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節

    海倫有點沮喪地回到前台,開始包面干,英語叫DRYNOODLES,是用一指寬的面皮炸出來的。美國佬們似乎很喜歡這玩意,店裡幾乎每天都要炸一大堆,然後用小紙包裝好,客人點湯的時候就跟兩包,有時客人不點湯也會要幾包,都是FREE的。面干一般都是BENNY前一天晚上就炸好了,海倫第二天就坐在前台,邊等電話,邊包面干。

    她一邊包,一邊猜測BENNY到底是不是回紐約了。她有點不相信老闆的話,一是因為老闆愛開玩笑,二是BENNY自己從來沒提過要回紐約的事,三是根據她的觀察,如果BENNY走了,這個店基本上玩不轉的,因為老闆英語不好,店裡的所有事務都是BENNY出面交涉。

    但是她很擔心老闆是想讓她來頂替BENNY,以為雇了她這個「斜」英語的,就可以放BENNY回紐約去了。她知道自己代替不了BENNY,因為她一開學就要回B城上課去了。即使她不上學,她也幹不了BENNY那些活。她一想到BENNY回紐約去了,就覺得六神無主,待會接單要是有搞不清楚的地方去問誰?

    她正在著急,就聽老闆在叫她:「阿姨,你早上吃東西了沒有?如果沒吃的話,就自己炸兩個雞串吃吧,我現在很忙——」

    她連忙說:「你不用管我,我自己來。」

    她想為大家做早飯,但店裡那些東西她都不熟悉,想做她家鄉的早餐讓大家嘗嘗,又沒有那些原材料。她只好到冰箱去拿雞串,問大家吃不吃,大家都說「誰吃那玩意?餐館裡賣的東西,都是哄美國佬的」。她見別人都不吃,就只炸了兩串。

    BENNY前兩天曾經炸過一個雞串給她吃,是雞胸肉做的,串在一根竹籤上,不知道是用的什麼SAUCE,有點甜味,炸得外黃內白,肉嫩嫩的。她吃了之後,讚不絕口,可能老闆聽見了,所以叫她炸雞串做早飯。

    她以前都是吃了早飯才去上班的,因為餐館要把中午那陣忙過了才會吃第一頓飯,那差不多到了下午三點了。她的胃有點毛病,不能餓,餓了就會泛酸發疼,所以她早上上班之前總是記得吃點東西。但她到了這家餐館,發現BENNY每天都會做早餐大家吃,有時是炒米粉,有時是撈面,有時是皮蛋瘦肉粥,前一天就煮好了的,都是她愛吃的東西,所以她就不在家吃早飯了。

    她記得第一次吃BENNY做的早餐的時候,阿SAM告訴她說:「阿姨,我們這是托你的福啊,以前從來沒早餐吃,要餓到下午才有得吃,好可憐喲——」

    她感激地看了BENNY一眼,但他好像無動於衷一樣,她不知道阿SAM是不是在開玩笑。BENNY總是在忙什麼,即使做了早餐,他自己似乎也沒時間吃,都是趁空匆匆吃幾口,又跑回去幹活。

    有時她想去幫BENNY炸雞翅,好讓他也去吃早飯,但他不讓她炸,老聲老氣地訓她說:「你——那裡會炸雞翅呀?把你燙了怎麼辦?你看我,到處都是——疤,你們小——女孩燙出疤來,誰還要呀?」

    她看見他手背和手臂上的確是有些深深淺淺的黑色傷疤,像是滾油燙了留下的。她知道被滾油燙了是很痛的,而他燙了這麼多地方,她看了很心疼,就從家裡拿了一些「藍油烴」來,是她媽媽寄過來的,聽說治燙傷很好。

    剛好昨天BENNY炸面干的時候又燙了一下,她連忙叫他先去冷水管沖一衝,她來幫他搽藥。但他不肯去,說面干炸起來很快,一下不撈起來,就糊掉了,他得守在那裡。她只好找了個乾淨毛巾,用冷水絞了,幫他敷了一下,又幫他搽了一些藍油烴。

