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節

    聽Grace說到大胖女友,宇文忠努力想像了一下雲珠變成大胖女人的樣子,但想像不出來,只好老實承認:「想像不出來雲珠會那麼胖。」

    Grace好像愣了一下,隨即笑起來,說:「說明她媽媽不胖,如果她媽媽胖,你肯定能想像出她長胖的樣子。」

    「嗯,她媽媽一點也不胖,以前跳芭蕾舞的,到現在都是很好的身材。」

    「那你女朋友也不會長胖的,叫她別那麼擔心。」

    「你媽媽也不胖,你也不會長胖的。」

    「但我爸胖啊!我有些地方很像我爸——」

    他看了她一眼,覺得這話有道理,因為她跟照片上她媽媽的像不太一樣,除了皮膚有點黑,眼睛很大之外,其他都不像。而皮膚也沒她媽媽那麼黑,只是比雲珠黑些而已。

    燈光之下,喝了點酒的她顯得很年輕,一點不覺得是三十多歲的女人,更看不出是嫁過人死過丈夫的寡婦。

    她也正看著他,眼神有點高深莫測,嚇得他立即低下頭去吃飯。

    兩人放開肚皮飽餐一頓後,他去洗碗。

    她問:「你女朋友到美國的事辦好了嗎?」

    「正在辦。」

    「辦簽證?」

    「還沒到那一步,要先讓C大的languageprogram(語言項目,語言班)錄取她才行。」

    「很難錄取嗎?」

    「不難,交錢就行。」

    「那就交啊。」

    「但是我現在——還沒那麼多錢交。」

    「她的學費為什麼該你交?」

    他還從來沒想過這個問題,好像天經地義就是他的事一樣,被她問起,才認真想了一下理由,回答說:「她本來可以去I大那邊讀書,是我想她到這裡來讀,所以我覺得——該我交這筆錢。」

    「你考慮得很周到,但你到哪裡找這麼多錢交呢?」

    「我正在幾個中餐館找工,找到了就可以湊齊這筆錢。」

    「我先借給你這筆錢吧,你打了工還我。」

    他很不好意思:「那怎麼好?」

    「有什麼不好?又不是不還。」

    「你真是——太好了。」

    「我就見不得相愛的人不能在一起。」

    她當即就上樓拿了支票本下樓來,問了數目,開了個六千美元的支票給他:「快去給你女朋友報名吧,早點拿到錄取通知,早點簽證,還可以趕上明年春天那個學期。」

    他感激不盡地收下了,發誓說一掙到錢就還。

    她問:「她讀完了語言學校,準備幹什麼呢?」

    「呃——讀完了就考托福GRE。」

    「要是考不過呢?」

    這個他還沒考慮過,只在想著怎麼把雲珠弄進語言學校呢。

    她安慰說:「我不過是從最壞的角度考慮罷了,也許她人聰明,讀一學期語言學校,就把托福GRE考過了,那時她就能讀個學位,說不定還能拿到獎學金什麼的。萬一考不過,還可以繼續讀,一直讀到考過為止,或者跟你結婚,就變成了F2(留學生家屬簽證),身份就沒問題了。」

    他聽了她這番話,很受鼓舞,回到臥室就給雲珠打電話報喜。

    雲珠也很高興:「真的?她自己主動提出借錢給你的?」

    「完全是主動的。」

    「我說她會借的吧,你還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是不好意思嘛。不過這樣不是更好嗎?是她自己主動借的。」

    「主動借被動借,都是要還的。」

    「我知道。」

    雲珠感歎說:「有錢真好啊!不光可以實現自己的心願,還可以幫助別人實現心願。六千塊錢,對她來說算個什麼呀!但對我們來說,卻是雪中送炭。世界上這種好心的富人多些就好了。」

