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美麗的寓言

  這幢灰灰白白的矮房子在大學附近的小山坡上,徒步就可以上學去。徐宏志和蘇明慧租下了二樓的公寓。面積雖然小,又沒有房間,但有一個長長的窗台,坐在上面,可以俯瞰山坡下的草木和車站,還可以看到天邊的日落和一小段通往大學的路。
  房東知道徐宏志是學生,租金算便宜了,還留下了傢俱和電器。然而,每個月的租金對他們來說,始終是個很大的負擔,可他們也沒辦法。她畢業了,不能再住宿舍。
  他們懷抱著共同生活的喜悅,把房子粉飾了一番。他用舊木板搭了一排書架,那具骷髏骨依然掛在書架旁邊,就像他們的老朋友似的。聽說它生前是個非洲人,也只有這麼貧瘠的國家,才會有人把骨頭賣出來。
  戀愛中的人總是相信巧合。是無數的巧合讓兩個人在茫茫人世間相逢,也是許多微小的巧合讓戀人們相信他們是天生一對,心有靈犀和早已注定。她對這副非洲人骨,也就添了幾分親厚的感情。她愛把脫下來的小紅帽作弄地往它頭上掛。
  後來的一個巧合,卻讓她相信,人們所以為的巧合,也許並不是一次偶然。一朵花需要泥土、陽光、空氣、雨水和一隻腳上黏著花粉的蝴蝶剛好停駐,才會開出一朵花。我們所有的不期而遇,不謀而合,我們所有的默契,以至我們相逢的腳步,也許都因為兩個人早已經走在相同的軌道上。
  一天,她在收拾她那幾箱搬家後一直沒時間整理的舊東西時,發現了一本紅色絨布封面
  ,用鐵圈圈成的郵票簿。她翻開這本年深日久,早已泛黃的郵票簿,裡面每一頁都貼滿郵票,是她十三歲以前收藏的。
  她曾經有一段日子迷上集郵。那時候,她節衣縮食,儲下零用錢買郵票。其中有些是她跟同學交換的,有些是外婆送的,也有一些是她在非洲的時候找到的。所有這些郵票,成了她童年生活的一個片段。每一枚郵票,都是一個紀念、一段永不復返的幸福時光。
  也許,她想,也許她可以把郵票拿去賣掉。經過這許多年,那些郵票應該升值了,能換到一點錢。
  從大學車站上車,在第七個車站下車。車站旁邊有一家郵票店,名叫」小郵筒」,店主是個小個子的中年男人,有一雙精明勢利的小眼睛,看來是個識貨的人。
  小眼睛隨便翻了翻她那本孩子氣的郵票簿,說:
  「這些都不值錢。」
  她指了指其中幾枚郵票,說:
  「這些還會升值。」
  小眼睛搖了搖他那小而圓的腦袋,說:
  「這些不是什麼好貨色。」
  她不服氣地指著一枚肯亞郵票,郵票上面是一頭冷漠健碩的獅子,擁有漂亮的金色鬃毛。
  「這一枚是限量的。」她說。
  小眼睛把郵票簿還給她,說:
  「除了鑽石,非洲沒什麼值錢的東西。」
  她知道這一次沒有殺價的餘地了,只好接過那七百塊錢,把童年的回憶賣掉。但她拿走了那枚肯亞郵票。
  回去的時候,她為家裡添置了一些東西,又給徐宏志買了半打襪子,他的襪子都磨破了。
  「我不賣了。」徐宏志把對方手上的郵票簿要回來,假裝要離開。
  這個小眼睛的郵票商人剛剛翻了翻他帶來的郵票簿,看到其中幾個郵票時,他眼睛射出了一道貪婪的光芒,馬上又收斂起來,生怕這種神色會害自己多付一分錢。最後,這個奸商竟然告訴他,這些郵票不值錢。
  看見徐宏志真的要走,小眼睛終於說:
  「呃,你開個價吧。」
  「一萬塊。」徐宏志說。
  「我頂多只會給四千塊。」
  「七千塊。」徐宏志說。
  小眼睛索性拿起放在櫃檯上的一張報紙來看,滿不在乎地說:
  「五千塊。你拿去任何地方也賣不到這個價。」
  他知道這個狡猾的商人壓了價,但是,急著賣的東西,從來就不值錢。他把郵票簿留在店裡,拿著五千塊錢回去。
  這本郵票簿是他搬家時在一堆舊書裡發現的。他幾乎忘記它了。他小時候迷上集郵。這些郵票有的是父親送的,有的是母親送的,也有長輩知道他集郵而送他的稀有郵票。
  曾經有人,好像是歌德說:「一個收藏家是幸福的。」集郵的那段日子,他每天晚上認真地坐在書桌前面,用鉗子夾起一個個郵票,在燈下細看。
