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 揭器求言

04 揭器求言

夏史紀:大禹懸鍾、鼓、磬、鐸、■,以待四方之士,曰:“教寡人以道者,擊鼓;諭以義者,擊鐘,告以事者,振鐸;語以憂者,擊磬;有獄訟者,搖■。”

【解】夏史上記:大禹既居帝位,恐自家於道有未明,義有未熟,或事務有不停當處,或有可憂而不知,或獄訟之未斷,四方遠近的人,無由得盡其言。於是將鐘鼓磬鐸■五樣樂器掛在外面,告諭臣民,說道:“有來告寡人以道者,則擊鼓;諭以義者,則撞鐘;告以事者,則振鐸;語以憂者,則敲磬;有獄訟者,則搖■。”禹在裡面,聽見有哪一件聲響,便知是哪一項人到,就令他進見盡言。夫禹是大聖,聰明固以過人,而又能如此訪問,則天下事物豈有一件不知,四方民情豈有一毫壅蔽?此禹之所以為大,而有夏之業所由以興也。

【注】本則出自《鬻子》。磬、鐸、■:和鍾、鼓一樣,都是古代的樂器。磬是一種石製的打擊樂器;鐸為銅製,形似大鈴;■形狀類似撥浪鼓,有柄,兩面有環,可搖動。振:搖動。

【評】揭器求言,是夏禹瞭解民情、徵求意見的特有方式。 “前來指教我治國之道的人,請擊鼓;前來告訴我處事方法的人,請撞鐘;前來向我反映情況的人,請振鐸;前來向我訴說憂慮的人,請敲磬;前來告狀訴訟的人,請搖韶。” 和帝堯時“置諫鼓、立謗木”相比,分類更加細緻,指向性也更加明確了。

《帝鑒圖說》