    「她現在還不是富婆,因為她還沒拿到遺產。」

    「還沒拿到啊?那什麼時候才能拿到?」

    「我也不知道,只聽她說還在打官司。」

    「也許是怕別人貪她的財產才這麼說的吧?」

    「也有可能。」

    「你說,如果我們有了這麼多錢,該怎麼用啊?」

    「呵呵,我就不操這個瞎心了,根本不可能的事嘛。」

    「怎麼不可能呢?難道我們就沒這個福氣嗎?」

    「這不是福氣,是運氣。」

    「難道我們就不能有這個運氣嗎?」

    「我們怎麼有這個運氣?難道也去找個富人結婚?」

    雲珠想了想,說:「我們去買彩票怎麼樣?」

    「有人買了一輩子都沒中到大獎。」

    「但有人買了幾次就中了大獎呢!Grace的丈夫說不定就是買彩票買成富翁的。也許剛開始並不富,窮光蛋一個,所以看上了她,娶了她,但後來中了頭獎,暴富了——」

    他拗不過她,答應從明天起開始買彩票,她說她也會在中國那邊買,無論哪邊中了,都是兩人有份。等他們成了富翁富婆,他們也像Grace一樣,慷慨幫助那些沒錢的人。

    那段時間,還真有中大獎的兆頭,他請老楊幫忙找的餐館工有了回音,就在老陸的老婆那個餐館,是個送餐工,每週只干兩個晚上,但因為都是週末,生意也挺不錯的,點餐的人多,小費也還可以。他第一天送餐,路不熟,帶著GPS都找錯了好幾回,有一次還把帶去的飲料忘了拿出來給點餐的人,結果人家打電話到餐館來,老闆只好叫他再跑一趟。

    就這樣笨手笨腳,他那天還拿到了幾十塊錢小費,再加上餐館發的基本工資和汽油補貼,總共有七十多塊錢。

    他興高采烈地回到了家,剛好Grace還沒睡,在看電視,聽到他回來,就過來問他:「怎麼樣?沒撞車吧?」

    「沒有,沒有,就是走錯了幾次路。」

    「不是有GPS嗎?」

    「但是有點聽不太懂。」他拿出當天賺的錢,「有七十多呢,都交給你。」

    「交給我幹什麼?」

    「還你呀。」

    「你這麼一點一點地還?那我還得給你記個帳才行。你收著吧,等湊齊了再還我。」

    他想了想,把錢收下:「也行。」

    她交待說:「學生打工是非法的,別搞得你那些同學都知道。」

    「他們不會說出去的。」

    「沒事就不會說出去,等到哪天你得罪了他們,他們就會說出去了。」

    「那倒也是。」

    他那天晚上就迫不及待地給雲珠打電話,匯報打工賺錢的事。

    雲珠也很興奮:「哇,送餐都能賺這麼多錢啊?那要是我到美國來辦個舞蹈班,不是可以賺更多錢啊?」

    「不知道這裡興不興辦舞蹈班呢。」

    「怎麼不興?我們以前舞蹈學校的一個人就在美國辦了個舞蹈班,專門教幼兒芭蕾,才賺錢呢。我現在是不能來美國,只要我來了,肯定能賺到錢。」

    他想想那個前景,的確很鼓舞人心,至少比老楊老陸他們強多了。老任雖說家裡比較富,但老任還沒對象啊,那不等於白有錢了嗎?

