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靜秋見志剛拔腳就走,心裡很急,想留住他,又不敢拉他,只好叫道:「哎,哎,你別走呀,至少幫我把這些東西拿到我屋裡去吧?」

    志剛象被人點醒了一樣,轉回來:「噢,你拿不動呀?那我幫你拿。」說著就背起包,提起籃子,跟靜秋來到她家。

    靜秋想掏爐子做飯,問志剛:「你吃飯了沒有?」

    「吃了,」志剛驕傲地說,「在餐館吃的。」

    靜秋覺得很奇怪,志剛居然知道在K市下餐館,真看不出呢。她給他倒了杯開水,叫他歇一會,她好找個東西把核桃裝起來,讓他把包拿回去。她問:「你——又跑大嫂娘家去了?她們家人還好嗎?」

    「她們家人?」志剛看上去很迷茫,給靜秋的感覺是他走到大嫂娘家的核桃樹前,摘了就跑,根本沒跟大嫂娘家人打照面一樣。

    靜秋記得大媽說過,志剛自小就有個毛病,一說謊就不停地眨眼皮,所以回回撒謊都被大媽戳穿了。靜秋看了他一眼,見他眼皮有點眨巴,不知道他是不是在說謊。她看見包裡還有一個小包,裡面裝著冰糖,就問:「這——冰糖是你買的。」

    「是——大哥——買的。」

    連大哥也調動了,靜秋感動得不知道說什麼好,問他:「冰糖要醫生證明才能買到,大哥他在哪裡——搞到證明的?」她一邊說,一邊把暑假打工之後專門留出來的二十塊錢放進志剛的包裡,再把包捲起來,找根繩子紮了,估計志剛在路上不會發現裡面的錢。就怕他回家了還沒發現,如果大媽大嫂哪個洗了這個包,那就糟蹋二十塊錢了。她準備等會送他到車站,等他車開動了再告訴他包裡有錢。

    志剛說:「大哥認識一個醫生,是那個醫生開的證明。」

    靜秋覺得志剛答得太天衣無縫了,簡直不像是志剛在說話,而他的眼皮又一直在眨巴。她想了想,又問:「你——今天一個人來的?你——知道路?」

    「鼻子下面就是路。」

    靜秋詐他:「K縣到這裡的車票漲了百分之十,票價很貴了吧?」

    志剛好像傻了眼,掰著指頭算了半天,憋紅了臉問:「漲——漲到十二塊八了?狗日的,這不是剝人的皮嗎?」

    靜秋現在完全可以肯定志剛不是一個人來的了,他根本不知道車票多少錢,把「百分之十」當成了十塊。她想最大的可能就是志剛是跟老三一起來的,不過老三躲著沒進來。她也不去抵志剛的謊,只留他多坐一會,心想如果老三等久了,老不見志剛,他會以為志剛迷路了,就會跑來找志剛。

    但志剛打死也不肯坐,一定要回去,說怕趕不上車了,靜秋只好送他去車站。剛送到學校門口,志剛就不讓她多送了,態度非常堅決,看樣子馬上就要用手來推她回去了。

    靜秋只好不送了,囑咐了幾句,就返回校內。但她沒走開,而是站在學校傳達室的窗子後面看志剛。她看見志剛在河邊望了一下,就向河坡下面走去。過了一會,跟另一個人一起上來了。她認出那人是老三,穿了套洗褪了色的軍衣軍褲,很精幹的樣子。他們兩個站在河沿說話,志剛不時指指校門方向,兩個人你杵我一拳,我杵你一拳地講笑,大概志剛在講他的冒險記。

    然後老三朝校門方向望過來,嚇得靜秋一躲,以為他看見了她。但他沒有,只站那裡看了一會,就跟志剛往渡口方向走去了。

    她也跟了出去,遠遠看他們兩個。她看見老三象小孩一樣,放著大路不走,走在河岸邊水泥砌出來擋水的「埂」上。那「埂」只有四寸來寬,老三走著走著,就失去了平衡,嚇得她幾乎叫出聲來,怕他順著河坡滾水裡去了。但他伸開手,身體搖晃幾下,又找回平衡,繼續在「埂」上走,像在走平衡木一樣,而且走得飛快。

    她很想把他們倆叫住說幾句話,但既然老三躲著不見她,她就不好意思那樣做了。看來他真的跟秀芳說的那樣,是個心腸很軟的人,見不得別人受苦,所以他幫玉珍,幫她,現在又幫志剛。今天的車票肯定是他買的,他肯定知道志剛找不到路,所以一直陪著志剛到校門口。

    她想老三肯定是把她讓給志剛了,或者他本來就沒打她主意。但她不願意相信這一點,他那時不是很「爭嘴」的嗎?總在跟志剛比來比去,怎麼一下就變成志剛的導演+嚮導了呢?書裡寫的「紈褲」公子都是要「佔有」了他的獵物才會收手的,難道他已經把她「佔有」了?她恨死了那些寫得模模糊糊的書,只說個「獸性大發,佔有了她」,但又不說到底怎麼樣才算「佔有」了。

    但是她隱隱地覺得「佔有」之後,女的是會懷孕的,《白毛女》裡面的喜兒不就是那樣的嗎?樣板戲《白毛女》把這點刪掉了,但她看過娃娃書,知道是有這一段的。老三抱她還是上半年的事,她的「老朋友」已經來過好多回了,應該是沒懷孕吧?那就不算被他「佔有」了吧?