  他從來沒想到有一天能賣掉它們來換錢。他知道這些郵票不止值一萬塊,誰叫他需要錢?醫科用的書特別貴,搬家也花了一筆錢。
  他很高興自己學會了議價,雖然不太成功。
  徐宏志回來的時候,她剛好把新買的襪子放進抽屜去。聽到門聲的時候,她朝他轉過身去。
  「我有一樣東西給你。」他們幾乎同時說。
  「你先拿出來。」她笑笑說。
  他在錢包裡掏出那五千塊錢,交到她手裡。
  「你還沒發薪水,為什麼會有錢?」
  「我賣了一些東西。」他雙手插在口袋裡,聳聳肩膀。
  「你賣了什麼?」她疑惑地朝他看。
  「我賣了郵票。」他靦腆地回答。他從來就沒有賣過東西換錢,說出來的時候,不免有點尷尬。
  她詫異地朝他看,問:
  「你集郵的嗎?」
  「很久以前的事了,我都幾乎忘記了,是在那堆舊書裡發現的。」他回答說。
  然後,他滿懷期待的問:
  「你有什麼東西給我?」
  她笑了,那個笑容有點複雜。
  「到底是什麼?」他問。
  她朝書桌走去,翻開放在上面的一本書,把夾在裡面的那枚肯亞郵票拿出來,小心翼翼地放在他的掌心裡。
  他愣住了:「你也集郵的嗎?」
  「很久以前了。我剛拿去賣掉。這一個,我捨不得賣,我喜歡上面的獅子。」
  「為什麼從來沒聽你說集郵?」
  「跟你一樣,我都幾乎忘記了。你賣了給誰,能換這麼多錢?」
  「就是那間』小郵筒』。」
  她掩著嘴巴,不敢相信他們今天差一點就在那兒相遇。
  「你也是去那裡?」他已經猜到了。
  她點了點頭。
  「他一定壓了你價吧?」他說。
  她生氣地點點頭。
  「那個奸商!」他咬牙切齒地說。
  「我那些郵票本來就不值錢,賣掉也不可惜。」她說。
  他看著手上那枚遠方的郵票。它很漂亮,可惜,他已經沒有一本郵票簿去收藏了。
  「以後別再賣任何東西了。」他朝她說。
  再一次,她點了點頭。
  那些賣掉了的郵票是巧合嗎?是偶然嗎?她寧可相信,那是他倆故事的一部分。他們用兒時的回憶,換到了青春日子裡再不可能忘記的另一段回憶。
  他們給壓了價,卻賺得更多。
  公寓裡有一個小小的廚房,他們可以自己做飯,但他們兩個都太忙了。為了節省時間,她常常是把所有菜煮成一鍋,或是索性在學校裡吃。他要應付五年級繁重的功課和畢業試,又要替學生補習。為了多賺點錢,他把每天補習的時間延長了一個鐘。
  她當上了學校圖書館的助理主任。她喜歡這份工作。館長是個嚴厲的中年女人,但是,她似乎對她還欣賞。當其它同學畢業後都往外跑,她反而留下來了。她甚至慶幸可以留下。
  這裡的一切都是她熟悉的,又有徐宏志在身邊,日子跟從前沒有多大分別。
  那套動物紀錄片已經播完了。她接了另一套紀錄片,也是關於動物的。她還有一些文章要翻譯。
  也許有人會說這種日子有點苦。她深知道,將來有一天,她和徐宏志會懷念這種苦而甜的日子,就連他們吃怕了的一品鍋,也將成為生命中難以忘懷的美好滋味。那自然需要一點光陰去領會。他們有的是時間。
  搬進公寓的那天,徐宏志靠在窗台上,給她讀福爾摩斯的《蒙面房客探案》。他打趣說,這個故事是為了新居入伙而讀的。
  到了黃葉紛飛的時節,他們已經差不多把所有福爾摩斯的故事讀完了。
  「明天,你想聽哪本書?」那天晚上,他問。
  「我們不是約定了,讀什麼書,由你來決定的嗎?」
  他笑了笑:「我只是隨便問問,不一定會聽你的。」
  「你有沒有讀過白芮兒.馬克罕的《夜航西飛》?」她問。
  他搖了搖頭。
  「那是最美麗的飛行文學!連海明威讀過之後,都說他自己再也不配做作家了。據說,寫《小王子》的聖修伯裡跟白芮兒有過一段情呢!」她說。
  她說得他都有點慚愧了,連忙問:
  「那本書呢?」
  「我的那一本已經找不回來了,不知是給哪個偷書賊借去的,一借不還。」停了一下,她嚮往地說:
  「我會去找的。那是非洲大地的故事。」
  他是什麼時候愛上非洲的?
  假如說愛情是一種鄉愁,我們尋覓另一半,尋找的,正是人生漫漫長途的歸鄉。那麼,愛上所愛的人的鄉愁,不就是最幸福的雙重鄉愁嗎?
