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86節

    (85)

    星期三下午是PETER太極班授課練功的時間,楊紅和肖嫻也夾雜在那群美國鬼子中間,跟著練習。PETER說過幾天中國學生會要搞一個中秋國慶晚會,太極班的人要集體登台獻藝,可能這星期要多練習幾次。

    太極班結束後,PETER對楊紅和肖嫻說,你們今天別走了,在這裡玩一會,等我陪ANGELA練完球了,我請你們吃晚飯,算是工作晚餐,我們討論一下批改作業的標準和第一次測驗的事。我這是真正的中國式請客,不是GODUTCH,你們說吃什麼就吃什麼。如果你們不喜歡吃老外的東西,可以上我那裡去,我們做中國餐吃。

    肖嫻贊成這後一個方案:「太好了,我正想去看看你住的地方。」

    PETER掏出20塊錢,說:「那你們現在先到LOUNGE那裡坐坐,買點小東西吃吃,我練完球馬上過來。」

    兩個女人面面相覷,不好意思接錢,說我們還是去看你練球吧,又不餓,吃什麼東西?

    三個人來到乒乓室,看見ANGELA已經等在那裡了。PETER跟ANGELA練球,楊紅和肖嫻就坐在旁邊的長條椅上看。

    肖嫻附在楊紅耳邊說:「PETER穿背心短褲還蠻性感呢,什麼時候約他去游泳,看看他著泳裝是不是更性感。不過現在男人游泳穿個半長的短褲,什麼也看不見,如果穿個三角的,那就有看頭了。」

    楊紅說:「你好開放,說話象男人一樣。」

    「怎麼,就興男人欣賞女人的軀體,女人不能欣賞男人的軀體?人體是一種藝術嘛。我們C大藝術系專門聘著裸體模特呢,別人那是全裸,PETER這算什麼?半裸都算不上,頂多算個四分之一裸。我總叫老羅也來健健身,他不肯來,放著BENSONCENTER這麼好又不要錢的健身房不用,真是可惜。我敢打賭,PETER肯定天天上健身房。現在男人沒肌肉,還談得上什麼性感?」

    楊紅從來不懂什麼叫性感,覺得性感對男人來說,就是英俊的同義詞,對女人來說,就是漂亮的同義詞。但今天不知為什麼,可能是受了肖嫻的點撥,或者是第一次以欣賞的心態來看一個男人的四分之一裸體,覺得PETER的軀體的確有一種讓她砰然心動的感覺,有肌肉,但又不是象電視上那些健美冠軍一樣,渾身亂七八糟的肌肉把她搞得糊里糊塗,看了只覺得奇怪,一個人怎麼可以搞成那樣,搞成那樣又怎麼還娶得到老婆。但PETER不同,他的肌肉只是使人感到他很結實健康,沒有多餘或者過分的感覺。她覺得PETER打球的姿勢也很好看,腳下靈活,身輕如燕,削球的時候,左右開弓,彷彿長劍翻飛;反拍抽球的時候,手腕一動,球拍一翻,球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飛到另一邊去了。

    快練完的時候,海燕也來了,頭髮濕漉漉的。原來海燕每星期三在成人游泳班學游泳,說她從小就會游泳,年輕時橫渡過長江,但姿勢不標準,所以現在糾正一下自己的姿勢。

    「糾正姿勢幹什麼?」肖嫻好奇地問,「參加比賽?」

    海燕笑著說,「不比賽就不能學了?沒什麼目的,就是想學會。我這個人,除了正經事不喜歡干,無名堂的東西我都喜歡。我還跟ANGELA一個班在學跳水呢。小時候敢從船上跳冰棍兒,就是腳先頭後地跳,但不會頭朝下地跳,膽小,現在來克服一下。」

    ANGELA見了媽媽,就撒嬌地撂了球拍,說不打了,打累了,你來吧。海燕問了PETER,知道ANGELA的確練到半小時了,也不再勉強她,就問楊紅肖嫻打不打,見兩個人頭搖得破郎鼓一樣,便踢掉腳上半高跟拖鞋,上去跟PETER打起球來。這下就把楊紅看得眼花繚亂了,看來剛才PETER真是在陪練,沒顯出真功夫來,現在大概棋逢對手了,乒乒乓乓打得楊紅目不暇接。