    他的美國夢又漸漸明媚起來。

    打了幾次工,他覺得錢包有點鼓了,腰桿子有點硬了,就想實現以前對雲珠許下的願,給她買名牌鞋。

    那次是他出國之前,慧敏請他們倆吃飯,然後雲珠開車送他回寢室,在車上談起慧敏,他感歎說:「很不錯的一個人,怎麼就走錯了這麼一步,做了二奶呢?」

    雲珠不同意:「做二奶就叫走錯了路?」

    「可不是走錯了路麼?」

    「對有的人來說,可能叫走錯了路,但對慧敏來說,也不算走錯了路。她以前那個丈夫,又窮又小氣,慧敏跟著他肯定是一輩子受窮。」

    「但是——她做這個二奶——多下賤啊!」

    「有什麼下賤的?你要是真認為她下賤,你幹嘛拿她的錢?」

    「我——我拿的是我的勞動所得。」

    「她拿的也是她的勞動所得啊。嘻嘻,只不過你們的勞動場所不一樣而已。」

    「那你是不是也願意做二奶呢?」

    「我?沒那個必要。」

    「為什麼?」

    「我老媽又沒生重病,我幹嘛要做二奶?」

    「如果——我哪天生了重病呢?」

    「生了再說嘛。」

    「那你的意思是如果我生了重病,你還是有可能做二奶的?」

    「喂,如果你生了重病,我給人做二奶是為了給你治病,你還想怎麼樣?」

    他咕嚕說:「我寧可病死。」

    「你們男人真奇怪,寧可病死,也不願意老婆給人做二奶賺錢來治好你們的病。難道女人的貞操比你們的命還重要?」

    「那樣把病治好有什麼用?還不如死了算了。」

    「呵呵,隨便你,你要寧願死,就預先告訴我一聲,我就不淘神費力去救你了,就怕你到時候哭著鬧著求我救你哦。」

    他咬牙說:「我肯定不會。男人不能活得這麼窩囊。」

    「但是慧敏的媽不是男人啊。」

    「唉,她也算是為了救她媽才——跳這個火坑的。」

    「幹嘛說得那麼悲壯?什麼火坑不火坑的,慧敏也過得不錯嘛,你看她吃的穿的住的,都多好啊。」

    慧敏吃得好住得好,他是能看見的,但穿得好他倒不覺得:「她穿得很好?」

    「你沒發現?」

    「不覺得。」

    「呵呵,你是個時尚盲嘛,當然不覺得。但你沒發現我今天都沒敢背我那包?」

    他的確沒發現,但他不願意承認:「為什麼不敢背?」

    「因為我那個是A貨,她的是真品啊!平時沒人背真品的時候,我背背A貨沒什麼,反正也沒幾個人懂。但碰到她這個背真品的,我就不敢背我的A貨了。」

    「什麼A貨?」

    「就是仿製品啊。」

    他豪氣上來了:「什麼包這麼稀奇?等我掙了美元給你買一個真品。」

    「哈哈哈哈,別吹了,那個是小香2.55,幾萬塊錢一個,折合成美元也要幾千,你一個窮學生,買得起?」

    他想了想,自己每月的獎學金也有一千多,存幾個月,還是買得起的,便咬牙說:「買得起,我給你買個3.0的,超過她!」

    她笑昏了:「哈哈——,你以為這是電腦遊戲?她有2.55,你就升級買個3.0?你這個時尚盲!2.55代表的是年份,55年2月的式樣——」

    「55年?這麼老了還是時尚?」

    「說明她家的產品吃香嘛,幾十年經久不衰。」

    「那就買2.55。」

    她開心了:「有你這句話我就滿足了。幾千美元的小香就不指望你一去就能給我買了,等你攢夠了錢再買吧,你先給我買雙慧敏今天穿的那種鞋吧。」

    「她穿的什麼鞋?」

    「CL的。」

    這個牌子他倒不陌生,那次雲珠給他做導購的時候提到過,好像是說在美國打折時只要幾塊錢,便一口答應:「好的,我一拿到工資就給你買兩雙寄過來。」

    「買兩雙?這麼豪華?」

    「不就十幾塊錢嗎?這點錢我還是拿得出來的。」

    「十幾塊錢?你當成什麼鞋了?」

    「你那次不是說CL的鞋在美國幾塊錢就能買到嗎?」

    「我哪裡有說過?」

    「就是那次啊——」

    「哦,你肯定搞錯了。ChristianLouboutin的鞋最少都是幾百美元一雙的,好的都得上千。慧敏穿的那雙,是人家從美國帶回來孝敬她老公的,聽說上千美元呢——」

    「什麼鞋呀,值這麼多錢?難道是金子做的?」

    「是不是金子做的我不知道,但我知道這鞋是好萊塢影星的最愛,幾乎人腳一雙,能不貴嗎?」

    「穿了這麼貴的鞋,不得把腳扛肩上走路?」

    「穿的人不用扛,但看的人就會把他們的腳捧得高高的——」

    他始終不明白什麼鞋能值這麼多錢,但他知道雲珠的開心能值這麼多錢,那就不管了,買了再說吧,就算雲珠穿一天,那鞋就豁口了,只要那一天雲珠穿得高興,也值啊。再說,如果那鞋穿一天就豁口,雲珠也就不會再讓他買了,那就等於買斷了那鞋在雲珠腳上的專利權,也值啊。

《雲中之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