  隔天夜晚,他離開醫學院大樓,去圖書館接她的時候,老遠就看到她坐在台階上,雙手
  支著頭,很疲倦的樣子。
  他跑上去,問:
  「你等了很久嗎?」
  「沒有很久。」她站起來,抖擻精神說。然後,她朝他搖晃手裡拿著的一本書。
  他已經猜到是《夜航西飛》。
  「圖書館有這本書。」她揉了揉眼睛,笑笑說:」我利用職權,無限期借閱,待到你讀完為止。」
  他背朝著她,彎下身去,吩咐她:
  「爬上來!」
  她仍然站著,說:
  「你累了。」
  「爬上來!」他重複一遍。
  她趴了上去。就像一隻頑皮的狒狒爬到人身上似的,她兩條纖長的手臂死死地勾住他的脖子,讓他背著回去。
  「我重嗎?」她問。
  他搖搖頭,背著她,朝深深的夜色走去。
  回去的路上,她的胸懷抵住他的背,頭埋他的肩膀裡。
  「你有沒有讀過那個故事?大火的時候,一個瞎子背著一個跛子逃生。」她說。
  他心頭一酸,說:
  「這裡沒有瞎子,也沒有跛子。」
  「那是個鼓勵人們守望相助的故事。」她繼續說。
  他把她背得更緊一些,彷彿要永遠牢記著這個只有欠欠的一握,卻壓在他心頭的重量。
  「我改變主意了。我不打算做腦神經外科。」他告訴她。
  「為什麼?」她詫異地問。
  「我想做眼科。」他回答說。
  她覺得身子軟了,把他抱得更牢一些。
  「我會醫好你的眼睛。」他說。
  「嗯!」她使勁地點頭。
  在絕望的時刻,與某個人一同懷抱著一個渺茫的希望,並竭力讓對方相信終有實現的一天。這種痛楚的喜樂,惟在愛情中才會發生吧?她心裡想。
  「圖書館的工作太用神了。」他憐惜地說。
  「也不是。」她低聲說。
  她的眼睛累了,很想趴在他身上睡覺。徐宏志說的對,但她不想承認,不想讓他擔心。
  「等我畢業,你想做什麼都可以。」他說。
  「我想做一條寄生蟲。」
  「社會的,還是個人的?」
  「某個人的。」
  「可以。我吃什麼,你就吃什麼,寄生蟲就是這樣的。」他挺起胸膛說。
  她睡了,無牽無掛地,睡得很深。
  半夜裡,蘇明慧從床上醒來,發現徐宏志就躺在她身旁。他睡了,像一個早熟的小孩似的,抿著嘴唇,睡得很認真,懷裡抱著那本《夜航西飛》。她輕輕地把書拿走,朝他轉過身去,在床頭小燈的微光下看他,靜靜地。
  她好怕有一天再不能這樣看他了。
  到了那天,她只能閉上眼睛回憶他熟睡的樣子。
  那天也許永遠不會來臨,他曾經這樣說。
  他說的是她眼睛看不見的那一天。
  在這一時刻,她心裡想到的,卻是兩個那天。
  第一個那天,也許會來,也許不會來。
  第二個那天,終必來臨。
  當我們如此傾心地愛著一個人,就會想像他的死亡。
  到了那日,他會離她而去。
  她寧願用第一個那天,換第二個那天的永不降臨。
  她緊緊握著他靠近她的那一隻手,另一隻手放在他的胸膛裡。
  後來有一天,徐宏志上課去了,她在家裡忙著翻譯出版社送來的英文稿。她答應了人家,這兩天要做好。徐宏志在屋裡的時候,她不能做這個工作,怕他發現。圖書館裡又沒有放大器。她只能等到他睡了或是出去了。
  這一天,他突然跑了回來。
  「∈誆×耍下午的課取消。」他一邊進屋裡一邊說,很高興有半天時間陪她。
  她慌忙把那迭稿件塞進書桌的抽屜裡。
  「你藏起些什麼?」他問。
  「沒什麼。」她裝出一副沒事的樣子,卻不知道其中一頁譯好的稿子掉在腳邊。
  他走上去,彎下身去拾起那張紙。
  「還給我!」她站起來說。
  他沒理她,轉過身去,背衝著她,讀了那頁稿。
  「你還有其它翻譯?」帶著責備的口氣,他轉過身來問她。
  她沒回答。
  「你瞞了我多久?」他繃著臉說。
  「我只是沒有特別告訴你。」
  他生氣地朝她看:
  「你這樣會把眼睛弄壞的!」
  「我的眼睛並不是因為用得多才壞的!」她回嘴。
  然後,她走上去,想要回她的稿子。
  「還給我!」她說。
  他把稿子藏在身後,直直地望著她。
  她氣呼呼地瞪著他,說:
  「徐宏志,你聽著,我要你還給我!」
  他一動不動地站在那兒。她衝到他背後,要把那張紙搶回來。他抓住不肯放手,退後避她。
  「你放手!」她想抓住他的手,卻一下不小心把他手上的那張紙撕成兩半。
  「呃,對不起。」他道歉。
  「你看你做了什麼!」她盯著他看。
  「你又做了什麼!」他氣她,也氣自己。
  「我的事不用你管!」
  「那我以後都不管!」他的臉氣得發白。
  他從來就沒有對她這麼凶。她的心揪了起來,賭氣地跑了出去,留下懊悔的他。
  他四處去找她。一直到天黑,還沒有找到。他責備自己用那樣的語氣跟她說話。她做錯了什麼?全是他一個人的錯。他低估了生活的艱難,以為靠他微薄的入息就可以過這種日子。他終於明白她為什麼總是比他遲上床,也終於知道她有一部分錢是怎樣來的。他憑什麼竟對她發這麼大的脾氣?