    肖嫻大聲問道:「你們兩個人誰打得過誰?」

    PETER趁撿球的功夫說:「一個全市少年女單冠軍,一個全地區少年男單冠軍,你說誰打得過誰?」

    海燕也笑道:「他那個地區還不如我那個市大,你說誰打得過誰?」

    打完球,海燕帶ANGELA回家,楊紅和肖嫻就跟PETER到他家去。路上,肖嫻說:「想不到海燕球打得這麼好。」

    PETER讚賞地說:「她是個全才,不光打球,跳舞啊,彈琴啊,讀書啊,做飯啊,樣樣都很棒,現在是沒時間了,有時間她還做衣服呢。文化革命當中上學讀書的人,除了讀書,什麼都干,所以什麼都會。」

    楊紅好奇地問:「海燕球打得這麼好,怎麼要你教ANGELA呢?」

    「她是直握拍,我跟ANGELA都是橫握拍。A大還沒幾個打得比我好的,她不請我教請誰教?聽沒聽說過易子而教?自己教不好自己的小孩嘛。等你們的小孩過來,我教他們打球,收你們半費。」

    PETER住的不是學校的房子,但離學校很近,是個一室一廳。他的房間不像一般單身男人那樣亂七八糟,而是乾乾淨淨的,東西挺齊全,有點居家過日子的味道。

    楊紅和肖嫻都是做飯的好手,兩個人到了那裡,不讓PETER插手,各顯神通,不到一小時,兩個女人就弄出四菜一湯,三個人坐下吃飯,談教學上的事。

    楊紅吃飯快,一個人先吃完了,坐在沙發上,四下打量。電視櫃後面的牆上掛著一幅畫,好像是油畫,上面是一個端莊的女郎,戴著帽子,帽子上有羽飾,看穿戴,應該是外國人,但看臉相,又似乎是中國人,就湊近去看一看,發現畫的下面接近畫框的地方有幾個字:「MELODY」。

    肖嫻也注意到這幅畫了,就問:「這畫上是誰啊?神氣得像個公主。」

    PETER回答說:「是MELODY,我的WIFE。」看到兩個女人驚訝的表情,又解釋說,「這本來是一幅叫《無名女郎》的俄國名畫,我做了一點手腳,把MELODY的照片放大了,把無名女郎的臉換成了我WIFE的臉,因為MELODY喜歡這畫。我們結婚的洞房裡就掛著一幅《無名女郎》,後來一直跟著我們,出國都帶著,搬到哪,帶到哪。」

    肖嫻和楊紅都問:「你結婚了?我以為你沒結婚呢。」

    PETER笑著說:「為什麼以為我沒結婚?我看上去醜得沒人要?」說著,伸出手,「你們沒見我戴著結婚戒指?」

    楊紅和肖嫻都吃吃地笑,說,還真沒注意呢。

    PETER呵呵笑著說:「看來份量還不夠,得換個更大的,免得你們女人注意不到,稀里糊塗地愛上我。」說得兩個女人都有些不自在。PETER看見,就抱歉說:「SORRY,忘了你們兩個是馬列主義老太太,不開這種庸俗玩笑的。」說著,就站起來,走到臥室裡,拿了另一幅畫出來,「這是真正的《無名女郎》,俄國畫家克拉姆斯柯依畫的。評論家說無名女郎高傲而又自尊,她穿戴著俄國上流社會豪華的服飾,坐在華貴的敞蓬馬車上,背景是聖彼得堡著名的亞歷山大劇院,展示出一個剛毅、果斷、滿懷思緒、散發著青春活力的俄國知識女性形像。你看畫上這個女人像不像我的WIFE?」

    楊紅比照兩幅畫看了一會,覺得除了MELPDY的眼睛不像那個俄國女郎那麼大而突出外,其它還真有六、七分像。楊紅覺得MELODY的象很熟悉,但想不起來在哪裡見過,不知是不是因為以前見過《無名女郎》,所以覺得很熟悉。