    她幫他做這些的時候,他好像很窘,眼睛望著別處,不敢看她,還嘟囔說:「真是小女孩,大——驚小怪。」

    他訓她的時候,她不光不生氣,甚至很開心,因為他總是把她當一個不懂事的小女孩。她做小女孩的媽媽都有好幾年了,早就忘了被人當小女孩的感覺,現在在他這裡找了回來,覺得好舒服。

    她問他:「你多大呀?總說我是小女孩?」

    他很專橫地咕嚕一句:「不——管我多大,我說你是小女孩你就——是小女孩。」

    阿GAM揭發說:「BENNY是我們當中最小的,他比我還小呢。」

    阿SAM也說:「我高中畢業的時候,他小學還沒畢業,你說他小不小?」

    老闆說:「小不要緊嘛,只要管用就行。對不對呀,阿姨?」見海倫似懂非懂的樣子,老闆又說,「BENNY十二歲就打飛機到美國來了,那時就答應了全班的女生,說長大了就回中國去,把她們都娶到美國來的。」

    大家哄笑一陣,海倫想像那個十二歲的BENNY,可能連什麼是「娶」都不懂,就信誓旦旦地對班上所有女孩許這麼大一個諾,也忍不住想笑。她問BENNY:「那你是在美國長大的?難怪你英語說得這麼好。」

    BENNY慢條斯理地說:「誰——說我是在美國長大的?我在中國就已經長得很——大了——」

    大家一陣狂笑,笑得海倫莫名其妙,心想這話有什麼好笑的?想了半天,才明白過來。

    不知道是為什麼,現在BENNY不在這裡了,想到這些瑣碎小事,令她有一種淡淡的憂傷,頗有「好景不再」的感覺。才這麼幾天,她似乎已經習慣於跟他在一起打工了。接電話的時候,她常常有搞不清楚的地方,但她不發怵,因為她可以問他。有時他告訴她了,她又忘了,過一會客人問起,她又去問他,他會很耐心地再說一遍。

    她覺得他是個很聰明的人,不像個讀不進書、只能幹餐館的角色,因為他的英語口語相當好,閱讀也不錯,前天老闆讓她幫忙看一份有關在一個新的SHOPPINGCENTER開餐館的文件,長達幾十頁,她在餐館裡沒辭典查,根本看不懂,但BENNY能看得懂。

    她很佩服他記憶力好,他

    的腦子裡就像有個接單的軟件,連在一個DATABASE上一樣,客戶的地址、電話、常點的餐、甚至價格是多少,他都差不多記得。有時她聽錯了地址,他一看,就知道錯了,說「SNADYTRACE沒有560號,只到300號就沒了,可能是SANDYTRAIL。你打電話過去問一下。」她打電話一問,果然是她搞錯了。

    他好像有點「秀才不出門,便知天下事」一樣,又有點「運籌帷幄之中,決勝千里之外」,因為他從來不開車去送餐,都是呆在餐館裡,但他對哪條路在哪裡,是什麼樣的,那個客戶家裡養著狗,很凶,哪個客戶一般不開前門,要到後門去叫等等,都知道得清清楚楚,老闆去送餐之前他都會交待一遍。

    她有點不相信他是很小就來美國的,如果是的話,像他這麼聰明的人,完全應該順順當當地讀到大學,找一份好工作,不用來干餐館。但她又覺得他不像是最近才來美國的,因為那樣的話,他的英語口語就不可能這樣好。想來想去,想不明白,他像個謎,搞得她總想多瞭解一些。

