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真心喜歡的還是你。」他居然還敢這麼說。

  「狗屁!」她毫不猶豫地賞了他的胯下一腳,然後瀟灑地揮揮手說拜拜!

  那一年,她十六歲。

  總覺得媽媽再婚的家裡己經夠多醬油瓶、醋瓶、水瓶、花瓶、香水瓶等等,實在不需要多餘的拖油瓶來參一卡,所以,她瞞著媽媽考上台北的大學,而後偷偷跑到台北來安排好一切之後,才打電話告訴媽媽——

  以後要留在台北唸書、工作,不回南部了!

  那一年,她剛滿十八歲。

  所以,不久前,當她發現自己每次見到那個俊美得不可思議,卻冷漠得像雕像的男人,自己的心就彷彿春雪遇到暖陽般融化了時,她就告訴自己——

  這個男人我要了!

  這一年,她未滿十九歲,剛上北部半年,假日和晚上在位於忠孝東路商業精華地段一家高級西餐廳裡打工賺取生活費,也就是說,她已經觀察那個男人半年了。

  那個男人是餐廳裡的老顧客,有時候中午來,有時候晚上來,有時候一天來兩次。除了偶爾——平均兩個月三次左右——會連續兩三天沒出現之外,差不多每天都會至少來上一次,而且,每次都坐在角落裡最隱密的老位子上,那恰好是華璋負責的桌位。

  他身上穿的是高級亞曼尼三件式西服,腳上套的是好幾萬塊一雙的義大利皮鞋,吃的卻永遠是A餐,而且從來不簽卡。

  他總是隨手拎著一台筆記型電腦,有時候吃完就走人,有時候餐後黑咖啡續了十幾杯,甚至盯著螢幕敲著鍵盤直到一般公司快下班的時刻。雖然剛開始時大家都覺得很奇怪,不過,久了之後也就習慣了。

  但也因為如此,大家都忍不住猜測起他的身份,以他身上的衣著、品味來看,他應該是附近某家公司的高級職員;可若是依他的形象、氣質而言,他還比較像是藝術家之類的;但他卻老是盯著電腦敲打鍵盤,又很像是專門搞期貨股票的,總而言之,他什麼都像,又什麼都不像。

  不過,這些都不是很重要,其實,他最引人注目的還是他那一見便教人讚歎不已的五官外貌。他長得真的非常俊逸,只可惜清瘦的身材看起來相當單薄的樣子,甚至帶點飄逸的味道,感覺上似乎是那種三不五時就生個病打發時間的類型。

  然而,最吸引華璋的地方卻不是他出色的外表,更不是因為他酷得教人歎息,事實上,華璋根本不覺得他很酷,倒不如說他很淡漠,彷彿這個世界上沒有任何事可以引起他的興趣,就算地球爆炸了也與他無關。又或者是他太有自信了,自信得沒有任何事情值得他付出更多的注意力。

  人家說,眼睛是靈魂之窗,那麼,這個男人似乎根本沒有靈魂,因為從他的雙眸望進去,他那深邃的瞳孔內彷彿海一般深沉,深沉得教人幾乎滅頂,卻依然搜尋不著半點波浪。

  在他那張俊美的臉蛋上,完全見不著任何喜怒哀樂七情六慾的痕跡,但是,在他表面上的淡漠中,華璋卻又似乎可以隱隱約約地感覺到他埋藏在內心深處的脆弱與無助。

  有一次,當她和他一對上眼的那一瞬間,幾乎是半秒都不到的剎那間,她似乎瞥見了他烏黑瞳孔中一閃而逝的不知所措。

  所以,剛開始時,她也只不過是很單純的好奇心作祟罷了。

  到底是她看錯了呢?還是那個男人真是用深沉冷漠來隱藏他的脆弱、他的無助?

  可是,觀察了許久之後,她還是不能確定到底是自己的錯覺,還是對方的眼睛有問題,不但如此,她還把自己的一顆心也給看進去了,大概是當她用心去尋找他那不可捉摸的神秘時,卻不小心迷失在他那深黝不見底的瞳眸內了吧!

  唉!真是賠本生意!

  但是,華璋從不作虧本生意,所以,她一定得把迷路的心找回來才行,因此,她在發現自己的心已丟失在那個男人的身上的同時,就決定了非要得到這個男人的心來補償不可,這樣才公平,不是嗎?

  不過,大話說起來簡單,做起來可就困難重重了。半年來,兩人之間唯一的交集只是用餐這件事而已,他來用餐,她請問他用什麼餐,到後來連問都不必問了,反正他只點A餐,所以,她就只是把A餐端到他面前而已。

  她總不能在放下A餐後,突然發花癡似的對他說:「嗨!老兄,我想泡你,你讓我泡吧!」

  他大概不會生氣,也不會不屑,更不會尷尬,或許連摳一下耳朵也不會,他只會當作沒聽到而已。

  所以……唔……好像真的不太容易耶!

  
《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