    肖嫻也說:「我怎麼覺得你WIFE很眼熟呢?就是想不起像誰了。」

    楊紅忍不住問:「那她–,我是說,MELODY,現在在哪裡?」

    「她在N州。」

    「那你怎麼跑到這裡來教書?」肖嫻問,「你這離多遠啊?一個星期都沒法回去一次吧?」

    「有好幾百英里呢。」

    「這樣不好,」肖嫻端起大姐姐的架子,「夫妻分居久了,會影響感情的,聽說美國人很少有夫妻分居的,要麼在一個地方找工作,要麼乾脆離婚,因為美國沒戶口限制,想到哪工作就到哪工作。你怎麼不在N州找工作呢?」

    「學文的,你以為美國遍地是工作,想在哪找就在哪找啊?」

    楊紅說:「那怎麼不讓你WIFE到這裡來找工作?她學什麼的?也學文的?」

    「不該讓你們兩個到這裡來的,」PETER愁眉苦臉地說,「來了就打聽我的私事,打聽了還要指指點點,TERESA,不要跟我上政治課啊,不要忘了,我是你老師。一日為師,終生為父,對我多少要有點敬畏才好。」PETER說著,用遙控打開音響,「聽聽MELODY拉的曲子吧。我不會拉提琴,不過我覺得她拉得不比JOSHUABELL差。」

    悠揚的琴聲在房間裡響起來,楊紅一聽就知道那是《天鵝》,小提琴拉的,因為陳大齡以前經常拉這首曲子。聽著那熟悉的音樂,楊紅心裡突然冒出一個想法:PETER的WIFE會不會是陳大齡的妹妹?覺得她相貌熟悉可能就是因為在陳大齡那裡看到過一張有他妹妹的照片。但是他妹妹不是拉大提琴的嗎?楊紅清楚地記得她當時看了那張照片後的一個感覺就是,四個人,兩男兩女,男的瀟灑,女的漂亮,個子越小的人拉的琴越大。陳大齡妹妹是裡面個子最小的,而她拉的是最大的那個琴,這麼多年過去,楊紅已經不記得那個琴叫什麼了,但不管是什麼,肯定不是小提琴。

    楊紅覺得自己又在胡亂聯想,一時把PETER當陳大齡的弟弟,一時又把MELODY當陳大齡的妹妹。為什麼一定要把所有的人都跟陳大齡扯上關係呢?我這愛屋及烏也太厲害了點。

    PETER好像沉浸在音樂聲中,不再說什麼話,他的眼神很溫柔,溫柔到有點悲傷的地步了,好像不是在聽音響裡放出來的音樂,而是在凝望他心愛的女人,從遙遙不可及的地方,在為他拉這首曲子。

    楊紅想,他肯定是想到他遠在N州的WIFE了。一個男人,為了謀生,跟自己的妻子兩地分居,心裡一定是很苦的。也許這就是他為什麼想去學醫的原因?聽說學醫的人在美國很好找工作,收入也很可觀。看來男人是不喜歡靠女人的,PETER寧可遠離妻子到這裡來當INSTRUCTOR,也不願沒工作跟妻子呆在一起,骨氣令人敬佩,但有點死要面子活受罪,折磨自己折磨他人。

    楊紅記得《天鵝》是支很短的曲子,但這支《天鵝》卻一直在放著,她看了一眼音響上的顯示,是「REPEAT」。

    PETER似乎發現她注意到了這一點,用遙控關了音樂,有點懶懶地說:「還是音樂好,可以REPEATOVERANDOVERAGAIN。如果別的東西也能這樣就好了。」

    肖嫻知道他指什麼,就笑著問:「舉個例子,你希望什麼東西可以REPEAT?」

    「很多啦,成功啊,愛情啊,生命啊,所有美好的東西,我們不都希望能夠REPEATOVERANDOVERAGAIN嗎?」

    楊紅回到家,就給TRACY發了一封EMAIL,告訴她PETER有WIFE的事,還特別警告她說,有WIFE還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PETER把他的WIFE看得像個寶一樣,逢人就吹,一說到他WIFE,臉上就是那樣一種柔和的表情,眼裡就是那樣一種摯愛的神色。他WIFE也的確長得不錯,琴也拉得好,你就別打他的主意了。

