?聽說附近有家意大利餐廳很不錯。』
  『那我不客氣了!』
  兩個人在餐廳裡坐下來之後。她問鄭逸之:『你還有玩長笛嗎?』
  『沒有了。長大之後,興趣也改變了。』
  『還以為你會成為長笛手呢!』
  『我沒有這種天分。』
  『雖然沒有天分,我也開始彈鋼琴呢!』
  『是第幾級?』
  『是自己對著琴譜亂彈的,並沒有去上課。』
  『你還是像從前一樣任性。』
  『我從前很任性嗎?』
  『小學時的你,好像不太理會別人的,自己喜歡怎樣便怎樣。』
  『原來你一直也有留意我呵!還以為只有我留意你。』
  『那天你為甚麼會在我家外面出現?』
  『放學之後,我跟蹤你回家。』事隔這麼多年,她也不怕坦白承認。
  『你為甚麼跟蹤我?』
  『那時我暗戀你。』
  鄭逸之笑了:『我有這麼榮幸嗎?』
  『都是因為跟蹤你,結果遇上扒手。你把雨傘借給我,是不是你也暗戀我呢?』
  『也許是吧!你小時的樣子很可愛。』
  『那時候為甚麼會暗戀別人呢?暗戀和單戀,都是自虐。』她感觸地說。
  『少年的暗戀,是最悠長的暗戀。』他說。
  她已經忘了鄭逸之,他卻一直沒有忘記她。因為童年的那段歷史,他們成了親密的朋友。他更愛上了地。
  少年的暗戀,是悠長而輕盈的。成年之後的暗戀,卻是漫長而苦澀的。她暗戀的,是余志希。第一眼見到余志希,她便愛上了他。與其說是愛,不如說是崇拜更為貼切一些。崇拜比愛更嚴重。愛一個人,是會要求回報的,是希望他也愛你的。崇拜—個人,卻是無底的,能夠為他永遠付出和等待。少年的崇拜,也同時是崇高的。成年以後的崇拜,卻是卑微的。
  余志希並不是常常在香港。一個月裡,他幾乎有一半的時間不在香港。他不在的時候,她那半個月的日子也是空的。他從來沒有承諾一些甚麼。有時候,他們只是吃飯和上床的情人。她一向自命是個時代女性。男女之間,不過是一種關係,而不是感情。關係是瀟灑的,感情卻是負擔。可是,她壓根兒便不是這種女人,那只是她無可奈何的選擇。
  那天晚上,余志希從西班牙回來。她本來約了鄭逸之看電影,接到余志希的電話之後,她立刻找個借口推掉了鄭逸之。
  余志希對她,也是有感情的吧?那天,他用舌頭舐她的臉和頭髮,把她舐得濕漉漉的,像—頭小狗。她問他:
  「這一次,也是和那個空中小姐一起嗎?』
  他沒有回答。
  『為甚麼她從來不在香港跟你見面,是因為她有男肌友嗎?」
  他用舌頭舐她的嘴巴,不讓她說話。
  『我有甚麼不好?』她哽咽著問他。
  『你沒有甚麼不好。』他說。
  『那為甚麼我永遠是後備?是不是她比我漂亮?』
  他舐了舐她的耳朵,說:『你很好,你太完美了。」
  『是嗎?』她難過的問。
  『嗯。』他舐她的脖子。
  她脫下了胸罩,坐在他身上,用乳房抵著他的胸口,彷彿只有這樣才能夠縮短他們之間的距離。然而,無論她怎麼努力,他和她,卻是關山之遙。
  她只是他永遠的後備。完美,是一種罪過。有多完美,便有多痛苦。
  她也有一個永遠的後備。那個人也是近乎崇拜的,永遠在等她。
  最初的日子,她曾經坦白的告訴鄭逸之:
  『我是一個男人的後備。』
  『他說我太完美了,所以不能愛我。你說呢?』她問。
  『那他也不應該跟你上床。』他有點生氣,是替她不值。
