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抽煙

有人說,「抽煙有什麼好處?還不如吃點口香糖,甜甜的,倒不錯。」不用說,你知道這準是外行。口香糖也許不錯,可是喜歡的怕是女人孩子居多;男人很少賞識這種玩意兒的;除非在美國,那兒怕有些個例外。一塊口香糖得咀嚼老半天,還是嚼不完,憑你怎麼斯文,那朵頤的樣子,總遮掩不住,總有點兒不雅相。這其實不像抽煙,倒像銜橄欖。你見過銜著橄欖的人?腮幫子上凸出一塊,嘴裡不時地滋兒滋兒的。抽煙可用不著這麼費勁;煙卷兒尤其省事,隨便一叼上,悠然的就吸起來,誰也不來注意你。抽煙說不上是什麼味道;勉強說,也許有點兒苦吧。但抽煙的不稀罕那「苦」而稀罕那「有點兒」。他的嘴太悶了,或者太閒了,就要這麼點兒來湊個熱鬧,讓他覺得嘴還是他的。嚼一塊口香糖可就太多,甜甜的,夠多膩味;而且有了糖也許便忘記了「我」。

抽煙其實是個玩意兒。就說抽捲煙吧,你打開匣子或罐子,抽出煙來,在桌上頓幾下,銜上,擦洋火,點上。這其間每一個動作都帶股勁兒,像做戲一般。自己也許不覺得,但到沒有煙抽的時候,便覺得了。那時候你必然閒得無聊;特別是兩隻手,簡直沒放處。再說那吐出的煙,裊裊地繚繞著,

也夠你一回兩回地捉摸;它可以領你走到頂遠的地方去。--即便在百忙當中,也可以讓你輕鬆一忽兒。所以老於抽煙的人,一叼上煙,真能悠然遐想。他霎時間是個自由自在的身子,無論他是靠在沙發上的紳士,還是蹲在台階上的瓦匠。有時候他還能夠叼著煙和人說閒話;自然有些含含糊糊的,但是可喜的是那滿不在乎的神氣。這些大概也算是遊戲三昧吧。

好些人抽煙,為的有個伴兒。譬如說一個人單身住在北平,和朋友在一塊兒,倒是有說有笑的,回家來,空屋子像水一樣。這時候他可以摸出一支煙抽起來,借點兒暖氣。黃昏來了,屋子裡的東西只剩些輪廓,暫時懶得開燈,也可以點上一支煙,看煙頭上的火一閃一閃的,像親密的低語,只有自己聽得出。要是生氣,也不妨遷怒一下,使勁兒吸他十來口。客來了,若你倦了說不得話,或者找不出可說的,乾坐著豈不著急?這時候最好拈起一支煙將嘴堵上等你對面的人。若是他也這麼辦,便盡時間在煙子裡爬過去。各人抓著一個新伴兒,大可以盤桓一會的。

從前抽水煙旱煙,不過一種不傷大雅的嗜好,現在抽煙卻成了派頭。抽煙卷兒指頭黃了,由它去。用煙嘴不獨麻煩,也小氣,又跟煙隔得那麼老遠的。今兒大褂上一個窟窿,明兒坎肩上一個,由他去。一支煙裡的尼古丁可以毒死一個小麻雀,也由它去。總之,蹩蹩扭扭的,其實也還是個「滿不在乎」罷了。煙有好有壞,味有濃有淡,能夠辨味的是內行,不擇煙而抽的是大方之家。

1933年10月11日作

(原載《大公報·文藝副刊》第6期)

《朱自清散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