    不一會,TRACY就回了一封EMAIL,只有兩行字:

    何為英雄?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何為英雌?明知虎有妻,偏向虎身依。

    (86)

    早上六點多鐘,楊紅就被電話鈴聲吵醒了,她以為是周寧,因為只有周寧才在這麼早的時候打過電話。她抓起電話,睡意惺忪地抱怨說:「跟你說過了,八點以後再打電話,我ROOMMATE她們—」

    「紅,是我,」楊紅聽見哥哥的聲音,「我把錢湊足幾天了,也沒見周寧來取,你催他快來拿,我最近要出差。」

    楊紅放下電話,決定等一會再給周寧打,因為現在還早,不想把海燕她們吵醒了。她沒想到H大這麼早就開始賣房,早知道這樣,她出國之前就會把預付金的事安排好了再走。楊紅本來已經住著一套三室一廳的房子,也是學校的房,後來出錢買下來了。現在這批新房,修在近郊,是花園洋房式的,雖然遠點,但大家都願意買。現在人人都懂,買房就是投資,多一套房子在手裡,以後不管是住還是賣,都不會虧本。

    楊紅當然要買,自己在H大這麼多年,沒得到什麼福利,這套房,由學校賣給本校的教職工,價錢比較低,也算一個福利吧。買下來,想怎麼處理都行。不過這首期就要付二十萬,也不是一下就拿得出來的。楊紅在銀行裡的錢可以拿出五萬,跟哥哥商量了一下,哥哥說可以周轉十二萬。剩下的,楊紅覺得周寧應該負擔一下。

    等海燕她們都起床了,楊紅就打電話給周寧,問他怎麼還沒去取錢。周寧開始說平生最恨借錢,所以不想去。等楊紅有點發脾氣了,才如實稟告,說沒去拿錢的主要原因是昨天在高速公路上追尾了,現在車還沒修好。

    楊紅立即想到兒子,聽說兒子不在車上,才鬆了口氣,少不得把周寧教訓一通,說你這不是第一次追尾了,上次追尾,賠了大幾千,修了大幾千,這次肯定也少不了。你開車不要象救火一樣,開那麼快,跟那麼緊。早到幾分鐘,晚到幾分鐘有什麼要緊?追了尾,又要修車,又要賠錢,搞得不好,還把命搭進去了,到底哪點好?

    周寧說:「昨天完全是前面那個X人不對,他開得好好的,突然停下幹什麼?」

    楊紅知道周寧每次都是這樣,跟人撞了,從沒說過自己不對,都是那個X人不對。楊紅也從來沒看見過哪個撞了車的人說過自己不對的,全都是對方不對,大家從車裡跳出來,指著對方的鼻子大罵對方不長眼睛,不會開車就不要開。

    楊紅說:「你後面撞前面,警察肯定說是你不對。你就不能開慢一點?」

    「如果個個像你們女人那樣開車,今天爬到明天去了。只怪我自己買不起車,如果是我自己的車,我想開多快開多快,撞了我認陪。」

    楊紅忍住火氣說:「這不光是個陪不陪的問題,撞傷了人呢?把兒子撞傷了呢?把你自己撞傷了呢?」

    「你還想得到怕我撞傷了?我以為你只想著別把你哥的車撞壞了。你不用擔心,我會把車修好的,以後不開你哥哥的車就是了。」

    楊紅想到每天還得周寧開車送兒子上幼兒園,把他搞得不開車了,用自行車送兒子,還是該兒子受罪,就趕緊換了話題,問周寧可不可以補齊剩下的三萬塊錢,周寧說:「我哪有錢?」

    「你怎麼會連三萬塊錢也沒有呢?你每個月的工資都沒拿出來家用,錢到哪去了?現在不交首期,這房子就買不成了。」

    「買不成就不要買嘛,又不是沒房子住,買那麼多幹什麼?當飯吃?」周寧一向就是這個態度,他不要求過高級生活,他也不拚命掙錢以求實現高級夢想,好像凡是不能當飯吃的東西都是沒用的。

