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過了幾天,輪到靜秋回K市休息,她的輪休排在星期三、星期四兩天。

    前兩次輪休,靜秋把機會讓給了那個叫王健康的男生,因為他其實不那麼健康,臉上老有包塊長出來,需要經常去醫院檢查。靜秋把輪休機會讓給他的另一個原因是她沒路費錢。那時她媽媽每月的工資才四十來塊錢,要養活她跟妹妹兩個人,還要給下農村的哥哥一些零用錢,又要周濟在鄉下勞動改造的父親,每個月都是入不敷出,所以她能省就省了。

    但這次不行了,她的班主任托回去休假的人帶信來,說學校匯演,他們班還等著她回去排節目,一定讓她回去一趟,把班上的舞蹈編好了,教給同學們了才能走。班主任說已經發動全班同學為她募集了來去的路費,這次一定要回去了。

    靜秋的媽媽在八中附小教書,跟靜秋的班主任算是一個學校的同事。班主任知道靜秋家窮,每次開學報名時都主動讓她打緩期,就是推遲交學雜費。雖然每學期學雜費只三、四塊錢,在當時也算一筆很大的開銷了。

    班主任還常常拿張表讓靜秋填,說填了學校可以給她每學期15塊錢補助,叫助學金。但靜秋不肯填,因為助學金還要在班上評的,靜秋不想讓人知道她家窮,要靠助學金讀書。

    她自己每年暑假都到外面去做零時工,在一些建築工地做小工,師傅砌牆,她就幫忙搬磚、攪和水泥,用木桶子裝了,挑給師傅。很多時候,她得站在很高的腳手架上,接別人從地上扔來的磚,有時還要跟幾個人合抬很重的水泥預制板,都是很重很冒險的活路,但每天可以掙到一塊二毛錢,所以她一到暑假就出去打零工。

    這次要回去輪休了,讓她又喜又愁,喜的是可以回去看看媽媽和妹妹了,她媽媽身體不好,妹妹還小,她老是擔著心。現在回去看看,可以幫家裡買煤買米,幹點重活。但是她又很捨不得西村坪,尤其是老三,回去兩天就意味著兩天見不到他,而剩下的時間已經不多了。

    大媽聽說靜秋要回K市,就竭力主張讓志剛去送她,但靜秋不肯,一是她不想耽誤志剛出工,二是怕受了這個情,以後沒法還。

    聽秀芳講,幾年前,志剛曾經喜歡過一個來插隊的女知青,那個女知青可能是看他爸爸面子,跟他好過一段。後來有了招工指標,那個女知青向志剛賭咒發誓,說只要你為我搞到這個回城的指標,我一定跟你結婚。

    但等到志剛幫她說情,讓他爸爸為她弄到那個指標後,她就一去不復返了。她後來還對人說,只怪志剛太傻,沒早把生米煮成熟飯,不然她成了他的人,自然是插翅難飛。

    這事讓志剛成了村裡的笑柄,連小孩子都會唱那個順口溜:「志剛傻,志剛傻,雞也飛,蛋也打;放著個婆娘不會插,送到城裡敬菩薩。」

    有很長一段時間,志剛都像是霜打了的茄子,萎靡不振。給他說媳婦他也不要,叫他找對象他也不找。這回家裡住了靜秋這個女學生,好像他精神又好起來了。大媽就總是讓秀芳在靜秋耳邊吹風。但秀芳覺得二哥配不上靜秋,不光沒做上媒,還把大媽的話、二哥的話全透露給靜秋了。

    靜秋讓秀芳告訴大媽,說自己出身不好,配不上志剛。

    大媽知道了,親自跑來跟她說這事:「姑娘家,成分不好怕什麼?你跟我家志剛結了婚,成分不就好了?以後生的娃都是好成分。你不為自己著想,也要為娃們著想吧?」

    靜秋羞得滿臉通紅,恨不得在地下挖個洞鑽進去,連聲說:「我還小,我還小,我沒想過這麼早就找對象,我還在讀書,現在提倡晚戀晚婚,我不到二十五歲以後,是不會考慮這個問題的。」

    大媽說:「二十五歲結婚?骨頭都老得能敲鼓了。我們鄉下女娃結婚早,隊裡扯個證明,什麼時候都能結婚。」大媽安慰靜秋,「我也不是要你現在就結婚,是把這話先過給你,你心裡有我們志剛就行了。」

