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節

    CAROL一句話也說不出來。一個「誘姦」,一個「先奸後娶」,現在再加上一個「玩弄」,這些骯髒、污濁的詞不論誰說出來,都像是尖刀在玻璃上猛劃一樣,聲音刺耳,聽聽都覺得耳朵生疼,現在居然都跟自己連在一起了。

    看來「那個男人」的陰影並沒有因為自己到了一個新的學校、擺脫了王林那個饒舌小人就煙消雲散。「那個男人」的故事不僅家喻戶曉,而且已經有了續集了,續集已經毫不客氣地把她囊括其中,甚至讓她做了主角。

    人們看問題是多麼地簡單劃一,社會學的問題往往用遺傳學就輕易地打發掉了。她是「那個男人」的女兒,那她肯定得了他的遺傳。他那些風流細胞,在他身上就體現為有婦之夫誘姦女生,到了她的身上就成了高中女生同時玩弄幾個男生的感情。

    有其父必有其女?哪怕這個父與這個女離得遠遠的?哪怕這個女恨這個父幾乎到了恨之入骨的地步?

    其實跟男生的所謂來往,無非就是大家在一起討論一下題目,有時打打球,中午吃飯的時候,可能會有某個男生幫忙打一下飯,從家裡帶菜來了會分享一下,這不是再正常不過的事嗎?

    如果別的女生這樣跟幾個男生交往,大家的推理是:既然是跟好幾個男生交往,那就不是在談戀愛,因為愛情是排他的。但如果是她呢?就不同了,就是同時玩弄幾個男生的感情。為什麼?

    答案不是明擺著的嗎?就因為「那個男人」。

    CAROL因此懼怕她的班主任,但她覺得罪魁禍首是「那個男人」。做班主任的,誰不是這樣婆婆媽媽?她們年輕的時候,正是提倡「晚婚晚戀」的時代,二十七、八歲才談戀愛是正常的事,而且是值得提倡的。現在看到十七、八歲的高中生居然談起戀愛,不知道是嫉妒還是羨慕,是擔心還是多心,總想把那些愛情扼殺在萌芽狀態,抬出來的理由都大得嚇人:影響前途啊,成功率幾近零啊,上當受騙啊,啊啊啊啊,恨不得大家都像她們那時候一樣,活到二十多歲了,還不知道愛情為何物。

    也許這樣說太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可能老師們只是怕高中生的戀愛影響了高考成績。CAROL不相信戀愛影響成績的說法,她相信真正的愛情是對人的生活工作學習有促進的,而不是毀滅性的。愛情如果不能促進生活和學習,那還叫愛情嗎?她真想以自己做個例子,證明愛情和學習是可以兩不誤的,她要邊談戀愛邊讀書,非得把清華北大考上了不可。不過她沒有這樣做,因為她覺得自己還沒有愛上誰,假裝著愛是不會對生活學習有促進作用的。

    她下決心跟所有男生「劃清界限」,一個也不理了,不過她盡可能做得自然一些,把不理弄得像是沒機會理。有幾個男生還試圖像往常一樣找她說話,但看她似乎忙得沒空理他們,也就慢慢知難而退了。只有那個叫峰的,好像沒法適應這種冷淡,總是以詢問的眼光看著她,彷彿在問:出了什麼事?我什麼地方得罪你了?

    峰找她說過幾次話,也想在一起討論作業,有時還邀請她一起去打球,但她都拒絕了。她看見每次她拒絕他的邀請的時候,他的臉上雖然還掛著笑容,但他的眼睛裡會劃過一道深深的失望和憂傷。他會目不轉睛地看著她,一言不發,兩隻眼睛裡像是有無數個問號。他的嘴唇半開著,但沒有聲音發出來,好像害怕語言會連這一刻的對視也剝奪了一樣。

    她從來沒有想到,男孩的憂傷,可以這樣地打動她的心。她看到他難過,她心裡也很難受,她常常會感到一種難以抗拒的衝動,想對他說:你不要難過,其實我很想跟你交往,我很孤獨,我想有個朋友,同性的也好,異性的也好,只要別人不會誤解議論就行。

    但她只是微笑著,什麼也沒說。

    高考結束後,CAROL以全省理科狀元的身份被B大錄取,她的照片和簡介上了市報和省報。她覺得現在跟男生交往一下應該沒什麼問題了,因為已經畢業了,不再是高中生了,不再怕影響高考了,沒有哪個班主任能管得了了。但那些男生好像仍然記得她的冷淡,沒有誰單獨來找她。大家聚在一起吃飯告別的時候,也只說些「你是我們班的驕傲」,「早就知道你會考上B大的」,「你前途無量」之類的話。

    「那個男人」提出要在CAROL去上大學前來見見她,媽媽徵詢她的意見,CAROL只淡淡地說:「我不想見他,他毀了我一生的幸福。」

    「不要輕易說一生,」媽媽低聲說,「一個人的幸福靠自己爭取,別人是不能毀掉你的幸福的。」

    「他沒毀掉你的幸福嗎?」

    「我有你,我很幸福。」

    「如果他當時把我也帶走了呢?你還說別人沒法毀掉你的幸福?」

    CAROL看見媽媽眼裡閃過一絲極度的恐懼,好像與女兒的生離死別就在眼前一樣:「那不同,你是我的命。一個人可以沒有幸福,但不能沒有命。成成,你答應我,不管發生什麼,你都不要毀掉自己,不要離開我。」

    CAROL歎口氣,大徹大悟地安慰媽媽說:「你放心,經歷過這一切,現在還有什麼能毀掉我?」

《致命的溫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