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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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巴克"一聚,宇文忠感覺極好,那麼親切,那麼融洽,完全沒有"第一次"的感覺。大概就因為感覺太好了,分別的時候他忘了留下一個"第二次"的火種,就那麼樂呵呵地互道"再見",然後就跑回來了。

    回來之後,還傻樂了半天,把兩個人從見面到分別的整個過程都在腦子裡過了幾遍,過到精彩之處,還陶醉微笑,竊笑,甚至笑出了聲。這種癡迷狀態持續了好幾天,直到週末同屋的老蔡回家去了,他才驚覺原來地球仍然在轉動,時光仍然在流逝,而他和雲珠的事好像沒了下文。

    看來"再見"這個詞太誤人子弟了!當聽見對方說"再見",就以為真的可以再見,但等你樂呵過了,才發現人家根本沒誠意跟你再次相見。那幹嗎不直接說"永別"?太虛偽了!

    雲珠自"星巴克"一別後就沒再跟他聯繫,他也沒主動跟雲珠聯繫,不是他不想聯繫,也不是他拿架子,實在是因為他感覺太好了,簡直就是熱戀的感覺,而熱戀中的情人是不需要特意定下每次約會的時間的。這就像同屋的老蔡每個週末回家一樣,到了時候回去就是,不用通知誰。如果特意發個通知,那就是有事不回去。

    剛從"星巴克"回來的那幾天,他就是這種"老蔡心態",但現在老蔡回去了,而他卻沒地方可去。他有點兒坐立不安了,難道雲珠只是拿他當路人?那怎麼會跟他去"星巴克",又怎麼會對他推心置腹呢?但那是推心置腹嗎?那不是推心置腹還能是什麼?

    現在這麼複雜的社會,誰會第一次見面就對你推心置腹?她又沒說什麼見不得人的秘密,為什麼不能推心置腹?既然不是什麼見不得人的秘密,那就不叫推心置腹啊!難道心和腹裝的就是見不得人的東西?如果不是見不得人的東西,幹嗎裝在心和腹裡?擺臉上得了!

    是啊,是啊,雲珠對他說什麼了?都是些可以對任何人說的話,沒什麼特別之處,她媽媽的故事,多麼光榮浪漫,又多麼遙遠,對誰不能講?完全應該寫成一本書,拿去出版。還有關於卡布奇諾的那番話,寫本書是太單薄了點兒,但可以拿到《知音》雜誌上去發表,說不定就是從《知音》雜誌上看來的。

    天知道她那些話對多少人說過!搞旅遊的人,不健談能行嗎?再說,他還一次又一次地問人家"為什麼不說話",那人家有什麼辦法?只好說話。可人家並沒說自己,只說了老媽和卡布奇諾。老媽和卡布奇諾,永恆的話題,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話題,只有他這個老土才以為人家是在對他推心置腹。

    他越想越沮喪,越想越絕望,很想把這事永久性擱置算了,反正也快走了,就算兩個人真能發展點兒什麼,過不了幾個月也會被大洋隔斷,還不如根本不發展為好。但他發現,這事越想擱置越擱置不了,特別是他現在出國手續都辦了,也無心向學,更沒心思幹別的,想找個事轉移一下注意力都不行。原來還雄心萬丈,準備暑假期間回老家陪陪父母,順便幫家裡幹點兒活,現在好像誰把他的魂魄釘在了B市一樣,生怕回了老家會錯過什麼。

    他又進入了他那著名的"盧梭死循環",開始寫自己的《懺悔錄》了:從"星巴克"回來,我就應該給她發個電郵,表達一下感激之情,然後定個下次見面的時間地點,就算她拒絕,至少也能死了心,老老實實回老家去了。也許等到回來再寫電郵不是上上策,電郵這種東西,多被動啊!你寫過去,人家看不看都成問題,更不能指望人家一定會回復,還是應該在分別的時候就問清楚雲珠的意思,看她願意不願繼續交往。也許等到分別時再問還是太晚了,應該在席間相談甚歡的時候就含蓄地提到下一次的。

    就這樣,他一路懺悔過去,一直懺悔到應該待在娘肚子裡不出來了,才猛擊自己一掌,他媽的!光在這裡胡思亂想有什麼用?倒是拿個行動方案出來呀!

    他把那篇所謂伯格曼教授遺忘的論文找出來看了一下,希望論文對伯格曼教授至關重要,遺失了就可能葬送一個諾貝爾獎,那樣他就有理由以伯格曼教授的同行的曾經的學生的名義設宴感謝雲珠了。但結果很令人失望,那篇文章根本就不是伯格曼教授的研究方向,只能算沾點兒邊,完全不值得興師動眾寄給伯格曼教授,更沒理由為此設宴答謝雲珠,總不能邀請她出來,專門告訴她這文章沒什麼用,不必寄給伯格曼教授吧?

    想來想去,都沒想到一個接觸雲珠的借口,最後他想煩了,幹嗎非得找個借口不可?難道不能大大方方地追她?就對她說,我喜歡你,想跟你交往。她說行就行,不行就拉倒,何必遮遮掩掩?這點兒擔當都沒有,還算什麼男子漢大豆腐?