    楊紅只好又把買房投資的理論跟周寧宣講一遍。最後周寧說:「我手頭是真的沒錢,這馬上要修車要交罰款,而且這段時間都是用我的錢在養你的兒子,你兒子花錢得很,光零食啊玩具啊這個班那個班的,就把我工資花完了。」

    楊紅聽了這話,就沒法不生氣了:「你這是什麼話?兒子是我一個人的?他不也是你的兒子?」

    周寧咕嚕一句:「只有你們女人才知道兒子是誰的,哪個男人敢拍著胸脯說兒子是他的?」

    「那你現在就帶他去做個DNA檢查,免得你疑神疑鬼。」楊紅氣得顧不上是誰的電話了,砰地摔了。

    生了一陣氣,又歇息了一陣,楊紅才給哥哥再打個電話,把情況說了一下,看哥哥可不可以把錢送去給周寧,因為不及時交錢,房子就泡湯了。哥哥答應馬上把錢送到H市周寧手裡,楊紅才放了心。但剩下的三萬塊還沒有著落,周寧不肯出錢,搞得楊紅心裡很鬱悶,不知該怎麼辦。

    有人說婚姻中夫妻雙方鬧到劍拔弩張、你死我活、非離不可的地步,大多是為了錢或者情。前者是說經濟上的矛盾,後者是說一方或雙方有了出軌行為。其它的東西,常常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一定弄到離婚的地步。但一涉及到錢或者情,就有點難以化解了。楊紅回想自己這十幾年的婚姻,在錢的問題上,跟周寧也是疙疙瘩瘩。

    婚姻的最初六年,楊紅和周寧一直是兩地分居。兩地分居可以毀掉一些婚姻,但可以成全另一些婚姻。楊紅和周寧的婚姻,應該是被兩地分居成全的一個例子。周寧每兩周回一次H市,週五下午回,週日下午走。這兩天當中,要做愛,要睡覺,要打麻將,要會朋友,兩個人沒有多少時間吵架。一想到只有兩天的時間,楊紅就很能忍受了。

    知道痛苦馬上就會過去,你的忍受力就會大大加強。就像你提著一大桶水上樓,如果你知道只剩下三步、五步了,你會爆發出一股力量,一下把水提上去。但如果你知道前面是無窮無盡的樓梯,你連這三步都走不動了,馬上就要癱倒。

    有盡頭的苦難是可以承受的,看不到盡頭的苦難隨時可以把你壓垮。

    兩地分居六年養成的習慣,就是周寧不把錢交給楊紅,楊紅也不把錢交給周寧,兩個人各自拿著自己的工資,那個時候也算是天經地義的。周寧每兩周回來一次,楊紅也不好意思叫他交這幾天的伙食費。

    等到周寧調回H市了,他也沒主動提出把錢交給楊紅,楊紅也不好要,兩個人還是這樣分管自己的錢。周寧不管買菜做飯的事,結果就搞成楊紅包辦家庭開支了。好在就兩個人,她的工資也夠了。

    後來周寧先有了意見了,說兩個人的錢是分開的,在外人面前都不好意思說,上次不小心說漏了嘴,弟媳都很吃驚,說怎麼你們兩口子這麼生分?連用錢都分「你的」「我的」?

    楊紅說:「那你說應該怎麼辦?」

    「大家把錢放抽屜裡,要用的時候到那去拿。」

    楊紅堅決不同意這個方案,知道周寧「要用的時候」很多,如果他打麻將把錢輸光了,兩個人連飯都沒得吃,所以寧可背「生分」的名,也不肯把錢放抽屜裡隨便用。兩個人繼續掌管自己的錢。吵了幾次架後,周寧答應每個月交一些錢算他的伙食費,但他老記不住。又吵了幾次架後,周寧答應每個月另外再多交一點,算其它費用,但他還是記不住。吵到最後,楊紅自己也沒臉吵了,他交就交,不交算了,只當嫁雞喂雞,嫁狗餵狗。

    她已經養成了掙錢靠自己的習慣,家裡要添東西了,要買房子了,要裝修房屋了,都是楊紅去想辦法。楊紅系裡有一些創收項目,她自己也經常幫廠礦企業做項目,手頭不算緊張。加上後來她哥哥辭了職,自己辦廠,經常給她一些經濟上的支持,楊紅還沒到要周寧幫忙支撐這個家的地步。