  她不會原諒他了。
  帶著沮喪與挫敗,他回到家裡,發現她在廚房。
  聽到他回家的聲音,她朝他轉過身來。她身上穿著圍裙,忙著做飯。帶著歉意的微笑,她說:
  「我買了魚片、青菜、雞蛋和粉絲,今天晚上又要吃一品鍋了!」
  她這樣說,好像自己是個不稱職的主婦似的。
  他慚愧地朝她看,很慶幸可以再見到她,在這裡,在他們兩個人的家裡。
  第二天早上,她睜開惺忪睡眼醒來的時候,徐宏志已經出去了。他前一天說,今天大清早要上病房去。
  她走下床,伸了個懶腰,朝書桌走去,發現一迭厚厚的稿子躺在那裡。她拿起來看,是徐宏志的筆跡。
  她昨天塞進抽屜裡的稿子,他全都幫她翻譯好了,悄悄地,整齊地,在她醒來之前就放在書桌上。
  他昨天晚上一定沒有睡。
  她用手擦了擦濕潤的鼻子,坐在晨光中,細細地讀他的稿。
  昨天,她跑出去之後,走到車站,搭上一列剛停站的火車。
  當火車往前走,她朝山坡上看去,看到他們那幢灰白色的公寓漸漸落在後頭。
  她自由了,他也自由了。她再承受不起這樣的愛。
  到了第七個車站,她毫無意識地下了車。
  她走出車站,經過那間郵票店。店外面放著一個紅色小郵筒招徠。店的對面,立著一個真的紅色郵筒。她靠在郵筒旁邊坐了下來。
  要多少個巧合,他們會在同一天帶著兒時的郵票簿來到這裡?
  要多少次偶然,他們會相逢?
  就在前一天夜裡,他們坐在窗台上,徐宏志為她讀《夜航西飛》。她一直想告訴他那個和生命賽跑的寓言。
  在英屬東非的農莊長大的白芮兒,那個自由的白芮兒,有一位當地的南迪人玩伴,名叫吉比。她在書裡寫下了吉比說的故事。
  徐宏志悠悠地讀出來:
  「『事情是這樣的。』吉比說。
  『第一個人類被創造出來的時候,他自己一個人在森林裡、平原上遊蕩。他憂心忡忡,因為他無法記得昨日,因此也無法想像明天。神明看見這種情況,於是派變色龍傳送信息給這第一個人類(他是一名南迪人),說不會有死亡這種東西,明天就如同今天,日子永遠不會結束。
  『變色龍出發很久後,』吉比說:'神明又派白鷺傳達另一個不同的信息,說會有個叫死亡的東西,當時辰一到,明天就不會再來臨。」哪個信息先傳送到人類的耳朵,」上帝警告:-就是真實的信息。」
  『這個變色龍是個懶惰的動物。除了食物之外什麼也不想,只動用它的舌頭來取得食物。它一路上磨蹭許久,結果它只比白鷺早一點抵達第一個人類的腳邊。』
  『變色龍想開口說話,卻說不出口。白鷺不久後也來了。變色龍因為急於傳達它的永生信息,結果變得結結巴巴,只會愚蠢地變顏色。於是,白鷺心平氣和地傳達了死亡信息。
  『從此以後,』吉比說:『所有的人類都必須死亡。我們的族人知道這個事實。』
  當時,天真的我還不斷思考這個寓言的真實性。
  多年來,我讀過也聽過更多學術文章討論類似的話題:只是神明變成未知數,變色龍成為,白鷺成為,生命不斷繼續,直到死亡前來阻擋。所有的問題其實都一樣,只是符號不同。
  變色龍仍然是個快樂而懶散的傢伙,白鷺依舊是只漂亮的鳥。雖然世上還有更好的答案,不管怎樣,現在的我還是比較喜歡吉比的答案。」
  「變色龍沒有那麼差勁。」她告訴徐宏志,「我在肯亞的時候養過一條變色龍,名叫阿法特。它就像一枚情緒戒指,身上的顏色會隨著情緒而變化。那不是保護色,是它們的心情。」
  「那只是個寓言。」他以醫科生的科學頭腦說。
  她喜歡寓言。
  她寧願相信生命會凋零腐朽,無可避免地邁向死亡?還是寧願相信是一隻美麗的白鷺銜住死亡的信息滑過長空,翩然而至?
  外婆離去的那天,她相信,是有一雙翅膀把外婆接走的。
  寓言是美麗的。眼前的紅郵筒和小郵筒是個寓言。一天,徐宏志銜著愛的信息朝她飛來,給她投下了那封信,信上提到的《牧羊少年奇幻之旅》,就是一個寓言。
  寓言是自由的,可以解作,也可以解作。
  她從小酷愛自由。不知道是遺傳自堅強獨立的外婆,還是遺傳自遠走高飛的父母。那是
  一種生活的鍛煉。她自由慣了。
  她從自由來。認識到徐宏志,她只有更自由。
  在短暫的一生中擁有永恆,就是自由。
  天已經暗了。再不回去,徐宏志會擔心的。
  他一定餓了。
  是個寒冷的冬夜。從早到晚只吃過一片三明治,徐宏志餓壞了。畢業後,當上實習醫生這大半年,每天負責幫病人抽血、打點滴、開藥單、寫報告,還要跟其它實習醫生輪班,每天只有幾個小時休息,他站著都能睡覺。上個月在內科病房實習時,一個病人剛剛過身,屍體給送到太平間去。人剛走,他就在那張床上睡著了。
  實習醫生一年裡要在四個不同科的病房實習,他已經在外科和內科病房待過,兩個星期