    真是心有靈犀一郵通啊!他正準備給雲珠發電郵,就看見了雲珠的來信,標題為"Hi,阿Sir!"他來不及細想為什麼叫他"阿Sir",就慌忙點開來看,只一句:"這幾天忙嗎?"

    他感到一陣前所未有的放鬆,甚至能聽到一坨什麼東西從嗓子眼落到肚子裡去的聲音:哈哈,終於來了,我還以為你再也不理我了呢!

    他立即回信:"忙,你呢?"然後把千言萬語都掐掉了。他按了"發送"鍵後就開始後悔,就這麼幾個字?不提提下次見面的事,不是白白浪費了一個機會嗎?

    還好,雲珠那邊來信了:"我也很忙,帶團出去了一趟,剛回來。你在忙啥?忙簽證?"

    "不是,證已經簽了。"

    "那還能忙啥?"

    "瞎忙。"

    "那篇論文仔細看了沒有?重要不重要?"

    他字斟句酌地寫了封回郵:"論文我仔細看了,還是很重要的,不過不用掃瞄後傳給他,因為從網上就能找到。"

    "你問你導師拿到伯格曼先生的通訊地址沒有?"

    "還沒,應該不用問吧,實在需要的話,從網上就能查到。"

    "網上能查到?怎麼查?"

    "就查他的名字,肯定能查到。"

    "我試了的,不行,同名同姓的很多,我點開了幾個,都不是他。"

    "那就查他的學校,查到學校的網頁,再查他們系。"

    "如果他們系沒這麼個人呢?"

    "不會吧?"

    "我查過的,他們系沒有姓伯格曼的。我還查過他們學校的黃頁,也沒有這麼個人。會不會是個騙子?"

    這個他倒不敢確定了:"應該不會是騙子吧?他來訪問講學,是我們這邊出的錢,我想學校發邀請函之前,總要先調查落實一下吧?"

    "那怎麼在他們學校網頁上查不到他呢?"

    "也許他不想把自己的信息放在網上?"

    "嗯,有可能,還是問問你導師吧。"

    "你等等,讓我到他們學校網頁上查一下。不是不相信你哈,只是好奇,說不定真是個騙子。"

    他上網一查,一下就查到了伯格曼的網頁,埋得比較深,同名同姓的也多,但從學校主頁查到系的主頁,點擊"教師"鏈接就能找到伯格曼教授的網頁。他從上面拷貝了伯格曼教授的電子郵件地址,粘貼到電郵裡,寫上一句"這就是伯格曼教授的電郵地址",然後給雲珠發了過去。

    那邊很快回了信:"哇,謝謝!你怎麼找到的?"

    "就在他們學校找到的呀。"

    "我為什麼沒找到呢?"

    "你是不是跑別的學校找去了?"

    "不是F州立大學嗎?"

    "是啊,但是F州好幾個州立大學的,有一個叫FStateUniversity,還有一個叫UniversityofFState……"

    "哦!原來如此!受教了。orc."

    他一看到那個匍匐在地向他道謝的小人兒"orc",心就慌了,大概雲珠又要跟他"再見"了。情急之中,他快速發了封信過去:"這是我的手機號:XXX-XXXXXXXX,可以把你的手機號給我嗎?也許我能通過我導師聯繫上伯格曼教授。"

    他也不知道自己提伯格曼幹啥,但他沒別的誘餌,只好用這個了。但雲珠沒回信,沒把自己的手機號碼給他,也沒給他打電話。他徹底洩氣了,轉來轉去,還是當了人家的上馬石,人家雲珠是衝著伯格曼教授來的,他還當人家是衝他來的,真是沒有自知之明!

    這個年代原本就是個只認錢不認人的年代,況且他這人也沒什麼值得認的,難道他有什麼地方超過伯格曼的嗎?身高?體重?風度?學識?一樣都比不上伯格曼,憑什麼說人家雲珠是只認錢不認人呢?如果要說他有什麼優勢,那就是他比伯格曼年輕一點兒,但現今的女孩子找丈夫,誰還管年紀大小?雲珠大概二十五歲,而伯格曼教授頂多五十五歲,只相差三十歲,那算個什麼?人家翁帆不是以二十八歲的妙齡嫁給了八十二歲的楊振寧嗎?那中間相差多少?不做算術也知道比雲珠和伯格曼相差大。他想起網絡上那些人對楊翁戀的議論,說老楊這把年紀,怎麼滿足自己的嬌妻呢?話雖然說得齷齪,但也是事實啊。但伯格曼肯定沒這個問題,瞧那身肌肉,那抖擻的精神,最少是個"一夜三次郎"。

    他的初戀林芳菲早就諄諄教導過他:愛情和金錢不是仇敵。

    現在他的末戀歐陽雲珠用實際行動告訴他:愛情和國籍不是仇敵。

    他將初戀和末戀的教訓結合起來,得出結論:愛情和誰都不是仇敵——除了他宇文忠。

《雲中之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