  後來,她看得出他愈來愈妒忌,便也不再提起余志希。那是他們兩個人之間的一個氣球,誰也不想戳破。一旦戳破了,便只剩下兩個同病相憐的人。
  可是,她比余志希更殘忍。余志希還是會疼她的。她對鄭逸之,卻任性得很。既然知道這個男人永遠守候;那麼,她也不在乎他。甚麼時候,只要余志希找她,她便會立刻撇下他。她的時間表,是為余志希而設的。
  鄭逸之生日的那天晚上,她在那家意大利餐廳預先訂了一個生日蛋糕。兩個人差不多吃完主菜的時候,她的手提電話響起,是余志希打來的,他想見她。
  『我現在沒有空。』她把電話掛上了。
  『有朋友找你嗎?』鄭逸之問。
  『沒甚麼。』她說。
  可是,掛斷電話之後,她又後悔了。她看著鄭逸之,她喜歡他嗎?她十一歲的時候是喜歡過他的,往事已經太遙遠了。他坐在她面前,唾手可得;她牽掛的,卻是電話那一頭的男人。
  她急急的把面前的鱸魚吃掉,期望這頓晚飯快點結束,那麼,她還趕得及去余志希那裡。鄭逸之在跟她說話,她的魂魄卻已經飛走了。
  服務生把一個點了洋燭的蛋糕拿上來。鄭逸之沒想到會有一個蛋糕。
  『很漂亮!』他說。
  『快點許個願吧!』
  『許個甚麼願呢?』他在猶豫。
  她偷偷看了看手錶,又催促他:
  『還不許願?洋燭都快燒光了。』
  他平日很爽快,這天卻偏偏婆婆媽媽的,把她急死。
  『想到了!』他終於說。
  『太好了!』
  還沒等他閉上眼睛許願,她已經急不及待把蛋糕上的洋燭吹熄,燭光熄滅了,他怔怔地裡著她,不知道是難堪還是難過,一雙眼睛都紅了。
  『如果你有事,你先走吧!』鄭逸之說。
  『不,我只是以為你正要把洋燭吹熄。』她撒謊。
  可是,誰都聽得出那是個謊言。
  他們默默無語地吃完那個蛋糕,然後他說:『時間不早了,我送你回家吧。』
  回家之後,她匆匆的換了衣服出去,跑到余志希那裡。她拍門拍了很久,沒有人來應門。余志希跟鄭逸之不一樣,他是不會永遠等她的。她不來,他也許還有第三,甚至第四個後備。
  她一個人,荒涼地離開那個地方。她是多麼差勁的一個人?她破壞了別人的快樂生日;那個男人,且是那樣愛她的。
  她來到鄭逸之的家裡拍門。他來開門。看見了她,他有點愕然,也有點難過。
  她說:『你可以借錢給我坐車回家嗎?』
  十一歲那年,她不也是在他的家門外問他借錢回家嗎?
  他本來不想再見她了,看到了她,又憐惜了起來。
  『你要多少錢?』他問。
  『從這裡到香港要多少錢?』
  他笑了。她撲到他懷裡哽咽著說:
  『對不起,我並不想這樣。』
  『沒關係。』他安慰她。
  『你為甚麼對我那樣好呢?很多人比我好呀!很快你便會發覺,我並不值得。我一點也不完美。』
  鄭逸之抱著她,俯吻著她的嘴唇。可是,她心裡惦念著的卻是那個不愛她的男人。
  『對不起,我不可以。』她哭著說。
  她在他眼裡覺出—種悲傷的絕望。
  她從來不相信命運,可現在她有點相信了。她成為了別人的後備,又有另一個人成為她的後備。後備也有後備。余志希何嘗不是那位空中小姐的後備?
  第二天,她回到余志希那裡。
  『你昨天跟朋友一起嗎?』他問。
  她笑了笑:『你不是妒忌吧?』
  他甚麼也沒說。她真是太一廂情願了,他怎會護忌呢?