  前剛轉過來小兒科病房。今天,他要值班,又是一個漫長的夜晚。
  剛剛寫好所有報告,他看了看手錶,快九點了,他匆匆脫下身上的白袍,奔跑回宿舍去。
  他們這些實習醫生都分配到醫院旁邊的宿舍。接到病房打來的緊急電話,就能在最短時間之內以短跑好手的速度跑回去。
  要是那天比較幸運的話,他也許可以在宿舍房間裡睡上幾個小時。他已經練就了一種本領:隨時能夠睡著,也隨時能夠醒來。
  不用當值的日子,不管多麼累。他還是寧願開車回家去。他買了一部紅色小轎車,是超過十年的老爺車了,醫院的一個同事讓出來的,很便宜。有了這部車,放假的時候,他和蘇明慧就可以開車去玩。她不用常常困在圖書館和家裡。
  她已經沒有再做翻譯的工作了。他拿的一份薪水雖然不高,加上她的那一份,也足夠讓兩個人過一些比以前好的生活。
  他們換了一間有兩個房間的公寓,是同一個房東的,就在他們以前租的那幢公寓附近。他在⊙皆豪鍤迪埃回家也很近。
  他們擔心的事情並沒有發生,也許正如他所想,那天永遠不會降臨。
  蘇明慧靠在宿舍二樓的欄杆上等他。她一隻手拿著一籃自己做的便當,另一隻手拿著一壺熱湯,身上穿著一件米白色套頭羊毛衣,棕色褲裙,棕色襪子和一雙綠色運動鞋,頭上戴著一頂紫紅色的羊毛便帽,頭髮比起一年前長了許多。
  看到他,她的眼睛迎了上去,口裡呼出一口冷霧,說:
  「吃飯啦!」
  「你為什麼不進去?這裡很冷的!」他一邊開門一邊說。
  她哆哆嗦嗦地竄進屋裡去,說:
  「我想看著你回來。」
  「今天吃些什麼?」他饞嘴地問。
  「恐怕太豐富了!」她邊說邊把飯菜拿出來,攤開在桌子上,有冬菇雲腿蒸雞、梅菜蒸魚、炒大白菜和紅蘿蔔玉米湯,還有一個蘋果。
  她幫他舀了飯,他狼吞虎嚥地吃了起來。當一個人餓成那個樣子,就顧不得吃相了。
  她把帽子除下來,微笑問:
  「好吃嗎?」
  他帶著讚賞的目光點頭,說:
  「你做的菜愈來愈好!」
  「累嗎?」
  「累死了,我現在吃飯都能睡著。」他朝她說。
  看到他那個疲倦的樣子,她既心痛,卻也羨慕。他能做自己喜歡的工作。拿了優異成績畢業的他,將來會做得更多和更好。而她,只能做一些簡單的工作。
  「你也來吃一點吧。」他說。
  「我吃過了。」她回答說。
  「我是不是有一套日本推理小說在家裡?」他問。
  「好像是的。你有用嗎?」
  「我想借給一個病人,他的身世很可憐。」他說。
  那個病人是個十三歲的男孩子。自小患有哮喘病的他,哮喘常常發作。男孩個子瘦小,一張俊臉有著與年齡不符的滄桑,那雙不信任別人的眼睛帶著幾分反叛,又帶著幾分自卑。護士說,他父母是一個小偷集團的首領。
  徐宏志翻查了男孩的病歷。他這十三年來的病歷,多得可以裝滿幾個箱子。
  男孩的右手手背上有一塊面積很大的、凹凸不平的傷疤,是七歲那年給他父親用火燒傷的。這個無恥的父親因虐兒罪坐牢。出獄後,兩夫婦繼續當小偷,直到幾年之後又再被捕。前兩年,這兩個人出獄後沒有再回家。男孩給送去男童院,除了社工,從來沒有其它人來醫院看他。
  男孩的病歷也顯示他曾經有好幾次骨折。男孩說是自己不小心跌倒的。徐宏志以他福爾摩斯的偵探頭腦推斷,那是給父母虐打的。至於後來的幾次骨折,應該是在男童院裡給其它孩子打傷的。
  在這種環境下長大的小孩,會變成什麼樣子?男孩難得開口說話,即使肯說話,也口不對心。他很想把自己孤立起來,似乎是不需要別人,卻更有可能是害怕給別人拒絕。
  徐宏志第一次在病房和男孩交手時,並不順利。
  那天,他要幫男孩抽血。
  男孩帶著敵意的眼神,奚落地說:
  「你是實習醫生吧?你們這些實習醫生全都不行的!你別弄痛我!」
  他話還沒說完,徐宏志已經利落地在他手臂上找到一根靜脈,一針刺了下去,一點都不痛。
  男孩一時語塞,洩氣地朝他看。
  以後的幾天,徐宏志幫他打針時,明明沒弄痛他,男孩偏偏大呼小叫,說是痛死了,弄得徐宏志很尷尬。那一刻,男孩就會得意地笑。
  有時候,男孩盯著徐宏志的那種眼神,讓徐宏志感覺到,那是一個未成年男生對一個成年男性的妒恨。那種妒恨源自妒忌的一方自覺無法馬上長大,同時也是不幸的那一個。
  妒忌和仇恨淹沒了一個無法選擇自己命運的男孩。
  徐宏志並沒有躲開他,也沒討厭他,這反而讓男孩覺得奇怪。
  他們成為朋友,始於那個晚上。
  那天,徐宏志要值班。半夜,他看完了一個剛剛送上來的病人,正要回去宿舍。經過男孩的病房時,他看到一點光線。他悄悄走進去,發現男孩趴在床上,用手電筒的微光讀書,讀得津津有味。男童埋頭讀的那本書,是赤川次郎的《小偷也要立大志》。