    他的年齡也是個謎。有時她覺得他很大,有時又覺得他其實很年輕。不知道為什麼,她好像有點希望他是跟她差不多大的,對這種心情,她不敢多探究,不敢問自己為什麼會希望他跟她差不多大。這麼多年了,早就習慣於不再對丈夫以外的男人多看一眼,或者說不再對男人多看一眼,因為她對丈夫也沒有興趣多看一眼。但對這個BENNY,她感覺有點不同,好像很有興趣多看一眼,雖然知道自己不該多看一眼。

    有時她有問題問到他的時候,他會走到她身後,從她肩頭上看她手中拿著的MENU。他離她很近,她很喜歡那種感覺。有時她回過頭去,總能跟他的視線碰上,他也正用很黑很黑的眼睛看著她。

    沒電話聽的時候,她就到廚房裡去幫他打包,她現在已經比剛開始熟練一些了,他沒再趕她出來。但有時她站的地方恰好是他要去的地方,比如微波爐前,或者是放紙袋的桌子前,他會用手輕輕碰碰她的肩,暗示她給他讓出位置來。她很喜歡那種感覺,很輕,很柔和,很親近。

    她好像還從來沒有對哪個男人有過這種感覺,即使是對丈夫,她也從來沒有過這種溫馨的感覺。不知道為什麼,李兵從一開始給她的感覺就是他抱她親她都是有目的的,是衝動起來的表現。她一下就透過現象看到本質去了,知道他那都是某件事的前奏,等到他把那件事辦了,他就完全沒心思來碰她了。

    結婚之後,李兵似乎連這些前奏都逐漸省略了,上來就是單刀直入,有段時間還嘗試過一些新的姿勢,但她很反感,覺得他那樣做都是為了他自己嘗嘗新花樣。她不配合,還反對,他也就不再玩那些花招了,每次都是所謂傳教士姿勢,呼呼拉拉,風馳電掣,幹完了事。

    有很多時候,都是她累得睡著了,而他才從外面打完牌回來,不由分說地把她弄醒了來做那事,所以她大多數時候都是一肚子的氣,根本談不上溫馨。

    雜誌上、報紙上經常有文章說有些做妻子的,在床上太保守,太被動,他們的丈夫不滿意,所以在外面尋找新歡。李兵就把這樣的文章拿來給她看,大概是想警醒她一下。但她無所謂,而且很討厭以這種威脅女性的口氣寫文章的人。你嚇唬誰呢?丈夫不滿意妻子,妻子也正在不滿意丈夫呢,丈夫要找新歡,儘管找好了,找到了新歡,自然就不會纏著我了,正中下懷。

    後來她看到這種文章,就用心讀一讀。那些文章說,有些女的結了婚,特別是生了小孩之後,就不注意打扮了,在丈夫面前蓬頭垢面,衣冠不整,結果丈夫不再對他們產生性衝動,妻子等於是拱手把丈夫送給了外面那些小女孩。

    她想,做丈夫的怎麼不想想妻子為什麼會蓬頭垢面,衣冠不整呢?女人都是愛美的,難道哪個女人會故意把自己打扮得丑一些?但現在的女人,既要掙錢養家餬口,又要做家庭主婦。而做丈夫的,不想想怎樣幫妻子一把,讓妻子有時間去改變蓬頭垢面的現狀,反而到外面找年輕的小女孩。這樣的丈夫,要他又有何用?把他讓給小女孩好了,要麼他被小女孩挾磨過來,變成一個好丈夫;要麼他故伎重演,把小女孩變成了蓬頭垢面的妻子,然後再去找小小女孩。誰願上當誰上當。

    她認真讀這些文章不是為了警醒自己不犯那些所謂「女人在性問題上常犯的錯誤」,而是故意犯那些錯誤,好把李兵趕到那些小女孩那裡去,那他就顧不上跟她搶孩子了。

    所以她就故意蓬頭垢面,衣冠不整,等著李兵來煩她。可惜的是李兵不在乎她的蓬頭垢面,她穿得邋邋遢蹋,在家裡頭不梳臉不洗,他照樣有心思幹那事。她有時問他:「不是說你們男的看到老婆邋遢就沒那興趣了嗎?」