    當然,既然楊紅都是用自己的錢建設家園,有時也就不問周寧的看法,自作主張。這樣,兩個人就難免發生爭執,常常是建設了家園,兩人反而要吵架。下次,楊紅來徵求周寧的意見,結果不是兩個人無法達成協議,就是周寧自動退出,說反正是你的錢,你想怎麼樣花就怎麼樣花。

    有一天,彷彿無意當中,周寧順口說:你知不知道,如果我們離婚的話,這房子、汽車和家裡的財產我也有一半。

    這句話把楊紅鎮住了。這些年,周寧一分錢沒往家裡交,買房沒出一分錢,買電器沒出一分錢,車是楊紅的哥哥買的,也只算暫時掛在他們名下,給他們開,難道這些都有周寧的一半?「你有沒有搞錯?」楊紅不相信地問。

    「應該說你有沒有搞錯,」周寧說,「你不懂婚姻法的嗎?婚姻存續期間購置的房產和其它財產,夫妻雙方都有份。」

    「可是你一分錢也沒出啊!」

    「法律就是這樣的,你有意見,到人大去提。」

    楊紅不信,後來還問了別人,結果發現周寧說的沒錯。更令她心寒的是,婚姻存續期間所欠的債務,也是雙方都有份的。也就是說,如果周寧在外面打麻將,欠了賭債的話,她楊紅也有責任償還。

    這是什麼混帳法律?楊紅忿忿地想,我辛辛苦苦掙的錢,到離婚時卻要與他分享,而他在外面欠下的債,還得我來償還。懂行的人告訴她,這法律是為了保護婦女兒童的權益,可能制定法律的時候,男人的收入普遍比女人高,所以財產共享就可以起到保護婦女兒童的作用。

    看來不管你過得怎樣,在法律眼裡,夫妻就是一個整體。你感情破裂也好,你如膠似漆也好,法律都當你是一個牢不可破的整體。父債子還可能已經行不通了,但夫債妻還卻是受法律保護的。

    最令楊紅寒心的是周寧似乎專門打聽過這些,不然他怎麼會知道得這麼清楚?他為什麼要打聽這些呢?只有一個可能,他心裡在轉著離婚的念頭。楊紅忍不住問周寧是不是這樣。周寧申明說,我沒有轉離婚的念頭,但你總是在轉離婚的念頭的,所以防人之心不可無。而且我說這些,也只是嚇唬嚇唬你,免得你跟我離婚。

    周寧可能的確是嚇唬嚇唬楊紅,但他沒想到自己會弄巧成拙。他這番話,使楊紅對離婚又多了一份懼怕,怕兩個人要平分財產,還怕突然之間發現周寧在外面已經欠了一屁股的債,離婚的時候她也要幫忙付上一半。

    從那時起,楊紅就橫了一條心,哪怕天天吵架鬧離婚,也要堅決制止周寧打麻將,因為她早已知道周寧打麻將是帶彩的,她還聽說現在打麻將的規格是越來越高了,一場牌下來,進出個幾千上萬,不算什麼了。聽說有的人,已經到了懶得數錢的地步,都是拿個尺,量量誰輸了幾尺幾寸高的一摞錢就行了。楊紅想,如果周寧這樣在外面輸錢,那他欠的債,自己這一輩子都還不清了。

    俗話說「不講理的怕不要臉的,不要臉的怕不要命的」。楊紅這樣一強硬,周寧反而軟下去了。楊紅禁賭禁得出名,凡是跟周寧打牌的都聞風喪膽。正打著牌,不管周寧在不在其中,只要一聽說楊紅來了,就個個抱頭鼠竄。

    據說,有一次周寧在一個朋友家吃飯,正坐在桌邊好好地吃著,就聽見那家的女主人在門邊說:「楊書記,找周寧啊?」周寧這邊條件反射地跳起來,丟了碗就蹦到離桌子很遠的沙發上去了。一直到女主人進屋來,看到周寧不吃飯了,在裝模做樣地看電視,問他,他才回過神來:「我這不是沒打牌麼?我怕她幹什麼?」

《幾個人的平凡事(中國式不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