  假使人生有所謂黑色喜劇,此刻發生在男孩身上的,就是一出黑色喜劇。他不能取笑男孩讀這本書,這件事本身並不好笑。但是,男孩選擇了這本書,實在ˇ怨鄣娜絲Σ壞謾
  「原來你喜歡赤川次郎。」徐宏志說。
  男孩嚇了一跳,馬上換上一副冷面孔,一邊看一邊不屑地說:
  「誰說我喜歡?我無聊罷了!寫得很差勁。」
  「我覺得他很有幽默感。」
  男孩眼睛沒看他,說:「膚淺!」
  「這本書好像不是你的。」他說。他記得這本書今天早上放在鄰床那個十一歲的男孩床上。那個圓臉孔的男孩這時候睡得很熟。
  「我拿來看看罷了!你以為我會去偷嗎?」男孩的語氣既不滿也很提防,又說:「我才不會買這種書。」
  「原來你不喜歡讀推理小說,那真可惜!」徐宏志說。
  「可惜什麼?」男孩好奇地問,臉上流露難得一見的童真。
  「我有一套日本推理小說,可以借給你。不過,既然你沒興趣」
  「你為什麼要借給我?」男孩狐疑地問。
  「當然是有條件的。」
  「什麼條件?」
  「以後我幫你打針,你別再搗蛋。」
  男孩想了想,說:
  「好吧!我喜歡公平交易,但你的技術真的要改善一下,別再弄痛我。」
  徐宏志笑了。他希望男孩能愛上讀書。書,可以慰藉一個人的靈魂。
  男孩果然迷上那套推理小說,這些懸疑的小故事是他們友誼的象徵。每次徐宏志去看他的時候,男孩依然是口不對心,依然愛挖苦他,卻是懷著一種能夠跟一個成年男性打交道的驕傲。
  後來有一天,他去看男孩的時候,發現氣氛有點不尋常。
  兩個病房護士搜查男孩的床。原來,圓臉男孩的手錶不見了。護士自然會懷疑這個小偷的兒子。為了公平起見,她們也搜其它人的床,但只是隨便搜搜。男孩站在床邊,樣子憤怒又委屈,眼睛並未朝徐宏志看,彷彿是不想徐宏志看到他的恥辱。
  徐宏志想起圓臉男孩這兩天都拉肚子,於是問護士:「你們搜過洗手間沒有?」
  結果,他在圓臉男孩用過的馬桶後面找到那枚價值幾百塊錢的塑料手錶。
  給人冤枉了的男孩,依然沒看徐宏志一眼。他太知道了,因為自己是小偷的兒子,所以大家都認為手錶是他偷的。這個留在他身上的印記,就像他手背上的傷疤,是永不會磨滅的。
  「他手背的那個傷疤,不是普通的虐兒。」回到家裡,徐宏志告訴蘇明慧。
  「那是什麼?」她問。
  他一邊在書架上找書一邊說:
  「可能是他爸爸要訓練他當小偷,他不肯,他就用火燒他的手。」
  「這個分析很有道理呢!華生醫生。」她笑笑說。
  「找到了!」他說。
  他在書架上找到一套手塚治蟲的《怪醫秦博士》,興奮地說:
  「你猜他會喜歡這套漫畫嗎?」
  「應該會的。」她回答說。
  他拿了一條毛巾抹走書上的塵埃。她微笑朝他看。她愛上這個男人,也愛上他對人的悲憫。他是那麼善良,總是帶著同情,懷抱別人的不幸。
  是誰說的?你愛的那個人,只要對你一個人好就夠了,即使他在其它人面前是個魔鬼。她從來不曾這樣相信。假使一個男人只關愛他身邊的女人,而漠視別人的痛苦,那麼,他真正愛的,只有他自己。一天,當他不愛她時,他也會變得絕情。
  她由衷地敬重這個她深深愛著的男人,為他感到驕傲。因為這種悲憫,使他在過去、現在和將來,都比她高尚。她自問對動物的愛超過她對人類的愛。她從來就是一個孤芳自賞的人,比他自我很多。
  她只是擔心,他的悲憫,有一天會害苦自己。
  他把《怪醫秦博士》送給男孩。男孩把那套日本推理小說找出來,想要還給他。
  「你喜歡的話,可以留著。」他說。
  「不用還?」男孩疑惑地問。
  「送給你好了。」
  男孩聳聳肩,盡量不表現出高興的樣子。
  「將來,你還可以讀福爾摩斯和阿加莎.克裡斯蒂。他們的偵探小說才精彩!」徐宏志說。
  「誰是阿加莎.克裡斯蒂?」
  「她是舉世公認的偵探小說女王!不過,你得要再讀點書,才讀得懂他們的小說。」
  男孩露出很有興趣的樣子。
  「讀了的書,沒有人可以從你身上拿走,永遠是屬於你的。」徐宏志語重心長地說。
  男孩出院前,他又買了一套赤川次郎小說給他。他買的是「三色貓」系列,沒買「小偷」系列。
  男孩眉飛色舞地捧著那套書,說:
  「那個手塚治蟲很棒!」
  「他未成為漫畫家之前是一位醫生。」徐宏志說。
  「做醫生也不難!我也會做手術!」男孩驕傲又稚氣地說。
  徐宏志忍著不笑,鼓勵他:
  「真的不難,但你首先要努力讀書。」
  徐宏志轉身去看其它病人時,男孩突然叫住他,說:
  「還給你!」