    李兵涎著臉說:「老婆穿什麼都等於零,到時候總不是要脫掉的?不洗臉不梳頭有什麼,只要那塊是乾淨的就行。」

    她也摸出他的規律來了,每星期總要幹那麼一兩次的。所以她得出了一個結論,男人幹那事,完全是一種生理現象,跟愛情沒多大關係,有愛無愛,每星期都會像肚子餓了要吃飯一樣地幹那麼幾次。等那幾次幹過了,他再怎麼愛也幹不成了。

    有段時間,李兵大概還想讓她再生一個,所以幹得很起勁,不光不肯戴套子,還在她身下墊個枕頭,免得精液流出來。她警告他說如果她再生一個,她的工作就保不住了。李兵說那怕什麼?你學英語的,還愁找不到工作?到南邊去,找個私立學校教教,比這裡錢多得多。她沒辦法了,只好偷偷去打避孕針,因為如果吃避孕藥的話,李兵會看見,說不定就拿維生素C給她換了。

    她知道李兵只是用女兒來要挾她,並不是真的喜歡女兒,因為李家是非常重男輕女的。她懷孕的時候,他們家人都叫她找熟人照個B超,看是男是女。她在校醫院照的B超,但她沒問是男是女,問了醫生也不會告訴。李兵的家人都說從肚子的形狀看就知道是個男孩,但後來生出來卻是個女的,他父親一聽到這個消息,就跌坐到地上去了,給咪咪擺滿月酒的時候,他父親也沒來。

    她以前時常有一種擔心,怕咪咪落到李兵的家人手裡,他們會故意讓咪咪「走丟」,那樣李兵就可以有指標再生一個,就有得兒子的希望。

    她知道李兵大弟的女兒就是這樣「走丟」了的。他弟媳在廣東那邊一個私人衣廠打工,手藝不錯,有點受老闆信任。他弟弟沒工作,弟媳就跟老闆說了,把他弟弟弄到那邊去當炊事員,兩個人把兩個女兒丟在老家由李兵的父母照看。

    後來不知怎麼的,小的那個就走丟了,找了一通也沒找到。為這事,他弟媳變得半癡半呆了,衣廠做不成了,只好回到家鄉來,成天在外轉悠,見到年齡相仿的小女孩就往家裡抱。後來又生了一個孩子,他弟媳的病才好了點。

    她正在那裡胡思亂想,就聽見老闆說:「阿姨,你去把BENNY車回來吃飯吧,今天是星期五,馬上就要忙起來了。」

    她一愣,問:「到那裡去車他?」

    「當然是紐約羅,」老闆看她目瞪口呆的樣子,就嘻嘻笑著說,「阿姨啊,你這麼聰明的『大斜生』,怎麼連這都不知道?我們住的那條路就叫『紐約路』嘛。不希奇耶,你再往前走一點,就到了緬因州了。」

    海倫興高采烈地開車去載BENNY回餐館來,很快就到了「紐約」,找到了他們住的公寓。她爬上樓梯,找到7號,先按了一陣門鈴,但沒聽到動靜,就邊擂門,邊大聲叫「BENNY!BENNY!」

    然後她聽見有人從裡面開了門鎖,拉開了門,她看見BENNY沒穿上衣,只穿了一條快到膝蓋的短褲,睡眼惺忪地站在門邊,咕嚕說:「傻呼呼的,叫這麼大聲幹什麼?」

    她笑著說:「老闆說你睡得死,不大聲叫你聽不見。」

    他離她很近,她看見了他用紅絲帶掛在胸前的那個東西,出乎她意料之外,那不是一塊玉石或者珠寶,而是一個圓形的牌子,像是不銹鋼的,上面是一隻凸現出來的虎。

《不懂說將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