    她想起放在志剛包裡的錢,怕他傻呼呼地弄丟了,或者讓他媽洗掉了,就一直跟在他們後面走到渡口。當他們坐的渡船離了岸的時候,她才從岸上大聲喊志剛:「志剛,我放了二十塊錢在你包裡,別讓你媽洗掉了——」

    她喊了兩遍,估計志剛聽見了,因為志剛在解捆包的繩子。她看見老三扭頭對划船的人說話,然後突然從座位上站起來,從志剛手裡拿過包,就往船頭走,把船搞得亂晃。

    她怕老三要還錢給她,嚇得轉身就跑。跑了一會,她才想起他是在船上,能把她怎麼樣?她放慢腳步,想看個究竟,剛一轉身,就看見老三向她跑過來。他的軍褲一直到大腿那裡,全都濕漉漉的,貼在身上。她驚呆了,已經十月底了,他不冷嗎?

    他幾步跑上來,把那二十塊錢塞到她手裡,說:「你把這錢拿著吧,冰糖是別人送的,不要錢的。你用這錢——買運動服吧,不是要打比賽嗎?」

    她完全僵住了,不知道他怎麼知道她需要運動服打比賽。他匆匆說:「志剛還在船上,現在肯定慌了神了,他不知道路——。我走了,晚了趕不上車了。」說完,他就返身向渡口跑去了。

    她想叫住他,但叫不出口,就像她每次在夢裡夢見他時一樣,說不出話,也不會動,就知道望著他,看他越走越遠。

    那天回到學校,她根本沒心思打球了,老想著他穿著濕漉漉的褲子,要好幾個小時才能回到家換掉,他會不會凍病?他怎麼這麼傻,就從船上跳到水裡去了呢?他不會等船划到對岸,再坐船過來?

    後來有好多天,她都忘不了他穿著濕褲子向她跑來的情景,她覺得他不應該叫「紈褲」公子,應該叫「濕褲」公子。她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他怎麼知道她打比賽需要運動服?

    去年打比賽她們排球隊沒穿運動服,因為K市八中地處小河南面,相當於郊區,很多學生都是菜農的孩子,經濟上不寬裕。比賽前,教練竭力鼓吹過,說每個人都要買運動服,但隊員們都很抵制,就沒買成。她們那次就是穿平時的衣服去賽球。

    第一場比賽的時候,一上場,剛喊完了「友誼第一,比賽第二」,裁判就叫兩邊隊員背對裁判,記錄每個人的球衣號碼和站位。她們上場的六個隊員全都傻了眼,因為她們衣服上沒號碼。

    裁判把教育局主管比賽的人找來了,說:「這群丫頭既不穿球衣,又沒號碼,怎麼比賽?」

    教育局的人把教練陸老師叫到一邊,語重心長地教導說:「你身為教練,難道不知道排球比賽站位很重要?六個隊員的位置是輪流轉的,後排不能在前排起跳扣球。有的隊只有一個主攻,如果都像你們這樣不穿帶號碼的球衣,那她們的主攻從後排跑到前排去起跳扣球,裁判怎麼看得出來?看不出來,怎麼判人家犯規?」

    第一場還沒打,裁判就判她們輸了。陸老師低三下四地懇求,又做聲淚俱下狀,把隊員們的貧窮落後描述了一通,教育局的人才同意她們繼續比賽,但勒令她們用粉筆把號碼大大地寫在衣服上,不然不讓她們參加比賽。

    後來的幾場比賽,都是一上場就被對方球隊和觀眾猛笑一通,說她們是「雜牌軍」「鄉下妹子」。八中球隊被這樣奚落,士氣一蹶不振,打了個倒數第三回來了。

    但陸老師死也不服輸,說如果不是因為球衣鬧這麼個不愉快,八中女隊肯定能進入前六名。所以陸老師就逼著隊員們買球衣,叫大家把錢交了,把尺碼說了,他統一去買,免得每個人自己去買,又買得花花綠綠的不一致,還是被人笑話為「雜牌軍」。這回陸老師很強硬:「你們不買衣服,就不要打球了。」

    隊員們一聽就慌了,都把錢帶來交了。靜秋實在是沒這筆閒錢,而且乒乓球隊那邊也要買運動衣,她想把兩邊的教練說服了,讓他們決定買同一種顏色同一個式樣的,那她就可以只買一件。