    靜秋不知道怎麼辦才好,只好央求秀芳去解釋,說我跟你二哥是不可能的,我——不知道說什麼好,就知道是不可能的。

    秀芳總是嘻嘻笑:「我也知道是不可能的,但我不去做惡人,要說你自己去說。」

    靜秋臨走前一天,志剛自己找她來了,紅著臉說:「我媽叫我明天送你一程,山上人少,不安全,山下路遠,還怕漲水——」

    靜秋趕快推脫:「不用送,不用送,我——不怕。」然後又擔心地問,「這山上有——老虎什麼的嗎?」

    志剛老實相告:「沒有,這山不大,沒聽說有野物,我媽說怕有——壞人——」

    靜秋竭力推辭了,大媽也出面說了一通,靜秋也推辭了。她其實還是很想有個人送她的,一個人走山路,實在是有點膽戰心驚。但一想到接受了志剛這個情,以後拿什麼來報答?她又寧可冒險一個人走了。她決定走山下那條路,雖然遠一倍,而且要趟水,但人來人往,不會遇到壞人。

    到了晚上,老三過來了,跟大家一起坐在堂屋裡說話。靜秋幾次想告訴他明天回去的事,都沒有機會開口。她希望別的人會提起這事,那樣他就知道她要回K市兩天了,但沒有一個人提起這事。她歎了口氣,心想可能也不用告訴他,也許他這兩天根本不會到大媽家來,就算來了,難道他還會因為看不見她難受?

    靜秋不好意思老呆在堂屋,怕別人覺得她是因為他在那裡才呆在那裡的,就起身回到自己房間去寫匯報。但她一直支著耳朵在聽堂屋的動靜,想等他告辭回家的時候,就悄悄跑出去告訴他,她明天要回K市去。但她又怕他拿她說過的話搶白她,說「你告訴我這個幹什麼?我管你到哪裡去?」

    她呆在自己房間,卻一個字也沒寫。快十點了,她聽見他在告辭了,她正想找個機會溜出去告訴他,他走進她房間來了,從她手裡拿過筆,找了張紙,很快地寫了幾句話,然後把那張紙推到她面前。她看見他寫著:

    「明天走山路,我在山上等你。八點。」

    她吃了一驚,幾乎看不懂他寫的是什麼意思了,她抬頭望著他,見他在微笑,盯著她,彷彿在等她回答。她愣了片刻,還沒等她回答,大媽已經走進來了。他提高聲音說:「謝謝你,我走了。」就走了出去。

    大媽狐疑地問:「他謝你什麼?」

    「噢,他請我幫他在K市買東西。」

    大媽說:「我也正想要你幫忙買點東西。」大媽拿出一些錢,「你回去了,幫我們志剛買些毛線,幫他織件毛衣,顏色式樣都由你定。我聽你大嫂說你蠻會織毛衣,你這身上穿的是自己織的吧?」

    靜秋不好推脫,只好收下了錢,心想,不能做大媽的兒媳,幫她兒子織件毛衣也算是補償吧。

    那一晚,靜秋怎麼都睡不著,她把那張紙拿出來看了又看,他的確是那樣寫的。但他是怎麼知道她明天要回去的呢?他明天不上班嗎?他會對她說什麼?做什麼?有他做伴,她心裡很高興,但是女孩防範的是男人,他不也是個男人嗎?兩個人在山上,如果他要對她做什麼,難道她還打得過他?

    說實話,靜秋就知道男人對女人構成威脅,但並不知道這個威脅具體是怎麼回事。「強姦」也聽說過,外面經常可以看到佈告,有些人的名字上打著大紅叉,就知道又槍斃了幾個。那些人當中,有些就是「強姦犯」,有時還有犯罪經過的描寫,但都比較含糊,看不出究竟是怎麼回事。

    靜秋記得曾經看見過一個槍斃殘害女性的強姦犯的佈告,其中有句說強姦犯「將螺絲刀插入女性的下體,手段極其殘忍」。記得那時還跟幾個女伴議論過,說到底哪裡算下體?幾個人都覺得腰部以下都算下體了,那麼這個強姦犯到底把螺絲刀插到受害人腰部以下那一塊去了?這事一直沒搞清楚。

    還有個女伴曾經講過,說她姐姐跟男朋友吹了,因為那個男朋友「不是人」,有一天晚上,那個男朋友送她姐姐回家的時候,把她姐姐壓到地上去了。這又把幾個人搞得糊里糊塗,是不是那個男的太兇惡,要打他女朋友?

