馭人經 - 馭才卷二

上馭才焉。下馭庸焉。

才不侍昏主。庸不從賢者。

馭才自明。馭庸自謙。

舉之勿遺。用之勿苛也。

待之勿薄。罰之勿輕也。

抱怨人才難以駕馭的領導者是無能的。

地位的高低並不決定才能的有無。

把巧言令色當作才技,這是人才最感氣憤的事。

賢明的上司不會責怪他人,只會檢討自己的不足。

明智不是善使手段,更不是玩弄陰謀詭計。

不尊重人就不能駕馭人,這是千古不變的法則。

人才隱沒在普通人群中間。

讓人才有用武之地,人才才會有歸宿感和使命感。

駕馭人才首先要肯定人才的價值。

馭才不可溺愛和包庇。

《馭人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