  『明天可以陪我嗎?』她問。
  『我明天晚上要去倫敦。』
  『喔,是嗎?』
  『如果我說,明天之後,我們不再見面了,你捨得嗎?』
  余志希一邊脫下她身上的衣服,一邊問:
  『你不想再見我嗎?』
  『你可以寄人籬下,但我也許不可以了。』她咬著牙說。
  他用力地吮吸她的奶子,好像是要她回心轉意,卻更像為自己寄人籬下而悲嗚。
  他們何嘗不是兩個同病相憐的人?她忽然原諒了他。
  兩天之後,她也去了倫敦,就跟余志希住在同一幢酒店裡。上一次跟蹤別人,是十一歲的時候,那種跟蹤是快樂的。今天的跟蹤,卻是迷惘的。為甚麼要來呢?她自己也不知道。
  那天晚上,她跟蹤余志希和那個空中小姐去唐人街。前面的兩個人,親熱地走著;後面的她,落寞地跟著。她看到那個女人在一個賣花的攤子前面停下來,買了一束紅玫瑰。
  週五晚上的唐人街,人頭湧湧,她已經拚命地跟著他們,最後卻失去了他們的蹤影。她像個瘋婦似地四處去找,最後又回到那個賣花的攤子前面。黑夜裡,只有她空茫茫地無處可去。她跟蹤的伎倆,也真的只是個後備的貨色。
  一轉身,她看見余志希和那個女人坐在一家中國餐館裡面。她站在對面的人行道上,看著餐廳裡的那兩個人。余志希說話的時候,常常溫柔地輕撫那個女人的臉。他對她,卻從來不會這樣。他何曾愛過她呢?
  他說沒法愛她的理由是因為她太完美。這是她永不相信的謊言。
  所有的完美,不過是相對的。她愛他,他不愛她,這便是相對。不被他愛的她,可憐地完美。被她所愛的他,驕傲地不完美。
  她才不要完美。若能被他所愛,千瘡百孔又何妨?可是,他卻說她太完美。
  看到那個不完美的他再一次撫摸女人的面頰,她終於捨得走了。在遙遠的香港,還有一個男人永遠守候著她。
  她沒有想到,連他也會走。
  回去之後,她打了一通電話給鄭逸之。
  『陪我吃飯好嗎?』她問。
  電話那—頭的他,卻沉默了。
  『你沒時間嗎?那算了!』她把電話掛斷。她一向是這樣對他的。
  幾天之後,她又找他。
  『你不想見我嗎?』她驕傲的問。
  『好吧。』他說。
  他們在那家意大利餐廳見面。她刻意打扮得漂漂亮亮,她害怕連他也失去。
  鄭逸之就坐在她跟前,可是,他的眼睛深處,再沒有從前那份恭敬和渴望。離開餐廳之後,她故意跟他挨得很近,他卻無動於衷。終於來到她的家了。她首先說:
  『你要進來嗎?』
  『不要了,我明天還要上班。』他說。
  剎那間,她方寸大亂,也顧不了尊嚴,就問他:
  『你這是甚麼意思?』
  『沒有別的意思。』
  『我已經離開余志希了。』她說。
  他並沒有高興的神情。
  她終於問:『你不愛我了嗎?』
  沉默了良久,最後,他說:
  『那個時間已經過去了。』
  『甚麼時間?』她問。
  他低下頭,沒有回答。她和他,頃刻間,也是關山之遙了。
  午夜裡,她光著身子坐在鋼琴前面,拿起電話筒,接通了夏心桔的ChannelA。
  『我想用鋼琴彈一支歌。』她說。
  『我們的節目沒有這個先例。』夏心桔說。
  『我要彈的是DanFogelberg的《Longer》。」
  鄭逸之會聽到嗎?他們在書店裡重逢的那天,書店便是播看這首歌。他離去的日子愈長,她的思念和懊悔也愈長。他說那個時間已經過去了,說的其實是時限吧?當她首先把生日蛋糕上的蠟燭吹熄,也同時是把他所有的期待熄滅。
  十一歲那年的愛,已經永逝不回了。
《那年的夢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