  徐宏志接住男孩-過來的一支鋼筆,才發現自己口袋裡的那支鋼筆不知什麼時候不見了。
  「這支鋼筆是便宜貨,醫生,你一定很窮。」男孩老氣橫秋地說。
  徐宏志笑了,把鋼筆放回襯衣的口袋裡去。
  隔天,徐宏志再到病房去的時候,發現男孩那張床上躺著另一個孩子,護士說,男孩的父母前一天突然出現,把男孩接走了。
  他不知道男孩回到那個可怕的家庭之後會發生什麼事。他唯一能夠確定的是,男孩帶走了所有的書。那些書也許會改變他,為他打開另一扇窗口。
  然而,直到他離開小兒科病房,還沒能再見到男孩。
  實習生涯的最後一段日子,徐宏志在產科。產婦是隨時會臨盆的,也不知道為什麼,大部分產婦都會在夜間生孩子,這裡的工作也就比小兒科病房忙亂許多。
  他的一位同學,第一次看到一個血淋淋的嬰兒從母親兩腿之間鑽出來時,當場昏了過去,成為產房裡的笑話。大家也沒取笑他多久,反正他並不是第一個在產房昏倒的實習醫生。
  徐宏志的第一次,給那個抓狂的產婦死命扯住領帶,弄得他十分狼狽。幾分鐘後,他手上接住這個女人剛剛生下來的一個女娃。她軟綿綿的鼻孔吮吸著人間第一口空氣。他把臍帶切斷,將她抱在懷裡。這個生命是那麼小,身上沾滿了母親的血和胎水,粘答答的,一不留神就會從他手上滑出去。她的哭聲卻幾乎把他的耳膜震裂。
  等她用盡全身氣力喊完了,便緊抿著小嘴睡去。外面的世界再怎麼吵,也吵不醒她。老護士說,夜間出生的嬰兒,上帝欠了他們一場酣眠。終其一生,這些孩子都會很渴睡。
  他看著這團小東西,想起他為蘇明慧讀的《夜航西飛》,裡面有一段母馬生孩子的故事。等候小馬出生的漫長時光中,白芮兒.瑪克罕說:誕生是最平凡不過的事情;當你翻閱這一頁時,就有一百萬個生命誕生或死亡。
  蘇明慧告訴他,在肯亞的時候,她見過一頭斑馬生孩子。那時她太小,印象已然模糊,只記得那頭母馬側身平躺在地上,痛苦地抽搐。過了一會,一頭閃閃發亮的小斑馬從母親的子宮爬出來,小小的蹄子試圖站起來,踉踉蹌蹌跌倒,又掙扎著站起來。
  「就像個小嬰兒似的,不過,它是穿著囚衣出生的。」她笑笑說。
  人們常常會問一個問題:我們從何處來?將往何處去?
  今夜,就在他雙手還沾著母親和孩子的血的短短瞬間,他發現自己想念著蘇明慧,想念她說的非洲故事,也想念著早上打開惺忪睡眼醒來,傻氣而美麗的她。
  他用肥皂把雙手洗乾淨,脫下身上接生用的白色圍裙,奔跑到停車場去。他上了車,帶著對她的想念,穿過微茫的夜色。
  公寓裡亮著一盞小燈,蘇明慧抱著膝頭,坐在窗台上,戴著耳機聽歌。看見他突然跑了回來,她驚訝地問:
  「你今天不是要當值嗎?」
  他朝她微笑,動人心弦地說:
  「我回來看看你,待會再回去。」
  她望著他,投給他一個感動的微笑。
  他走上去,坐到窗台上,把她頭上的耳機除了下來,讓她靠在他的胸懷裡。
  她嗅聞著他的手指,說:
  「很香的肥皂味。」
  我們何必苦惱自己從何而來,又將往何處去?就在這一刻,他了然明白,我們的天堂就在眼前,有愛人的細話呢喃輕撫。
  最近有一次,她又勾起了他的想念。
  前幾天晚上,他要當值,她一如往常地送飯來。
  她坐在床邊的一把扶手椅裡。他無意中發現她腳上的襪子是不同色的:一隻紅色、一隻黑色。
  「你穿錯襪子了。」他說。
  她連忙低下頭看了看自己的襪子,朝他抬起頭來,說:
  「這是新款。」
  然後,她微笑說:
  「我出來的時候太匆忙。」
  這一夜,她做了一盤可口的意大利蘑菇飯。
  「我下一次會做西班牙海鮮飯。」她說。
  「你有想過再畫畫嗎?」
  「我已經不可能畫畫,你也知道的。」
  「畫是用心眼畫的。」
  「我畫畫,誰來做飯給你吃?」她笑笑說。
  「我喜歡吃你做的菜。但是,現在這樣太委屈你了。你也有自己的夢想。」
  她沒說話,低了低頭,看著自己的襪子,問:
  「你有沒有找過你爸?」
  他沉默地搖了搖頭。
  「別因為我而生他的氣,他也有他的道理。難道你一輩子也不回家嗎?」她朝他抬起頭來說。
  「別提他了。」他說。
  「那麼,你也不要再提畫畫的事。」她身子往後靠,笑笑說。
  她回去之後,他一直想著她腳上那雙襪子。
  第二天晚上,他下班後回到家裡倒頭大睡。半夜醒來,發現不見了她。
  他走出房間,看見她身上穿著睡衣,在漆黑的客廳裡摸著牆壁和書架走,又摸了摸其它東西,然後慢慢的摸到椅子上坐下來。
  「你幹什麼?」他僵呆在那兒,吃驚地問。
  「你醒來了?」她的眼睛朝向他,說:「我睡不著,看看如果看不見的話,可不可以找到這張椅子。」