    但兩個隊要求不一樣。排球比賽是在室外,下次比賽時間比較冷,教練說要買長袖的,保暖,而且有長袖護著,接球的時候手臂不疼。乒乓球比賽是在室內,所以教練要買短袖的,說你們穿得「長落落」的,怎麼打比賽?不光要買短袖,還要配一條運動短褲。

    排球隊陸老師催了一陣,錢收得差不多了,就拿去買了運動服,印了號碼。平時跟兄弟學校排球隊打友誼賽的時候,就叫隊員們把運動衣穿上,氣壯如牛,先聲奪人。靜秋沒買運動服,陸老師知道她家比較困難,就安慰說:「不要緊,不要緊,上場的時候我叫替補隊員把衣服借給你穿。」

    替補隊員不能上場已經是憋了一肚子火了,現在還要把球衣借給別人穿,更是一百個不耐煩。靜秋也不好意思穿別人的衣服去賽球,就竭力推脫,說我就坐旁邊看。但她是球隊的二傳,是主心骨,哪能不上場呢?教練每次都逼著一個替補隊員把衣服借給靜秋,搞得那人不舒服,靜秋也很難堪,有時碰到打比賽,就乾脆請假不去。

    她不知道老三怎麼知道這些事的,難道他認識球隊的教練或者球隊的某個隊員?或者他經常在什麼地方看她打比賽?但她從來沒在比賽時看見過他,難道他真是偵察兵出身?可以暗中觀察她而不被她發現?

    她決定從這二十塊錢中抽出一些去買運動服,因為老三冒著寒冷跳到水裡把錢送給她,不就是為了她能買運動服嗎?她買了,就遂了他的意,如果他能在什麼地方看見她穿運動服打球,那他一定很高興。

    萬幸萬幸,兩個隊的隊服除了袖子長度不一樣,顏色和式樣都是一樣的,可能那年月也就那麼幾個樣子。她買了一件長袖的運動服,一條短的運動褲,準備賽排球的時候就穿長袖的,賽乒乓球的時候就把袖子剪下來變成個短袖,等到賽排球的時候再縫上去變成長袖,反正她針線活好,縫上去也沒多少人看得出來,只要沒人扯她的衣袖,想必不會露餡。

    球衣號碼可以自己選,只要是別人沒選的都行,她看了一下,3號還沒被人選掉,她馬上選了3號。印號碼要好幾毛錢,她捨不得了,自己用白布剪了個號碼,縫在球衣上了,還照別人球衣剪了「K市八中」字樣,縫在球衣胸前,看上去跟別的隊員的球衣沒有兩樣。

    十二月份打比賽的時候,靜秋老指望老三會出其不意地出現在賽場,那樣他就能看見她穿著運動服了。但她沒看見老三,後來她也很慶幸老三沒去,因為那次K市八中女排只打進了前六名。大家都說我們輸球完全是因為我們窮,平時用橡皮球練習,到了比賽的時候,用的是規範球,是皮子做的,重多了,大家不習慣,連球都發不過,教練你要逼著學校去買些規範球給我們練。

    陸老師說:「我保證讓學校去買規範球,不過你們也要好好練習,不然有了規範球也是白搭。」

    於是球隊加了很多練球時間。靜秋很喜歡打球,但她也很擔心,因為每次打完球就很餓,就要吃很多飯,高中生每月只有31斤糧,她妹妹也在吃長飯,哥哥有時從鄉下回來也要吃飯,家裡的糧計劃越來越不夠了。

    轉眼到了75年,一個春寒料峭的早晨,靜秋跟排球隊的人在操場上練球。排球場離學校後門很近,不遠處就是學校的院牆,只一人多高,排球經常會被打出去。院牆外面就是農業社的蔬菜田,球一打出去,就要趕快去撿回來,因為現在球隊用的是規範球,皮子做的,要是被田里的水打濕了,就會斷線裂縫,搞不好還被路過的人撿跑了。

    但是校門離排球場還有一點路程,如果從校門跑出去,就太遠太慢了。排球隊怕丟球,所以球被打出去,隊裡就會有人翻牆出去撿球。不過不是每個人都能徒手翻牆的,只有靜秋和另外兩個女孩可以不要人頂就爬上牆頭,跳到院牆外,撿了球又翻回來。所以一有球打出去,就有人叫這幾個人的名字,催她們快去翻牆撿球。

    這天早上,靜秋正在練球,不知是誰把一個排球打到院牆外去了,剛好她離院牆近,就聽好幾個人在叫:「靜秋,靜秋,球打出去了!」

    靜秋就噌噌噌跑到院牆邊,單腳一蹬,兩手一抓,就上了牆。她邁過一條腿,騎在院牆上,正要把另一條腿也邁過牆頂跳下去,就見一位活雷鋒幫忙把球撿了,拿在手裡,準備向院牆內扔去。

《山楂樹之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