    靜秋的女伴當中,有幾個比她大,大家都是八中或八中附小老師的小孩,都住在學校教工宿舍裡,一起長大的。那幾個大點的,似乎知道得多一些,但講起來也是藏頭露尾,叫幾個小點的摸頭不是腦,如墮五里霧中。

    記得有個女孩曾經很鄙夷地講過,說某某的姐姐象等不及了一樣,還沒舉行婚禮就結婚了。在靜秋聽來,這個說法簡直狗屁不通,不合邏輯,結婚不就是舉行婚禮嗎?怎麼可能沒舉行婚禮就結婚了呢?

    還有就是總聽人說誰誰被誰誰「搞大了肚子」,但從來沒人告訴靜秋,一個人的肚子是如何被搞大的,自己悟來悟去,也就基本上悟出跟男的睡覺就會被搞大肚子,因為她媽媽一個同事的兒子被女朋友甩了,那個同事很生氣,總是對人說那個女孩「跟我兒子瞌睡都睡了,肚子都被搞大過了,現在不要我兒子了,看誰敢要她。」

    那件事給靜秋很深的印象,因為她媽媽告誡過她,說你看看,我同事還是人民教師,遇到這樣的事,都會在外面敗壞那女孩的名聲,如果是那些沒知識的人,更不知道說出什麼難聽的話來了。一個女孩子,最要緊的就是自己的名聲。名聲壞了,這一輩子就完了。

    把這麼多前人的經驗教訓、再加上道聽途說、以及自己的邏輯推理全綜合起來,靜秋得出了一個結論:明天可以跟老三一起走那段山路,只要自己時時注意就行了。在山上是不會睡覺的,所以不存在搞大肚子的問題,最好讓他走前面,他就不可能突然襲擊,把她按到地上去。另外,注意不讓他碰她身體的任何地方,想必不會出什麼問題了吧?

    唯一的擔心就是被人看見了,傳到教改小組耳朵裡去,那就糟糕了。但她想那段山路好像沒什麼人,應該不會被人看見吧?要不,明天跟他一前一後離遠點,裝做不認識一樣,只不知道他肯不肯。

    第二天,才七點鐘,靜秋就起來了,梳洗了一下,跟大媽告個辭,就一個人出發了。她先走到河的上游,乘渡船過了那條小河,然後就開始爬山。今天幾乎是空手,沒背行李,比上次輕鬆多了。

    她剛爬上山頂,就看見了老三。他沒穿他那件藍色棉大衣,只穿了件她沒見過的茄克,顯得他的腿特別長,她就喜歡看腿長的人。她一看見他,就忘記了昨天晚上為自己立下的那些軍令狀,只知道望著他,無聲地笑。

    他也一個勁地望著她笑:「看見你出門了。開始還以為你不會來呢。」

    「你——今天不上班?」

    「換休了,」他從隨身背的包裡拿出一個蘋果,遞給她,「早上吃東西了沒有?」

    她老實回答:「沒有,你呢?」

    「我也沒有,我們可以走到K縣城去吃早點。」他把她背的包都拿了過去,「你膽子好大,準備一個人走山路的?不怕豺狼虎豹?」

    「志剛說這山上沒野物——,他說——只需要防壞人——」

    他笑起來:「你看我是不是壞人?」

    「我不知道——」

    他安慰她說:「我不是壞人,你慢慢就知道了。」

    「你昨天——好大膽,差點讓大媽看見那個紙條。」她說了這句,就覺得兩個人像在搞什麼鬼一樣,有點狼狽為奸的感覺,好像做了什麼見不得人的勾當,她的臉一下子紅起來。

    不過他沒注意,只笑著說:「她看見了也不要緊,她不識字,我寫得又草,還擔心連你也看不清呢。」

    山頂的路還有點寬,兩個人並排走著,他一直側著臉望她,問:「大媽昨天找你幹什麼?「

    「她叫我在K市幫志剛買毛線,幫他織件毛衣——」

    「大媽想讓你做他兒媳婦,你知不知道?」

    「她——說過一下——」

    「你——答應了?」

    靜秋差點跳起來:「你亂說些什麼呀?我還在讀書——」

    「那你的意思是——如果你沒讀書——就答應做她兒媳婦了?」他見她臉龐漲得紅通通的,好像要發惱一樣,不敢再問了,只說,「你——答應給志剛——織毛衣了?」

    「嗯。」

《山楂樹之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