  他大大鬆了一口氣,擰亮了燈,說:
  「別玩這種遊戲。」
  「我是不是把你嚇壞了?」她睜著那雙慧黠的眼睛,抱歉地望著他。
  他發現自己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對不起。」她說。
  一陣沉默在房子裡飄蕩。她抬起頭,那雙睏倦的眸子朝他看,諒解地說:
  「到了那一天,你會比我更難去接受。」
  他難過地朝她看,不免責怪自己的軟弱驚惶。
  今夜,星星微茫。他坐在窗台上,抱著她,耳邊有音樂縈迴。他告訴她,他剛剛接生了一個重兩公斤半的女娃。第一次接生,他有點手忙腳亂,給那個產婦弄得很狼狽。他又說,初生的嬰兒並不好看,皺巴巴的,像個老人。
  這團小生命會漸漸長大,皺紋消失了。直到一天,她又變回一個老人。此生何其短暫?他為何要懼怕黑暗的指爪?他心中有一方天地,永為她明亮。
  那天半夜,她睡不著。徐宏志剛剛熬完了通宵,她不想吵醒他,躡手躡腳下了床。
  她走出客廳,用手去摸燈掣。摸著摸著,她突然發現自己只能看見窗外微弱的光線。要是連這點微弱的光線都看不見,她還能夠找到家裡的東西嗎?於是,她閉上眼睛,在無邊的黑暗中摸著牆壁走。沒想到他醒來了,驚懼地看著她。
  她好害怕到了那一天,他會太難過。
  在實習生活涯裡,他見過了死亡,也終於見到了生命的降臨。她很小的時候,就已經跟死亡擦身而過。
  九歲那年,她跟母親和繼父住在肯亞。她和繼父相處愉快。他說話不多,是個好人。她初到非洲叢林,就愛上了那個地方。她成了個野孩子,什麼動物都不怕,包括獅子。
  母親和繼父時常提醒她,不要接近獅子,即使是馴養的獅子,也是不可靠的。他們住的房子附近,有一個農場,農場的主人養了一頭獅子。那頭名叫萊諾的獅子,給拴在籠子裡。它有黃褐色的背毛和漂亮的黑色鬃毛,步履優雅,冷漠又驕傲。
  那是一頭非常美麗的獅子,正值壯年。她沒理母親和繼父的忠告,時常走去農場看它,用畫筆在畫紙上畫下它的模樣。
  萊諾從不對她咆哮。在摸過了大象、斑豹和蟒蛇之後,她以為獅子也能做朋友。一天,她又去看萊諾。
  她站在籠子外面。萊諾在籠子裡自在地徘徊。然後,它走近籠子,那雙渴念的眼睛盯著她看。她以為那是友誼的信號,於是回盯著它,並在籠子外面快樂地跳起舞來。
  突然,她聽到一陣震耳的咆哮,萊諾用牙齒狠狠撕裂那個生偷牧子,衝著她撲出來。她只記得雙腳發顫,身體壓在它的爪子下面。它那駭人的顎垂肉流著口水,她緊閉著眼睛,無力地躺著。那是她短短生命裡最漫長的一刻。
  然後,她聽到了繼父的吼叫聲。
  萊諾丟下了她,朝繼父撲去,接著,她聽到一聲轟然的槍聲。萊諾倒了下去,繼父血淋淋的躺在地上,手裡握著一把長槍。她身上也流著血。
  繼父的大腿給撕掉了一塊肉,在醫院裡躺了三個星期。她只是給抓傷了。萊諾吞了兩顆子彈,死在繼父的獵槍下。
  不久之後,她的母親決定將她送走。
  她乞求母親讓她留下,母親斷然拒絕了。
  她知道,母親是因為她差點兒害死繼父而把她趕走的。母親愛繼父勝過愛自己的孩子。
  她恨恨地帶著行李獨個兒搭上飛機,知道自己再回不去了。
  直到許多年後,外婆告訴她:
  「你媽把你送回來,是因為害怕。她害怕自己軟弱,害怕要成天擔心你,害怕你會再受傷。」
  「她這樣說?」帶著一絲希望,她問。
  「她是我女兒,我瞭解她。你像她,都喜歡逞強。」外婆說。
  「我並不像她。我才不會丟下自己的孩子不顧。」她冷冷地說。
  許多年了,給萊諾襲擊的恐懼早已經平伏,她甚至想念萊諾,把它畫在一張張畫布上。給自己母親丟棄的感覺,卻仍然刺痛她。
  是徐宏志治好了她童年的創傷。
  他讓她相信,有一個懷抱,永遠為她打開。
  送飯去宿舍的那天,徐宏志發現她穿錯了襪子。
  她明明看見自己是穿上了一雙紅色襪子出去的。
  為了不讓他擔心,她故作輕鬆地說:
  「新款來的!」
  後來才承認是穿錯了。
  誰叫她總喜歡買花花襪子?
  近來,她得用放大鏡去分辨每一雙襪子。
  那天早上,她起來上班,匆匆忙忙拉開抽屜找襪子。她驚訝地發現,她的襪子全都一雙一雙捲好了,紅色跟紅色的一塊,黑色跟黑色的一塊。她再也不會穿錯襪子了。
  她跌坐在地上,久久地望著那些襪子,是誰用一雙溫暖的手把襪子配成一對?那雙手也永遠不會丟棄她。
  她以後會把一雙襪子綁在一起拿去洗,那麼,一雙襪子永遠是一雙。
《情人無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